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礦棉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礦棉板。
【背景技術】
[0002]吊頂是指室內(nèi)環(huán)境的頂部裝修,是室內(nèi)裝飾的重要部分之一,吊頂在整個居室裝飾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對居室頂面作適當?shù)难b飾,不僅能美化室內(nèi)環(huán)境,還能營造出豐富多彩的室內(nèi)空間藝術形象。目前,傳統(tǒng)吊頂中的礦棉板兩側邊呈階梯狀,放置于龍骨框架上進行固定,該吊裝方式限制了礦棉板的板形,只能以矩形方式延展,形狀單一,限制了吊頂設計的改進空間。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礦棉板,該礦棉板適用于新的吊裝方式,可設計成多種形狀,使吊頂美觀獨特,在具備高吸聲的同時可滿足設計師多裝飾造型的需求。
[0004]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礦棉板,包括板體,所述板體內(nèi)設有至少兩條T型槽,所述T型槽的開口設置在板體的上表面。
[0005]較佳地,所述板體數(shù)目不少于2,所述板體之間設有間隙。
[0006]較佳地,所述板體為一體成型。
[0007]較佳地,所述板體的全部或部分側邊為弧形。
[0008]較佳地,所述板體為矩形、橢圓、圓形或扇形。
[0009]較佳地,所述T型槽之間平行設置。
[0010]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1]1、本實用新型的面板內(nèi)設有T型槽,使龍骨內(nèi)置,打破了傳統(tǒng)吊頂?shù)脑O計局限,可將面板設計為多種形狀及排列形式,美觀獨特。
[0012]2、本實用新型中的板體之間設有間隙,使吊頂美觀獨特。
[0013]3、本實用新型中的板體側邊設計成弧形,使吊頂美觀獨特。
[0014]4、本實用新型板體數(shù)目不少于2,且板體間有間隙,該實施方式中,多單元的裝飾可以設有一定的間隙空間,豐富了裝飾效果,同時提高了吸聲性能。
【附圖說明】
[0015]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礦棉板的結構示意圖;
[0016]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礦棉板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7]附圖3為本實用新型礦棉板的安裝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8]如圖1和圖2所示的實施例,一種礦棉板,包括板體5,所述板體5內(nèi)設有至少兩條T型槽6,所述T型槽6的開口設置在板體5的上表面,且T型槽之間平行設置,所述板體5形狀為矩形,板體5的數(shù)目不少于2,并列排布,且板體5之間設有空隙,美觀獨特,所述T型槽6內(nèi)設有T型龍骨4。
[0019]如圖3所示,一種吊頂體系,包括由上至下順次連接的吊桿、吊件、主龍骨1、連接件、T型龍骨4及礦棉板板體5,該吊件為U型槽,該U型槽套設在所述主龍骨I上,所述吊桿一端與吊件鉸接,另一端固定在墻體中;所述板體5形狀為矩形,在板體5內(nèi)設有至少兩條T型槽6,該T型龍骨4插入在所述T型槽6內(nèi)固定;T型龍骨4通過連接件2與主龍骨I固定。
[0020]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本實用新型中的板體5為一體成型,其側邊全部或部分為弧形,板體5可設計為扇形、橢圓或圓形等不規(guī)則形狀。
[0021]本實用新型的安裝方法為,首先,將吊桿、吊件、主龍骨以及連接件連接并固定在房屋頂部,然后將T型龍骨插入到T型槽內(nèi)固定,將板體組裝排布,最后起吊板體,將固定在板體內(nèi)的T型龍骨與連接件固定。
[0022]雖然本實用新型所揭露的實施方式如上,但所述的內(nèi)容只是為了便于理解本實用新型而采用的實施方式,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內(nèi)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所揭露的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可以在實施的形式上及細節(jié)上作任何的修改與變化,但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仍須以所附的權利要求書所界定的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礦棉板,其特征在于:包括板體,所述板體內(nèi)設有至少兩條T型槽,所述T型槽的開口設置在板體的上表面。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板體數(shù)目不少于2,所述板體之間設有間隙。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板體為一體成型。
4.根據(jù)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礦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板體的全部或部分側邊為弧形。
5.根據(jù)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礦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板體為矩形、橢圓、圓形或扇形。
6.根據(jù)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礦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T型槽之間平行設置。
【專利摘要】一種礦棉板,包括板體,所述板體內(nèi)設有至少兩條T型槽,所述T型槽的開口設置在板體的上表面;該礦棉板適用于新的吊裝方式,可設計成多種形狀,使吊頂美觀獨特。
【IPC分類】E04B9-22
【公開號】CN204531131
【申請?zhí)枴緾N201520016784
【發(fā)明人】張同坤, 黨連軍, 李楠
【申請人】北新集團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5日
【申請日】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