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銷售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具有用于接收貨物的貨物接收區(qū)域的架狀銷售裝置,即銷售架(salestable),比如用于提供特價商品的架。
背景技術:
:DE20202212Ul公開了一種已知的銷售架的例子。該架包括四個矩形中空輪廓的支柱,這些支柱通過框架彼此連接。在已知的銷售架中,貨物接收區(qū)域由安裝到支柱上的線柵的側壁、與側壁鉤連的水平線柵的基底限定。該類型的銷售架用于在商店中提供特價商品或折扣商品。這樣的出售物頻繁地改變,因此,銷售架經(jīng)常移動,或者被完全拆解,隨后當再次使用時進行再裝配。為了易于貯存介于兩種用途之間的銷售架,而不占據(jù)太多空間,銷售架應當構造成在不需要使用特殊工具的情況下易于拆卸或折疊。還希望側壁設計成能夠至少部分地降低或向下翻轉(zhuǎn),以便于接近位于貨物接收區(qū)域深處的貨物。但是具有能夠向下翻轉(zhuǎn)或移除的側壁的已知銷售架具有用于緊固側壁的復雜機構,因此,其制造昂貴且使用困難。
發(fā)明內(nèi)容因此,本發(fā)明之目的是提供一種銷售架,其側壁易于緊固及釋放。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銷售架可實現(xiàn)該目的。根據(jù)權利要求1,銷售架的至少一個支柱在其上端具有凹槽,側壁的鉤形偏折部可從上方與凹槽鉤連地接合。這樣的凹槽和偏折部易于制造。側壁能夠通過簡單的手工移動鉤連地接合或脫離接合。接合狀態(tài)由側壁的重量保持。意外脫離的危險低,因為使用中的側壁上的負荷主要由從上方倚靠在側壁上的顧客引起,而側壁的意外提升幾乎不會發(fā)生。從屬權利要求涉及本發(fā)明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權利要求2的銷售架的支柱堅固且易于制造。當銷售架的側壁由線柵制成時,權利要求3和4的實施方式是特別優(yōu)選的。待插入權利要求5的銷售架的支柱上端的封蓋覆蓋支柱的任何尖銳邊緣,并形成令人愉悅的外觀。在權利要求6提供的替代實施方式中,封蓋還覆蓋設置用于接合側壁的凹槽,并由此確保側壁不會意外脫離。該替代實施例特別適于僅當拆卸架時才會脫離的側壁。在權利要求7提供的替代實施方式中,封蓋不會妨礙側壁的脫離。該替代實施方式特別適于這樣的側壁該側壁能夠脫離以降低或向下翻轉(zhuǎn),從而有利于接近位于貨物接收區(qū)域深處的貨物。在附圖中示出本發(fā)明的銷售架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其中圖1示出銷售架的側視圖2示出銷售架的支柱的側視圖;圖3示出銷售架的細節(jié),該銷售架包括側壁的向下取向、用于與位于支柱上端的向上敞開凹槽接合的鉤形偏折部;以及圖4示出待插入支柱上端的封蓋。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所示的銷售架包括四個垂直支柱1,每個由鋼鐵制成,具有中空矩形輪廓(盒輪廓)。支柱I由螺釘緊固到框架2,框架將支柱彼此連接起來。輪3安裝到框架2上,銷售架利用所述輪3行進。銷售架包括由四個垂直側壁5圍繞的貨物接收區(qū)域4。側壁5每個布置在其所緊固到的兩個鄰近支柱I之間。側壁5由具有水平和垂直鋼線的線柵制成。偵彳壁5的最低水平絲線6支撐也由線柵制成的基底7。由樹脂制成的封蓋8從上方插入支柱I的每個,以封閉中空輪廓的內(nèi)部,由此還覆蓋任何尖銳邊緣,并且提供平滑的視覺外觀。在圖1的視圖中可見的側壁5由兩個部分9、13形成。下部9包括水平絲線6、10,它們的端部接合位于支柱I的中空輪廓的鄰近壁18中的孔11、12。在圖2所示的支柱I的側視圖中,孔11、12顯示為從側壁5觀看。絲線6、10和孔11、12之間的接合將側壁5的下部9固定到支柱1,而沒有顯著的空轉(zhuǎn)或移動。側壁5的上部13包括下部水平絲線14,其兩個縱向端接合位于支柱I的中空輪廓的鄰近壁18的每個中的各自狹長孔15。側壁5的上部13的上部水平絲線16的兩端接合進各自的切口或凹槽17,每個切口或凹槽17設置在支柱I的中空輪廓的那些朝向側壁5的壁18的每個的上端。圖2示出對著支柱I的中空輪廓的朝向側壁5的壁18看到的狹長孔15和凹槽17。如圖2所示,狹長孔15的縱向是豎直的,壁18中的凹槽17向上敞開。因此,側壁5的上部13可根據(jù)狹長孔15的長度向上提升到這樣的程度使上部絲線16向上離開凹槽17,并從凹槽17脫離。由此,當上部13進入提升后的位置時,該上部13可繞其充當樞軸的下部絲線14樞轉(zhuǎn),并向下翻轉(zhuǎn)直到其平行于下部9而懸掛。在側壁5的上部13處于翻轉(zhuǎn)后的位置(未示出)的情況下,操作者易于接近在低處位于貨物接收區(qū)域的基底7上的貨物。圖3是側壁5上部13的上部水平絲線16的端部以及支柱I的上端的詳細視圖。在所示位置,側壁5的上部13提升到一程度,使得上部水平絲線16已提離支柱I的中空輪廓的朝向側壁5的壁18中的向上敞開凹槽17,并已完全從支柱I脫離。上部水平絲線16的每一端以直角向下彎折,形成向下取向的鉤狀偏折部19。當側壁5的上部13鉤進支柱I時,上部從圖3所示的位置降低,使得上部絲線16的端部從上方插入凹槽17。由此,上部絲線16通過偏折部19支持在朝向側壁5的壁18的后部,即支持在位于支柱I內(nèi)部、凹槽17下方的壁18后部而接合支柱I的內(nèi)部,如圖1的右上部所示。偏折部19經(jīng)由凹槽17接合進支柱I的內(nèi)部確保支柱I不會向外擺動,因此有助于形成銷售架的牢固結構。圖4(a)和4(b)從兩個彼此垂直的方向示出封蓋8的側視圖,圖4(c)示出封蓋8的俯視平面圖。封蓋8包括基本水平的蓋板20以及從蓋板延伸的向下突出的四個腿狀凸緣21。當封蓋8插入支柱I的上端時,蓋板20從上方覆蓋支柱I的中空輪廓,凸緣21擠壓地接合進中空輪廓。凸緣21形成為不會阻塞凹槽17,因而封蓋8能夠在上部絲線16與凹槽17接合時插入支柱I。在該實施方式中,當封蓋8插入支柱I時,蓋板20在向上敞開凹槽17上方的一位置處具有切口22。當上部絲線16成鉤狀鉤進凹槽17或從凹槽17脫離時,切口22允許偏折部19穿過。因此,這允許側壁5的上部13向下翻轉(zhuǎn),而封蓋8仍保持插在支柱I上。如圖1和3進一步所示,支柱I包括另外的向上敞開凹槽117和另外的狹長孔115,它們都位于與上述壁18垂直的壁中。凹槽117和狹長孔115用于緊固另外的側壁(未示出),該側壁以與側壁5的上部13鉤住狹長孔15和凹槽17相同的方式鉤住狹長孔115和凹槽117。封蓋8的蓋板20覆蓋凹槽117,因為相對于蓋板的位于凹槽17的所述位置處的切口22,蓋板在凹槽117的所述位置處不具有切口。因此,避免了無意地提升另外的側壁(未示出)。只有在移除封蓋8之后,才能使另外的側壁脫離。通常在拆卸銷售架、釋放連接支柱I和框架2的螺釘后才去做這一操作,這樣就完全拆解了銷售架。凹槽17、117和偏折部19均是銷售架的一部分,它們易于制造,結構簡單,但提供側壁和支柱I之間耐用的和牢固的連接。同時,當向下翻轉(zhuǎn)側壁5的上部13時或當組裝或拆卸銷售架時,凹槽17、117和偏折部19使得能夠簡單地操作所述銷售架。即,如上所述,可通過簡單的操作使側壁5的上部13從凹槽17脫離并向下翻轉(zhuǎn),再利用僅少許步驟就能夠完全拆卸或再組裝銷售架。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用于接收貨物的貨物接收區(qū)域(4)的銷售架,包括支柱⑴;基底(7),用于支撐所述貨物接收區(qū)域中的貨物;以及側壁(5),緊固到所述支柱,用于側向地定界所述貨物接收區(qū)域,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5)包括向下取向的鉤狀偏折部(19),所述鉤狀偏折部可從上方鉤進設置在所述支柱(I)中的的至少一個支柱的上端上的凹槽(17,117)。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銷售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支柱(I)具有中空截面輪廓,所述凹槽(17,117)形成在所述中空輪廓的位于所述支柱的上端上的壁中,使得所述凹槽向上敞開。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銷售架,其中,所述側壁(5)包括上部水平絲線(16),其端部向下成一角度以形成所述偏折部(19)。4.如權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銷售架,其中,所述側壁(5)包括下部水平絲線(14),該下部水平絲線的端部接合位于所述支柱(I)中的狹長孔(15,115),使得所述側壁(5)可沿所述狹長孔(15,115)的長度提升或下降,由此,所述偏折部(19)彎成鉤狀與所述凹槽(17,117)接合或脫離。5.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銷售架,包括待插入所述支柱(I)的至少一個的上端中的封蓋(S)0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銷售架,其中,所述封蓋(8)包括從上方覆蓋所述凹槽(117)的蓋板(20)。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銷售架,其中,所述封蓋(8)包括蓋板(20),所述蓋板在所述凹槽(17)的位置處具有切口(22),使得所述鉤狀偏折部(19)可從所述凹槽(17)向上移除,由此穿過所述切口。全文摘要一種銷售架,包括用于接收產(chǎn)品的產(chǎn)品接收區(qū)域(4)、四個腿(1)和用于支撐產(chǎn)品接收區(qū)域中的產(chǎn)品的基底(7)。用于側向地定界產(chǎn)品接收區(qū)域的四個側壁(5)緊固到腿。側壁(5)的至少一個具有向下取向的類似鉤的彎折區(qū)域(19),該彎折區(qū)域可從上方鉤進位于腿(1)的至少一個的上端上的凹槽(17)。可通過簡單的操作而從凹槽(17)取下側壁(5)或其部分(13),并折疊起來,只要再通過少許操作就可以完全拆卸或再組裝銷售架。因此,凹槽(17)和彎折區(qū)域(19)是銷售架的易于制造的結構簡單部件,提供側壁和腿(1)之間穩(wěn)定和牢固的連接,并使得易于操作所述銷售架。文檔編號A47F5/13GK103068283SQ201180038512公開日2013年4月24日申請日期2011年6月9日優(yōu)先權日2010年6月11日發(fā)明者U.博納克申請人:蒂戈麥特爾(國際)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