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涉及的是一種復合材料、環(huán)境友好材料地板,適用于制作居家庭院、公園、市政、桑拿等場所的地板。
背景技術:
在居家庭院、公園、市政、桑拿等場所大量使用地板,這些地板一般由木材、大理石等材料制成,但木質地板在制作過程中將浪費大量木材,增加森林砍伐量,不利于水土保持,不利于環(huán)境保護,且木質地板可能發(fā)生蟲蛀、腐蝕等;而大理石地板容易打滑,易裂,笨重,安裝較難等。所以,發(fā)明一種新型地板十分必要。塑木復合材料是國內外近年蓬勃興起的一類新型復合材料,它利用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等,代替通常的樹脂膠粘劑,與超過50%以上的木粉、稻殼、秸桿等廢植物纖維混合而成新的木質材料,再經擠壓、模壓、注射成型等塑料加工工藝,生產出的板材或型材。它具有良好的加工性能、強度性能、耐水、耐腐性能,使用壽命長、優(yōu)良的可調整性能、紫外線光穩(wěn)定性、著色性良好、可回收再生產、原料來源廣泛、可以根據需要制成任意形狀和尺寸大小等。目前,已在建材、家具、物流包裝等行業(yè)得到較廣泛的應用。發(fā)明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既可保持塑木復合材料防腐、防蟲蛀、防滑等優(yōu)點,而且可減少木材使用量、具有較高的強度和使用壽命,因而十分必要。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是針對上述目的提供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該塑木復合材料地板除具有傳統(tǒng)塑木復合材料產品易加工成型、可回收再生、環(huán)保、具有較高的力學性能、保溫、隔熱、防腐等特點外,更具有防滑、外觀大方、易于安裝等特點。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是采取以下方案實現的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由塑木復合材料矩形管、塑木復合材料底板、塑木復合材料支腳、塑木復合材料左支座和塑木復合材料右支座構成,塑木復合材料矩形管底邊與塑木復合材料底板重合,塑木復合材料底板下面有支腳。塑木復合材料地板左、右底側分別是塑木復合材料左、右支座,塑木復合材料左、右支座下面為塑木復合材料寬支腳。塑木復合材料矩形管、塑木復合材料底板、塑木復合材料支腳、塑木復合材料左支座和塑木復合材料右支座在成型時一次性同時完成,得到整體的塑木復合材料地板。塑木復合材料地板是以塑料、植物纖維為主要原料,輔以其他助劑,經擠出成型而成。所述的塑料粒子采用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中的一種。所述的植物纖維采用木粉、米糠粉中的一種。本實用新型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設計合理,結構簡單,生產制造方便,傳統(tǒng)的塑木復合材料產品生產工藝流程中只需改進口模形狀即可用于該實用新型的生產及加工制作,生產過程中機械化程度較高,所需勞動力較少,生產成本低;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和普通木質地板相比,所用木材量減小,對環(huán)境更加友好,不會發(fā)生蟲蛀,同時可對木粉、米糠粉等工農業(yè)邊角料進行廢物利用,降低產品成本;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和大理石地板相t匕,其防腐性能更好,重量更輕,運輸、安裝更加方便,防滑性能更加優(yōu)異。
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圖I是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I中A-A剖面結構示意圖。I一塑木復合材料矩形管,2—塑木復合材料底板,3—塑木復合材料支腳,4一塑木復合材料左支座,·5—塑木復合材料左寬支腳,6—塑木復合材料右支座,7—塑木復合材料右寬支腳。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附圖I、圖2,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由塑木復合材料矩形管I、塑木復合材料底板2、塑木復合材料支腳3、塑木復合材料左支座4和塑木復合材料右支座6構成,塑木復合材料矩形管I底邊與塑木復合材料底板2重合,塑木復合材料底板2下面有支腳3。塑木復合材料地板左、右底側分別是塑木復合材料左支座4和右支座6,塑木復合材料左支座4和右支座6下面為塑木復合材料左寬支腳5和右寬支腳7。塑木復合材料矩形管I、塑木復合材料底板2、塑木復合材料支腳3、塑木復合材料左支座4和塑木復合材料右支座6在成型時一次性同時完成,得到整體的塑木復合材料地板。生產本實用新型時,只需采用截面和圖2—致的口模,然后將塑木復合材料的各種原輔材料混勻、熔化、塑化后,經口模擠出至所需長度時切斷即可得到本實用新型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安裝A、B兩根該實用新型時,只需將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A擺放在平面上并固定,然后將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B擺放在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A左側,將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B向右推移,使其塑木復合材料右支座6的塑木復合材料右寬支腳7和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A之塑木復合材料左支座4的塑木復合材料左寬支腳5并到一起,再將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B固定,即完成了塑木復合材料地板A、B的拼裝連接。
權利要求1.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由塑木復合材料矩形管、塑木復合材料底板、塑木復合材料支腳、塑木復合材料左支座和塑木復合材料右支座構成;塑木復合材料矩形管底邊與塑木復合材料底板重合,塑木復合材料底板下面有支腳;塑木復合材料地板左、右底側分別是塑木復合材料左支座和右支座,塑木復合材料左支座和右支座下面分別為塑木復合材料左寬支腳和右寬支腳。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塑木復合材料矩形管、塑木復合材料底板、塑木復合材料支腳、塑木復合材料左支座和塑木復合材料右支座在成型時一次性同時完成,得到整體的塑木復合材料地板。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適用于制作居家庭院、公園、市政、桑拿等場所的地板。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由塑木矩形管、塑木底板、塑木支腳、塑木左支座和塑木右支座構成,矩形管底邊與底板重合,底板下面有支腳。塑木地板左、右底側分別是塑木左、右支座,左、右支座下面為塑木寬支腳。塑木矩形管、底板、支腳、左支座和右支座在成型時一次性同時完成,得到整體的塑木復合材料地板。一種塑木復合材料地板設計合理,結構簡單,生產制造方便,傳統(tǒng)的塑木產品生產工藝流程中只需改進口模形狀即可用于其生產及加工制作,生產過程中機械化程度較高,所需勞動力較少,生產成本低;木材用量少,環(huán)境友好,不蟲蛀,重量輕,運輸、安裝方便,防滑性能優(yōu)異。
文檔編號E04F15/10GK202706476SQ20122035424
公開日2013年1月30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7月20日
發(fā)明者周才良, 呂戰(zhàn)強 申請人:鑫盛(湖州)塑木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