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專用人字牌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交通指示用人字牌,特別涉及一種專用人字牌。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人字牌只有兩個板子組成人字型支在地面上起警示作用。由于人字牌比較矮小,而且也容易被刮倒,所以很多時候車內的人并看不到,尤其在光線比較暗得車庫內,人字牌的作用更加是被人忽視。本公司曾經為某酒店定做過一批帶警示燈的人字牌,并申請過專利,但是在實際使用中發(fā)現(xiàn),雖然使用時整體效果相當美觀,但是幾天不到就發(fā)現(xiàn)很多人字牌上的燈損壞了。
發(fā)明內容
為了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專用人字牌,能夠更加醒目,并且耐用。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專用人字牌,在人字牌本體的上方設置有可充電警示燈1,其特征在于,警示燈I的外部加裝有保護罩2。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由于警示燈I設置在人字牌上方,能夠起到很好的提示作用;由于加裝有保護罩2,能夠保護燈不被損壞。
附圖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參照附圖,一種專用人字牌,在人字牌本體的上方設置有可充電警示燈1,其特征在于,警示燈I的外部加裝有保護罩2。本發(fā)明的工作原理為:由于警示燈I設置在人字牌上方,能夠起到很好的提示作用;由于加裝有保護罩2,能夠保護燈不被損壞。
權利要求
1.一種專用人字牌,在人字牌本體的上方設置有可充電警示燈(I),其特征在于,警示燈⑴的外部加裝有保護罩⑵。
全文摘要
一種專用人字牌,在人字牌本體的上方設置有可充電警示燈,其特征在于,警示燈的外部加裝有保護罩,本發(fā)明的工作原理為由于警示燈設置在人字牌上方,能夠起到很好的提示作用;由于加裝有保護罩,能夠保護燈不被損壞。
文檔編號E01F9/012GK103088762SQ20111034609
公開日2013年5月8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1月4日
發(fā)明者曹永勝 申請人:西安聯(lián)合交通設施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