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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電動車輛充電站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以及用于制造和使用該系統(tǒng)的方法

      文檔序號:2280954閱讀:266來源:國知局
      用于電動車輛充電站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以及用于制造和使用該系統(tǒng)的方法
      【專利摘要】在一個實施方式中,電動車輛充電站包括底座和沿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主軸從底座延伸的本體;以及包括第一壁、第二壁和置于第一壁與第二壁之間產(chǎn)生區(qū)室的連接壁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其中,本體接收能量吸收系統(tǒng);并且其中,能量吸收系統(tǒng)被配置為與沖撞物體接合。
      【專利說明】用于電動車輛充電站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以及用于制造和使用
      該系統(tǒng)的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公開涉及用于電動車輛充電站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和相關元件。

      【背景技術】
      [0002]最近環(huán)境污染對人類的影響的認識推動了開發(fā)諸如電動車輛的汽油驅動車輛的環(huán)保(環(huán)境友好,environmentally friendly)替代品。例如,印度、中國和巴西的持續(xù)經(jīng)濟發(fā)展將導致世界道路上的車輛數(shù)量的驚人增長。若現(xiàn)有趨勢繼續(xù)下去,到2050年道路車輛預計為25億輛,比2010現(xiàn)有的增加近6億輛。伴隨著不穩(wěn)定的石油供應和化石燃料燃燒相關的環(huán)境變化的增加,短途運輸?shù)碾姎饣且环N有吸引力的替代(例如,電動車輛)。
      [0003]隨著路上電動車輛越來越多,將需要建設基礎設施以對這些電動車輛充電。例如,在2010到2015年之間預計將在世界范圍內(nèi)的不同地點安裝約470萬個充電站。每個充電站預計花費$2,500且可能由于駕駛員失誤致使其損壞,這些電動車輛充電站(EVCS)需要保護并免于損壞,例如,由停車碰撞導致的損壞。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本文公開了能量吸收電動車輛充電站(EVCS),以及用于制造和使用該系統(tǒng)的方法。
      [0005]在一個實施方式中,電動車輛充電站包括:底座和沿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主軸從底座延伸的本體(body);以及包括第一壁、第二壁和置于第一壁與第二壁之間產(chǎn)生區(qū)室的連接壁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其中本體接收能量吸收系統(tǒng);且其中能量吸收系統(tǒng)配置為與沖撞物體接合(碰撞,engage)。
      [0006]在另一個實施方式中,電動車輛充電站包括:底座和沿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主軸從底座延伸的本體;以及包括第一能量吸收元件和第二能量吸收元件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其中第一能量元件和第二能量吸收元件附接于每個元件的一端,且其中第一能量吸收元件具有的第一配合面與第二能量吸收元件上的第二配合面在遠端互補(相配,complimentary)。
      [0007]在另一個實施方式中,電動車輛充電站包括:底座;和沿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主軸從底座延伸的本體,其中本體包括包括第一壁、第二壁和置于第一壁與第二壁之間產(chǎn)生區(qū)室的連接壁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其中將能量吸收系統(tǒng)配置為與沖撞物體接合。
      [0008]在一個實施方式中,保護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方法包括:將能量吸收系統(tǒng)附接到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本體,其中能量吸收系統(tǒng)包括第一壁、第二壁和置于第一壁與第二壁之間產(chǎn)生區(qū)室的連接壁;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第一壁設置為與沖撞物體接合。
      [0009]根據(jù)以下說明性實例的詳細描述和附圖,本發(fā)明公開的上述和其他特性將更加顯而易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以下是附圖的簡要描述,其中類似數(shù)字編號類似并都用于說明本文公開的示例性實施方式,且不用于限制該方式的目的。
      [0011]圖1是包括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示意圖。
      [0012]圖2是包括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示意圖。
      [0013]圖3示出了圖1的具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俯視圖。
      [0014]圖4是說明組裝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俯視圖。
      [0015]圖5是安裝在電動車輛充電站周圍的圖4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等角立體圖(等軸立體圖,等軸透視圖,isometric perspective view)。
      [0016]圖6示出了包括圖4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俯視圖。
      [0017]圖7示出了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一個實施方式的等角立體圖。
      [0018]圖8示出了包括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另一個實施方式的等角立體圖。
      [0019]圖9是示出了車輛保險杠對沒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碰撞點的等軸側視圖(isometric side view)。
      [0020]圖10是示出了車輛保險杠對裝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碰撞點的等軸側視圖。
      [0021]圖11是具有包括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本體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等角立體圖。
      [0022]圖12是圖11的本體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俯視圖。
      [0023]圖13不出了具有圖2的設計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在每小時8千米的碰撞后能量對時間的分布曲線。
      [0024]圖14不出了具有圖2的設計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在8kph的碰撞后的力變形曲線。
      [0025]圖15 出了具有圖8的設計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在每小時8千米的碰撞后能量對時間的分布曲線。
      [0026]圖16不出了具有圖8的設計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在8kph的碰撞后的力變形曲線。
      [0027]圖17示出了具有圖12的設計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在每小時8千米的碰撞后能量對時間的能量分布曲線。
      [0028]圖18示出了具有圖12的設計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在8kph的碰撞后的力變形曲線。

      【具體實施方式】
      [0029]本文公開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可保護電動車輛充電站免于遭受由于與沖撞體(例如,正在停靠并撞入電動車輛充電站的車輛)的碰撞而導致的損壞。如果能量吸收系統(tǒng)包括聚合或復合材料,可實現(xiàn)諸如設計自由、性能提升、輕量系統(tǒng)、美感增強和易于組裝等優(yōu)點。能量吸收系統(tǒng)可容易地組裝在電動車輛充電站周圍或之上,且如果需要的話,可容易更換或維修。能量吸收系統(tǒng)可安裝在電動車輛充電站周圍或之內(nèi),且可配置為吸收由任意沖撞體產(chǎn)生的能量并可確保電動車輛充電站沒有損壞。例如,能量吸收系統(tǒng)可吸收范圍在500焦耳至2,000焦耳的沖擊能量而不損壞電動車輛充電站的內(nèi)部組件(部件,component)(例如,電力組件)。本文描述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優(yōu)勢也可以是沖撞車輛的損壞承受力的緩沖。
      [0030]可選地,包括能量吸收元件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可以是基于聚合物的并裝在電動車輛充電站(EVCS)周圍。電動車輛充電站通??擅枋鰹榫哂邢薅◤牡鬃蛏涎由斓闹鬏S的本體。能量吸收元件可包括反射表面以增加可見度(能見度,visibility),且可選地,也可由能夠粘附到和/或可操作連接到電動車輛充電站本體的基本上柔性的片材制成。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本體是可以完全或部分覆蓋的,條件是使用者可獲得對接(docking)元件和控制裝置。在特定的實施方式中,電動車輛充電站可具有沿其主軸的截面,包括任意多邊形,該多邊形包括三角形到圓形。同樣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位置在電動車輛充電站的底座上,可配置為與多種多樣的車輛保險杠接合。例如,能量吸收系統(tǒng)可覆蓋2%到99%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主軸,特別地為5%到95%,更特別地為10%到75%,且甚至更特別地為25%到50%,以及任意和所有范圍以及其間的端點。因此,本文提供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可配置為覆蓋電動車輛充電站的部分,能量吸收元件包括第一壁、第二壁和位于其間的連接壁(例如間隔壁)。
      [0031]在能量吸收系統(tǒng)中,當使用多個能量吸收元件時,單獨的元件可堆放在另一個的頂部,或者可選地,彼此可以可拆卸地相連,使得如果需要可將單獨的元件拆卸而不用拆除整個能量吸收系統(tǒng),或者可替換地,能量吸收元件可以是彼此成為整體的(例如不可拆除地彼此連接),使得能量吸收元件的拆除在不拆除能量吸收組件和/或破壞能量吸收組件的情況下是不可拆除的。如前所述,當使用多于一個能量吸收元件時,可將能量吸收元件彼此堆疊。在一些實施方式中,能量吸收元件可彼此通信(例如,接觸);在其他實施方式中,在能量吸收元件之間可存在開口。開口的大小沒有限制,可以是在沖擊時不允許車輛保險杠接觸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本體的任意尺寸。
      [0032]能量吸收系統(tǒng)可由多種方法制成,包括但不限于注射模制法、擠出法、熱成型法、壓縮模塑法、吹塑法和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方法的組合。在特定情況下,能量吸收系統(tǒng)可具有由注射模制法、擠出法、熱成型法、壓縮模塑法、吹塑法和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方法的組合制成的單獨的組件。
      [0033]本文中使用的電動車輛充電站是指包括用于電動車輛充電的硬件和軟件的裝置。充電站通常是向電動車輛、插入式電汽混合車輛的電池或電容的再次充電提供電能的裝置或設備。這類設備可利用機器可讀介質存儲并傳達(在內(nèi)部或利用其它設備通過網(wǎng)絡)代碼和數(shù)據(jù),如機器存儲介質(例如,硬盤、光盤、隨機存取存儲器、只讀存儲器、閃存設備、相變存儲器等)和機器通信介質(例如,電學、光學、聲學或其它形式的傳播信號,如載波(carrier wave)、紅外信號、數(shù)字信號等)。此外,電動車輛充電站通常也包括連接到另一組件的處理器,另一組件如存儲設備,和/或輸入/輸出設備(例如,鍵盤、觸摸屏和/或顯示器),和/或網(wǎng)絡連接。通??赏ㄟ^一個或多個總線和橋接器(例如,總線控制器)連接處理器與其他組件。存儲設備和信號傳送網(wǎng)絡流量,分別表示機器存儲介質和/或機器通信介質。因此,給定設備的存儲設備通常存儲用于該設備處理器執(zhí)行的代碼和/或其他數(shù)據(jù)。本文中描述的電動車輛充電站是指附接到基底(例如,墻、人行道、地面、路緣等)的電動車輛充電站。
      [0034]如果電動車輛充電站遭到損壞,則電動車輛充電站可因其暴露于高電壓的風險而具有固有危險。隨著數(shù)百萬的充電站計劃部署在世界各地,電動車輛充電站被物體或車輛沖撞,或遭受故意毀壞或盜竊企圖的可能性也顯著增加。傷害風險涉及暴露于供給電動車輛充電站能量的高電壓,其中在意外、撞擊、事故或故意毀壞行為發(fā)生時暴露是可能的。接觸高電壓/高電流供給(例如,240或480伏特,32安培)會出現(xiàn)電休克或電死危險,并且在某些情況下會導致車輛爆炸以及傷害到旁觀者和行人。
      [0035]能量吸收系統(tǒng)通??砂ň酆喜牧稀@?,能量吸收系統(tǒng)可包括任意熱塑性材料或可形成所需形狀和提供所需性質的熱塑性材料的組合,例如,在不損失結構完整性的情況下能夠產(chǎn)生彈性變形的材料。
      [0036]示例性材料包括熱塑性材料以及熱塑性材料與彈性材料、和/或熱固性材料、和/或復合材料、和/或泡沫材料(發(fā)泡材料,foam material)的組合??赡艿臒崴苄圆牧习ň蹖Ρ蕉姿岫《减?PBT)、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聚碳酸酯(LEXAN*和LEXAN*EXL樹脂,商購自SABIC Innovative Plastics)、聚碳酸酯/PBT摻混物(共混物,blend)、聚碳酸酯/ABS摻混物、共聚碳酸酯-聚酯、丙烯酸_苯乙烯-丙烯腈(ASA)、丙烯腈_(改性的乙烯-聚丙烯二胺)_苯乙烯(AES)、亞苯基醚樹脂、聚苯醚/聚酰胺的摻混物(NORYL GTX*樹脂,商購自SABIC Innovative Plastics)、聚碳酸酯/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PBT的摻混物、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和抗沖擊改性劑(ΧΕΝ0Υ*樹脂,商購自SABIC Innovative Plastics)、聚酰胺、苯硫醚樹脂、聚氯乙烯PVC、高抗沖擊聚苯乙烯(HIPS)、低/高密度聚乙烯(L/HDPE)、聚丙烯(PP)、發(fā)泡(膨脹,expanded)聚丙烯(EPP)、聚乙烯和纖維復合材料、聚丙烯和纖維復合材料(AZDEL Superlite*片材,商購自Azdel, Inc.)、長纖維增強熱塑性樹脂(VERT0N*樹脂,商購自SABIC Innovative Plastics)和熱塑性烯烴(TPO),以及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
      [0037]—種示例性的填充樹脂是STAMAX*樹脂,它是長玻璃纖維填充的聚丙烯樹脂,也商購自SABIC Innovative Plastics。一些可能的增強材料包括纖維,如,玻璃、碳等,以及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例如,長玻璃纖維和/或長碳纖維增強樹脂。能量吸收系統(tǒng)也可從包括上述材料中至少任意之一的組合制成??衫枚喾N模制工藝制備(例如,注射模制法、熱成型法、擠出法等)能量吸收組件并提供能量吸收組件。本文中描述的能量吸收元件也可通過將包括第一壁、第二壁和位于其間的連接壁的細長管(elongated tube)擠出然后將其切成固定尺寸而制成。
      [0038]總尺寸,例如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具體大小,將取決于其連接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大小。
      [0039]將進一步詳細描述,可利用諸如泡沫材料的能量吸收材料填充能量吸收系統(tǒng)。在撞擊時泡沫可提供另外的能量吸收。泡沫材料可由包括各種聚合物的泡沫構成,包括但不限于,聚磷腈、聚(乙烯醇)、聚酰胺、聚酯酰胺、聚(氨基酸)、聚酐、聚碳酸酯、聚丙烯酸酯、聚亞烷基、聚丙烯酰胺、聚亞烷基二醇、聚亞烷基氧化物、聚亞烷基對苯二甲酸酯、聚原酸酯(polyortho ester)、聚乙烯醚、聚乙烯酯、聚乙烯鹵化物、聚酯、聚乳酸、聚乙交酯、聚娃氧烷、聚氨酯、聚醚、聚醚酰胺、聚醚酯、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甲基丙烯酸乙酯)、聚(甲基丙烯酸丁酯)、聚(甲基丙烯酸異丁酯)、聚(甲基丙烯酸己酯)、聚(甲基丙烯酸異癸基酯)、聚(甲基丙烯酸月桂基酯)、聚(甲基丙烯酸苯基酯)、聚(丙烯酸甲酯)、聚(丙烯酸異丙酯)、聚(丙烯酸異丁酯)和聚(丙烯酸十八烷基酯)、聚苯乙烯、聚丙烯(PP)、發(fā)泡聚丙烯(EPP)、聚乙烯苯酚、聚乙烯吡咯烷酮、氯化聚丁烯、聚(十八烷基乙烯基醚)、乙烯醋酸乙烯酯、(發(fā)泡)聚乙烯(EPE)、聚(環(huán)氧乙烷)_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聚乙烯/尼龍(接枝共聚物)、聚己內(nèi)酯-聚酰胺(嵌段共聚物)、聚(己內(nèi)酯)二甲基丙烯酸-丙烯酸正丁酯、聚(降茨基(降冰片基,norbornyl)-多面低聚倍半娃氧燒)、聚氨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尿烷/ 丁二烯共聚物、聚氨酯嵌段共聚物、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以及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泡沫也可由對能量吸收劑列出的任意材料以及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制成。
      [0040]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泡沫可以是閉孔(closed-cell)泡沫或開孔(open-cell)泡沫(其中開和閉是指根據(jù)ASTM D6226-05測量的聚合微孔材料中開孔體積百分比含量的測定)或它們的組合。因此本發(fā)明中描述的在能量吸收系統(tǒng)中使用的泡沫可包括具有不同密度的多層泡沫(例如,可同時包括閉孔泡沫和開孔泡沫)。
      [0041]可選地,或附加地,泡沫材料可包括復合泡沫,例如,包括嵌入包括如前所述的聚合物的基體(基質,matrix)中的空心球體的泡沫。復合泡沫是通過填充金屬、聚合物或具有稱作微球(microballoon)的空心顆粒的陶瓷基體合成的復合材料??招念w粒的存在致使密度更低,強度更高,且熱膨脹系數(shù)更低??杉舨眯?tailorability)是這些材料的最大優(yōu)點之一?;w可選自任何金屬、聚合物或陶瓷材料。微球的實例包括空心微珠(cenosphere)、玻璃微珠(microspere)、碳微球和聚合物微球。除了微球,其他填料例如有,二氧化鈦、硫酸鋇、二氧化硅、硅酮珠或微珠(例如,T0SPEARL*)、聚甲基丙烯酸甲酯顆粒等,或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
      [0042]復合泡沫的壓縮性主要取決于微球的性能,而拉伸性能取決于聚攏微球的基體材料。調(diào)節(jié)復合泡沫的性能的方法有很多種。第一種方法是改變復合泡沫結構中微球的容積率。第二種方法是使用不同壁厚的微球。一般地,材料的壓縮強度與其密度成比例。
      [0043]玻璃微珠可通過在稱作超聲噴霧熱解法的工藝過程中加熱溶解的水玻璃的微滴而制成。微珠也可用于復合材料以填充聚合物樹脂,以獲得特定特性,如重量、打磨性和密封面。
      [0044]復合泡沫中的珠(球,sphere),可由玻璃、陶瓷、聚合物和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制成,具有的直徑可為100納米(nm)到5毫米(mm),特別地,500nm到1,OOOnm,更特別地,I微米(μ m)到300 μ m,以及甚至更特別地,10 μ m到200 μ m。復合泡沫的可變密度可通過用不同直徑的珠和融化的熱塑性材料填充模具而獲得。泡沫的密度也可通過改變泡沫的閉孔率而改變。因此,泡沫材料可包括復合泡沫的層,其中復合泡沫具有整個的連續(xù)密度或如前所述的變化的密度。可選地,泡沫可包括多層泡沫。
      [0045]泡沫可由機械成型工藝(例如,聚氨酯泡沫)或使用發(fā)泡劑(例如,聚烯烴泡沫)而制成。發(fā)泡劑可歸類為物理發(fā)泡劑或化學發(fā)泡劑。當使用物理發(fā)泡劑時,發(fā)泡可通過降低壓力使溶解或懸浮在熔化的聚合物中的氣體膨脹而獲得。當使用化學發(fā)泡劑時,孔(cell)結構可通過發(fā)泡劑的化學分解而獲得。在機械成型工藝中,泡沫結構可通過在結構中機械捕獲(trapping)氣體而獲得,例如可通過使用適當?shù)幕旌掀鲗⒕酆衔镉贊{激烈攪打以捕獲空氣。泡沫相可從任意工藝以及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制成。
      [0046]當使用物理發(fā)泡劑時,泡沫可通過在高壓下,在高于聚合物或其摻混物的玻璃化溫度的溫度利用發(fā)泡氣體浸入聚合泡沫溶液以形成均相系統(tǒng)而制成。然后迅速釋放壓力以形成不穩(wěn)定的過飽和系統(tǒng),使得溶解在聚合泡沫溶液中的氣體可成核并單獨涌出,直到冒泡壓力、聚合材料強度和聚合溶液固化之間達到平衡以獲得聚合泡沫。在一個實施方式中,二氧化碳(CO2)或氮氣(N2)可用作發(fā)泡氣體。因為均相成核通常要求更高的能量且因為它具有比異相成核更少的成核位點,這在產(chǎn)生的泡沫中致使更大的孔尺寸,核化能可通過在發(fā)泡過程期間添加成核劑以增加成核位點并向包括于聚合溶液的發(fā)泡氣體提供異相成核而降低。在本文所述的能量吸收組件中使用的泡沫的不同性質(例如,諸如直徑的物理性質)可受使用的成核劑的種類、和/或用于發(fā)泡的溫度/壓力分布(譜,profile)、和/或使用的發(fā)泡氣體影響。泡沫可通過擠出成型工藝制成,其中將聚合物加熱并熔化;將成核劑和發(fā)泡劑加入熔融聚合物或聚合物摻混物中;混合物摻混到聚合發(fā)泡溶液中;將聚合發(fā)泡溶液擠出并在合適的溫度下發(fā)泡以形成泡沫。
      [0047]物理發(fā)泡劑的實例是包括含氫組分的那些,其可單獨使用,或者作為彼此混合或與另一種諸如水或含氮化合物的發(fā)泡劑混合的混合物使用。這些發(fā)泡劑可選自寬范圍的材料,包括烴、醚、酯,以及部分鹵化的烴、醚和酯等。物理發(fā)泡劑通常具有約_50°C到約100°C的沸點,特別地約-25°C到約50°C??捎玫暮瑲浒l(fā)泡劑是氟氯烴類(HCFC’ s)(齒代氯氟碳),如1,1- 二氯-1-氟乙燒、1,1- 二氯2,2- 二氟乙燒、一氯二氟甲燒、1-氯-1, 1- 二氟乙燒;HFC(齒代氟碳),如I, I, I, 3, 3, 3-六氟丙燒、2,2, 4,4-四氟丁燒、1,I, 1,3,3,3-六氟-2-甲基丙燒、1,I, 1,3,3-五氟丙燒、1,I, 1,2,2-五氟丙燒、1,I, I, 2,3-五氟丙烷、1,I, 2,3,3-五氟丙烷、1,I, 2,2,3-五氟丙烷、1,I, I, 3,3,4-六氟丁烷、1,I, I, 3,3-五氟丁烷、1,I, I, 4,4,4-六氟丁烷、1,I, I, 4,4-五氟丁烷、1,I, 2,2,3,3-六氟丙烷、1,I, 1,2, 3,3-六氟丙烷、1,1-二氟乙烷、1,I, 1,2-四氟乙烷和五氟乙烷;HFE類(HFE^ s)(鹵代氟醚),例如甲基-1,1,1-三氟乙基醚和二氟甲基-1,1,1-三氟乙基醚;以及烴類,如正戊烷、異戊烷和環(huán)戊烷,以及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
      [0048]一般在氣態(tài)和液態(tài)發(fā)泡劑中包括甲烷和乙烷的鹵素衍生物、如氟甲烷(一氟甲烷)、氯甲烷(一氯甲烷)、二氟甲烷、二氯甲烷、全氟甲烷、三氯甲烷、二氟氯甲烷、二氯氟甲燒、二氯二氟甲燒(CFC-12)、三氟氯甲燒、三氯一氟甲燒(CFC-1l)、氟乙燒、氯乙燒、
      2,2, 2_二氣-1, 1-二氣乙燒(HCFC-123)、1,I, 1-二氣乙燒、二氣四氣乙燒、1,1_二氣_1_氣乙烷(HCFC-Hlb)、1,1-二氟-1-氯乙烷(HCFC-142b)、二氯四氟乙烷(CFC-114)、氯三氟乙燒、二氣二氣乙燒(CFC-113)、1_氣_1,2,2,2_四氣乙燒(HCFC-124)、1,1- 二氣乙燒(HFC-152a)、l,I, 1-三氟乙烷(HFC_143a)、1,I, 1,2-四氟乙烷(HFC_134a)、全氟乙烷、五氟乙烷、2,2-二氟丙烷、1,I, 1-三氟丙烷、全氟丙烷、二氯丙烷、二氟丙烷、氯七氟丙烷、二氯六氟丙烷、全氟丁烷、全氟環(huán)丁烷、六氟化硫、和包括至少一種前述物質的組合。
      [0049]其他通??墒褂玫臍鈶B(tài)和液態(tài)發(fā)泡劑為烴類和其他有機化合物,如乙炔、氨、丁二烯、丁烷、丁烯、異丁烷、異丁烯、二甲胺、丙烷、二甲基丙烷、乙烷、乙胺、甲烷、單甲胺、三甲胺、戊烷、環(huán)戊烷、己烷、丙烷、丙烯、醇、醚、酮等。惰性氣體及化合物,如二氧化碳、氮氣、氬氣、氖氣或氦氣,作為發(fā)泡劑可以是令人滿意的。物理發(fā)泡劑可用于直接從擠出模具制造泡沫。為了進一步膨脹,組分可以可選地包括化學發(fā)泡劑。示例性的物理發(fā)泡劑是二氧化碳和氮氣。
      [0050]可使用在升高的溫度下分解的固體的化學發(fā)泡劑以產(chǎn)生氣體。一般地,可分解的發(fā)泡劑將具有約130°C到約350°C的分解溫度(得以釋放氣態(tài)物質)。典型的化學發(fā)泡劑包括偶氮二甲酰胺、P, P’ -氧代雙苯磺酰肼、對甲苯磺酰肼、對甲苯磺酰氨基脲、5-苯基四唑、乙基-5-苯基四唑、二亞硝基五亞甲基四胺,和其他偶氮、N-亞硝基、碳酸酯和磺酰肼類化合物,以及各種酸/碳酸氫鹽化合物,它們在加熱時分解。
      [0051]在一個實施方式中,聚合泡沫的孔可具有0.1微米到100微米的孔大小,特別地為I微米到80微米,且更特別地為5到50微米。
      [0052]參照附圖可更完整地理解本文公開的組件、方法和裝置?;诜奖愫鸵子谡f明本發(fā)明,這些附圖(本文中也稱為“圖”)僅為示意圖,因此,并非意在表示設備或其部件的相對大小和尺寸和/或定義或限制示例性實施方式的范圍。盡管為了清楚起見,在以下描述中使用專用術語,但這些術語僅意在指出附圖中選作說明的實施方式的特定結構,并不意在定義或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在附圖中和以下描述中,應理解,類似的數(shù)字標記指代類似功能的組件。
      [0053]現(xiàn)參見圖1至3,示出了用于對電動車輛充電的、具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20)附連其上的電動車輛充電站(10)。電動車輛充電站(10)可具有配置為連接到一個表面的底座(100),使得電動車輛充電站(10)可以鎖定就位(例如,不能被路人或使用者移動或偷走)。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底座(100)可具有能將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底座(100)連接到表面(例如,人行道、路面、站臺、墻壁、路緣、地面等)的附接件(attachment member) (60)(例如,螺栓和螺母、螺絲釘、釘子等)。為了進一步說明圖1至3,底座(100)可具有從底座(100)在本體(110)的主軸方向上(即,圖1中示出的x、y、z軸的y軸方向)垂直向上延伸的本體(110),其中本體(110)可以能夠接收能量吸收系統(tǒng)(20)。能量吸收系統(tǒng)(20)可包括第一壁(201);通常面向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本體(110)的第二壁(202)和位于第一壁(201)和第二壁(202)之間的連接壁(210)(例如,間隔壁210)。連接壁(210)可產(chǎn)生不同形狀和大小的獨立區(qū)室(compartment) (220)。區(qū)室(220)可以是中空的,或者可選地用可向能量吸收系統(tǒng)(20)提供進一步的能量吸收能力的能量吸收材料將其填充。任何數(shù)量的區(qū)室(220)是可用能量吸收材料填充的。例如,可用諸如泡沫的能量吸收材料填充能量吸收系統(tǒng)(20)的更易遭受損壞的部分(例如,面向街道和/或停車場所的部分)。在另一個實施方式中,可用能量吸收材料將每隔一個區(qū)室(220)填充。
      [0054]能量吸收系統(tǒng)(20)可配置為覆蓋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部分本體(110)。例如,能量吸收系統(tǒng)(20)可覆蓋2%到99%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主軸(圖1中y軸),特別地為5 %到95 %,更特別地為10 %到75 %,且甚至更特別地為25 %到50 %,和任意和所有范圍以及其間端點。本體(110)的形狀不受限且通常可為容許其作為電動車輛充電站(10)起作用的任意形狀。例如,本體(110)的形狀可為正方形、矩形、圓柱形、橢圓形、梯形、六邊形、五邊形、八邊形等,以及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如圖1-3所示,本體(110)可為圓柱形,能量吸收系統(tǒng)(20)分布在本體(110)的部分外周(圓周,周邊,circumference)的周圍。
      [0055]如圖2所示,能量吸收系統(tǒng)(20)可包括大于或等于一個可彼此堆疊的能量吸收元件(22),并將其分布在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部分本體(110)的周圍,以覆蓋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更大部分的本體高度(h)。能量吸收系統(tǒng)(20) —般可配置為與沖撞物體(例如,車輛)接合,如有必要時,可提供保護使電動車輛充電站(10)免于損壞。如前所述,能量吸收元件(22)可置于另一個之上并分布在部分本體周圍。例如,如圖1至6所示,能量吸收元件(22)可分布在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本體(110)的外周周圍。
      [0056]在能量吸收系統(tǒng)(20)中,當使用多個能量吸收元件(22)時,單獨的元件可堆放在另一個的頂部,或者可選地,彼此可以使可操拆卸地相連,使得如果需要可將單獨的元件拆除而不用拆除整個能量吸收系統(tǒng)(20),或者可替換地,能量吸收元件(22)可以是彼此成為整體的(例如不可拆除的彼此連接),如此能量吸收元件(22)的移除在不拆除能量吸收組件(20)和/或破壞能量吸收組件(20)的情況下是不可拆除的。如前所述,當使用多于一個能量吸收元件(22)時,可將能量吸收元件(22)彼此堆疊。在一些實施方式中,能量吸收元件(22)可彼此通信(例如,接觸)。
      [0057]第二壁(202)可限定與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外周的外形互補的局部橫截面形狀,并可將其配置為覆蓋大于或等于50%的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本體外周,特別地為51%至90%,更特別地為55%至65%,甚至更特別地為75%至85%。因此,在一個實施方式中,第二壁(202)可設定為部分圓形,部分方形,或具有大于或等于3個邊的部分多邊形。能量吸收系統(tǒng)(20)可覆蓋2%到99%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主軸,特別地為5%到95%,更特別地為10%到75%,且甚至更特別地為25%到50%,和任意和所有范圍以及其間端點。連接壁(210)之間的距離,例如其中定義的區(qū)室(220)的體積,是可以變化的。在一些實施方式中,附加壁可定位于第一壁(201)和第二壁(202)之間,其中附加壁與第一壁(201)和第二壁(202)成一定角度(例如,垂直)傾斜分布。如此,區(qū)室(220)可以在體積、面積、形狀或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方面軸向地和/或外周地改變。一些或全部區(qū)室(220)可用泡沫填充,可將其置于最有可能被沖撞車輛的保險杠沖撞的位置。
      [0058]現(xiàn)參見圖4至6,示出了具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30)附連其上的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另一個實施方式。如圖5和6所示,電動車輛充電站(10)可包括具有本體(110)的底座
      (100),本體(110)具有從底座(100)延伸的主軸。如圖4至6所示,能量吸收系統(tǒng)(30)可配置為圍繞本體(110)的整個外周,而不是如圖1至3所示覆蓋部分本體(110)。第一能量吸收元件(32)可通過卡扣配合、自鎖機構或舌榫(凹凸縫,企口縫,tongue and groove)系統(tǒng)等連接到第二能量吸收元件(34)。第一能量吸收元件(32)和第二能量吸收元件(34)可適于提供配合面,其中一個元件(例如,32)的配合面與相對的元件(例如,34)的配合面互補,使得元件可被包括但不限于粘附、粘聚(粘合,cohes1n)或其他連接方法連接。
      [0059]換言之,能量吸收系統(tǒng)(30)可包括第一能量吸收元件(32),它可以通過附接機構(連接機構,attachment mechanism) (330)(例如,鉸鏈)可拆卸地連接到第二能量吸收元件(34),其中第一能量吸收元件(32)可以包括一個陰連接部(36),第二能量吸收元件(34)可以包括與陰連接部(36)接合配置的陽連接部(38)。應理解,可替換地,第一能量吸收元件(32)可包括陽連接部(38),第二能量吸收元件(34)可包括陰連接部(36)。
      [0060]第一能量吸收元件(32)和第二能量吸收元件(34)可配置為包圍電動車輛充電站
      (10)的本體(110)的外周(例如,第一能量吸收元件(32)和第二能量吸收元件(34)可配置為覆蓋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本體(110)的100%的橫截面)。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外周可以是具有垂直于本體(110)的主軸的橫截面的多邊形形狀,而不是圓形。
      [0061]如圖4和5所示,第一能量吸收元件(32)和第二能量吸收元件(34)每個可包括第一壁(301)、第二壁(302),和橫壁(transverse wall) (312),以及位于其間的肋板(rib)(310)。橫壁(312)和肋板(310)可在第一壁(301)和第二壁(302)之間形成獨立區(qū)室(320)。
      [0062]在一個實施方式中,第一能量吸收元件(32)和第二能量吸收元件(34)可鉸鏈式地彼此連接(例如,參見圖5中的附接機構(330))。第一能量吸收元件(32)和第二能量吸收元件(34)也可配置為,如圖4所示的,當將陰連接部(36)插入陽連接部(38)時自動鎖定。陰連接部(36)和陽連接部(38)可定位于第一能量吸收元件(32)和第二能量吸收元件(34)的附接機構(330)的遠端。
      [0063]圍繞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本體(110)的能量吸收元件(32、34)的數(shù)量不受限且可以是需要圍繞本體(10)的任意數(shù)量。例如,圍繞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本體(110)的能量吸收元件的數(shù)量可大于或等于2,特別地,大于或等于4,更特別地,大于或等于5,還有更特別地,大于或等于6,以及甚至更特別地,大于或等于8。能量吸收系統(tǒng)(30)可覆蓋2%到99%的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主軸,特別地為5%到95%,更特別地為10%到75%,且甚至更特別地為25%到50%,以及任意和所有范圍和其間的端點。
      [0064]如圖4到6所示,能量吸收系統(tǒng)(30)可位于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本體(110)的開口處(例如,見圖5),隨后可將第一能量吸收元件(32)連接到第二能量吸收元件(34)。可選地,可通過卡扣配合或舌榫系統(tǒng)連接元件(32、34)。元件(32、34)可堆疊于本體(110)上,其中垂直排列的連接區(qū)域可沿本體(110)被軸向隔開,以允許沖撞或毀壞后可將單個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30)置換。能量吸收系統(tǒng)(30)可軸向置于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本體上,它的高度在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底座(100)之上,其中能量吸收系統(tǒng)(30)可配置為保護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本體(110)免受車輛保險杠的沖撞,因此節(jié)省了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更換和/或維修費用。一些或全部的區(qū)室(320)可用泡沫填充,可將其置于最有可能被沖撞車輛的保險杠沖撞的位置。
      [0065]可選地,可用前述的泡沫材料填充本文所述的任何區(qū)室。泡沫可向能量吸收系統(tǒng)提供附加水平的保護和能量吸收能力?,F(xiàn)參見圖7和8,示出了具有可選的泡沫填充區(qū)室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70)。能量吸收系統(tǒng)(70)可包括第一壁(72)、第二壁(74)和位于第一壁
      (72)和第二壁(74)之間的連接壁(76)。第一壁(72)、第二壁(74)和連接壁(76)可形成區(qū)室(78)??蛇x地,如圖7和8所示的,可用泡沫(40)填充區(qū)室(78)。第一壁(72)和第二壁(74)可具有彎曲的橫截面,使得形成可以安裝在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本體(110)周圍的環(huán)形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70)(例如,滑動圍繞外周)。例如,能量吸收系統(tǒng)(70)可配置為覆蓋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本體(110)的橫截面的100%的外周。第一壁(72)和第二壁(74)可形成橫截面界定為圓柱形、多邊形、三角形、正方形、五邊形、六邊形、八邊形等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70)。
      [0066]如前所述,可使用泡沫(40)填充形成的一些區(qū)室(78)(例如,在連接壁(76)之間限定的體積)。例如,可使用泡沫(40)填充區(qū)室(78)的大于或等于25%,特別地,大于或等于50%,更特別地,大于或等于75%,甚至更特別地,大于或等于99%。在另一個實施方式中,可使用泡沫填充的區(qū)室(78)為33%到99%,特別地,45%到75%,更特別地,50%到65%。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泡沫包括聚氨酯泡沫。能量吸收系統(tǒng)(70) —旦置于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本體(110)之上則是可以旋轉的,使得可將泡沫填充的區(qū)室(80)與充電車輛接合配置,以使充電車輛保險杠(50)和能量吸收系統(tǒng)(70)之間的任何沖撞都是針對能量吸收系統(tǒng)(70)的泡沫填充的區(qū)室(80)。如圖8所示,能量吸收系統(tǒng)(70)可堆疊在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本體(110)之上,在兩個垂直堆疊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70)之間保留開口
      (42)(例如,空間)。這種配置可允許沖撞或其它損壞引起的事件之后能夠單獨更換損壞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70),從而可減少能量吸收系統(tǒng)(70)的花費和對其加快維修。
      [0067]圖9示出了沖撞的充電車輛保險杠(50)和未保護的電動車輛充電站(10)之間的沖撞點,未保護的電動車輛充電站(10)具有連到一定結構(例如,人行道)的底座(100)和從底座(100)延伸的本體(110)。相反,圖10示出了沖撞的車輛保險杠(50)和使用根據(jù)圖7和8所述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70)的電動車輛充電站(10)之間的沖撞點。可在圖9和10中看出,保險杠(50)將直接接觸圖9中的電動車輛充電站(10)的本體(110),而將與圖10中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70)接觸,從而保護電動車輛充電站(10)免于損壞。
      [0068]圖11和12示出了包括底座(132)和從其上沿電動車輛充電站(130)的主軸y軸延伸的本體(134)的電動車輛充電站(130)的一個實施方式。如圖11和12所示,本體
      (134)可包括沿本體(134)的高度h延伸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140)以向電動車輛充電站(130)提供固有的能量吸收能力。如圖11所示,可將帽(120)操作連接到本體(134)。
      [0069]圖12示出了圖11中的本體(134)的橫截面,它形成了能量吸收系統(tǒng)(140)。能量吸收系統(tǒng)(140)可包括第一壁(101)、第二壁(102),它們限定了能量吸收系統(tǒng)(140)的第一截面(103)。連接壁(104)可分布在整個第一截面(103),在與充電車輛沖撞時它可形成不同形狀和尺寸的區(qū)室(106)以提供不同程度的能量吸收和分布。第二壁(102)和第三壁
      (105)可形成第二截面(108),具有在整個第二截面(108)分布的開口以向本體(134)提供進一步的能量吸收能力。第二壁(102)可將第二壁區(qū)域(Θ)限定為具有圓形或多邊形橫截面。在一個實施方式中,第一壁(101)可將第一壁區(qū)域限定為具有圓形或多邊形橫截區(qū)域。第一橫截面區(qū)域和第二橫截面區(qū)域(140)可從底座(132)向帽(120)軸向改變。
      [0070]還設想了本文公開的制造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方法。例如,可通過將包括第一壁、第二壁和位于其間的連接壁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擠出以制成能量吸收系統(tǒng)??商鎿Q地,能量吸收系統(tǒng)可以是注射模制的。
      [0071]保護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方法可包括將如本文公開和描述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附連到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本體。能量吸收系統(tǒng)可以是整體系統(tǒng),意味著在不損壞能量吸收系統(tǒng)時不能將它分離,或者能量吸收系統(tǒng)可以是多組件系統(tǒng),其中元件是可拆卸附接或連接在一起以允許與充電本體沖撞后拆卸和更換損壞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
      [0072]可選地,本文公開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可安裝有配置為能在電動車輛充電站和充電車輛之間通信的通信元件,接收和傳遞鄰近數(shù)據(jù),或也可控制接近的車輛向電動車輛充電站接近。這些通信元件可以是配置為與接近的車輛中的互補接收裝置通信的無線射頻識別裝置(RFID)。通信元件也可以是配置為與車載WAN功能的計算機通信或將其控制的無線區(qū)域網(wǎng)絡(WAN)裝置。也可考慮諸如藍牙通信裝置的裝置。
      [0073]可選地,本文中所述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外壁(例如,第一壁)可用化學發(fā)光的、熒光或磷光涂層涂覆或浸潰以增加接近車輛的可見度。同樣,可選地,電致發(fā)光層如有機發(fā)光二極管(OLED)或聚合物發(fā)光二極管(LED)可并入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外壁的部分,以及可選地,可配置為面對接近的車輛。能量吸收元件的壁(例如,第一壁和/或第二壁)可配置為接收和顯示廣告或其他信息。
      [0074]本文所述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可經(jīng)受可以為500焦耳至2,000焦耳的沖擊能量。當經(jīng)受這種能量沖撞時,具有本文所述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不會遭受其內(nèi)部組件的任何損壞。
      [0075]如本文所述,在一個實施方式中,能量吸收系統(tǒng)可操作連接到電動車輛充電站。可操作連接是指使能量吸收系統(tǒng)和電動車輛充電站直接或間接的彼此結合(joining)。這種結合可以是本質上固定的或本質上可拆卸的。這種結合可以是本質上永久的或可替換地為本質上可拆卸或可釋放的,且可利用諸如螺釘、紐扣、粘合劑、夾子、柳釘?shù)然虬ㄇ笆鲋械闹辽僖环N的組合的連接元件完成。
      [0076]隨后的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發(fā)明公開的裝置而不意在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之后所有的實施例除非特別聲明否則均是基于數(shù)值模擬。
      [0077]實施例
      [0078]實施例1:
      [0079]測試了具有圖2中所述設計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如前所述的多種性能并與沒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相同電動車輛充電站進行對比。對比樣品I(Ci)對應于沒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而樣品I對應于具有圖2中所示設計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能量吸收系統(tǒng)包括聚碳酸酯(例如,LEXAN*,商購自SABIC InnovativePlastics) ο樣品的測試是通過將車輛以8千米每小時(kph) (5英里每小時(mph))的速度移動,獲得740焦耳(J)的總能量來沖撞電動車輛充電站進行的。
      [0080]圖13示出了在8kph(5kph)的沖撞后電動車輛充電站的能量分布曲線,其中能量是以焦耳計,時間是以毫秒(ms)計。從圖13中可以看出,與樣品I相比,沒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Cl)的本體經(jīng)受了大于10倍的更高的沖撞能量,其中400表示能量是由附接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本體吸收而402表示能量是由能量吸收系統(tǒng)吸收;404表示能量是由沒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吸收。這些結果表明大部分能量是由能量吸收系統(tǒng)而不是電動車輛充電站吸收,因此,只有低量的能量傳遞到電動車輛充電站。圖14示出了 Cl和樣品I的力與變形的對比,其中力對變形的曲線顯示在8kph(5mph)的沖撞后在55mm侵入時少于15千牛(kN)是由樣品I的包括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吸收,相比之下,具有未受保護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Cl吸收了 30kN。
      [0081]實施例2:
      [0082]測試了具有圖8中所述設計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如前所述的多種性能并與沒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相同電動車輛充電站進行對比。對比樣品2(C2)對應于沒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而樣品2對應于具有圖8中所示設計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能量吸收系統(tǒng)包括聚碳酸酯(例如,LEXAN*,商購自SABIC InnovativePlastics) ο樣品的測試是通過將車輛以8千米每小時(kph) (5英里每小時(mph))的速度移動,獲得740焦耳(J)的總能量來沖撞電動車輛充電站進行的。
      [0083]圖15示出了在8kph(5kph)的沖撞后電動車輛充電站的能量分布曲線,其中能量是以焦耳計,時間是以毫秒計。從圖15中可以看出,與樣品2相比,沒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C2)的本體經(jīng)受了大于10倍的更高的沖撞能量,其中408表示能量是由附接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本體吸收而410表示能量是由能量吸收系統(tǒng)吸收;406表示能量是由沒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C2)吸收。這些結果表明大部分能量是由能量吸收系統(tǒng)而不是電動車輛充電站吸收,因此,只有低量的能量傳遞到電動車輛充電站。圖16示出了 C2和樣品2的力對變形,其中力對變形的曲線顯示在8kph(5mph)的沖撞后在52mm侵入時少于15千牛(kN)是由樣品2的包括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吸收,相比之下,具有未受保護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C2吸收了 30kN。
      [0084]實施例3:
      [0085]測試了具有圖12中所述設計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如前所述的多種性能并與沒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相同電動車輛充電站進行對比。對比樣品3(C3)對應于沒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而樣品3對應于具有圖12中所示設計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能量吸收系統(tǒng)包括聚碳酸酯(例如,LEXAN*,商購自SABIC InnovativePlastics) ο樣品的測試是通過將車輛以8千米每小時(kph) (5英里每小時(mph))的速度移動,獲得740焦耳(J)的總能量來沖撞電動車輛充電站進行的。
      [0086]圖17示出了在8kph(5kph)的沖撞后電動車輛充電站的能量分布曲線,其中能量是以焦耳計,時間是以毫秒計。從圖17中可以看出,與樣品3相比,沒有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C3)的本體經(jīng)受了大于10倍的更高的沖撞能量。圖18示出了 C3和樣品3的力對變形,其中力對變形的曲線顯示在8kph(5mph)的沖撞后在55mm侵入時少于15千牛(kN)是由樣品3的包括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吸收,相比之下,具有未受保護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C3吸收了 30kN。
      [0087]在一個實施方式中,電動車輛充電站包括:底座和沿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主軸從底座延伸的本體;以及包括第一壁、第二壁和置于第一壁與第二壁之間產(chǎn)生區(qū)室的連接壁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其中本體接收能量吸收系統(tǒng);且其中能量吸收系統(tǒng)配置為與沖撞物體接口 ο
      [0088]在另一個實施方式中,電動車輛充電站包括:底座和沿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主軸從底座延伸的本體;以及包括第一能量吸收元件和第二能量吸收元件的能量吸收系統(tǒng),其中第一能量元件和第二能量吸收元件附接于每個元件的一端,且其中第一能量吸收元件具有的第一配合面與第二能量吸收元件上的第二配合面在遠端互補。
      [0089]在另一個實施方式中,電動車輛充電站包括:底座和沿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主軸從底座延伸的本體,其中本體包括能量吸收系統(tǒng),能量吸收系統(tǒng)包括第一壁、第二壁和置于第一壁與第二壁之間產(chǎn)生區(qū)室的連接壁;其中將能量吸收系統(tǒng)配置為與沖撞物體接合。
      [0090]在一個實施方式中,保護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方法包括:將能量吸收系統(tǒng)附到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本體,其中能量吸收系統(tǒng)包括第一壁、第二壁和置于第一壁與第二壁之間產(chǎn)生區(qū)室的連接壁;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第一壁配置為與沖撞物體接合。
      [0091]在多個實施方式中,(i)能量吸收系統(tǒng)包括選自由熱塑性材料、熱固性材料、復合材料、彈性材料、泡沫材料,以及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所組成的組中的材料;和/或(ii)能量吸收系統(tǒng)配置為沿主軸覆蓋2%至99%的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本體;和/或
      (iii)能量吸收系統(tǒng)覆蓋大于或等于50%的本體外周;和/或(iv)連接壁的形狀選自由彎曲形、直線形和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所組成的組;和/或(V)區(qū)室包括選自由圓形、方形、矩形、三角形、梯形、多邊形和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所組成的組中的形狀;和/或(vi)區(qū)室是中空的或是用泡沫材料填充的;和/或(vii)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第一壁配置為與沖撞物體接合;和/或(viii)當?shù)谝慌浜厦婧偷诙浜厦娓浇訒r,能量吸收系統(tǒng)配置為覆蓋100%的本體外周。和/或(ix)第一能量吸收元件和第二能量吸收元件是由選自由卡扣配合、舌榫連鎖、自鎖和包括前述之一的組合所組成的組中的附接機構連接的。
      [0092]本文公開的所有范圍包括端點,且端點可以獨立地彼此組合(例如,范圍為“至多達25wt %,或更特別地,5wt %到20wt % ”,包括端點和“5wt %到25wt % ”范圍內(nèi)的中間值等)。“組合”包括共混物、混合物、合金、反應產(chǎn)物等。進一步,術語“第一”、“第二”等,在本文中不表示任何順序、數(shù)量或重要性,而是用于將元件彼此區(qū)分。術語“一”、“一種”和“該”在本文中并不表示數(shù)量的限制,除非本文中另有指示或與上下文明確矛盾,否則應將其解釋為包括單數(shù)和復數(shù)兩者。本發(fā)明中使用的后綴“(s) ”意在包括它修飾的術語的單數(shù)和復數(shù)兩者,從而包括一個或多個該術語(例如,膜包括一個或多個膜)。在整個說明書中提及的“一個實施方式”、“另一個實施方式”、“實施方式”等,意為與實施方式結合描述的特定要素(例如,特征、結構、和/或特性)包括于本文中描述的至少一個實施方式中,且可存在或不存在于其他實施方式中。“可選的”或“可選地”意為隨后描述的事件或情況會或不會發(fā)生,且該描述包括其中事件發(fā)生的實例和其中事件未發(fā)生的實例。
      [0093]所有引用的專利、專利申請和其他參考文獻通過引用它們的整體并入本文。而且,如果本發(fā)明中的術語與并入的參考文獻中的術語矛盾或沖突,來自本申請的術語優(yōu)先于來自并入的參考文獻中的沖突術語。
      [0094]如本文中所使用的,可使用近似的表達修飾任何可改變而不導致其涉及的基本功能變化的定量表達。因此,在某些實例中,由諸如“約”和“基本上”的一個術語或多個術語修飾的值可不限于指定的精確值。至少在某些實例中,近似的表達可符合測量該值的工具的精度。
      [0095]當已經(jīng)描述了特定的實施方式后,替代、修改、變化、改進和實質等價物是或可以是目前無法預見但可能出現(xiàn)在 申請人:或本領域技術人員面前的。因此,所提出的以及所修改的所附權利要求目的在于涵蓋所有此類替代、修改、變化、改進和實質等價物。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動車輛充電站,包括: 底座和沿所述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主軸從所述底座延伸的本體;以及 能量吸收系統(tǒng),包括第一壁、第二壁和位于所述第一壁和所述第二壁之間產(chǎn)生區(qū)室的連接壁; 其中,所述本體接收所述能量吸收系統(tǒng);以及 其中,所述能量吸收系統(tǒng)被配置為與沖撞物體接合。
      2.—種電動車輛充電站,包括: 底座;以及 沿所述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主軸從所述底座延伸的本體,其中,所述本體包括能量吸收系統(tǒng),所述能量吸收系統(tǒng)包括第一壁、第二壁和位于所述第一壁與所述第二壁之間產(chǎn)生區(qū)室的連接壁; 其中,所述能量吸收系統(tǒng)被配置為與沖撞物體接合。
      3.根據(jù)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所述能量吸收系統(tǒng)包括選自由以下各項組成的組中的材料:熱塑性材料、熱固性材料、復合材料、彈性材料、泡沫材料以及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
      4.根據(jù)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所述能量吸收系統(tǒng)被配置為沿所述主軸覆蓋2 %至99 %的所述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所述本體。
      5.根據(jù)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所述能量吸收系統(tǒng)覆蓋大于或等于50%的所述本體的外周。
      6.根據(jù)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所述連接壁的形狀選自由彎曲形、直線形和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所組成的組。
      7.根據(jù)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所述區(qū)室包括選自由以下各項組成的組中的形狀:圓形、方形、矩形、三角形、梯形、多邊形和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
      8.根據(jù)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所述區(qū)室是中空的或用泡沫材料填充。
      9.根據(jù)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所述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所述第一壁被配置為與沖撞物體接合。
      10.一種電動車輛充電站,包括: 底座和沿所述電動車輛充電站的主軸從所述底座延伸的本體;以及 能量吸收系統(tǒng),包括第一能量吸收元件和第二能量吸收元件,其中,第一能量元件和所述第二能量吸收元件附接于各元件的一端,并且其中,所述第一能量吸收元件具有的第一配合面與所述第二能量吸收元件上的第二配合面在遠端互補。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所述能量吸收系統(tǒng)被配置為當所述第一配合面和所述第二配合面附接時覆蓋100 %的所述本體的外周。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0-11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所述第一能量吸收元件和所述第二能量吸收元件由選自由以下各項組成的組中的附接機構連接:卡扣配合、舌榫、自鎖和包括前述中的至少一種的組合。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0-12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充電站,其中,所述能量吸收系統(tǒng)被配置為沿所述主軸覆蓋2 %至99 %的所述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所述本體。
      14.一種保護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方法,包括: 將能量吸收系統(tǒng)附接到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本體,其中,所述能量吸收系統(tǒng)包括第一壁、第二壁和位于所述第一壁與所述第二壁之間產(chǎn)生區(qū)室的連接壁;所述能量吸收系統(tǒng)的所述第一壁被配置為與沖撞物體接合。
      【文檔編號】E01F15/14GK104144815SQ201280070995
      【公開日】2014年11月12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2月29日
      【發(fā)明者】桑迪普·錢德拉坎特·庫爾卡尼, 蘇達卡爾·拉馬穆爾蒂·馬魯爾, 普萬納·特蒂拉·庫沙拉帕 申請人:沙特基礎創(chuàng)新塑料Ip私人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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