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防盜方法和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車輛防盜方法,該車輛具有一引擎停機防盜裝置,當一鑰匙具有的識別碼與在車輛上裝配的控制器內預先注冊的識別碼不相匹配時禁止發(fā)動機起動,本發(fā)明還涉及在某人試圖通過替換上述控制器而掩蓋盜竊的情況下提供一種防盜操作的方法和裝置。
背景技術:
典型車輛防盜裝置,如美國專利6,525,433和6,683,391以及本受讓人2004年1月5日申請的、申請?zhí)枮?0/707689的待批準美國申請中所揭示的,包括車體上的一鎖芯筒和一控制器,以控制一點火引擎停機防盜裝置引擎停機防盜裝置。操作是這樣進行的,當具有內置轉發(fā)器的鑰匙被插入鎖芯筒內時,控制器通過一電路執(zhí)行識別碼驗證,上述電路經設置在鎖芯筒附近的天線與轉發(fā)器連通,以讀取鑰匙的識別碼。引擎停機防盜裝置引擎停機防盜裝置僅在該識別碼與控制器內預先注冊的識別碼相匹配時才允許發(fā)動機起動。
根據上述公開內容,備用電源一般通過車輛蓄電池提供給上述引擎停機防盜裝置,甚至在車輛不運行時備用電源也通過車輛蓄電池提供給上述引擎停機防盜裝置。這樣即使主開關關閉,引擎停機防盜裝置也被保持在應對以非法手段盜竊的警戒模式。
當車輛裝配這樣一種防盜裝置時,若不具有與控制器內預先注冊的識別碼相匹配的識別碼的鑰匙,發(fā)動機就不能被起動。因此,車輛就不能被除車輛主人外的其他人非法驅動并且可以防止被盜。
然而,這樣一種防盜裝置是商業(yè)上可用的,連接該裝置和車載蓄電池的耦合器是一標準產品。因此,一個可能的竊賊可以通過移動整個防盜裝置而竊取車輛,該整個防盜裝置可以被移動并用另一個與可能的竊賊擁有的鑰匙相匹配的裝置替代。
一種常規(guī)預防此種車輛盜竊的措施是通過在車輛上附加防盜裝置的復合結構使偷竊車輛困難,例如,通過增加附加裝置或者嵌入裝置的數量或者類型,以使它不能被快速移動。然而,這些補救措施既增加了裝配和維護成本也能被熟練的竊賊消除。
發(fā)明內容
因此,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便于固定、維修和拆卸的系統(tǒng)以及在短時間內很難拆除裝置的防盜保護方法。
本發(fā)明進一步的目的是提供不使附加結構復雜化但仍然能預防竊賊的車輛防盜方法和裝置。本發(fā)明的第一個特征體現(xiàn)為一種車輛防盜方法,該車輛上安裝帶有一控制器的引擎停機防盜裝置,當鑰匙的內置轉發(fā)器的識別碼與車輛上的控制器內預先注冊的識別碼相匹配時,該控制器傳送點火禁止消除信號到一個發(fā)動機的點火控制單元。該方法包括在上述引擎停機防盜裝置從一電源斷開并且隨后連接到一備用電源后,將點火控制單元保持在點火禁止模式一預定時間的步驟。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特征體現(xiàn)為一種車輛防盜裝置,該車輛具有一發(fā)動機,該發(fā)動機包括帶有一控制器的引擎停機防盜裝置,該控制器對照在控制器內預先注冊的識別碼驗證一鑰匙的內置轉發(fā)器的識別碼,一定時電路用于計算在所述引擎停機防盜裝置從一電源斷開后連接到一后備電源的連接時間,并且當連接時間比一預定時間短時禁止起動所述發(fā)動機。
圖1是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部件的示意圖。
圖2是該實施例的框圖。
圖3是該防盜裝置的電路4是該裝置和方法操作的流程圖具體實施方式
現(xiàn)在參照附圖,并且從圖1和圖2開始圖解本發(fā)明的防盜裝置的結構。本發(fā)明的防盜裝置包括一個與例如12伏電壓的車載蓄電池12相連的車載引擎停機防盜裝置11;;一個點火控制單元(ECU)13;一個總的由標號14表示的鎖芯筒組件,,以及一個相配的鑰匙15。引擎停機防盜裝置11具有天線16和一個總的由標號17表示的控制器,天線一般結合在鎖芯筒14的筒體中。天線16和控制器17可以相互結合成一整體。
一個主開關18嵌入到鎖芯筒14內。當合適的鑰匙15插入到鎖芯筒14內并且操作時,主開關18打開或者關閉。使用時,除了設置鎖控,鑰匙15還有一個內置式轉發(fā)器19,其中記錄著一個獨特的識別碼。
控制器17形成于一個印刷電路板上,并且具有一個識別碼讀取電路21,一個中央處理器22,一個電源電路23,一個定時電路24和一個存儲器25??刂破?7被連接到天線16和上述點火控制單元,并且起到與內置于鑰匙15的轉發(fā)器19和發(fā)動機12內的點火控制單元13連通的作用。點火控制單元可以與控制器17合成一體。蓄電池12經后面描述的耦合器26(圖3)連接到引擎停機防盜裝置11上,并且提供具有低電壓(例如5伏)的后備電源,以便在主開關18打開或者關閉狀態(tài)都能夠保持控制器17的操作。
當鑰匙15被操作并且主開關18被打開時,蓄電池12被連接到諸如燈和點火電路(未示出)的負載元件上,并且識別碼信號經鎖芯筒14的天線16從鑰匙15被傳遞到控制器17。
定時電路24計算連接時間,即上次引擎停機防盜裝置11到蓄電池12的最初連接后經過的時間量(從后備電源通過耦合器26的連接從蓄電池12開始供給的連接時間量)。由于后備電源持續(xù)供給控制器11,甚至當主開關關閉時,所以時間電路24能計算引擎停機防盜裝置11已經被附加后的連接時間量。
即使鑰匙15被轉向打開位置,引擎停機防盜裝置11也會在經過一預定時間后,才讀取轉發(fā)器19。每一個引擎停機防盜裝置11和點火控制單元13經一獨立耦合器26如圖3所示連接到車載蓄電池12上,并且當引擎停機防盜裝置11被連接到耦合器26上時,連接時間的計算是自動開始的。盡管在圖3中獨立示出,但是耦合器26可以被包含在一常規(guī)體內。因此,連接時間不能從外界被非法轉換。
可以計算點火控制單元13的連接時間,并且象引擎停機防盜裝置11那樣直到經過一預定連接時間后,點火控制單元才被控制激活。
記錄在鑰匙15的轉發(fā)器19內的識別碼被記錄在存儲器25內,鑰匙15被插入到鎖芯筒14內時,中央處理器22確定被識別碼讀取電路21讀取的識別碼是否與記錄在存儲器25內的識別碼相匹配。當識別碼彼此匹配時,點火禁止消除信號從中央處理器22被傳送到點火控制單元13以激活點火控制單元13,允許結合在發(fā)動機29上的起動電機27和點火線圈28起動。
當識別碼彼此不匹配時,點火控制單元13被保持在點火禁止模式并且發(fā)動機29不能被起動。與此同時,一個警報器或指示燈指示此非正常操作。
本發(fā)明的實現(xiàn)過程將參照圖4被描述。當鑰匙15在步驟S1被插入到鎖芯筒14內并且被轉向打開位置時,主開關18打開并且控制器17在步驟S2對此進行檢測。然后在步驟S3控制器17確定在引擎停機防盜裝置11經耦合器26連接到車載蓄電池12上之后是否已經經過一預定時間。如果連接時間被確定不充足,跳到步驟S8,并且沒有進一步的操作被執(zhí)行,而且發(fā)動機29不能被起動。
然而,如果已經經過預定時間,程序進到步驟S4,在此執(zhí)行識別碼驗證。無線電波經天線16從蓄電池12被傳送到鑰匙15,以供給轉發(fā)器19電力來執(zhí)行識別碼驗證。當一預定量電力被充入轉發(fā)器19時,轉發(fā)器唯一的識別碼經天線16被傳送到控制器17。在步驟S5中,控制器17通過識別碼讀取電路21讀取識別碼并把它傳送到中央處理器22,在那兒被讀取的識別碼與注冊在存儲器25內的識別碼相比較以確定它們是否彼此匹配,即該鑰匙是否是控制器17的正確鑰匙,如果鑰匙15被確定是正確的鑰匙,在步驟S6中,一個用來消除發(fā)動機29起動禁止模式并執(zhí)行發(fā)動機29起動的消除信號被傳送到點火控制單元。隨后在步驟S7中,點火控制單元起動發(fā)動機29。
另一方面,該碼不同于預先注冊的識別碼,鑰匙被確定為一錯誤鑰匙,發(fā)動機29被保持在起動禁止模式并且跳轉到步驟S8。然后,操作結束。
可替代地,步驟S3可以被設計成在步驟S5后執(zhí)行。即可以在識別碼驗證之后確定后備電源的連接時間。
如上所述,車輛不能被擁有正確鑰匙的車主之外的其他人非法驅動。由于設置在步驟S3中的必需時間,即使車輛上裝配的引擎停機防盜裝置11被非法移動和用一新的替換,車輛也不能在短時間內被驅動。因此,在暫時性停車過程中盜竊車輛是非常困難的。
在車輛停下之后當鑰匙15被轉向關閉位置關閉了主開關并且隨后從鎖芯筒14移走時,發(fā)動機29停止,但是后備電源持續(xù)供給到控制器17。
因此,從前述說明中顯而易見所述結構和方法非常有效,并且既提供了簡單安裝和維護又很難消除車輛防盜保護,也因此降低了成本。當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理解所述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示例的形式,并且可以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主旨地進行各種變化和修改,就象所附的權利要求限定的那樣。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防盜方法,所述車輛安裝帶有一控制器的引擎停機防盜裝置,當一鑰匙的內置轉發(fā)器的識別碼與車輛控制器內預先注冊的識別碼相匹配時,所述控制器傳送一點火禁止消除信號到一發(fā)動機的點火控制單元,所述方法包括在所述引擎停機防盜裝置從一電源斷開并且隨后連接到一備用電源后,將點火控制單元保持在點火禁止模式一預定時間的步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防盜方法,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確定在用鑰匙打開主開關后,并且在轉發(fā)器的識別碼被驗證之前或之后,后備電源的連接時間,以及當連接時間是一預定時間或者更長并且識別碼彼此匹配時,消除點火禁止消除信號的步驟。
3.一種車輛防盜裝置,所述車輛具有一發(fā)動機所述發(fā)動機包括帶有一控制器的引擎停機防盜裝置,所述控制器對照在控制器內預先注冊的識別碼驗證一鑰匙的內置轉發(fā)器的識別碼,一定時電路用于計算在所述引擎停機防盜裝置從一電源斷開后連接到一后備電源的連接時間,并且當連接時間比一預定時間短時禁止起動所述發(fā)動機。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防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備電源由一經耦合器連接到所述引擎停機防盜裝置的車載蓄電池供給,并且當所述引擎停機防盜裝置經所述耦合器第一次連接到蓄電池時開始計算連接時間。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防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具有一點火系統(tǒng),并且為了禁止起動發(fā)動機,所述控制器傳送點火禁止信號到發(fā)動機的一點火控制單元。
全文摘要
一種車輛防盜方法和裝置,可簡單但非常有效地避免竊賊通過防盜裝置的替換而盜竊的車輛,其通過確定該裝置被啟動之前的時間來判斷,如果該時間不夠長則禁止啟動。
文檔編號E05B65/12GK1660635SQ200510064150
公開日2005年8月31日 申請日期2005年2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2月9日
發(fā)明者椎賢博 申請人:株式會社萌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