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連接支承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用于搭建結構中特別是用于商品交易會或商店結構裝配系統(tǒng)中的連接元件,具體連接節(jié)點和支承結構。
背景技術:
眾所周知,在搭建結構中特別是用于商品交易會或商店結構裝配系統(tǒng)中,連接支承元件不但用于型材間的相互連接而且必須具有承載支承負荷的能力。現(xiàn)有實現(xiàn)連接支承功能的元件都是通過支承過渡板、螺孔過渡板、支承轉向板、定位板等元件間接或直接連接、轉換而達到最終目的,特別是實現(xiàn)多角度連接時,元件繁多、構造相當復雜、安裝麻煩,不僅不能達到展覽、展廳等特殊場合的快速搭建需求,而且成本高、承載能力差。
發(fā)明內容為克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ー種結構簡單,拆裝方便、快捷的新型連接支承結構,其結構穩(wěn)定、可靠,并可同時實現(xiàn)2個以上方位的連接、支承。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所采用連接支承結構為至少具有兩個連接構件,所述連接構件包括十字構架和連接在十字構架四條臂上的直角構架,所述連接構件與連接構件之間通過十字構架聯(lián)接,所述直角構架的兩直角臂上分別形成有與支柱連接的卡槽。為了提高承載能力,所述十字構架的臂與直角構架的直角臂為一體的整體鑄造結構。為了方便與型材間的定位和連接,所述十字構架上設有中心螺紋孔。本實用新型的進ー步改進為所述直角構架的直角處設有支撐塊,所述支撐塊分別與直角構架的兩直角臂固定連接,這樣可大大增加結構的穩(wěn)定性,進ー步提高本結構的承載負荷。本實用新型通過十字構架和直角構架的相互組合可形成兩面、四面等立體連接結構,現(xiàn)實多方位連接;而直角構架上卡槽的設計方便了與相鄰型材的定位連接,為實現(xiàn)快速安裝奠定基礎。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制造成本低,最佳的方案為十字構架與直角構架連接為一體,即整體鋳造,將承載能力最大化,元件最少化,結構最簡化。
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裝配圖;圖2為圖I的A-A剖視圖;圖3為連接型材的端面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中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為了加深對本實用新型的理解,下面將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ー步詳細描述,該實施例僅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定。實施例I :如圖I、圖2、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涉及ー種連接支承結構,具有四個連接構件并由此組成正方體結構,四個連接構件用于四個方位的連接、支承;姆個連接構件包括ー個十字構架11和四個直角構架12,總體形成連接結構為直角構架12上的直角臂分別與同側十字構架11的臂直線連接,即每個直角構架的兩條直角臂分別與相鄰兩個方位的十字構架11的臂連接;而位于每個方位中心的十字構架11上設有中心螺紋孔14 ;每個直角構架12的兩直角臂上分別形成有與支柱連接的卡槽15,用于與連接型材間的精確定位;為了加強支承力度,在直角構架12的直角處設有支撐塊13,所述支撐塊13的兩條邊分別與直角構架的兩直角臂固定連接。如圖3所示連接型材為中心設有螺孔21的十字造型構件,如圖I所示本連接支承結構與十字造型構件連接時,十字構架的中心螺紋孔14穿過內六角螺栓,與十字造型構件的螺孔21連接;鎖緊過程中擰緊螺栓,十字造型構件的四條邊22卡于直角構架上的卡槽15中并形成緊密連接。 實施例2 :如圖4所不在實施例I的基礎上,為了進一步增強本結構的承載能力,本實施例中的產品為整體鑄造形成,即十字構架11和四個直角構架12為一體結構。
權利要求1.一種連接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至少具有兩個連接構件,所述連接構件包括十字構架(11)和連接在十字構架四條臂上的直角構架(12),所述連接構件與連接構件之間通過十字構架(11)聯(lián)接,所述直角構架(12)的兩直角臂上分別形成有與支柱連接的卡槽(15)。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連接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十字構架(11)的臂與直角構架(12)的直角臂為一體的整體鑄造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連接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十字構架(11)上設有中心螺紋孔(14)。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連接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直角構架(12)的直角處設有支撐塊(13),所述支撐塊(13)分別與直角構架的兩直角臂固定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連接支承結構,具體連接節(jié)點和支承結構,其至少具有兩個連接構件,所述連接構件包括十字構架和連接在十字構架四條臂上的直角構架,所述連接構件與連接構件之間通過十字構架聯(lián)接,所述直角構架的兩直角臂上分別形成有與支柱連接的卡槽。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拆裝方便、且結構穩(wěn)定、可靠,并可同時實現(xiàn)2個以上方位的連接、支承。
文檔編號E04B1/61GK202390934SQ201120463710
公開日2012年8月22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1月21日
發(fā)明者張志軍, 陳德明 申請人:常州靈通展覽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