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模特兒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無污染的模特兒裝置。
背景技術:
一般商店或展覽場所為方便完整的呈現服飾外觀,大都會使用到衣架模特兒。此類衣架模特兒可依人體外形設為全身式或半身式,但無論何種形態(tài),其傳統(tǒng)上均以玻璃纖維所制成,其質輕,表面光滑。然而,這些用化學合成物所制成的模特兒在廢棄后不能回收, 對環(huán)境造成影響。國外亦有以紙制成的半身模特兒,其是在模型內以紙張一張一張地貼上去,貼完第一層再貼第二層,貼第二層再貼第三層,以此類推,直到該紙張的厚度達到要求厚度時, 始完成黏貼工作。此種模特兒在制造上全系人工操作,既費時,又費事。又在制造過程中要使用大量的溶劑型黏劑,工作人員的雙手經常接觸該黏劑,很容易造成手部皮膚病變,且該黏劑會污染環(huán)境。
發(fā)明內容
為了克服以上缺陷,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出一種無污染、符合環(huán)保要求的模特兒裝置。為了克服背景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模特兒裝置,該模特兒的主要原料是紙漿纖維,包括有頭部、身體部、手部、腳部,所述頭部、身體部、手部、腳部周緣之內壁形成有凹槽,還設置有內支撐頭部、身體部、手部、腳部的紙隔板,所述紙隔板的兩端位于凹槽內,腳部下設置一旋轉臺供該模特兒置立其上。根據本發(fā)明的另外一個實施例,模特兒裝置進一步包括所述旋轉臺以其軸心進行自轉并帶動該模特兒旋轉。根據本發(fā)明的另外一個實施例,模特兒裝置進一步包括所述旋轉臺上固定有立柱,該立柱固定在身體部。根據本發(fā)明的另外一個實施例,模特兒裝置進一步包括所述旋轉臺的側邊設置有肋板。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以紙漿纖維為原料,經真空成型壓實操作后,其模特兒具有足夠的硬度和強度,用后可完全回收,符合環(huán)保要求。
圖1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頭部,2、身體部,3、手部,4、腳部,5、凹槽,6、紙隔板,7、旋轉臺,8、立柱,9、肋板。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結合附圖和優(yōu)選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發(fā)明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發(fā)明有關的構成。如圖1所示,一種模特兒裝置,該模特兒的主要原料是紙漿纖維,包括有頭部1、身體部2、手部3、腳部4,經沖壓機將壁面壓成密實狀,且表面為光滑狀;所述頭部1、身體部 2、手部3、腳部4周緣之內壁形成有凹槽5,還設置有內支撐頭部1、身體部2、手部3、腳部4 的紙隔板6,加強該模特兒結合后的強度;所述紙隔板6的兩端位于凹槽5內,腳部4下設置一旋轉臺7供該模特兒置立其上。所述旋轉臺7以其軸心進行自轉并帶動該模特兒旋轉。所述旋轉臺7上固定有立柱8,該立柱8固定在身體部2,由于模特兒旋轉臺7具有可與模特兒連接的立柱8,且該立柱鎖固于身體部2,故可使得展示中的模特兒能與旋轉臺7妥適固定,而不會因為推擠碰撞而掉落。上述模特兒在以紙漿真空成型烘干后,其厚度約為0. 8mm,再經壓實操作后其厚度約為0. 4mm,固其壁面堅實程度幾乎與木材接近。以上述依據本發(fā)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fā)明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fā)明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模特兒裝置,該模特兒的主要原料是紙漿纖維,包括有頭部、身體部、手部、腳部,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身體部、手部、腳部周緣之內壁形成有凹槽,還設置有內支撐頭部、身體部、手部、腳部的紙隔板,所述紙隔板的兩端位于凹槽內,腳部下設置一旋轉臺供該模特兒置立其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模特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臺以其軸心進行自轉并帶動該模特兒旋轉。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模特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臺上固定有立柱,該立柱固定在身體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模特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臺的側邊設置有肋板。
全文摘要
一種模特兒裝置,該模特兒的主要原料是紙漿纖維,包括有頭部、身體部、手部、腳部,所述頭部、身體部、手部、腳部周緣之內壁形成有凹槽,還設置有內支撐頭部、身體部、手部、腳部的紙隔板,所述紙隔板的兩端位于凹槽內,腳部下設置一旋轉臺供該模特兒置立其上,所述旋轉臺以其軸心進行自轉并帶動該模特兒旋轉,所述旋轉臺上固定有立柱,該立柱固定在身體部,所述旋轉臺的側邊設置有肋板。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以紙漿纖維為原料,經真空成型壓實操作后,其模特兒具有足夠的硬度和強度,用后可完全回收,符合環(huán)保要求。
文檔編號A47F8/02GK102370383SQ201010256580
公開日2012年3月14日 申請日期2010年8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8月18日
發(fā)明者顧雪忠 申請人:常熟市東方模特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