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有一個從鎖盒伸出的鎖舌的鎖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按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鎖,其中,從鎖盒伸出一鎖舌,它在鎖盒內移動導引的鎖舌尾可通過彈簧緩沖的門把手隨動器臂的作用回拉,并可借助于鑰匙、鎖芯、第二隨動器等通過鎖的操縱在制栓先行抬起后向前和向后閉鎖。
在市場上已知此類用作玻璃門鎖的鎖。鎖舌尾圍繞著制栓的榫支承,制栓向后扣在此榫上,制栓與鎖舌尾一個鎖閉插口相交并以一折角端伸入隨動器的運動區(qū)內。此外,制栓配備有一鎖止凸塊,它根據鎖舌的位置處于鎖盒擋肩的前面或后面。在此設計中,鎖舌始終通過制栓借助于門把手隨動器實現移動。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要在實現簡單結構的同時在制鎖技術上有利地設計一種此類型的鎖。
此目的通過權利要求1的特征達到,其中,可被鎖翅抬起的制栓設計為單臂桿,它設有一個其中插入在鎖舌尾一側的定程銷的定程槽以及它繞一個布置在鎖舌頭部上方鎖盒一側的立柱支承。
這種設計帶來的結果是提供了一種通常是立式的鎖,它除了結構簡單外的特點在于是一種在制鎖技術方面有利的設計。現在制栓不再支承在鎖舌尾上,而是圍繞著一個設在鎖舌頭部上方的立柱支承。在鎖舌向前鎖閉時作用在鎖舌頭部上的開啟力現在通過定程銷直接傳入制栓并因而傳入鎖盒一側的立柱中,所以可以無害地承受大的反扭力。向前和向后鎖閉鎖舌需要事先抬起制栓和釋放定程銷,從而可以借助于作用在鎖舌尾上的鎖翅鎖閉住鎖舌。規(guī)定定程槽位于制栓桿的自由端旁以及鎖翅作用點大體在其中央。由此獲得有利的杠桿效果再加上一種柔和的鎖閉方式。此外,一項有利的特征在于制栓桿相對于鎖盒壁彈性緩沖。因此制栓桿按規(guī)定處于其合乎規(guī)定的終端位置。一方面它允許在拉上配備有此鎖的門時鎖舌避讓;另一方面當鎖舌向前鎖閉時通過制栓桿阻止其回移。
另一項有利的特征可認為是,鎖舌尾有一個與之固定連接的推動凸塊,門把手隨動器的臂作用在推動凸塊上,當鎖舌處于向前的鎖閉位置時推動凸塊移出回轉區(qū)。與先有技術相反,不僅鎖翅而且門把手隨動器都作用在鎖舌尾上。制栓被通過門把手隨動器加的力釋放。在鎖舌沒有前移到鎖閉位置時,推動凸塊延伸到門把手隨動器臂的區(qū)域內。反之,在鎖舌向前完成鎖閉后門把手隨動器空行。推動凸塊在迎向由于彈簧力而受壓的鎖舌的同時還帶動門把手隨動器的臂,所以始終合乎規(guī)定地使門把手隨動器返回其起始位置。
此外,對制鎖技術有利的是,推動凸塊有一個設計為傾斜延伸用于與臂的鼻接觸的滑動面。因此在用門把手隨動器拉回鎖舌時始終存在相同的杠桿傳動比。另一項有利的特征在于,門把手隨動器的臂被彈簧保持為沿平行于鎖舌移動的方向延伸定位。因此,門把手隨動器成其回轉時直接處于與推動凸塊的工作連接狀態(tài)。
為了達到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一種具有從鎖盒伸出的鎖舌的鎖中,鎖舌在鎖盒內移動導引的鎖舌尾可通過彈簧緩沖的門把手隨動器臂的作用拉回,此外規(guī)定,使門把手隨動器彈性緩沖的彈簧的彈性力是可調的。由于這一事實情況,可為門把手驅動器或配設一杠桿式把手或球形把手。若門把手隨動器配備杠桿式把手,則存在較大的力臂,所以便希望彈簧力較大。若反之使用球形把手,則可將彈簧力調整為較小的值,所以雖然是球形把手卻仍能輕易地轉動球形把手來鎖閉。為此,可以移動固定在鎖盒上的彈簧作用點,這最好能從鎖盒外側進行。此外規(guī)定此彈簧是一個作用在隨動器臂上的拉力彈簧。在這種情況下,固定在鎖盒上的彈簧作用點由一個可在鎖盒內移動的銷子構成。為了改變彈簧力,后者可在一縱向槽內兩個位置之間移動。具體情況是,銷子借助于卡口式連接固定在其兩個終端位置之一中。為此,銷子端部在相對側各有削平區(qū),它們在其中一個位置在設在鎖蓋和鎖底內的槽的槽段內時平行于槽壁延伸,而在橫截面加寬的槽段內的另一個位置時橫向于槽壁布置。因此為了改變彈簧力只須轉動銷子,使削平區(qū)處于與槽壁對齊的位置。銷子可在事先轉90°后變換位置。為此,在其端面有一個工具插口。它例如可設計為槽的形式,以便例如插入改錐頭。為了防止銷子自行移位,橫截面加寬的槽段設計有支承面,與削平區(qū)的邊緣部分平面地貼靠。在此方案中還規(guī)定,鎖舌尾可附加地通過操縱鎖翅在制栓先行移動后向前和向后閉鎖。在導引技術方面的優(yōu)點是來自于,使鎖舌尾在兩個鎖的側壁之間貼靠著它們導引并通過拉力彈簧沿鎖閉方向彈性緩沖。最后,本發(fā)明還有一項有利的特征是,門把手隨動器有一個確定空隙的叉形缺口,并借此圍繞著在鎖盒一側的擋銷。
下面借助于示意圖說明本發(fā)明的多個示范性實施例。其中
圖1按第一種實施形式的鎖的視圖,其中鎖舌既可借助于杠桿式把手也可借助于成型鎖芯移動;圖2與圖1類似的視圖,但取走了鎖蓋并表示鎖舌可借助于門把手隨動器拉回的位置;圖3圖2的后續(xù)視圖,此時鎖舌已借助于門把手隨動器拉回;圖4與圖2類似的視圖,但鎖舌處于向前鎖閉的位置;圖5與圖2類似的視圖,其中作用在門把手隨動器上的彈簧力調整為較低的值;圖6按圖1中線Ⅵ-Ⅵ的局部放大圖;圖7鎖舌零件圖;圖8圖7的俯視圖,局部斷開;圖9制栓視圖;圖10制栓俯視圖;圖11按第二種實施形式取走鎖蓋后的鎖的視圖,其中鎖舌可借助于第二驅動器的鎖翅移動,在這里鎖舌處于正常位置;圖12與圖11類似的視圖,但鎖舌被門把手隨動器拉回;圖13鎖舌處于向前鎖閉位置時的視圖;圖14與圖11對應的視圖,與之相比的差別在于拉力彈簧以較小的彈簧力作用在門把手隨動器上;圖15按第三種實施形式的鎖在鎖蓋取走后的視圖,其中門把手隨動器作用在舌尾中部區(qū)域內;圖16如圖15所示的視圖,但是鎖舌被門把手隨動器拉回;
圖17類似于圖15的視圖,其中不同的是門把手隨動器經受較小的彈簧力;圖18按第四種實施形式的鎖的視圖,其中鎖舌可以僅僅借助于設置在鎖后部區(qū)域內的門把手隨動器拉回,關于鎖舌的正常位置;圖19圖18的后果圖,但是鎖舌被門把手隨動器拉回;圖20類似于圖18的視圖,而且拉簧以較小的力作用在鎖舌上。
按第一種實施形式的鎖1有細長形的鎖盒2,銷盒2的長度大約等于鎖寬的兩倍。兩個縱側壁4、5從鎖底3出發(fā)向上,它們在鎖盒2的后部通過弧形延伸的后壁6互相連接。反之,鎖盒2的前壁7與縱側壁4、5成直角地延伸。
在鎖盒2內兩個側壁4、5之間導引鎖舌9的鎖舌尾8,鎖舌9制備有斜插面10′的鎖舌頭部10穿過前壁7的通孔11。鎖舌尾8是一種叉形設計。在較短的那個叉齒8′上,拉力彈簧13的一端作用在從此叉齒出發(fā)的銷子12上。拉力彈簧的另一端圍繞著鎖底3的立柱14,因此鎖舌9沿向前的方向運動時受彈簧力的作用。
另一個叉齒8″大約有叉齒8′長度的三倍。叉齒8″的內側成形有鎖閉插口15,在它的后方設一矩形截面的定程銷16。在定程銷上方,叉齒8″的端部區(qū)制有一個沿鎖舌移動方向延伸的縱向槽17,其中插入一個在鎖底側的導銷18。鎖舌尾8叉齒8″在其自由端設計有一推動凸塊19,它與門把手隨動器21的臂20接觸,門把手隨動器在鎖盒2后部裝在鎖底3與平行于其布置的鎖蓋22之間。推動凸塊19有一個與臂20的鼻20′嚙合的傾斜延伸的滑動面23,當鎖舌9處于基本位置時鼻20′挨緊在推動凸塊19下面,以免妨礙鎖舌9向前移動。
圖2所示的鎖舌9正常位置由制栓桿24保持。制栓桿24設計為單臂杠桿,它在其面朝定程銷16的窄側制有兩個處于前后位置的定程口25、26、它們用中央橫擋27隔開。在鎖舌9的正常位置,中央橫擋27在定程銷前面延伸并因而阻止鎖舌9前移。緊接著定程口26,制栓桿24設計一弧形增厚區(qū)28,它伸入鎖閉插口15內。增厚區(qū)28是鎖翅的作用點并大體在單臂式制栓桿24的中央延伸。制栓桿24的另一端圍繞著在鎖盒一側的立柱29支承在鎖舌頭部10上方。所談及的定程口25、26則相反均處于制栓桿24的自由端旁,該自由端制有折角區(qū)30。制栓桿24借助于它支承在鎖底側的凸塊31上,從而將制栓桿24保持在一個確定的基本位置上。壓力彈簧32作用在制栓桿24上并迫使它處于按圖2的基本位置。壓力彈簧32本身支承在鎖盒側壁4上。
門把手隨動器21在其與臂20對置的一側有一個確定空隙的叉形缺口33,鎖盒一側的擋銷34插入其中。在鎖1的基本位置下,門把手隨動器21的位置如圖2所示。這一位置由彈簧35保持,彈簧35作用在臂20上。彈簧35做成活動彈簧。彈簧的一端圍繞著臂20的榫舌36。反之,為了改變彈簧力,固定在鎖盒上的彈簧作用點P是可調的。為此,彈簧作用點P可以移動。彈簧35在這里所涉及的是一拉力彈簧。固定在鎖盒上的彈簧作用點P由一個可在鎖盒2內移動的銷子37構成。后者可在鎖底3和鎖蓋22的縱向槽38內在兩個位置之間移動。縱向槽38的方向朝門把手隨動器21臂20的方向延伸。此縱向槽38設計為使銷子37通過卡口式連接固定在其兩個終端位置之一。銷子37端部有對置的削平區(qū)39。它們之間的距離略小于鎖底3和鎖蓋22槽段41互相平行延伸的槽壁40的距離。其中,槽段41離臂20的距離比相對于槽段41加寬設計的槽段42要近。槽段42的內壁與銷子37外壁的形狀相配。若銷子37進入槽段42以及銷子37的端部所制的削平區(qū)39垂直于槽壁40的走向時,彈簧35具有較大的彈性力,可參見圖6中銷子37用實線所畫的位置。
為防止銷子37自行移位,在鎖底3和鎖蓋22內加寬的槽段42設計有支承面43,用于削平區(qū)39邊緣部分的平面狀貼靠。這些支承面43垂直于槽壁40延伸。
在事先轉90°后,銷子37可轉換成按圖6點劃線所示的位置和圖5中實線所畫的位置,所以彈簧35以較小的力作用在門把手隨動器21上。當為門把手隨動器21配設一種圖中未表示的球形把手時選擇這種情況。若反之門把手隨動器21配備有在圖1中用點劃線表示的杠桿式門把手44,則銷子37選擇為它進入加寬的槽段42內的位置。為了能從外部轉換銷子37的位置,在銷子37的端面制工具插口37′,用于插入改錐。
鎖舌9的向前或向后鎖閉可借助于貫穿鎖蓋22和鎖底3的成型鎖芯45。它的鎖翅46與制栓桿24以及與鎖舌尾8的鎖閉插口15配合工作。
鎖的工作方式如下若圖中未表示的配備有鎖1的門拉到其關閉位置,則由于有斜插面10′使鎖舌9朝鎖的內部方向避讓,在這種情況下定程銷16在定程口25的范圍內運動。然后,當門處于關閉位置,鎖舌9在拉力彈簧13作用下前進到處于按圖2的基本位置。從這一位置出發(fā),可通過操縱門把手拉回鎖舌,可參見圖3。為此,門把手隨動器21臂20的鼻20′在鎖舌尾8的滑動面23上加載并因而將鎖舌9向鎖內部移動。門把手隨動器21的旋轉移位由于叉齒33′擋靠在鎖盒2一側的擋銷34上而受到限制。在此過程中彈簧35張緊。作用在鎖舌9上的拉力彈簧13也同時出現這種情況。若放開門把手44,則門把手隨動器21返回原始位置,此時另一個叉齒33″擋靠在擋銷34的另一側上。除此之外,拉力彈簧13將鎖舌9移回圖2所示的它的基本位置。
在門僅處于關閉位置時,可借助于成型鎖芯45將鎖舌9向前鎖閉。當反時針方向旋轉鎖翅46時,鎖翅壓在制栓桿24增厚區(qū)28上并因而抬起制栓桿24,從而將中央橫擋27置于定程銷16上方。此時,通過將鎖翅46插入鎖閉插口15中,便可將鎖舌9向前移動并鎖閉在按圖4的位置。在銷翅46為鎖閉而旋轉時,它釋放制栓桿24,于是制栓桿24在彈簧力作用下回轉,所以其中央橫擋27到了定程銷16的后面,使定程銷16處于定程口26內。這樣一來鎖舌9不可能壓回。相應的向后壓力通過制栓桿24傳入在鎖底側的立柱29中。只有用鑰匙操縱才有可能回移鎖舌9,確切地說,只有在事先抬起制栓桿24后并克服拉力彈簧13的力才能移動鎖舌9。
若門把手40的位置上使用了一個圖中未表示的球形把手,則應減小作用在門把手隨動器21上的彈簧力,在這種情況下將銷子37置于圖5所示的位置。
在向前鎖閉的鎖定位置,推動凸塊19處于門把手隨動器21臂20運動軌跡之外,所以門把手隨動器21借助于球形把手或杠桿式門把手44移動時與鎖舌尾8沒有接觸。
在圖11至14中表示的另一種實施形式與第一種實施形式基本一致。因此相同的構件用同一個數字標號。在此實施形式中不同之處在于采用第二個裝在鎖底3和鎖蓋22內的第二隨動器47代替成型鎖芯45。這樣一種鎖1′可例如用在廁所的門上。第二隨動器47配備有鎖翅48,它的作用與成型鎖芯45的鎖翅46類似并配設兩個在鎖盒一側的擋肩56、57。在此鎖1′中,第二隨動器47最好配備在門內側的球形把手。于是,鎖舌9如在第一種實施形式中那樣可借助于門把手隨動器21拉回,見圖12。此外,可借助于在門側屬于第二隨動器47的球形把手向前鎖閉鎖舌9,其中,它的鎖翅48既與制栓桿24也與鎖舌尾8配合工作。由此達到圖13所示的位置。配備有鎖1′的門的開啟,首先需要借助于第二隨動器47將鎖舌9后撤。然后可借助于門把手隨動器21將鎖舌9徹底拉回。
若門把手隨動器21配設杠桿式門把手44,則銷釘37處于按圖11至13所示的位置。于是彈簧35以較大的力作用在門把手隨動器21上。在在采用球形把手用于門把手隨動器21時,銷子37置于按圖14的位置。
按圖15至17的另一種實施形式的鎖1″具有一鎖舌9′,它僅僅起一個插銷的作用。鎖舌尾8僅僅構成一個叉齒8″。在它上面也作用一拉簧13′。在這種實施形式的鎖1″中不存在制栓。其次它沒有設置在鎖盒2后面區(qū)域內的門把手隨動器21。
鎖舌9′的拉回借助于在中部區(qū)域作用在叉齒8″上的隨動器49進行。隨動器的臂50和鎖舌尾8的榫舌51共同作用,該榫舌51在局部畫出的鎖蓋22′的一縱向槽中移動。在與臂50相對的位置上門把手隨動器49設有一第二臂53。它上面作用一彈簧35,它對隨動器49逆時針方向加力。這里兩個鎖底側的擋肩55,55′和隨動器49的兩個相應凸肩54,54′共同作用限制隨動器49的旋轉運動。鎖盒側的彈簧作用點P具有和前面提到的兩種實施形式相同的結構。只是縱向槽38的方位有所改變?,F在它沿臂53的方向伸展。
按圖15和16彈簧作用點P在一橫截面加寬的槽段內延伸。這意味著彈簧35以較大的力作用在隨動器49上。因此后者最好配備一個門把手。通過操作門把手隨動器49可以進入按圖16的位置,這時其臂50通過榫舌51將鎖舌9′拉回。
如果隨動器49應該配設一個未畫出的旋轉球形把手,那么必須這樣地偏移彈簧作用點,使銷子在事先旋轉90°后插入槽段41內。
在圖18至20中所示的鎖1的另一種實施形式使用像開頭兩種實施形式中一樣的門把手隨動器。其次采用像第三種實施形式中那樣的鎖舌9′。但是與此相比沒有隨動器49。只能像在開頭兩種實施形式中那樣借助于門把手隨動器21將鎖舌9′拉回。按圖18和19彈簧35調整到一較大的力。據此門把手隨動器21配設于門把手44。這樣在門把手隨動器21上設一旋轉球形把手時鎖盒側的彈簧作用點P可以挪到更接近于臂20的位置,這在第一種實施形式中已詳細說明。
還有一種實施形式可基本上與第一種實施例一致。但取代成型鎖芯44,在鎖底3和鎖蓋內設鎖翅的鑰匙插口,借助于鎖翅可鎖閉配備有制栓的鎖。
附圖標記表1鎖16定程銷 36榫舌1′鎖 17縱向槽 37銷子1″鎖 18導銷 37′工具插口1鎖 19推動凸塊 38縱向槽2鎖盒 20臂 39削平區(qū)3鎖底 20′鼻 40槽壁4縱側壁21門把手隨動器 41槽段5縱側壁22鎖蓋 42槽段6后壁 22′鎖蓋 43支承面7前壁 23滑動面 44門把手8鎖舌尾24制栓桿 45成型鎖芯8′叉齒25定程口 46銷翅8″叉齒26定程 47隨動器9鎖舌 27中央橫擋 48鎖翅9′鎖舌28增厚區(qū) 49隨動器9″鎖舌29柱 50臂10鎖舌頭部 30折角區(qū) 51榫舌10′斜插面 31凸塊52縱向槽11通孔 32壓力彈簧53臂12銷子 33叉形缺口54對應凸肩13拉力彈簧 33′叉齒 54′對應凸肩13′拉力彈簧 33″叉齒 55擋肩14立柱 34擋銷55′擋肩15鎖閉插 35彈簧56,57擋肩P彈簧作用點
權利要求
1.鎖,包括一個從鎖盒(2)伸出的鎖舌(9,9′,9″),它在鎖盒(2)內移動導引的鎖舌尾(8)可通過彈簧緩沖的門把手隨動器(21)臂(20)的作用回拉,并可借助于鑰匙、鎖芯(45)、第二隨動器(47、49)等通過鎖的操縱在制栓先行抬起后向前和向后閉鎖,其特征為可被鎖翅(46、48)抬起的制栓設計為單臂的制栓桿(24),它設有其中插入在鎖舌尾一側的定程銷(16)的定程槽(25、26),以及它繞一個布置在鎖舌頭部(10)上方鎖盒一側的立柱(29)支承。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鎖,其特征為定程槽(25、26)位于制栓桿(24)的自由端旁,以及鎖翅作用點(P)大體在制栓桿中央。
3.按照前列諸權利要求之一項或多項所述的鎖,其特征為制栓桿(24)相對于鎖盒側壁(4)為彈簧緩沖的。
4.按照前列諸權利要求之一項或多項所述的鎖,其特征為鎖舌尾(8)有一個與之固定連接的推動凸塊(19),門把手隨動器(21)的臂(20)作用在推動凸塊上,當鎖舌(9)處于向前的閉鎖位置時推動凸塊移出回轉區(qū)。
5.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鎖,其特征為推動凸塊(19)設有一傾斜延伸用于與臂(20)的鼻(20′)接觸的滑動面(23)。
6.按照前列諸權利要求之一項或多項所述的鎖,其特征為門把手隨動器(21)的臂(20)被彈簧(35)保持為沿平行于鎖舌移動的方向延伸定位。
7.帶有從鎖盒(2)中伸出的鎖舌(9,9′)的鎖,鎖舌在鎖盒(2)內移動的鎖舌尾(8)可通過裝彈簧的門把手隨動器(21)的臂(20)的作用拉回,其特征為裝彈簧的門把手隨動器(21,49)的彈簧(35)的彈簧力是可調的。
8.按權利要求7的鎖,其特征為固定在鎖盒上的彈簧作用點(P)可偏移。
9.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或幾項的鎖,其特征為彈簧(35)是作用在臂(20,53)上的拉簧。
10.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或幾項的鎖,其特征為固定在鎖盒上的彈簧作用點(P)由一可在鎖盒(2)內移動的銷子(37)構成。
11.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或幾項的鎖,其特征為銷子(37)可在縱向槽(38)兩個位置之間移動。
12.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或幾項的鎖,其特征為銷子(37)通過插接式連接固定在其兩個終點位置上。
13.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或幾項的鎖,其特征為銷子(37)在末端處分別具有相互背對背的削平區(qū)(39),它們在一個位置上在設置在鎖蓋(22,22′)和鎖底(3)上的槽(38)的槽段(41)中平行于槽壁(40)伸展,在另一個位置上在一橫截面加寬的槽段(42)中垂直于槽壁(40)設置。
14.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或幾項的鎖,其特征為加寬的槽段(42)構成支承面(43),以與削平區(qū)(39)的邊緣段平面貼合。
15.按照前列諸權利要求之一項或多項所述的鎖,其特征為鎖舌尾(8)可附加地通過操縱鎖翅在制栓(制栓桿(24))先行移動后向前和向后鎖閉。
16.按照前列諸權利要求之一項或多項所述的鎖,其特征為鎖舌尾(8)在兩個鎖的側壁(4、5)之間貼靠著它們導引并通過拉力彈簧(13)沿向前的鎖閉方向彈性緩沖。
17.按照前列諸權利要求之一項或多項所述的鎖,其特征為門把手隨動器(21)有一個確定空隙的叉形缺口(33),并借此圍繞著在鎖盒一側的擋銷(34)。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鎖(1),它包括一個從鎖盒(2)伸出的鎖舌(9),鎖舌在鎖盒(2)內移動導引的鎖舌尾(8)可通過彈簧緩沖的門把手隨動器(21)臂(20)的作用回拉,并可借助于鑰匙、鎖芯(45)、第二隨動器(47,49)等通過鎖的操縱在制栓先行抬起后向前和向后鎖閉,其中,可被鎖翅(46,48)抬起的制栓設計為單臂的制栓桿(24),它設有其中插入在鎖舌尾一側的定程銷(16)的定程槽(25,26),以及它繞一個布置在鎖舌頭部(10)上方鎖盒一側的立柱(29)支承。
文檔編號E05B55/00GK1316033SQ99801413
公開日2001年10月3日 申請日期1999年8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1998年8月28日
發(fā)明者岡特·克特爾海特 申請人:道爾瑪有限公司和兩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