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掛置椅凳的桌子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可掛置椅凳的桌子,包括桌體,所述桌體兩側底部設有底座,所述底座頂部分別豎直固定有立桿,所述立桿頂端固定有桌板,所述立桿之間、靠近桌板位置處固定有水平橫桿,所述橫桿的兩側沿橫桿方向分別設有至少一個支架。從上述結構可知,本實用新型的可掛置椅凳的桌子,結構簡單,易于加工制造,有利于企業(yè)的大規(guī)模生產(chǎn);另外,當椅凳使用結束后可以將椅凳掛置于桌子的支架上,使椅凳離開地面,方便打掃人員進行桌子周圍的底面打掃,降低了到掃人員的勞動強度,提高了打掃衛(wèi)生的效率。
【專利說明】可掛置椅凳的桌子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家具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可掛置椅凳的桌子。
【背景技術】
[0002]眾所周知,提供人們座位的家具是凳子,椅子是一種有靠背、有的還有扶手的坐具;椅子或凳子一般都是與桌子成套使用的。由于椅腿或凳腿都集中于桌子附近,致使在打掃桌子周圍的地面衛(wèi)生的時候,必須先將所打掃位置的椅子或凳子挪走之后,才能進行相應位置地面的衛(wèi)生打掃;打掃完成后,為了方便下一處的衛(wèi)生打掃,還需要將之前挪走的椅子或凳子再放回原位。這就導致打掃人員在打掃的同時需要不斷地搬運椅子或凳子,增加了打掃人員的勞動強度,降低了打掃人員的勞動效率。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可掛置椅凳的桌子,不僅結構簡單,易于加工制造,而且保證了桌椅的整潔,同時可以方便桌子周圍地面衛(wèi)生的打掃。
[0004]本實用新型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
[0005]可掛置椅凳的桌子,包括桌體,所述桌體兩側底部設有底座,所述底座頂部分別豎直固定有立桿,所述立桿頂端固定有桌板,所述立桿之間、靠近桌板位置處固定有水平橫桿,所述橫桿的兩側沿橫桿方向分別設有至少一個支架。
[0006]本實用新型進一步改進方案是,所述支架為“U”形結構。
[0007]本實用新型更進一步改進方案是,所述支架與底座的最大距離大于椅凳的椅腿或凳腿高度。
[0008]本實用新型更進一步改進方案是,所述支架兩側桿的最大距離等于或小于椅凳的椅腿或凳腿之間的距離。
[0009]本實用新型更進一步改進方案是,所述支架與桌板之間的距離大于或等于椅凳的坐板厚度。
[0010]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0011]第一、本實用新型的可掛置椅凳的桌子,結構簡單,易于加工制造,有利于企業(yè)的大規(guī)模生產(chǎn)。
[0012]第二、本實用新型的可掛置椅凳的桌子,使用結束后可以將椅凳掛置于桌子的支架上,使椅凳離開地面,方便打掃人員進行桌子周圍的底面打掃,降低了到掃人員的勞動強度,提高了打掃衛(wèi)生的效率。
[0013]【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主視示意圖。
[0015]圖2為本實用新型結構俯視半剖示意圖。
[0016]圖3為本實用新型使用結構主視示意圖。[0017]【具體實施方式】:
[0018]結合圖1、圖2和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桌體1,所述桌體I兩側底部設有底座1,所述底座11頂部分別豎直固定有立桿12,所述立桿12頂端固定有桌板14,所述立桿12之間、靠近桌板14位置處固定有水平橫桿13,所述橫桿13的兩側沿橫桿方向分別設有至少一個支架2 ;所述支架2為“U”形結構;所述支架2與底座11的最大距離大于椅凳3的椅腿或凳腿高度;所述支架2兩側桿的最大距離等于或小于椅凳3的椅腿或凳腿之間的距離(本實施案例中,支架2兩側桿的最大距離小于椅凳3的椅腿或凳腿之間的距離);所述支架
2與桌板14之間的距離大于或等于椅凳3的坐板31厚度(本實施案例中,支架2與桌板14之間的距離大于椅凳3的坐板31厚度)。
【權利要求】
1.可掛置椅凳的桌子,包括桌體(I),所述桌體(I)兩側底部設有底座(I),所述底座(11)頂部分別豎直固定有立桿(12),所述立桿(12)頂端固定有桌板(14),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桿(12)之間、靠近桌板(14)位置處固定有水平橫桿(13),所述橫桿(13)的兩側沿橫桿方向分別設有至少一個支架(2)。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掛置椅凳的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為“U”形結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掛置椅凳的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與底座(11)的最大距離大于椅凳(3)的椅腿或凳腿高度。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掛置椅凳的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兩側桿的最大距離等于或小于椅凳(3 )的椅腿或凳腿之間的距離。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掛置椅凳的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與桌板(14)之間的距離大于或等于椅凳(3)的坐板(31)厚度。
【文檔編號】A47B13/00GK203435888SQ201320412017
【公開日】2014年2月19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7月11日
【發(fā)明者】杜永超, 趙廣義, 張愛軍, 駱鵬飛 申請人:淮安市濱湖機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