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防震建筑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防震建筑,包括主體、防震基礎、橡膠塊、橡膠支座、限位墻和墊層,所述主體與防震基礎緊密連接且主體設置于防震基礎之上,所述防震基礎由箱體、鋼珠、注油口、上鋼筋、下鋼筋、卡鍵、上基礎和下基礎組成,所述箱體內設有表面粗糙的鋼珠,鋼珠分為上、下兩層,同層的鋼珠之間間隔設置,所述箱體上有注油口,箱體的上下分別連接上鋼筋和下鋼筋。在發(fā)生地震時,地震波攜帶的能量在橡膠塊與橡膠之座處被部分消耗,隨即地震帶來的能量使地基產(chǎn)生晃動,此時,箱體內的鋼珠水平移動,吸收一部分地震帶來的能量,經(jīng)過兩次對地震帶來能量的消耗,減輕了地震帶來的能量對主體的沖擊,防止了建筑被破壞。
【專利說明】一種防震建筑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建筑【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防震建筑。
【背景技術】
[0002]建筑是人們用土、石、木、鋼、玻璃等材料建造的構筑物,其目的是獲得建筑所形成的空間,建筑包括地基和地面上房屋,可供人們在其中工作、生活、學習、娛樂和儲藏物資。目前,建筑的地基與房屋基本上都是采用固聯(lián)的方式,即將地基構筑在地層上后再將房屋建筑在地基上,從而保證建筑的穩(wěn)定性和整體性,在一般情況下可以起到穩(wěn)固的作用,但在特殊情況下,如發(fā)生地震,由于地殼發(fā)生振動,構筑在地面上的建筑也會隨著地殼的振動而振動,地基的變形超過變形允許值,使房屋和建筑物倒塌、出現(xiàn)裂紋等不可逆的破壞性災害,嚴重影響人們的生命安全和建筑的正常使用。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防震建筑,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防震建筑,包括主體、防震基礎、橡膠塊、橡膠支座、限位墻和墊層,所述主體與防震基礎緊密連接且主體設置于防震基礎之上,所述防震基礎由箱體、鋼珠、注油口、上鋼筋、下鋼筋、卡鍵、上基礎和下基礎組成,所述箱體內設有表面粗糙的鋼珠,鋼珠分為上、下兩層,同層的鋼珠之間間隔設置,所述箱體上有注油口,箱體的上下分別連接上鋼筋和下鋼筋,所述上鋼筋伸入上基礎內部,所述下鋼筋伸入下基礎內部,所述箱體內壁有卡鍵,所述下基礎與墊層之間設有橡膠支座,所述上基礎、下基礎與限位墻之間設有橡膠塊。
[0006]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上基礎、下基礎均為現(xiàn)澆混凝土結構。
[0007]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上基礎與主體緊密連接。
[0008]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發(fā)生地震時,地震波攜帶的能量在橡膠塊與橡膠之座處被部分消耗,隨即地震帶來的能量使地基產(chǎn)生晃動,此時,箱體內的鋼珠水平移動,吸收一部分地震帶來的能量,經(jīng)過兩次對地震帶來能量的消耗,減輕了地震帶來的能量對主體的沖擊,防止了建筑被破壞。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0]圖中:1_主體、2-箱體、3-鋼珠、4-注油口、5-上鋼筋、6-下鋼筋、7-卡鍵、8-上基礎、9-下基礎、10-橡膠塊、11-橡膠支座、12-限位墻、13-墊層。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2]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防震建筑,包括主體1、防震基礎、橡膠塊10、橡膠支座11、限位墻12和墊層13,所述主體I與防震基礎緊密連接且主體I設置于防震基礎之上,所述防震基礎由箱體2、鋼珠3、注油口 4、上鋼筋5、下鋼筋6、卡鍵7、上基礎8和下基礎9組成,所述箱體2內設有表面粗糙的鋼珠3,鋼珠3分為上、下兩層,同層的鋼珠3之間間隔設置,所述箱體2上有注油口 4,箱體3的上下分別連接上鋼筋5和下鋼筋6,所述上鋼筋5伸入上基礎8內部,所述下鋼筋6伸入下基礎9內部,所述箱體2內壁有卡鍵7,所述下基礎9與墊層13之間設有橡膠支座11,所述上基礎8、下基礎9與限位墻12之間設有橡膠塊10,所述上基礎8、下基礎9均為現(xiàn)澆混凝土結構,所述上基礎8與主體I緊密連接。
[0013]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在發(fā)生地震時,地震波攜帶著能量沖擊建筑物,由于建筑基礎底部存在橡膠支座11,基礎兩側存在橡膠塊10,橡膠塊10與橡膠支座11可消耗一部分地震帶來的能量沖擊,同時地基基礎晃動,地基基礎在晃動時使箱體2也晃動,箱體2晃動則其內部的鋼珠3便開始移動,鋼珠3移動吸收一部分能量,使地震時對建筑物沖擊的能量在基礎部分繼續(xù)被消耗,使主體I受到的能量減到最小,保證了主體I的安全。
[0014]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15]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權利要求】
1.一種防震建筑,包括主體、防震基礎、橡膠塊、橡膠支座、限位墻和墊層,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與防震基礎緊密連接且主體設置于防震基礎之上,所述防震基礎由箱體、鋼珠、注油口、上鋼筋、下鋼筋、卡鍵、上基礎和下基礎組成,所述箱體內設有表面粗糙的鋼珠,鋼珠分為上、下兩層,同層的鋼珠之間間隔設置,所述箱體上有注油口,箱體的上下分別連接上鋼筋和下鋼筋,所述上鋼筋伸入上基礎內部,所述下鋼筋伸入下基礎內部,所述箱體內壁有卡鍵,所述下基礎與墊層之間設有橡膠支座,所述上基礎、下基礎與限位墻之間設有橡膠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震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基礎、下基礎均為現(xiàn)澆混凝土結構。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震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基礎與主體緊密連接。
【文檔編號】E04B1/98GK204040581SQ201420396980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7月18日
【發(fā)明者】謝瑞玉, 廖小翠, 陳銳, 朱為榮, 梁寶珠, 熊雅 申請人:梅州市廣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