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技術領域[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交通設施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社會的不斷發(fā)展,公路上的車輛迅速增加,交通堵塞現(xiàn)象經常發(fā)生,其中大多是因為上下班高峰車流集中引起的,上班高峰時,通向城市中心一側車道擁擠堵塞,而下班時側相反方向車道擁擠堵塞,目前大多道路欄桿是固定放置于道路中央位置,如果能將道路隔離護欄按上下班高峰時間移動位置,使得擁堵的一側道路加寬,將有效增加道路的通過率,緩解上下班高峰單側道路擁堵,現(xiàn)有的道路隔離護欄多為固定式護欄,如要移動位置,大多只能人工移動,操作費時費力,而有些自動移動式護欄設施造價太高,不利于推廣,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種新的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來解決上述問題。發(fā)明內容[0003]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移動靈活方便,結構簡單,能迅速變換道路隔離護欄的位置、改善上下班高峰單側道路擁堵情況的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為:一種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其包括移動推車、移動隔離護欄;其中,所述移動推車包括動力機車、安裝于動力機車前方和右側方的變位軌道,所述移動隔離護欄由多個單體護欄鏈接組成。[0005]本實用新型的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進一步設置為:所述變位軌道與動力機車連接處設有上下移動的鎖扣,可以根據欄桿的高低調整變位軌道的高度。[0006]本實用新型的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進一步設置為:所述變位軌道內部設有滑輪。[0007]本實用新型的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進一步設置為:所述變位軌道與動力機車之間設有伸縮機械臂,可以調整變位軌道的寬度,進而調整道路隔離護欄的移動位置。[0008]本實用新型的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單體護欄的斷面為工字形,上側邊緣設有向下突出的卡槽,卡槽的大小與變位軌道內部的滑輪大小相適應。[0009]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其能迅速變換道路隔離護欄的位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解決了車流高峰時段的道路單側擁堵問題,提高了道路通過率。[0010]
[0011]圖1是本實用 新型的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0012]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的變位軌道斷面示意圖。[0013]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的單體護欄的斷面示意圖。[0014]具體實施方式[0015]請參閱說明書附圖1至附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一種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其包括移動推車1、移動隔離護欄2 ;其中,所述移動推車包括動力機車11、安裝于動力機車前方和右側方的變位軌道12,所述移動隔離護欄由多個單體護欄21鏈接組成。所述變位軌道12與動力機車11連接處設有上下移動的鎖扣13,所述變位軌道內部設有滑輪14,所述變位軌道與動力機車之間設有伸縮機械臂15,所述單體護欄的上側邊緣設有向下突出的卡槽22。[0016]在使用時,啟動動力機車11,帶動移動推車I整體向前移動,由伸縮機械臂15控制變位軌道12的方向及位置,將移動隔離護欄2的上部推入變位軌道12,卡槽16使移動隔離護欄2托在滑輪14上向后移動至移動推車I車體的另一側,完成移動隔離護欄2的位置變換。[0017]以上的具體實施方式
僅為本創(chuàng)作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創(chuàng)作,凡在本創(chuàng)作的精神及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創(chuàng)作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其包括移動推車、移動隔離護欄;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推車包括動力機車、安裝于動力機車前方和右側方的變位軌道,所述移動隔離護欄由多個單體護欄鏈接組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變位軌道與動力機車連接處設有上下移動的鎖扣。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變位軌道內部設有滑輪。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變位軌道與動力機車之間設有伸縮機械臂。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單體護欄的斷面為工字形,上側邊緣設有向下突出的卡槽,卡槽的大小與變位軌道內部的滑輪大小相適應。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移動道路隔離護欄裝置,其包括移動推車、移動隔離護欄;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推車包括動力機車、安裝于動力機車前方和右側方的變位軌道,所述移動隔離護欄由多個單體護欄鏈接組成。本實用新型能迅速變換道路隔離護欄的位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解決了車流高峰時段的道路單側擁堵問題,提高了道路通過率。
文檔編號E01F15/10GK203049502SQ20132007427
公開日2013年7月10日 申請日期2013年2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2月17日
發(fā)明者張克凡 申請人:張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