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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2078090閱讀:373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中空玻璃中使用的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
      背景技術
      隨著國家對建筑節(jié)能方面的重視,建筑中必須使用并直接影響節(jié)能性的中空玻璃的生產和改進已經迫在眉睫。提高中空玻璃節(jié)能性能的主要是LOW-E(在玻璃表面鍍低輻射材料銀及金屬氧化物膜降低輻射)和惰性氣體。傳統的(也是現在普遍使用得最多的)中空玻璃是采用金屬鋁制成間隔條并灌裝分子篩然后用雙道密封膠密封。由于鋁間隔條的熱傳導系數(2.0)遠遠高于空氣層的熱傳導系數(0.03),大量熱量通過邊部密封面積穿過中空玻璃,對整個玻璃的熱傳導系數影響很大。中空玻璃周邊的熱損失會造成以下問題天氣寒冷條件下,Low-E鍍膜和惰性氣體的共同作用可使中空玻璃內片的溫度增高8攝氏度以上。因此,兩層玻璃之間存在的溫差很大,這個較高溫差迫使大量的熱量沿傳熱系數高的鋁間隔條大量損失。熱損失還會使玻璃周邊形成冷凝盡管Low-E中空玻璃中心區(qū)域的溫度較高,但在使用金屬間隔條的邊部仍存在玻璃周邊結霧的問題。另外,Low-E鍍膜阻斷部分陽光從而引起鍍膜玻璃溫度升高。在冬季的日照下,鍍膜玻璃的中心區(qū)域加熱并膨脹,但這個膨脹力被玻璃的冷邊部限制不能擴張,于是會在玻璃板上產生應力。在寒冷的冬天,這個溫差產生的熱應力足以引起玻璃炸裂。其次,中空玻璃的空氣層具有均勻的恒壓,當玻璃兩面有溫差時,中空玻璃內將存在較大的壓強波動,從而引起玻璃的撓曲和運動,這種運動在剛性間隔條上會進一步增加玻璃的撓度和密封膠承受的應力。鋁間隔條本身使用的是冶煉耗能大的貴金屬材料,成本較高。鋁間隔條導熱系數較高,雙道密封的鋁間隔條導熱系數為10.8W/mk,導致中空玻璃的邊部熱阻降低。使中空玻璃邊部傳熱系數增大,并且在室外氣溫特別寒冷時,室內的玻璃邊部會產生結霜現象。從導熱的觀點來看,鋁間隔條屬于冷邊型間隔。四角插接式的鋁間隔條在四角連接處容易成為外界水氣侵入的薄弱環(huán)節(jié),使中空玻璃使用壽命縮短,一般在10至15年左右,屆時更換將會給用戶帶來較大的損失。更換的產品本身也是一種資源和能源的消耗。制作鋁間隔條的工藝步驟要經過下料、灌分子篩、組角、涂第一道密封膠等工序,多為手工操作,成本較高,質量難以保證。另外,中國實用新型專利ZL 01267046.4號公開的中空玻璃間隔條包括條體、進氣孔(4),其特征在于由ABS-PVC塑料合金材料制成的條體(2),其上端部噴涂有一層G06-102M表面處理劑(1),其兩側面上涂有不干膠層(3),其底部具有兩排進氣孔(4),該產品光澤度好,韌性強,密封效果好且不容易發(fā)生脫落;中國實用新型專利ZL 01211943.1號公開的中空玻璃間隔條包括有條體(1)、進氣孔(2),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有在其材質為聚氯乙烯(PVC)樹脂擠出成形的條體(1)的兩側面上設有的不干膠層(3),及在不干膠層(3)外附著的蠟紙(4)所組成,該產品密封效果好、為組裝提供了方便;其次,中國實用新型專利ZL02237885.5號公開的中空玻璃間隔條包括有中空的條體(1),條體(1)上有進氣孔(2),其特征在于(A)在條體(1)的兩側面上設有壓敏膠層(3),在壓敏膠層(3)外附著有可剝離的覆蓋膜(4),(B)在條體(1)上與進氣孔(2)一面相對的另一面上涂覆有一層粘結膠(5),以提高裝配時條體(1)與用于密封的聚硫膠(6)之間的粘合力,該產品密封效果好、耐腐蝕、阻燃效果好。但上述專利均只解決密封性能,所使用的PVC材料材質硬度高不能從根本上消除中空玻璃應力,并且沒有同時消除玻璃周邊冷凝問題,還不能全面替代現有的中空玻璃鋁間隔條。雖然現有公開文獻中有記載含有分子篩的橡膠,如中國發(fā)明專利ZL 200310108974.3號公開的一種分子篩基納米復合抗紫外材料、其制備方法和用途,其特征在于采用分子篩基主客體納米復合材料作為紫外吸收劑。該材料以X,Y,A,STI,ZSM-5,MCM-41及其系列,SBA-15及其系列等微孔和介孔分子篩為主體,以納米團簇TiO#-[2],ZnO,CeO#-[2],Fe#-[2]O#-[3]為客體,合成主客體納米復合材料。這類材料在UVA-UVB波段都表現出較強的吸收,可以應用于化妝品、涂料、橡膠和塑料工業(yè)中作為抗紫外劑。但其用途并沒有涉及到解決中空玻璃間隔條存在的問題,因此,急需提供一種熱傳導系數低、密封性能好、消除中空玻璃應力、減少玻璃撓曲度和消除中空玻璃周邊冷凝的中空玻璃間隔條。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熱傳導系數低、密封性能好、消除中空玻璃應力、減少玻璃撓曲度和消除中空玻璃周邊冷凝的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
      本發(fā)明的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由橡膠、硫化劑和助劑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膠由三元乙丙橡膠和分子篩活化粉共同組成,在所述橡膠中,三元乙丙橡膠與分子篩活化粉的重量比為三元乙丙橡膠100份;分子篩活化粉80~200份。
      本發(fā)明中所述三元乙丙橡膠為市售產品,如美國康普頓公司生產的Royalene 509型EPDM三元乙丙橡膠(Royalene 509),美國DSM公司生產的Keltan 4703型EPDM三元乙丙橡膠(Keltan 4703型),美國杜邦公司生產的NordelIP 5565型EPDM三元乙丙橡膠(Norde1 IP 5565)等。
      本發(fā)明中所述分子篩活化粉即為分子篩粉末制品,分子篩粉末粒度控制在2至4微米最佳。本發(fā)明中所述分子篩活化粉可以采用3A分子篩活化粉、4A分子篩活化粉、5A分子篩活化粉、13X分子篩活化粉或中空玻璃專用分子篩活化粉等等,當然,為了保證本發(fā)明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的吸潮效果,推薦采用3A分子篩活化粉。本發(fā)明中所述分子篩活化粉為市售產品,可以采用鄭州雪山實業(yè)有限公司,無錫市榮得利分子篩廠或大連海鑫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分子篩活化粉產品。
      本發(fā)明中所述硫化劑可以由硫黃和/或過氧化物構成,所述硫黃為市售產品,如泉州市貴豪硫磺粉廠,四川新星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硫磺;所述過氧化物可以是DCP(過氧化二異丙苯)、雙2,5(2,5-二甲基-2,5-雙(叔丁基過氧基)己烷)或雙2,4(過氧化雙(2,4-二氯苯甲酰))等,也為市售產品,如蘭州助劑廠生產的DCP、雙2,5、雙2,4,江蘇強盛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雙2,5、雙2,4等。
      本發(fā)明中所述發(fā)泡劑可以是OBSH(4,4’-氧-雙-(苯磺酰肼)、AC(偶氮二甲酰胺)、低溫AC、尿素、H(二亞硝基五次甲基四胺)或碳酸氫鈉,也可以是其中兩項或兩項以上任意組合構成。如廣州神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AC,OBSH;江蘇雅克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AC、H;濟南鴻鑫化工有限公司、濟南匯豐達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碳酸氫鈉;嘉興市匯通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OBSH;四川川化集團、山東魯恒升有限公司生產的尿素。
      本發(fā)明中所述助劑可以由活化劑、軟化劑、偶聯劑、硫化助劑或防老劑等單獨構成,或者其中兩項、兩項以上任意組合構成。所述活化劑可以是氧化鋅、氧化鎂、硬脂酸或聚乙二醇,也可以是其中兩項或兩項以上任意組合構成。所述軟化劑可以是石蠟油、環(huán)烷油、芳烴油、UL420、UL220、BL420或PE蠟,也可以是其中兩項或兩項以上任意組合構成。所述偶聯劑可以是SI69、A151或A171。所述硫化助劑可以是DTDM、TMTM、TMTD、TRA、M、DM、TDEC、PZ、EZ、CZ或PX,也可以是其中兩項或兩項以上任意組合構成。所述防老劑可以是石蠟、微晶蠟、2246、264、SP、UV328、UV327、UV326或UV-P,也可以是其中兩項或兩項以上任意組合構成。本發(fā)明中構成助劑的活化劑、軟化劑、偶聯劑、硫化助劑、發(fā)泡劑、防老劑均為市售產品,如柳州鋅制品廠的氧化鋅;寧波協進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石蠟油;青島金牛化學有限公司生產的400型硬脂酸;江蘇省宜興市鴻遠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硫化助劑EZ(ZDEC)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鋅,硫化助劑M(MBT)2-硫醇基苯駢噻唑,硫化助劑PZ(ZDMC)二甲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鋅。濟南銳鉑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硫化助劑TMTD二硫化四甲基秋蘭姆,TEDC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碲。浙江超微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硫化助劑EZ、M、PZ、TMTD、DTDM。美國聯碳公司生產的A-151,A-171,德國迪高沙公司生產的Si-69。
      本發(fā)明的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中還可以根據情況增加填料,所述填料可以由碳黑、白碳黑、高嶺土、陶土、鈦白粉、滑石粉、碳酸鈣、氧化鈣或云母粉等構成,或者其中兩項、兩項以上任意組合構成。所述填料為市售產品,如廣西桂林興安縣旺達微粉廠生產的氧化鈣;廣西龍廣滑石開發(fā)有限公司生產的桂花牌微細滑石粉;青島德固塞公司生產的碳黑N550;萬載縣輝明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白碳黑FINE-SIL325;青島魯中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碳黑330、774、550、660,白碳黑36-5,通用白碳黑。
      本發(fā)明中的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制造過程中,其硫化過程與現有同行業(yè)中橡膠條制造過程相同,屬于現有公知技術領域。由于本發(fā)明中的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所使用的硫化劑和助劑的配合具有多樣性,因此其組合無法窮盡,為所屬領域技術人員公知。
      本發(fā)明中所述硫化劑、助劑、三元乙丙橡膠和分子篩活化粉的重量份,在實際制造時,均要將其總和重量份折算成捏煉機能容納的總重量才能進行生產,現有捏煉機的容納重量通??刂圃?5公斤上下浮動3公斤,即52公斤至58公斤范圍內。也即本發(fā)明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各組份給出的重量份在實際制造時,均要采用進行折算后的重量。
      本發(fā)明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的制造方法可以按以下步驟進行a、將填料、分子篩活化粉、石蠟油、氧化鋅和硬脂酸在捏煉機中在常溫、常壓下混合均勻,b、在上一步混合均勻后的原料中加入EPDM三元乙丙橡膠在常壓下進行攪拌、溫度控制在130~140攝氏度、時間為10~15分鐘,得到膠泥狀原料,c、將上述攪拌均勻后的膠泥狀原料,至開煉機下片,自然冷卻到室溫至80攝氏度,d、將冷卻后的膠泥狀原料、硫化劑和發(fā)泡劑置入開煉機中混合均勻、溫度控制在常溫至80攝氏度,混合3分鐘后下片、自然冷卻至常溫,e、將上一步驟中得到的原料置入擠出機擠出成型,f、將擠出成型的原料在常壓下進行微波硫化,溫度控制在220~300攝氏度,最后自然冷卻得到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
      在上述制造本發(fā)明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的步驟a中,將填料、分子篩活化粉、石蠟油、氧化鋅和硬脂酸按照上述折算后的重量份稱料然后在捏煉機中混合均勻,所述捏煉機為市售產品,如大連第二橡塑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X(S)N-55/32型橡膠(塑料)加壓式捏煉機等。
      在上述制造本發(fā)明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的步驟b中,在上一步混合均勻后的原料中加入按照上述折算后的重量份稱料的EPDM三元乙丙橡膠在常壓下進行攪拌、溫度控制在130~140攝氏度,時間為10~15分鐘,通常情況溫度控制在130攝氏度攪拌10分鐘即可,便得到膠泥狀原料。
      在上述制造本發(fā)明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的步驟c中,將上述攪拌均勻后的膠泥狀原料置冷開煉機上,下片得到膠片,自然冷卻到低于80攝氏度或室溫,一般情況下將膠片停放4小時以上。
      在上述制造本發(fā)明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的步驟d中,將停放后的膠片、經過折算后重量份的硫化劑和發(fā)泡劑置入開煉機中混合均勻一般情況3分鐘,薄通3次,下片,輥溫控制在80攝氏度,然后讓其自然冷卻至室溫,一般情況下將膠片停放12-72小時即可。在這個步驟中所用開煉機為市售產品,如大連第二橡塑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X(S)K-400型橡膠(塑料)開煉機等。
      在上述制造本發(fā)明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的步驟e中,將上一步驟中得到的原料置入擠出機擠出成型,擠出的形狀以橫截面為矩形的條狀,當然也可以根據具體要求擠出各種形狀橫截面的條狀,如圓形橫截面或星形橫截面等。在此過程中,發(fā)泡劑揮發(fā),分解,融化膨脹而在原料中形成氣孔,形成高滲透結構,可保證分子篩活化粉非?;钴S,從而促使使用狀態(tài)時中空玻璃空氣中的絕對濕度迅速下降。本發(fā)明所采用的擠出機為市售產品,如浙江仙居橡塑設備廠生產的φ90擠出機等。
      在上述制造本發(fā)明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的步驟f中,將擠出成型的原料在常壓下進行微波硫化,溫度控制在220~300攝氏度,通常采用現有公知技術的熱空氣連續(xù)硫化或熱空氣微波連續(xù)硫化,本發(fā)明所采用的微波連續(xù)硫化是微波硫化生產線,速度控制在15m/s,在微波硫化生產線上先進行長度3米高溫定型,溫度控制在300攝氏度,然后進行長度6米微波,溫度控制在220攝氏度,再進行長度18米熱空氣定型,溫度控制在220攝氏度,其次采用逆向干燥冷空氣冷卻原料至100攝氏度以下,最后讓其自然冷卻便得到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所述微波硫化生產線為市售產品,如浙江仙居橡塑設備廠生產的熱空氣微波硫化生產線等。
      本發(fā)明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相比中空玻璃使用的鋁間隔條,在天氣寒冷的條件下可以阻止中空玻璃的兩層玻璃之間產生的較高溫差迫使大量熱量沿間隔條損失,大大改善這種熱量的傳遞。另外,本發(fā)明的間隔條采用的組分作為高熱阻材料基本消除了寒冷條件下中空玻璃周邊冷凝的問題。其次,本發(fā)明的間隔條可以減少中空玻璃的中央和周邊的溫差,進而使熱應力減少。
      本發(fā)明的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組成成分中具有三元乙丙橡膠這種高耐候材料,并在其中摻有分子篩活化粉干燥劑,利用發(fā)泡劑在三元乙丙橡膠中產生氣孔,讓其具有柔軟的彈性微孔結構,上述微孔結構有利于干燥劑的活躍度,加上高性能干燥劑通過微孔進行除濕,在冬天的時候能加快對水分子的吸收,促使中空玻璃露點快速下降,中空玻璃兩層玻璃之間干燥的空氣層能降低中空玻璃的傳熱系數,減少能耗,由于中空玻璃夾層中空氣的絕對濕度大大降低,有效地防止了玻璃內側的發(fā)霉變質,另外,橡膠密封效果好能有效的隔離外界水氣侵入中空玻璃內部空氣,并且本發(fā)明的間隔條快速的吸收空氣中的水分子,可以使中空玻璃使用壽命延長。本發(fā)明的間隔條具有較好的柔韌性,可以有效的調節(jié)中空玻璃的兩層玻璃之間以及玻璃與間隔條之間的膨脹率,從而減小玻璃的撓度和產品組裝后密封膠承受的應力?,F有中空玻璃制品中使用干燥劑來防止由于大氣中含有的水氣在兩片玻璃中間凝結而在玻璃表面結露,本發(fā)明中分子篩活化粉應用避免氬氣和氮氣在低溫下被干燥劑吸收的可能,分子篩活化粉的毛細孔很小,使得它只吸收很小的水氣分子,而不吸收較大的氮氣和氬氣分子.可滲透性EPDA微孔結構間隔條使初始露點下降速度快,是冬天運輸過程中也不會出現冷凝現象.微孔間隔條的高滲透率,可保證干燥劑非?;钴S,從而促使中空玻璃露點快速下降。
      與前述現有同類產品相比,本發(fā)明的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熱傳導系數低、密封性能好、消除中空玻璃應力、減少玻璃撓曲度和消除中空玻璃周邊冷凝,能有效延長中空玻璃的使用壽命。
      本發(fā)明的內容結合以下實施例作更進一步的說明,但本發(fā)明的內容不僅限于實施例中所涉及的內容。
      具體實施例方式
      實施例1本實施例的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由橡膠、硫化劑和助劑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膠由三元乙丙橡膠和分子篩活化粉共同組成,在所述橡膠中,三元乙丙橡膠與分子篩活化粉的重量比為三元乙丙橡膠100份;分子篩活化粉200份。本實施例中所述分子篩活化粉為3A分子篩活化粉。
      本實施例中填料由白碳黑10份、高嶺土50份、滑石粉40份和鈦白粉20份構成,共計120份。本實施例中硫化劑為硫磺1.5份。本實施例中助劑由氧化鋅5份、氧化鎂3份、硬脂酸2份、聚乙二醇5份、M 1.5份、TDEC 0.5份、EZ 1份、CZ 0.5份、高溫AC 2份、尿素2重份、H 2份、石蠟1份、2246 1.5份、UV328 0.5份、石蠟油40份、UL4202份、DTDM 1份和TMTD0.5份構成,共計71份。實際制造各組分采用按重量份比例折算后的公斤數,即EPDM 11公斤、3A分子篩活化粉22公斤、白碳黑1.1公斤、高嶺土5.5公斤、滑石粉4.4公斤、鈦白粉2.2公斤、氧化鋅0.55公斤、氧化鎂0.33公斤、硬脂酸0.22公斤、聚乙二醇0.55公斤、M0.165公斤、TDEC0.055公斤、EZ0.11公斤、CZ0.055公斤、高溫AC0.22公斤、尿素0.22公斤、H0.22公斤、石蠟0.11公斤、2246 0.165公斤、UV328 0.055公斤、石蠟油4.4公斤、UL420 0.22公斤、硫磺0.165公斤、DTDM0.11公斤、TMTD0.055公斤,合計54.175公斤。如表一所示


      表一其制造方法是按以下步驟進行a、將重量份按比例折算為公斤量的填料、分子篩活化粉、石蠟油、氧化鋅和硬脂酸在捏煉機中在常溫、常壓下混合均勻,b、在上一步混合均勻后的原料中加入重量份按比例折算為公斤量的EPDM三元乙丙橡膠在常壓下進行攪拌、溫度控制在130攝氏度、時間為10分鐘,得到膠泥狀原料,c、將上述攪拌均勻后的膠泥狀原料自然冷卻到室溫,d、將冷卻后的膠泥狀原料、重量份按比例折算為公斤量的硫化劑和發(fā)泡劑置入開煉機中混合均勻、溫度控制在常溫,混合3分鐘后下片、自然冷卻至常溫,e、將上一步驟中得到的原料置入擠出機擠出成型,f、將擠出成型的原料在常壓下進行微波硫化,溫度控制在220攝氏度,最后自然冷卻得到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
      實施例2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的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為碳黑N550 50份和滑石粉80份、硫磺1份、氧化鋅5份、硬脂酸1份、UL220 2份、環(huán)烷油40份、TMTD 0.5份、PZ 0.5份、DM 1.5份、EZ 1.5份、雙2.5 1份、DTDM 1份、高溫AC 3份、低溫AC 3份、微晶蠟1份和22461份構成,共計62份。實際制造各組分采用按重量份比例折算后的公斤數,即EPDM 11公斤、3A分子篩活化粉22公斤、碳黑N550 5.5公斤和滑石粉8.8公斤、硫磺0.11公斤、氧化鋅0.55公斤、硬脂酸0.11公斤、UL220 0.22公斤、環(huán)烷油4.4公斤、TMTD 0.055公斤、PZ 0.055公斤、DM 0.165公斤、EZ 0.165公斤、雙2.5 0.11公斤、DTDM 0.11公斤、高溫AC 0.33公斤、低溫AC 0.33公斤、微晶蠟0.11公斤和2246 0.11公斤,如表二所示

      表二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3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三所示。

      表三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4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四所示。

      表四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5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五所示。

      表五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6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六所示。

      表六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7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七所示。

      表七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8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八所示。


      表八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9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九所示。

      表九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10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十所示。

      表十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11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十一所示。


      表十一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12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十二所示。

      表十二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13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十三所示。

      表十三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14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十四所示。

      表十四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15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十五所示。

      表十五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16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十六所示。

      表十六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17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十七所示。

      表十七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18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十八所示。

      表十八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19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十九所示。

      表十九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20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二十所示。

      表二十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21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二十一所示。

      表二十一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22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二十二所示。

      表二十二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23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二十三所示。

      表二十三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24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二十四所示。

      表二十四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25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二十五所示。

      表二十五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26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二十六所示。

      表二十六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27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二十七所示。

      表二十七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28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二十八所示。

      表二十八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29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二十九所示。

      表二十九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30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三十所示。


      表三十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31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三十一所示。

      表三十一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32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三十二所示。

      表三十二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33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三十三所示。


      表三十三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34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三十四所示。

      表三十四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35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三十五所示。

      表三十五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36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三十六所示。


      表三十六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37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三十七所示。

      表三十七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38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三十八所示。

      表三十八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39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三十九所示。

      表三十九實施例40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四十所示。

      表四十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41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四十一所示。

      表四十一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42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四十二所示。

      表四十二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43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四十三所示。

      表四十三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44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四十四所示。

      表四十四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45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四十五所示。

      表四十五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46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四十六所示。

      表四十六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47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四十七所示。

      表四十七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48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四十八所示。

      表四十八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49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四十九所示。

      表四十九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50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五十所示。

      表五十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51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五十一所示。

      表五十一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52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五十二所示。


      表五十二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53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五十三所示。

      表五十三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54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五十四所示。

      表五十四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55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五十五所示。


      表五十五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56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五十六所示。

      表五十六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57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五十七所示。

      表五十七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58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五十八所示。

      表五十八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59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五十九所示。

      表五十九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60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六十所示。

      表六十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61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六十一所示。

      表六十一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62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六十二所示。


      表六十二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63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六十三所示。

      表六十三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64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六十四所示。

      表六十四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實施例65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分子篩活化粉、硫化劑、助劑的重量份和比例折算后的公斤量有所變化即如表六十五所示。

      表六十五本實施例的制造方法與實施例1相似,此處不再贅述。
      權利要求
      1.一種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由橡膠、硫化劑和助劑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膠由三元乙丙橡膠和分子篩活化粉共同組成,在所述橡膠中,三元乙丙橡膠與分子篩活化粉的重量比為三元乙丙橡膠100份;分子篩活化粉80~200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其特征是所述分子篩活化粉為3A分子篩活化粉。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中空玻璃中使用的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該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由橡膠、硫化劑和助劑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膠由三元乙丙橡膠和分子篩活化粉共同組成,在所述橡膠中,三元乙丙橡膠與分子篩活化粉的重量比為三元乙丙橡膠100份;分子篩活化粉80~200份。本發(fā)明的微孔橡膠中空玻璃間隔條熱傳導系數低、密封性能好、消除中空玻璃應力、減少玻璃撓曲度和消除中空玻璃周邊冷凝,能有效延長中空玻璃的使用壽命。
      文檔編號E06B3/67GK101092867SQ20071004961
      公開日2007年12月26日 申請日期2007年7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7月26日
      發(fā)明者廖昌榮 申請人:廖昌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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