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燈箱及具有其的展示柜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家電制造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燈箱及具有其的展示柜。
背景技術:
目前,隨著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劇,展示柜等成為了廣告宣傳的主要工具。市場上現(xiàn) 有的展示柜的燈箱都是將廣告貼從箱罩內部卡進去的。這樣,如果廠家要求更換廣告貼的 話必須要首先將燈箱罩拆卸下來,接著將新廣告貼裝配好后再把燈箱罩安裝好。因此現(xiàn)有 技術的缺點是,對于現(xiàn)有燈箱的廣告更換不僅費時費力,而且不利于產(chǎn)品的更換,更嚴重的 是在拆卸燈箱的燈罩時還可能會觸碰到箱體內的電路從而造成線路不通或者還可能威脅 操作者的人生安全。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旨在至少解決上述技術缺陷之一,特別提出了一種燈箱及具有 其的展示柜。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一方面提出了一種燈箱,包括燈箱罩本體,所述燈 箱罩本體具有第一連接結構;和燈箱罩蓋板,所述燈箱罩蓋板具有第二連接結構,所述第二 連接結構與所述第一連接結構相配合以使所述燈箱罩蓋板可樞轉地連接在所述燈箱罩本 體之上。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連接結構為孔,所述第二連接結構為可 容納在所述孔中且可轉動的凸起軸。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連接結構為孔,所述第一連接結構為 可容納在所述孔中且可轉動的凸起軸。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對所述燈箱罩蓋 板進行限位固定。具體地,所述固定裝置包括螺釘孔,所述螺釘孔位于所述燈箱罩蓋板的 中部;和螺釘,所述螺釘擰入所述螺釘孔以固定所述燈箱罩蓋板。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燈箱罩蓋板為透明蓋板。本實用新型另一方面還提出了一種展示柜,包括如上所述的燈箱。本實用新型在滿足展示柜對燈箱罩搭載廣告貼畫要求的基礎之上,還可以方便廣 告貼畫的更換,以及減少更換貼畫對展示柜電路的損壞。另外,在本實用新型中通過螺釘對 燈箱罩本體和燈箱罩蓋板進行緊固,從而可以使得產(chǎn)品滿足3C認證要求。本實用新型附加的方面和優(yōu)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 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踐了解到。
本實用新型上述的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yōu)點從
以下結合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 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燈箱的示意圖;圖2和3分別為本實用新型燈箱罩蓋板的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燈箱罩蓋板打開狀態(tài)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 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 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僅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解釋為對本實用新型的 限制。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燈箱,包括燈箱罩本體和燈箱罩蓋板,其中,燈箱罩本體具 有第一連接結構,燈箱罩蓋板具有第二連接結構,且第二連接結構與第一連接結構相配合 以使所述燈箱罩蓋板可樞轉地連接在燈箱罩本體之上。這樣在更換廣告貼畫時只需要轉動 燈箱罩蓋板即可,方便快捷,且不會對燈箱罩內部的電路構成損壞。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 中,上述第一連接結構和第二連接結構可為各種可樞轉連接的結構,例如,第一連接結構為 凸起軸,第二連接結構為容納該凸起軸的孔,或者第二連接結構為凸起軸,第一連接結構為 容納該凸起軸的孔,等等,這些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以下就以燈箱罩蓋 板具有凸起軸,燈箱罩本體具有孔為例進行描述。如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燈箱的示意圖,該燈箱包括燈箱罩本體100和燈箱罩蓋 板200,其中,燈箱罩蓋板200為透明蓋板。如圖2和3所示,分別為本實用新型燈箱罩蓋板 的示意圖,其中,燈箱罩蓋板200具有一個或多個凸起軸210,燈箱罩本體100中包括一個或 多個與凸起軸210對應的孔,其中凸起軸210可在孔中轉動,從而使得燈箱罩蓋板200可相 對于燈箱罩本體100轉動,從而方便地對廣告貼畫進行更換。如圖4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燈 箱罩蓋板打開狀態(tài)的示意圖。在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中,該燈箱還包括固定裝置,固定裝置對燈箱罩蓋板 200進行限位固定,使得燈箱罩蓋板200可以固定在某個位置,例如燈箱罩蓋板200與燈箱 罩本體100相匹配后固定該燈箱罩蓋板200。具體地,固定裝置包括螺釘孔220,如圖3所 示,螺釘孔220位于燈箱罩蓋板200的中部,螺釘擰入螺釘孔220后即可固定燈箱罩蓋板 200。本實用新型另一方面還提出了一種展示柜,該展示柜包括如上述的燈箱。本實用新型在滿足展示柜對燈箱罩搭載廣告貼畫要求的基礎之上,還可以方便廣 告貼畫的更換,以及減少更換貼畫對展示柜電路的損壞。另外,在本實用新型中通過螺釘對 燈箱罩本體和燈箱罩蓋板進行緊固,從而可以使得產(chǎn)品滿足3C認證要求。盡管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 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 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限定。
權利要求1.一種燈箱,其特征在于,包括燈箱罩本體,所述燈箱罩本體具有第一連接結構;和燈箱罩蓋板,所述燈箱罩蓋板具有第二連接結構,所述第二連接結構與所述第一連接 結構相配合以使所述燈箱罩蓋板可樞轉地連接在所述燈箱罩本體之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箱,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第一連接結構為孔,所述第二連接結構為可容納在所述孔中且可轉動的凸起軸。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箱,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第二連接結構為孔,所述第一連接結構為可容納在所述孔中且可轉動的凸起軸。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燈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對所述燈箱罩蓋板進行限位固定。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包括 螺釘孔,所述螺釘孔位于所述燈箱罩蓋板的中部;和螺釘,所述螺釘擰入所述螺釘孔以固定所述燈箱罩蓋板。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箱罩蓋板為透明蓋板。
7.一種展示柜,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燈箱。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燈箱,包括燈箱罩本體,所述燈箱罩本體具有第一連接結構;和燈箱罩蓋板,所述燈箱罩蓋板具有第二連接結構,所述第二連接結構與所述第一連接結構相配合以使所述燈箱罩蓋板可樞轉地連接在所述燈箱罩本體之上。本實用新型在滿足展示柜對燈箱罩搭載廣告貼畫要求的基礎之上,還可以方便廣告貼畫的更換,以及減少更換貼畫對展示柜電路的損壞。
文檔編號A47F3/00GK201877089SQ20102058797
公開日2011年6月22日 申請日期2010年10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0月28日
發(fā)明者劉勤超, 岳鳳軍, 曹萬琪, 田偉, 謝博, 陳龍 申請人:合肥華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美的榮事達電冰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