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變壓式排氣道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變壓式排氣道。
背景技術:
住宅有關設計規(guī)范要求,廚房內應設置共用排氣管道。這種管道應能滿足廚房排油煙的必要通風量,并且應當具有防串味、串聲的功能。根據(jù)這種使用要求,采用由同一垂直位置,各層廚房排油煙機的排氣口集于一個風道內,至頂部大氣稀釋的管道系統(tǒng)。由于這 一管道系統(tǒng)的設置,使處于同一垂直位置的各層廚房相互連通,而系統(tǒng)(同一樓的各樓層)內某廚房排油煙機開動向管道系統(tǒng)內強制排氣時,對于僅采用簡單一個風道結構的共用排氣管道系統(tǒng)內各處均為正壓狀態(tài),則所有未設阻斷裝置的其它停運狀態(tài)的排油煙機吸入口均有不等量的串風,即發(fā)生了各層間的“竄氣”、“竄味”現(xiàn)象。住宅廚房共用排氣管道系統(tǒng)的一個很重要的使用要求,就是要在滿足廚房必要通風排氣量的前提下,應具有不“竄氣”、不“竄味”的使用功能。中國實用新型專利CN2180711公告了一種變壓式排氣道,它主要是由于排氣的主管道和設置在其內壁上的變壓部件、導向管組成,在主管道上設置有進氣口,導向管與進氣口相連通,其變壓部件是由頂部平板、正面平板和底面平板構成的三面形部件,其兩側緊頂在相應一側的主管道的內壁上,由于變壓部件的兩側緊頂在主管道內壁上。其工作原理主要是根據(jù)空氣動力學中動靜壓轉換原理,即Pq = Pj+Pd ;Pq-任一流通截面全壓值;Pj_Pq截面處靜壓值;Pd_Pq截面處動壓值。具體作法是,在管道系統(tǒng)內設置局部構件即變壓部件,以改變主氣流流向和流通截面的大小,從而消除氣幕的阻滯作用和在特定位置完成壓動與靜動的轉換,使得所有不同組合的各層排油煙機啟、停形成的共用排氣系統(tǒng)運行工況下,呈停機狀態(tài)下的各吸人口(即進風口)局部靜壓Pj < 0,巧妙而簡捷有效地防止了各層廚房的“竄氣”。目前,這種變壓式共用排氣管道系統(tǒng)已日益普及應用。但在共用排氣管道中盲目設置不同體積的變壓部件,往往使這種變壓作用下降,還會限礙共用排氣管道排風效果的下降,導致使用效果不佳。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目的是設計一種變壓式排氣道,提供排氣道內各部件的比例關系,使變壓式排氣道的各進風口局部靜壓負值最小,有效地防止了各層廚房的“竄氣”現(xiàn)象存在,還具有節(jié)省材料和降低成本的優(yōu)點。為此,本實用新型采用由排氣道、導向管和變壓部件所組成;設排氣道內水平截面積為Z,導向管出口處水平截面積為Y,變壓部件最大面積處水平截面積為X ;貝IJ,各層樓的Z Y X 為 I : 0.07 0.51 0 0. 32。所述的各樓層包括建筑層數(shù)< 6層、建筑層數(shù)< 12層、建筑層數(shù)< 18層、建筑層數(shù)< 24層、建筑層數(shù)< 30層、建筑層數(shù)< 40層中的任意一樓層。[0009]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 6層樓的第I 層;Z Y X 為 I : 0.16 0.51 0;第2 層;Z Y X 為 I : 0.16 0.51 0. 09 0. 32 ;第3 層;Z Y X 為 I : 0.16 0.51 0. 09 0. 26 ;第4 層;Z Y X 為 I : 0.16 0.51 0. 05 0. 23 ;第5 層;Z Y X 為 I : 0.16 0.51 0. 05 0. 19 ;第6 層;Z Y X 為 I : 0.16 0.51 0. 05 0. 17。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彡12層的第I 層;Z Y X 為 I : 0.16 0.48 0;第2 4 層;Z Y X 為 I : 0.16 0.48 0. 09 0. 28 ;第5 7 層;Z Y X 為 I : 0.16 0.48 0. 04 0. 21 ;第8 12 層;Z Y X 為 I : 0.16 0.48 0. 03 0. 16。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 18層的第I 層;Z Y X 為 I : 0. 16 0. 48 0 ;第2 4 層;Z Y X 為 I : 0. 16 0. 48 0. 09 0. 27 ;第5 7 層;Z Y X 為 I : 0. 16 0. 48 0. 05 0. 20 ;第8 18 層;Z Y X 為 I : 0. 16 0. 48 0. 02 0. 15。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 24層的第I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6 0 ;第2 4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6 0.11 0.27;第5 8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6 0. 06 0. 23 ;第9 14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6 0. 03 0. 19 ;第15 24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6 0. 02 0. 14。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 30層的第I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第2 4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12 0. 27 ;第5 8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07 0. 23 ;第9 14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03 0. 19 ;第15 30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01 0. 14。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 40層的第I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第2 4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12 0. 27 ;第5 8 層;Z Y X 為 I : 0.07 0.23 0. 07 0. 23 ;第9 14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03 0. 19 ;第15 30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02 0. 16 ;第31 40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02 0. 14。上述結構設計達到了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提供排氣道內各部件的比例關系,使變壓式排氣道的各進風口局部靜壓負值最小,有效地防止了各層廚房的“竄氣”現(xiàn)象存在,還具有節(jié)省材料和降低成本的優(yōu)點。
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I的A-A結構示意圖。圖3為圖2的B向橫截面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使用狀態(tài)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案如圖I至圖4所示,一種變壓式排氣道,由排氣道4、導向管2和變壓部件I所組成,導向管下端相通排氣道的各廚房的進風口 3,導向管下端呈圓弧狀,以利于將從廚房的進風口進入的煙氣向上引流與排氣道向上氣流平行。本實用新型設排氣道4內水平截面積為Z,導向管出口處5水平截面積為Y,變壓部件I最大面積處水平截面積為X ;貝丨J,各層樓的Z Y X 為 I : 0.07 0.51 0 0. 32。所述的各樓層包括建筑層數(shù)< 6層、建筑層數(shù)< 12層、建筑層數(shù)< 18層、建筑層數(shù)< 24層、建筑層數(shù)< 30層、建筑層數(shù)< 40層中的任意一樓層。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 6層樓的第I 層;Z Y X 為 I : 0. 16 0. 51 0 ;第2 層;Z Y X 為 I : 0. 16 0. 51 0. 09 0. 32 ;第3 層;Z Y X 為 I : 0. 16 0. 51 0. 09 0. 26 ;第4 層;Z Y X 為 I : 0. 16 0. 51 0. 05 0. 23 ;第5 層;Z Y X 為 I : 0. 16 0. 51 0. 05 0. 19 ;第6 層;Z Y X 為 I : 0.16 0.51 0. 05 0. 17。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 12層的第I 層;Z Y X 為 I : 0. 16 0. 48 0 ;第2 4 層;Z Y X 為 I : 0. 16 0. 48 0. 09 0. 28 ;第5 7 層;Z Y X 為 I : 0. 16 0. 48 0. 04 0. 21 ;第8 12 層;Z Y X 為 I : 0. 16 0. 48 0. 03 0. 16。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 18層的第I 層;Z Y X 為 I : 0. 16 0. 48 0 ;第2 4 層;Z Y X 為 I : 0. 16 0. 48 0. 09 0. 27 ;第5 7 層;Z Y X 為 I : 0. 16 0. 48 0. 05 0. 20 ;第8 18 層;Z Y X 為 I : 0.16 0.48 0. 02 0. 15。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 24層的第I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6 0 ;第2 4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6 0.11 0.27;第5 8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6 0. 06 0. 23 ;第9 14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6 0. 03 0. 19 ;[0077]第15 24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6 0. 02 0. 14。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 30層的第I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第2 4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12 0. 27 ;第5 8 層;Z Y X 為 I : 0.07 0.23 0. 07 0. 23 ;第9 14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03 0. 19 ;第15 30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01 0. 14。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 40層的第I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第2 4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12 0. 27 ;第5 8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07 0. 23 ;第9 14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03 0. 19 ;第15 30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02 0. 16 ;第31 40 層;Z Y X 為 I : 0. 07 0. 23 0. 02 0. 14。實施例I :設排氣道內水平截面積為Z,導向管出口處5水平截面積為Y,變壓部件最大面積處水平截面積為X,則建筑層數(shù)6層樓的第I層4 ;Z : Y : X為I : 0.47 : 0,即在第I層不設變壓部件;第2 4層42 ;Z Y X為I : 0.47 0. 18 ;第5 6層;Z : Y : X為I : 0.47 : 0.07。排氣道未端41位于該層樓的數(shù)頂外并與風帽6連接,以避雨和導流。本實用新型可以有效保證變壓式排氣道能使各進風口局部靜壓負值最小,有效地防止了各層廚房的“竄氣”現(xiàn)象存在。實施例2 :與實施例I不同的是建筑層數(shù)12層樓的第I層;Z : Y : X為I 0. 33 0,即在第I層不設變壓部件;第2 3層;Z : Y : X為I : 0. 33 : 0. 15 ;第
4 5 層;Z Y X 為 I : 0.33 0.07 ;第 6 12 層 43 ;Z Y X 為 I : 0.33 0.05。實施例3 :與實施例I不同的是建筑層數(shù)18層樓的第I層;Z : Y : X為I 0. 25 0,即在第I層不設變壓部件;第2 4層;Z : Y : X為I : 0. 25 : 0. 17 ;第
5 7 層;Z Y X 為 I : 0.25 0. 08 ;第 8 18 層;Z Y X 為 I : 0.25 0.04。實施例4:與實施例I不同的是建筑層數(shù)24層樓的第I層;Z : Y : X為I 0. 15 0,即在第I層不設變壓部件;第2 4層;Z : Y : X為I : 0. 15 : 0. 16 ;第5 8 層;Z Y X 為 I : 0.15 0. 08 ;第 9 12 層;Z Y X 為 I : 0.15 0.04;第 13 24 層;Z Y X 為 I : 0.15 0.03。實施例5:與實施例I不同的是建筑層數(shù)30層樓的第I層;Z : Y : X為I 0. 12 0,即在第I層不設變壓部件;第2 4層;Z : Y : X為I : 0. 12 : 0. 25 ;第5 8 層;Z : Y : X 為 I : 0. 12 : 0. 15 ;第 9 14 層;Z : Y : X 為 I : 0. 12 : 0. 09 ;第 15 30 層;Z Y X 為 I : 0.12 0.03。實施例6 :與實施例I不同的是建筑層數(shù)40層樓的第I層;Z : Y : X為
I 0. 09 0,即在第I層不設變壓部件;第2 4層;Z : Y : X為I : 0.09 : 0.20 ;第5 10 層;Z : Y : X 為 I : 0. 09 : 0. 12 ;第 11 18 層;Z : Y : X 為 I : 0. 09 : 0. 097 ;第 19 40 層;Z Y X 為 I : 0.09 0.02。實施例I 6為本實用新型的舉出的實施例,顯然本實用新型并非局限于固定的樓層,只要在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范圍內,均為保護范圍。 總之,本實用新型可以有效保證變壓式排氣道的各進風口局部靜壓負值最小,有效地防止了各層廚房的“竄氣”現(xiàn)象存在,還具有節(jié)省材料和降低成本的優(yōu)點。
權利要求1.一種變壓式排氣道,由排氣道、導向管和變壓部件所組成,其特征在于 設排氣道內水平截面積為Z,導向管出口處水平截面積為Y,變壓部件最大面積處水平截面積為X ; 貝1J,各層樓的 Z Y X 為 I : 0.07 0.51 0 0.32。
2.按權利要求I所述的變壓式排氣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各樓層包括建筑層數(shù)<6層、建筑層數(shù)< 12層、建筑層數(shù)< 18層、建筑層數(shù)< 24層、建筑層數(shù)< 30層、建筑層數(shù)< 40層中的任意一樓層。
3.按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變壓式排氣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6層樓的 第 I 層;Z Y X 為 I : 0.16 0.51 0; 第 2 層;Z Y X 為 I : 0.16 0.51 0.09 0.32; 第 3 層;Z Y X 為 I : 0.16 0.51 0.09 0.26; 第 4 層;Z Y X 為 I : 0.16 0.51 0.05 0.23; 第 5 層;Z Y X 為 I : 0.16 0.51 0.05 0.19; 第 6 層;Z Y X 為 I : 0.16 0.51 0.05 0.17。
4.按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變壓式排氣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12層的 第 I 層;Z Y X 為 I : 0.16 0.48 0; 第 2 4 層;Z Y X 為 I : 0.16 0.48 0. 09 0. 28 ; 第 5 7 層;Z Y X 為 I : 0.16 0.48 0. 04 0. 21 ; 第 8 12 層;Z Y X 為 I : 0.16 0.48 0. 03 0. 16。
5.按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變壓式排氣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18層的 第 I 層;Z Y X 為 I : 0.16 0.48 0; 第 2 4 層;Z Y X 為 I : 0.16 0.48 0. 09 0. 27 ; 第 5 7 層;Z Y X 為 I : 0.16 0.48 0. 05 0. 20 ; 第 8 18 層;Z Y X 為 I : 0.16 0.48 0. 02 0. 15。
6.按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變壓式排氣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24層的 第 I 層;Z Y X 為 I : 0.07 0.26 0; 第 2 4 層;Z Y X 為 I : 0.07 0.26 0. 11 0. 27 ; 第 5 8 層;Z Y X 為 I : 0.07 0.26 0. 06 0. 23 ; 第 9 14 層;Z Y X 為 I : 0.07 0.26 0. 03 0. 19 ; 第 15 24 層;Z Y X 為 I : 0.07 0.26 0. 02 0. 14。
7.按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變壓式排氣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30層的 第 I 層;Z Y X 為 I : 0.07 0.23 0; 第 2 4 層;Z Y X 為 I : 0.07 0.23 0. 12 0. 27 ; 第 5 8 層;Z Y X 為 I : 0.07 0.23 0. 07 0. 23 ; 第 9 14 層;Z Y X 為 I : 0.07 0.23 0. 03 0. 19 ; 第 15 30 層;Z Y X 為 I : 0.07 0.23 0. 01 0. 14。
8.按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變壓式排氣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建筑層數(shù)<40層的 第 I 層;Z Y X 為 I : 0.07 0.23 0; 第 2 4 層;Z Y X 為 I : 0.07 0.23 0. 12 0. 27 ;第 5 8 層;Z Y X 為 I : O. 07 O. 23 O. 07 O. 23 ;第 9 14 層;Z Y X 為 I : O. 07 O. 23 O. 03 O. 19 ; 第 15 30 層;Z Y X 為 I : O. 07 O. 23 O. 02 O. 16 ; 第 31 40 層;Z Y X 為 I : O. 07 O. 23 O. 02 O. 14。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變壓式排氣道,由排氣道、導向管和變壓部件所組成,提供排氣道內水平截面積,導向管出口處水平截面積,變壓部件最大面積處水平截面積的比例結構。本實用新型可以有效保證變壓式排氣道的各進風口局部靜壓負值最小,有效地防止了各層廚房的“竄氣”現(xiàn)象存在,還具有節(jié)省材料和降低成本的優(yōu)點。
文檔編號E04F17/02GK202559663SQ20122022298
公開日2012年11月28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6月15日
發(fā)明者林潤泉 申請人:林潤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