專利名稱:一種自動斷坯一體化制磚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制磚機械,具體是一種加工無孔磚和空心磚的擠壓式制磚機。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技術方案是該種自動斷坯一體化制磚機,包括制磚機動力輸出軸和帶有入口和出口的坯口,所述輸出軸上裝有一主動齒輪,在坯口的上方設有一與主動齒輪相嚙合的位置固定的從動齒輪;連桿機構一端與設置在從動齒輪側面的銷軸活動連接,另一端與鉸接在連桿端部的擺桿連接,擺桿可動地設置在輪軸上,擺桿上鉸接有棘爪,該棘爪與設置在輪軸上的棘輪間歇配合,處于坯口出口一側的斷坯機具固定在輪軸上。
所述從動齒輪架設于坯口上方的支撐架上。
所述棘輪的輪軸一端帶鍵,棘輪及與斷坯機具相連的桿套固定在帶鍵的軸上,輪軸的另一端裝有連接支撐臂的軸套,軸套與輪軸之間裝有軸承,支撐臂的另一端緊固于坯口的側面。
為提高機構的剛性,軸套的下方還設有一高度可調的支座。
為將棘爪、棘輪的間歇式機械運動傳遞給切泥條的刀具,斷坯機具由固定在桿套上的加長桿和與加長桿的端部緊固連接的桿狀刀具組成。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該機在輸出軸和坯條之間設置了齒輪減速、連桿傳動和棘爪棘輪傳動機構以帶動與棘輪同軸的斷坯機具作間歇切斷泥胚的運動,該種制磚機結構簡單、制造成本低,實現(xiàn)了制磚機斷坯機械化,既節(jié)省了人力又保證了制磚泥胚的長度,是經(jīng)濟實用的一體化制磚機。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圖2為
圖1的A-A向剖視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放大、局部剖右視圖。
圖中,1-入口,2-彎曲支柱,3-主動齒輪,4-從動齒輪,5-連桿,6-銷軸,7-擺桿,8-棘爪,9-棘輪,10-斷坯機具,11-輸出軸,12-支撐架,13-桿套,14-輪軸,15-支撐臂,16-軸套,17-加長桿,18-刀具,19-支座,20-支撐套,21-機架,22-銷軸。
圖2為
圖1的A-A向剖視圖,從圖2中可以看出,棘輪9的輪軸14一端帶鍵,棘輪9及與斷坯機具相連的桿套13固定在這段帶鍵的軸上,桿套13的外側有一壓蓋并用螺栓將其固定在輪軸14上。輪軸14的另一端裝有連接支撐臂15的軸套16,軸套16與輪軸14之間設有軸承,軸套16的外側設有壓蓋。支撐臂15的另一端通過緊固螺栓固定于坯口的側面。擺桿7套在棘輪9的凸緣上面,二者之間設有軸承。棘爪8通過銷軸22裝在擺桿7上。斷坯機具由與桿套相連的加長桿17和與加長桿17的一端緊固連接的桿狀刀具18組成。在棘輪9的帶動下,斷坯機具10動作實現(xiàn)泥條有規(guī)律的切斷。
圖3顯示斷坯機具10位于坯口出口2的一側,從動齒輪4的軸安裝于支撐套20內,從動齒輪4突出于支撐套20之外,支撐套與從動齒輪的軸之間設有軸承,支撐套20的外側有一壓蓋。從圖3和
圖1中還可以看出,為提高機構的剛性,在軸套16的下方還設有一支座19,支座19利用固定在其上的螺栓可進行高度調整,螺栓的頂部位于軸套16的下緣。
權利要求1.一種自動斷坯制磚機,包括制磚機動力輸出軸和帶有入口和出口的坯口,其特征是所述輸出軸上裝有一主動齒輪,在坯口的上方設有一與主動齒輪相嚙合的位置固定的從動齒輪;連桿機構一端與設置在從動齒輪側面的銷軸活動連接,另一端與鉸接在連桿端部的擺桿連接,擺桿可動地設置在輪軸上,擺桿上鉸接有棘爪,該棘爪與設置在輪軸上的棘輪間歇配合,處于坯口出口一側的斷坯機具固定在輪軸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動斷坯制磚機,其特征是所述從動齒輪固定于坯口上方的支撐架上。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自動斷坯制磚機,其特征是所述棘輪的輪軸一端帶鍵,棘輪及與斷坯機具相連的桿套固定在帶鍵的軸上,輪軸的另一端裝有連接支撐臂的軸套,軸套與輪軸之間設有軸承,支撐臂的另一端緊固于坯口的側面。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自動斷坯制磚機,其特征是所述軸套的下方還設有一高度可調的支座。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自動斷坯制磚機,其特征是所述斷坯機具由固定在桿套上的加長桿和與加長桿的端部緊固連接的桿狀刀具組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自動斷坯一體化制磚機,主要解決現(xiàn)有的制磚機人工操作勞動強度大、生產(chǎn)效率低且尺寸不穩(wěn)定的問題。它包括制磚機動力輸出軸和帶有入口和出口的坯口,其特征是所述輸出軸上裝有一主動齒輪,在坯口的上方設有一與主動齒輪相嚙合的從動齒輪,該從動齒輪通過與其相連的連桿機構帶動鉸接在連桿端部的擺桿作往復運動動作,擺桿在動作的同時帶動固定于其上的棘爪驅動棘輪進行間歇旋轉,并通過棘輪帶動與棘輪同軸的處于坯口出口一側的斷坯機具作旋轉運動。該種制磚機結構簡單、成本低、經(jīng)濟實用。適用于中小制磚企業(yè)。
文檔編號B28B11/14GK2581141SQ0225565
公開日2003年10月22日 申請日期2002年11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11月29日
發(fā)明者董瑞信, 董瑞召 申請人:董瑞信, 董瑞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