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改變支撐角度的座椅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改變支撐角度的座椅,主要包含一基架、一可相對于基架在平常姿勢與仰躺姿勢之間位移的主支撐體,以及一可相對于主支撐體偏轉的小腿支撐體;所述主支撐體具有相對固定的一椅座部及一椅背部,分別設有臀部支撐面及背部支撐面,所述小腿支撐體則設有小腿支撐面;所述主支撐體與所述小腿支撐體之間設有至少一連動機構,通過所述連動機構,當所述主支撐體呈現所述平常姿勢時,所述小腿支撐面與所述臀部支撐面的夾角相對較小,當所述主支撐體呈現所述仰躺姿勢時,所述小腿支撐面與所述臀部支撐面的夾角相對較大。
【專利說明】
可改變支撐角度的座椅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與座椅有關,特別是指一種可改變支撐角度的座椅。
【背景技術】
[0002]中國專利申請早期公開文獻CN104666039 A揭示一種可改變支撐角度的座椅(按摩椅),其主要包含一基架及一主支撐體,前述基架架置在地面上,前述主支撐體具有相對固定的一椅座部及一椅背部,前述椅座部的左、右二側設有滾輪,可在前述基架左、右二側的導軌上前后滑移,形成可沿一直線軌跡往復位移的第一往復部;此外,前述主支撐體與前述基架之間設有左、右二偏擺臂,各偏擺臂的底端樞接在前述基架,各偏擺臂的頂端樞接在前述椅背部的底端,形成可沿一弧線軌跡往復位移的第二往復部;前述偏擺臂與前述基架之間設有一驅動裝置(線性致動器,例如電動推桿、氣壓缸或油壓缸),用于推拉前述偏擺臂,使前述主支撐體的第一往復部及第二往復部同時沿各自的往復軌跡位移,因而改變主支撐體的整體位置及傾斜角度。當前述主支撐體由平常姿勢(該案圖2)位移成仰躺姿勢(該案圖1)時,通過前述二往復部適度往前位移,前述椅背部的后端大致垂直下降,不會隨著仰躺動作而往后位移,所以最初擺設前述座椅時不需在椅背后方(例如與墻壁之間)預留空間。在該案圖9所示的實施例中,前述座椅還包含有一小腿支撐體,其樞接在前述主支撐體的椅座部前端,而且前述小腿支撐體與前述基架之間設有另一驅動裝置,用于推拉前述小腿支撐體,以改變小腿支撐體相對于前述主支撐體的角度。基本上,為了獲得較佳的支撐舒適性,當前述主支撐體呈現平常姿勢時,前述小腿支撐體的小腿支撐面與前述椅座部的臀部支撐面的夾角相對較小,反之,當前述主支撐體呈現仰躺姿勢時,前述小腿支撐面與前述臀部支撐面的夾角較對較大。上述座椅使用兩組驅動裝置分別控制前述主支撐體及前述小腿支撐體的角度,成本較高。
【發(fā)明內容】
[0003]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改變支撐角度的座椅,其小腿支撐面與臀部支撐面之間的可變夾角,會自動且即時地隨著臀部支撐面及背部支撐面相對于地面的角度變化而變動至適當角度,不需額外的驅動裝置或調整動作。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種可改變支撐角度的座椅,包含有:一基架;一主支撐體,具有相對固定的一椅座部、一椅背部及一特定部位,所述椅座部設有一用于支撐使用者臀部的臀部支撐面,所述椅背部設有一用于支撐使用者背部的背部支撐面;所述主支撐體以能活動的方式設在所述基架上,能在一平常姿勢與一仰躺姿勢之間位移;所述臀部支撐面的前端相對于其后端的朝前仰角,在所述主支撐體呈現所述平常姿勢時相對較小,在所述主支撐體呈現所述仰躺姿勢時相對較大;所述特定部位會隨著所述主支撐體由所述平常姿勢往所述仰躺姿勢位移而相對于所述基架由后往前位移,并且隨著所述主支撐體由所述仰躺姿勢往所述平常姿勢位移而相對于所述基架由前往后位移;一小腿支撐體,設有一用于支撐使用者小腿的小腿支撐面,所述小腿支撐體的對應于所述小腿支撐面頂端的部位依左右軸向樞接在所述主支撐體的對應于所述臀部支撐面前端的部位;所述小腿支撐面的頂、底二端連接方向與所述臀部支撐面的前、后二端連接方向的夾角小于180度;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支撐體與所述小腿支撐體之間設有至少一連動機構,各所述連動機構包含有一帶動桿及一連桿;所述帶動桿具有一前端、一后端及一介于所述前、后二端之間的滑動部,所述帶動桿的后端樞接在所述主支撐體的所述特定部位,所述滑動部被限制為沿所述基架的一預設導軌在一后止點與一前止點之間滑移;所述連桿具有一前端及一后端,所述連桿的后端樞接在所述帶動桿的前端,所述連桿的前端樞接在所述小腿支撐體,并且與所述小腿支撐體樞接在所述主支撐體的部位相距預定距離;通過所述連動機構,當所述主支撐體呈現所述平常姿勢時,所述小腿支撐面與所述臀部支撐面之間的所述夾角相對較小,當所述主支撐體呈現所述仰躺姿勢時,所述小腿支撐面與所述臀部支撐面之間的所述夾角相對較大。
[0005]上述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中,所述主支撐體的所述特定部位對應位于所述椅座部的前端與后端之間。
[0006]所述座椅的左側及右側各設有一所述連動機構,所述二連動機構的結構相同。
[0007]所述主支撐體具有與所述椅座部及椅背部相對固定的一第一往復部及一第二往復部,所述第一往復部被限制為相對于所述基架沿一第一往復軌跡在一相對偏后的第一位置與一相對偏前的第二位置之間位移,所述第二往復部被限制為相對于所述基架沿一第二往復軌跡在一相對偏后的第三位置與一相對偏前的第四位置之間位移;當所述第一往復部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第二往復部對應位于所述第三位置,而且所述主支撐體對應呈現所述平常姿勢;當所述第一往復部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第二往復部對應位于所述第四位置,而且所述主支撐體對應呈現所述仰躺姿勢。
[0008]所述主支撐體的第一往復部對應位于所述椅背部的底端附近,所述主支撐體的第二往復部對應位于所述椅座部的前端與后端之間。
[0009]還包含有一驅動裝置,用于驅動所述主支撐體在所述平常姿勢與所述仰躺姿勢之間位移。
[0010]所述主支撐體的所述特定部位設有至少一軸銷;各所述連動機構的所述連動桿的后端設有一長槽孔,所述連動桿以所述長槽孔套設所述軸銷,而且所述連動桿的所述長槽孔前方的一預定部位與所述軸銷之間連接一拉伸彈簧。
[0011]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小腿支撐面與臀部支撐面之間的可變夾角,會自動且即時地隨著臀部支撐面及背部支撐面相對于地面的角度變化而變動至適當角度,不需額外的驅動裝置或調整動作。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座椅在平常姿勢下的立體圖;
[0013]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座椅在平常姿勢下的側視圖;
[0014]圖3是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座椅在仰躺姿勢下的立體圖;
[0015]圖4是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座椅在仰躺姿勢下的側視圖;
[0016]圖5是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當中的左側帶動桿附近的局部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為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點及功效,現舉以下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說明】如下。
[0018]請參閱圖1至圖5,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座椅主要包含有一基架10、一主支撐體20及一小腿支撐體50,其中,基架10可穩(wěn)定架置在地面或地板等支撐面上,具有大致平貼于前述支撐面的一底架11,以及分別豎立地固接在底架11左、右二側的左、右二側架12,各側架12的頂側設有大致前后延伸的一第一導軌13及一第二導軌14,其中,第一導軌13相對較高,第二導軌14相對較低,第一導軌13的前端略高于其后端,第二導軌14的前端明顯高于其后端,而且,左、右二側的第一導軌13維持平行,左、右二側的第二導軌14維持平行。
[0019]主支撐體20具有相對固定的一椅座部21及一椅背部22,圖中僅是示意性地以概呈L形固接的兩個矩形框架來表現椅座部21及椅背部22的骨干部分,實際上,椅座部21至少還設有一用于支撐使用者臀部的臀部支撐面(圖中未示),而椅背部22至少還設有一用于支撐使用者背部的背部支撐面(圖中未示),椅座部21的對應于前述臀部支撐面后端的部位與椅背部22的對應于前述背部支撐面底端的部位剛性連接。前述臀部支撐面及前述背部支撐面在實際上通常不是平面而且(例如采用泡棉或橡膠等)可能柔軟變形,但大致來說,臀部支撐面的前、后二端的連接方向基本上對應于圖2、圖4中所示的椅座部21框架側面的延長方向,而背部支撐面的頂、底二端的連接方向基本上對應于圖2、圖4中所示的椅背部22框架側面的延長方向。在本實施例中,前述臀部支撐面的前、后二端的連接方向與前述背部支撐面的頂、底二端的連接方向的夾角大致維持在127度。如果本實用新型應用于按摩椅,則椅背部22及椅座部21可能設有用于按摩使用者背部、肩部、臀部、大腿等部位的按摩裝置(圖中未示)。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中,主支撐體20還包含有分別固定在椅座部21的左、右二側,用于供使用者擱放其雙手的左、右二扶手部(圖中未示),并且可能設置用于按摩使用者小臂的按摩裝置。
[0020]主支撐體20與基架10之間還具有左、右二偏擺臂30,各偏擺臂30的底端依左右方向的軸線樞接在基架10的底架11后端,而且左、右二偏擺臂30的底端形成共軸。各偏擺臂30的頂端依左右方向的軸線樞接在主支撐體20的椅座部21與椅背部22的連接(交接)部位,而且左、右二偏擺臂30的頂端形成共軸。另一方面,主支撐體20的椅座部21左、右二側的中間偏前位置各固設一對應于左右軸向的軸桿23,而且左、右二軸桿23形成共軸。各軸桿23的外端同軸樞接一第一滾輪24,左、右二第一滾輪24分別配合在基座10的左、右二第一導軌13,并且能沿著第一導軌13滾動,換言之,主支撐體20的對應于軸桿23的部位能夠沿著基架10的第一導軌13延伸方向前后位移,并且能以軸桿23為軸相對于基架10進行偏轉。
[0021]由此,主支撐體20的對應于偏擺臂30頂端的部位形成一第一往復部,可沿一以偏擺臂30的底端為軸的圓弧形往復軌跡(以下稱第一往復軌跡,圖中未示)相對于基架10往復位移,例如圖2中所示的偏擺臂30頂端位置對應于前述第一往復軌跡的其中一端(以下稱第一位置),而圖4中所示的偏擺臂30頂端位置對應于前述第一往復軌跡的另一端(以下稱第二位置),就第一往復軌跡而言,前述第一位置相對偏后,前述第二位置相對偏前。主支撐體20的對應于軸桿23的部位形成一第二往復部,可沿一對應于導軌13延伸方向的直線形往復軌跡(以下稱第二往復軌跡,圖中未示)相對于基架10往復位移,例如圖2中所示的第一滾輪24位置對應于前述第二往復軌跡的其中一端(以下稱第三位置),而圖4中所示的第一滾輪24位置對應于前述第二往復軌跡的另一端(以下稱第四位置),就第二往復軌跡而言,前述第三位置相對偏后,前述第四位置相對偏前。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中,主支撐體20的第一往復部設定在椅背部22的中間高度或略低位置。當然,主支撐體20的第一往復部不一定要以偏擺臂的方式規(guī)范其位移軌跡,例如在其他的可行實施例中,第一往復部也可能設置滾輪并沿著基架10上預設的有形導軌前后滑移。
[0022]如圖2所示,當主支撐體20的第一往復部位于前述第一位置時,主支撐體20的第二往復部對應位于前述第三位置,而且主支撐體20對應呈現一平常姿勢;如圖4所示,當主支撐體20的第一往復部位于前述第二位置時,主支撐體20的第二往復部對應位于前述第四位置,而且主支撐體20對應呈現一仰躺姿勢。前述臀部支撐面的前端相對于其后端的朝前仰角,在主支撐體20呈現前述平常姿勢時相對較小(本例約為I度),在主支撐體20呈現前述仰躺姿勢時相對較大(本例約為16度);對應地,前述背部支撐面的頂端相對于其底端的朝后仰角,在主支撐體20呈現前述平常姿勢時相對較大(本例約為52度),在主支撐體20呈現前述仰躺姿勢時相對較小(本例約為37度)。
[0023]偏擺臂30與基架10之間設有一驅動裝置40,本實施例采用習知技術中的電動推桿,包含有一馬達組41、一滑桿42及一滑塊43,其中,馬達組41裝配在滑桿42的后端,可驅轉隱藏在滑桿42內部的一螺桿(圖中未示),同時,馬達組41的外殼依左右方向的軸線樞接在偏擺臂30的頂、底二端之間;滑塊43可滑動地套設在滑桿42上,并且被前述螺桿螺合貫穿,同時,滑塊43依左右方向的軸線樞接在基架1的約略底架11中央位置;由此,當馬達組41驅轉前述螺桿時,因為滑塊43與滑桿42必須相對滑動,也就是電動推桿的兩個樞接點的距離被推遠或拉近,所以會推拉偏擺臂30偏擺,間接帶動主支撐體20相對于基架10活動;當馬達組41適時停止運轉時,主支撐體20即可定位于前述平常姿勢、前述仰躺姿勢、或是前述二姿勢之間的預定位置。類似上述結構的電動推桿也可選擇直接連接在主支撐體20與基架10之間,達到相同目的。
[0024]小腿支撐體50,圖中同樣僅是示意性地以一矩形框架來表現其骨干部分,實際上,小腿支撐體50至少還設有一用于支撐使用者小腿的小腿支撐面(圖中未示),前述小腿支撐面的頂、底二端的連接方向基本上對應于圖2、圖4中所示的小腿支撐體50框架側面的延長方向。小腿支撐體50的對應于前述小腿支撐面頂端的部位依左右方向的軸線樞接在主支撐體20的對應于前述臀部支撐面前端的部位,在本實施例中,小腿支撐體50具有左、右二側臂51,二側臂51的頂端分別樞接在椅座部21框架前端的左、右二側,使得小腿支撐體50相對于主支撐體20的角度可以改變。前述小腿支撐面的頂、底二端連接方向與前述臀部支撐面的前、后二端連接方向的夾角小于180度。如果本實用新型應用于按摩椅,則小腿支撐體50可能設有用于按摩使用者小腿的按摩裝置(圖中未示),進而,小腿支撐體50的底端可能固定地或活動地連接一足部支撐體(圖中未示)。
[0025]主支撐體20與小腿支撐體50之間設有左、右二連動機構60,二連動機構60的結構相同(對稱),各包含有一帶動桿61及一連桿65,帶動桿61具有一前端及一后端,帶動桿61的后端依左右方向的軸線樞接在主支撐體20的椅座部21對應側邊預設的一軸銷25(注:關于帶動桿61后端與軸銷25之間的樞接結構在后文中有進一步說明),軸銷25固定位于主支撐體20的軸桿23后方預定位置,使得帶動桿61的后端會隨著主支撐體20由前述平常姿勢往前述仰躺姿勢位移而相對于基架10由后往前位移,并且隨著主支撐體20由前述仰躺姿勢往前述平常姿勢位移而相對于基架10由前往后位移。帶動桿61的前、后二端之間設有一第二滾輪62,第二滾輪62配合在基座10對應側邊的第二導軌14,并且能沿著第二導軌14滾動,使得帶動桿61的對應于第二滾輪14的部位形成一滑動部,被限制為沿第二導軌14在一后止點(如圖2中所示位置)及一前止點(如圖4中所示位置)之間滑移。連桿65具有一前端及一后端,連桿65的后端依左右方向的軸線樞接在帶動桿61的前端,連桿65的前端依左右方向的軸線樞接在小腿支撐體50的側邊,并且與小腿支撐體50樞接在主支撐體20的部位(即側臂51頂端)相距預定距離。由此,當主支撐體20在前述平常姿勢與前述仰躺姿勢之間移換位置時,其左、右二側的軸銷25會帶動左、右二帶動桿61的后端前后位移,對應于帶動桿61的后端位于可能活動范圍內的任一位置,帶動桿61的前述滑動部及前端均會位于各自唯一對應的位置,使得連接在帶動桿61前端與小腿支撐體50之間的連桿65將小腿支撐體50支撐在唯一對應的角度。
[0026]如圖2及圖4所示,通過連動機構60,當主支撐體20呈現前述平常姿勢時,前述小腿支撐面與前述臀部支撐面之間的前述夾角相對較小(本例約為97度),當主支撐體20呈現前述仰躺姿勢時,前述小腿支撐面與前述臀部支撐面之間的前述夾角相對較大(本例約為135度),符合人體工學,能提供較佳的支撐舒適性。
[0027]請參閱圖5,在本實施例中,帶動桿61后端樞接在主支撐體20的軸銷25的位置其實不是固定不動,而是(當受到足夠外力時)會相對位移的,詳而言之,帶動桿61的后端設有一長槽孔63,長槽孔63的長度方向對應于帶動桿61本身的長度方向,帶動桿61其實是以長槽孔63套設軸銷25,使得帶動桿61與軸銷25夠沿長槽孔63相對滑移并能以軸銷25為軸相對偏轉,同時,在軸銷25與帶動桿61長度中間位置(S卩比長槽孔63更前方的位置)預設的一凸銷64之間連接一拉伸彈簧70,拉伸彈簧70平時收縮至最短長度,使得軸銷25相對保持在長槽孔63的前端(如圖2、圖4、圖5所示),換言之,帶動桿61平時如同以其長槽孔63前端的位置樞接在主支撐體20的軸銷25位置,使連動機構60基本上維持圖中所示的構件關系發(fā)揮前述連動功能。進而,通過此般結構,在驅動機構40驅動主支撐體20由仰躺姿勢回到平常姿勢的過程中,萬一有人或寵物不小心被夾在小腿支撐體20的背面與基架10的前端面之間,縱使主支撐體20受到驅動而繼續(xù)位移,但因為小腿支撐體20在位移方向上受到阻礙,所以拉伸彈簧70會對應伸長,使主支撐體20的軸銷25相對位于帶動桿61的長槽孔63較后方,換言之,帶動桿61此時不會追隨主支撐體20活動,所以不會通過連桿65強硬將小腿支撐體50向后拉回,由此可避免或降低傷害。當然,如果不考慮上述安全機制,連動機構60的帶動桿61可以直接將其后端的一固定位置樞接在主支撐體20的特定部位(例如軸銷25的位置或其他適當位置),即可達到使主支撐體20與小腿支撐體50連動的基本功能。
[0028]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中,可能只在座椅的寬度中間位置或其中一側(左側或右側)設置一組前述連動機構。
[0029]本實用新型也可應用在以手動方式調整座椅角度的座椅,并不限定應用在電動椅。
【主權項】
1.一種可改變支撐角度的座椅,包含有: 一基架; 一主支撐體,具有相對固定的一椅座部、一椅背部及一特定部位,所述椅座部設有一用于支撐使用者臀部的臀部支撐面,所述椅背部設有一用于支撐使用者背部的背部支撐面;所述主支撐體以能活動的方式設在所述基架上,能在一平常姿勢與一仰躺姿勢之間位移;所述臀部支撐面的前端相對于其后端的朝前仰角,在所述主支撐體呈現所述平常姿勢時相對較小,在所述主支撐體呈現所述仰躺姿勢時相對較大;所述特定部位會隨著所述主支撐體由所述平常姿勢往所述仰躺姿勢位移而相對于所述基架由后往前位移,并且隨著所述主支撐體由所述仰躺姿勢往所述平常姿勢位移而相對于所述基架由前往后位移; 一小腿支撐體,設有一用于支撐使用者小腿的小腿支撐面,所述小腿支撐體的對應于所述小腿支撐面頂端的部位依左右軸向樞接在所述主支撐體的對應于所述臀部支撐面前端的部位;所述小腿支撐面的頂、底二端連接方向與所述臀部支撐面的前、后二端連接方向的夾角小于180度; 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支撐體與所述小腿支撐體之間設有至少一連動機構,各所述連動機構包含有一帶動桿及一連桿;所述帶動桿具有一前端、一后端及一介于所述前、后二端之間的滑動部,所述帶動桿的后端樞接在所述主支撐體的所述特定部位,所述滑動部被限制為沿所述基架的一預設導軌在一后止點與一前止點之間滑移;所述連桿具有一前端及一后端,所述連桿的后端樞接在所述帶動桿的前端,所述連桿的前端樞接在所述小腿支撐體,并且與所述小腿支撐體樞接在所述主支撐體的部位相距預定距離;通過所述連動機構,當所述主支撐體呈現所述平常姿勢時,所述小腿支撐面與所述臀部支撐面之間的所述夾角相對較小,當所述主支撐體呈現所述仰躺姿勢時,所述小腿支撐面與所述臀部支撐面之間的所述夾角相對較大。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改變支撐角度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支撐體的所述特定部位對應位于所述椅座部的前端與后端之間。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改變支撐角度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的左側及右側各設有一所述連動機構,所述二連動機構的結構相同。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改變支撐角度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支撐體具有與所述椅座部及椅背部相對固定的一第一往復部及一第二往復部,所述第一往復部被限制為相對于所述基架沿一第一往復軌跡在一相對偏后的第一位置與一相對偏前的第二位置之間位移,所述第二往復部被限制為相對于所述基架沿一第二往復軌跡在一相對偏后的第三位置與一相對偏前的第四位置之間位移;當所述第一往復部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第二往復部對應位于所述第三位置,而且所述主支撐體對應呈現所述平常姿勢;當所述第一往復部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第二往復部對應位于所述第四位置,而且所述主支撐體對應呈現所述仰躺姿勢。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改變支撐角度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支撐體的第一往復部對應位于所述椅背部的底端附近,所述主支撐體的第二往復部對應位于所述椅座部的前端與后端之間。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改變支撐角度的座椅,其特征在于:還包含有一驅動裝置,用于驅動所述主支撐體在所述平常姿勢與所述仰躺姿勢之間位移。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改變支撐角度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支撐體的所述特定部位設有至少一軸銷;各所述連動機構的所述連動桿的后端設有一長槽孔,所述連動桿以所述長槽孔套設所述軸銷,而且所述連動桿的所述長槽孔前方的一預定部位與所述軸銷之間連接一拉伸彈簧。
【文檔編號】A47C1/022GK205548034SQ201620031017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6年1月13日
【發(fā)明人】蔡昆泉, 葉守龍
【申請人】喬山健身器材(上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