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Xo樣品酒瓶擺飾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擺飾架,尤指一種可使XO樣品酒瓶擺設得更加穩(wěn)固,并能將瓶身以及酒標做為整體設計的一部分,使觀賞者因整體的美觀而感到價值倍增,以作為一種室內裝飾品的擺飾架。
背景技術:
法國出產的XO等級的酒是一種非常昂貴的酒類,一般人少有機會能享用得到,因此XO酒廠皆有制作販售價格較便宜但容量及體積皆較小的樣品酒供大眾收藏,而XO樣品酒瓶也都制作得非常精美,酒瓶的外形就如同一件藝術品一般,所以有些人會在家中擺上幾瓶XO樣品酒作為裝飾;但若只將XO樣品酒瓶放置于酒柜中會略顯單調,且樣品酒的體積較小也不顯眼,若放置于家中轉角處很容易不小心碰到XO樣品酒瓶造成其重心不穩(wěn)而掉落地面,因此對于喜愛收集XO樣品酒的人士是一大困擾。
本實用新型設計人有鑒于上述保存XO酒的缺失,爰精心研究,并積個人從事該項事業(yè)的多年經驗,終設計出一種嶄新的XO樣品酒瓶擺飾架。
發(fā)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種可將XO樣品酒瓶直立固定的框架,使XO樣品酒瓶擺設得更加穩(wěn)固,將XO樣品酒瓶瓶身以及酒標當作是整體設計的一部分,使觀賞者因整體的美觀而感到其價值倍增,并達到作為一種室內裝飾品的功能的XO樣品酒瓶擺飾架。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手段實現的一種XO樣品酒瓶擺飾架,由一樣品酒瓶、一底座及一垂直架設于底座上的O形框架與X形飾板組成,O形框架的內側頂端形成有一孔槽,孔槽中嵌合有一套環(huán),一固定扣利用其頂部形成的插頭插設于套環(huán)內,固定扣將酒瓶的瓶蓋嵌扣于其底部;O形框架的內側底部形成有一孔槽,孔槽中嵌合有一套環(huán),一承托板利用其底部形成的插頭插設于套環(huán)內,承托板的兩側形成有卡槽,酒瓶的底部兩側形成有卡塊,卡塊嵌入卡槽中。
所述的XO樣品酒瓶擺飾架,O形框架與X形飾板的一側底部分別設有插柱,O形框架與X形飾板以插柱垂直插設于底座上,O形框架的插柱頂部設有接合板與凸塊,X形飾板的插柱頂部設有相對應于接合板及凸塊的接合座與凹槽,利用接合板與接合座的貼合使凸塊嵌入凹槽中;底座由上蓋、下蓋、飾板及螺母組成,上蓋的頂部設有一可供上述的O形框架與X形飾板的插柱插入的插孔,X形飾板與O形框架利用插柱上的螺牙將螺母鎖合于插柱上而相結合。
所述的XO樣品酒瓶擺飾架,X形飾板與O形框架一體形成XO形框架,承托板為一種不具有卡槽的型式,XO形框架的底部設置有一接座,接座上設置有一貫穿其兩側的穿孔,上蓋頂部形成有對應于接座的安置槽,安置槽的兩側形成對應于穿孔的安置孔,另有一固定榫及兩個固定蓋,固定榫對應于穿孔及安置孔并得插入其中,兩個固定蓋的一側皆設置有對應于固定榫的固定槽。
所述的XO樣品酒瓶擺飾架,上蓋的表面形成有鏤空的字體,飾板鑲在該處內側,下蓋設置于上蓋的底部,下蓋中設置有一電池盒、開關及電池外蓋,上蓋內以及插柱與螺母間設有復數顆發(fā)光二極管,復數顆發(fā)光二極管與開關及電池盒中的電池形成一電流回路。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依據上述構造,本實用新型XO樣品酒瓶擺飾架得將XO樣品酒瓶的瓶底放置于承托板上,并利用固定扣將瓶蓋做固定以使XO樣品酒瓶立于O形框架中,然后利用電池的電力使發(fā)光二極管發(fā)出光芒,得使XO樣品酒瓶擺設得更加穩(wěn)固,并得使觀賞者因整體的美觀而感到其價值倍增,以達到做為一種室內裝飾品的功能。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分解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組合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例的立體組合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舉一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構造及特征。
如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XO樣品酒瓶擺飾架,由一樣品酒瓶1、一底座2及一垂直架設于底座2上的O形框架3與X形飾板4組成,其中O形框架3的外緣設有一插柱30,插枉30垂直插設于底座2上,插柱30的一側邊設置有螺牙301且頂部形成有接合板37,接合板37的一側面形成有凸塊371,O形框架3的內側頂端形成有一孔槽31,孔槽31中嵌合有一套環(huán)32,并將一固定扣33利用其頂部形成的插頭310插設于套環(huán)32內,固定扣33得將酒瓶1的瓶蓋嵌扣于其底部;O形框架3的內側底部形成有一孔槽34,于孔槽34中嵌合有一套環(huán)35,并將一承托板36利用其底部形成的插頭360插設于套環(huán)35內,承托板36的兩側形成有卡槽361,酒瓶1的底部兩側形成有卡塊11,卡塊11得嵌入卡槽361中,據此得將酒瓶1固定于O形框架3中,且固定扣33與承托板36在無酒瓶1時也不會與O形框架3分開。
X形飾板4的一側底部設有插柱40,X形飾板4以插柱40垂直插設于上述的底座2上,插柱40的一側設有螺牙401,且頂部設有對應于接合板37的接合座41,接合座41的一側面設有對應于凸塊371的凹槽411,利用接合板37與接合座41的貼合,并使凸塊371嵌入凹槽411中而得將X形飾板4與O形框架3相結合。
底座2由上蓋21、下蓋22、飾板23及螺母24組成,上蓋21的頂部設有一插孔211,插孔211可供插柱30、40插入,并利用螺牙301、401將螺母24銷合于插柱30、40上,上蓋21的表面形成有鏤空的字體,并于該處內側鑲上飾板23,下蓋22設置于上蓋21的底部,下蓋22中設置有一電池盒26、開關28及電池外蓋25,且于上蓋21內以及插柱30、40與螺母24間設有復數顆發(fā)光二極管27,復數顆發(fā)光二極管27與開關28及電池盒26中的電池形成一電流回路。
上述的上蓋21、飾板23、O形框架3與X形飾板4皆以一種透明導光材質制成。
據上述構造,如圖3、4所示,得使樣品酒瓶1牢牢固定于O形框架3中使其不會傾倒,且O形框架3與X形飾板4會于底座2上組成XO的字樣,而復數顆發(fā)光二極管27在開關28開啟后會發(fā)出炫麗光芒,炫麗光芒由導光材質制成的上蓋21、飾板23、O形框架3與X形飾板4傳導出去,如此得使XO樣品酒瓶擺飾架更加美觀,能夠做為一種室內擺飾。
再者,如圖3、4所示,XO樣品酒瓶擺飾架的另一實施例,是將上述的X形飾板4與O形框架3制作為一體而形成一XO形框架3a,且上述的承托板36是一種不具有卡槽361的承托板36a,如此使XO形框架3a的O形部位內側得固定一般市面上販售的XO樣品酒瓶;XO形框架3a的底部設置有一接座51,接座51上設置有一貫穿其兩側的穿孔510,而上蓋21的頂部形成有對應于接座51的安置槽29,并于安置槽29的兩側形成對應于穿孔510的安置孔290,另有一固定榫52及兩個固定蓋53,固定榫52對應于穿孔510及安置孔290并得插入其中,而兩個固定蓋53的一側皆設置有對應于固定榫52的固定槽530;據此將接座51置于安置槽29中,并以固定榫52插入安置孔290及穿孔510,然后利用固定槽53a將兩個固定蓋53分別固設于固定榫52的兩端,如此得使XO形框架3a安穩(wěn)的立于底座2上。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XO樣品酒瓶擺飾架確實能達到使樣品酒成為精美擺飾,且此結構的改良亦增加了安穩(wěn)放置樣品酒的功效,具有實用新型專利的實用性與進步性,申請人爰依專利法提起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
權利要求1.一種XO樣品酒瓶擺飾架,由一樣品酒瓶、一底座及一垂直架設于底座上的O形框架與X形飾板組成,其特征在于O形框架的內側頂端形成有一孔槽,孔槽中嵌合有一套環(huán),一固定扣利用其頂部形成的插頭插設于套環(huán)內,固定扣將酒瓶的瓶蓋嵌扣于其底部;O形框架的內側底部形成有一孔槽,孔槽中嵌合有一套環(huán),一承托板利用其底部形成的插頭插設于套環(huán)內,承托板的兩側形成有卡槽,酒瓶的底部兩側形成有卡塊,卡塊嵌入卡槽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XO樣品酒瓶擺飾架,其特征在于O形框架與X形飾板的一側底部分別設有插柱,O形框架與X形飾板以插柱垂直插設于底座上,O形框架的插柱頂部設有接合板與凸塊,X形飾板的插柱頂部設有相對應于接合板及凸塊的接合座與凹槽,利用接合板與接合座的貼合使凸塊嵌入凹槽中;底座由上蓋、下蓋、飾板及螺母組成,上蓋的頂部設有一可供上述的O形框架與X形飾板的插柱插入的插孔,X形飾板與O形框架利用插柱上的螺牙將螺母鎖合于插柱上而相結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XO樣品酒瓶擺飾架,其特征在于X形飾板與O形框架一體形成XO形框架,承托板為一種不具有卡槽的型式,XO形框架的底部設置有一接座,接座上設置有一貫穿其兩側的穿孔,上蓋頂部形成有對應于接座的安置槽,安置槽的兩側形成對應于穿孔的安置孔,另有一固定榫及兩個固定蓋,固定榫對應于穿孔及安置孔并得插入其中,兩個固定蓋的一側皆設置有對應于固定榫的固定槽。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XO樣品酒瓶擺飾架,其特征在于上蓋的表面形成有鏤空的字體,飾板鑲在該處內側,下蓋設置于上蓋的底部,下蓋中設置有一電池盒、開關及電池外蓋,上蓋內以及插柱與螺母間設有復數顆發(fā)光二極管,復數顆發(fā)光二極管與開關及電池盒中的電池形成一電流回路。
專利摘要一種XO樣品酒瓶擺飾架,主要由一樣品酒瓶、一底座及一垂直架設于底座上的O形框架組成,其中,O形框架的內側頂端設有一固定扣,O形框架的內側底部設有一承托板,并于底座內設有電池及復數顆發(fā)光二極管;據上述構造,得將XO樣品酒瓶的瓶底放置于承托板上,并利用固定扣將瓶蓋做固定,以使XO樣品酒瓶立于O形框架中,然后利用電池的電力使發(fā)光二極管發(fā)出光芒,如此得使XO樣品酒瓶擺設得更加穩(wěn)固,并使觀賞者因整體的美觀而感到其價值倍增,以達到作為一種室內裝飾品的功能。
文檔編號A47F7/28GK2680130SQ20032012783
公開日2005年2月23日 申請日期2003年12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12月18日
發(fā)明者陳弘發(fā) 申請人:陳弘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