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智能防盜貓眼防護套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防盜門貓眼,特別涉及一種加裝在智能防盜貓眼上起到防鉆、防撬、防異物入侵的防護套。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智能防盜貓眼由于其內部就用2個M3螺絲與外部探頭連接,而外部結構是鋅合金材料,強度較低,使用外力很容易造成破壞,導致防盜門貓眼孔暴露在外給小偷有機可乘。
【發(fā)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加裝在智能防盜貓眼上起到防鉆、防撬、防異物入侵的防護套,主要解決智能防盜貓眼被強行破壞后小偷容易從防盜門貓眼孔入手進入房間的技術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一種智能防盜貓眼防護套,由防護件與固定套構成,防護件與固定套為套筒結構,防護件的內螺紋與固定套外螺紋連接,防護件前端和固定套后端均設有圓周凸臺,固定套的凸臺上還設有摒緊孔。防護件與固定套均為低碳鋼滲碳件。
[0005]安裝時,防護件在門外,固定套在門內,利用固定套凸臺上的摒緊孔,采用專用工具使兩者緊密連接牢固。然后安裝智能防盜貓眼外機和內機,從門內內機處利用2顆M3螺絲穿過防護套中心通孔與智能防盜貓眼外機M3內螺紋相連,智能防盜貓眼外機凹臺階與防護件前端的凸臺形成匹配定位固定。防護件與固定套連接后中間是通孔,可以根據防盜門貓眼孔徑大小與智能防盜貓眼外機凸臺大小選擇相應大小的防護件。
[0006]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防護件與固定套原材料由低碳鋼墩造加工后滲碳處理而成,其表面硬度達到HRC50以上,達到有效的防鉆功能。防護件與固定套采用內外螺紋連接,通過固定套凸臺圓周上的摒緊孔能有效的使兩者緊密牢固連接,起到防撬功能,智能防盜貓眼外機被損壞脫落后外機連接圓柱在M3螺絲作用下利用固定套孔徑比M3圓柱直徑小的緣故任然留在防護件孔內阻塞中心通孔,起到防止異物入侵的功能。
【附圖說明】
[0007]圖1為本實用新型裝配結構示意圖。
[0008]圖中:1-智能防盜貓眼內機,2-智能防盜貓眼外機,3-防護件,4-固定套,5-M3螺絲,6-摒緊孔,7-通孔,8-外螺紋,9-M3內螺紋,10-凹臺階,11-凸臺。
【具體實施方式】
[0009]參照圖1,一種智能防盜貓眼防護套,由防護件3與固定套4構成,防護件與固定套為套筒結構,防護件的內螺紋與固定套外螺紋8連接,防護件前端和固定套后端均設有圓周凸臺11,固定套的凸臺11上還設有摒緊孔6。防護件3與固定套4利用固定套上的摒緊孔6緊密連接在防盜門貓眼處。智能防盜貓眼內機I和智能防盜貓眼外機2,用2顆M3螺絲把智能防盜貓眼內、外機通過防護件中心通孔7連接安裝在防盜門貓眼內外處,智能防盜貓眼外機的凹臺階10與防護件前端的圓周凸臺11形成匹配定位固定。防護件3、固定套4原材料由低碳鋼墩造加工后滲碳處理而成,其表面硬度達到HRC50以上,達到有效的防鉆功能。由于防護件3與固定套4采用螺紋緊密連接,即使智能防盜貓眼外機被損壞脫落防護件任然牢固,由于固定套4內孔比防護件3內孔小(即內小外大)且固定套孔徑正好剛剛能穿過2顆M3螺絲5,即智能防盜貓眼外機凸臺M3內螺紋9外徑大于固定套孔徑,所以即使智能防盜貓眼外機2被損壞掉落,外機凸臺M3內螺紋9那段圓柱也會留在防護件3通孔7內,使得中心通孔阻塞,即防盜門貓眼孔不通從而阻止異物進入屋內,達到防止被技術開啟功能。產品尺寸根據防盜門貓眼孔徑大小可選配。
【主權項】
1.一種智能防盜貓眼防護套,其特征是由防護件與固定套構成,防護件與固定套為套筒結構,防護件的內螺紋與固定套外螺紋連接,防護件前端和固定套后端均設有圓周凸臺。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防盜貓眼防護套,其特征是固定套的凸臺上還設有摒緊孔。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防盜貓眼防護套,其特征是防護件與固定套均為低碳鋼滲碳件。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防盜貓眼防護套,其特征是所述的貓眼防護套裝在智能防盜貓眼上,智能防盜貓眼內機上的2顆M3螺絲穿過防護套與智能防盜貓眼外機M3內螺紋相連,智能防盜貓眼外機凹臺階與防護件前端的圓周凸臺形成匹配定位固定。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防盜門貓眼,特別涉及一種加裝在智能防盜貓眼上起到防鉆、防撬、防異物入侵的智能防盜貓眼防護套。主要解決智能防盜貓眼被強行破壞后小偷容易從防盜門貓眼孔入手進入房間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一種智能防盜貓眼防護套,由防護件與固定套構成,防護件與固定套為套筒結構,防護件的內螺紋與固定套外螺紋連接,防護件前端和固定套后端均設有圓周凸臺,固定套的凸臺上還設有摒緊孔。防護件與固定套均為低碳鋼滲碳件。本實用新型主要用于房門貓眼。
【IPC分類】E06B7/30, E06B5/11
【公開號】CN204850994
【申請?zhí)枴緾N201520527986
【發(fā)明人】馬曉峰, 祁明
【申請人】上海太陽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9日
【申請日】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