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電動工具的可拆卸的輔助把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拆卸的輔助把手,一般可用于鉆、錘、角磨機、曲線據(jù)等電動工具上。
背景技術:
在使用電動工具的過程當中,經常遇到需擰緊或松開螺栓的情況,比如現(xiàn)有技術中,曲線鋸的底板有一向上的拱形部分,且其頂部有狹長的通孔,曲線鋸機身與底板相配合的面上具有相應的拱形凹陷,螺栓穿過底板拱形部分的通孔連接到固定于機身內的固定塊或螺母上,從而實現(xiàn)底板與機身的固定連接。當需要調節(jié)底板的傾斜度或者前后位置時,需要松開螺栓,將底板調節(jié)到需要的位置后再擰緊螺栓。現(xiàn)有技術中往往需要另外攜帶起子來達到擰緊或松開螺栓的目的。這樣就給使用者帶來一定的不便。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要解決上述不便,為電動工具配備一種隨工具本身附帶的起子。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用于電動工具的可拆卸的輔助把手包含一個握持部位,一個連接端,連接端可與電動工具機身上相應的一連接裝置相連接,所述輔助把手還包含一個起子頭。
于是,輔助把手可通過連接端與電動工具機身上相應連接裝置的連接固定在機身上,在正常使用的時候操作者可一手握住電動工具的主把手,另一只手握住輔助把手進行操作,這樣更利于使用者控制力的平衡。當使用者需要擰緊或松開螺栓的時候,可將輔助把手從機身上卸下,將其作為起子來使用,這樣就無需另外攜帶起子,極大的方便了使用者的使用。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種改進,輔助把手的起子頭是可拆換的,以適用于不同的螺栓。
以下結合附圖來對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首選具體實施方式
所涉及的帶起子頭的輔助把手的立體示意圖;圖2為
圖1所示的帶起子頭的輔助把手裝在一曲線鋸上的正面示意圖;圖3為曲線鋸的仰視圖;
圖4為圖2所示的曲線鋸斜切時的側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
圖1所示,輔助把手1包含一握持部分2,一連接端3,一起子頭4。在本實施方式中,起子頭4形狀為正六邊形。但本實用新型中的起子頭4并不限于附圖所示形狀,并且這個起子頭4最好是可拆換的,以適于各種不同的螺釘。
如圖2所示的曲線鋸10包含一個機身11,一根鋸條16,一個底板15,其中機身11內包含一套動力系統(tǒng)(圖上未顯示),用于驅動鋸條16,使之做往復運動,從而切割位于底板15下方的待切割物件。曲線鋸10還包含一主把手12,機身11包含一與上述輔助把手1的連接端3對應的連接裝置13。在本實施方式中,連接端3為一個螺紋銷,連接裝置13是一個可與上述螺紋銷相配合的螺紋孔。顯然,這樣的螺紋配合只是其中的一個實施方式,連接端3和連接裝置13并不局限于所述的這種結構。這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是顯而易見的。
于是,輔助把手1可通過連接端3與連接裝置13的連接而被固定在機身11上。在正常使用的時候操作者可一手握住曲線鋸的主把手12,另一只手握住輔助把手1進行操作,這樣更利于使用者控制力的平衡。
如圖3所示,螺栓150穿過底板15的通孔連接到固定于機身內的固定塊或螺母(圖示未示出)上,從而實現(xiàn)底板15與機身11的固定連接。在曲線據(jù)10的使用過程中,往往需要對物件進行斜切割,如圖4所示。于是需要調節(jié)底板15的傾斜度或者前后位置,這時可卸下輔助把手1,使用其起子頭4松開螺栓150,將底板15調節(jié)到需要的位置后再擰緊螺栓150。輔助把手1可再次通過連接端3與相應連接裝置13的連接固定在機身11上。
上文的描述以及附圖所示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所指的電動工具也不單單指上文所述的曲線據(jù),還可以是其他一些需要使用輔助把手的工具,如鉆、錘、角磨等等。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范圍以權利要求中描述的內容為主。通過對上文描述以及附圖的理解,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通過同樣方式,或者以經過簡單替換的形式,非創(chuàng)造性地將部分構件簡單替換或位置關系等的改變被看成是在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用于電動工具的可拆卸的輔助把手,包括一握持部位,一連接端,連接端可與電動工具機身上相應的連接裝置相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把手還包含一個起子頭。
2.如權力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動工具的可拆卸的輔助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起子頭是可拆換的。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電動工具的可拆卸的輔助把手,包含一個握持部位,一個連接端,連接端可與電動工具機身上相應的一連接裝置相連接,所述輔助把手還包含一個起子頭。輔助把手可通過連接端與電動工具機身上相應連接裝置的連接固定在機身上。當使用者需要擰緊或松開螺栓的時候,可將輔助把手從機身上卸下,將其作為起子來使用,這樣就無需另外攜帶起子,這樣就大大的方便了使用者。
文檔編號B25F5/02GK2853306SQ20052013981
公開日2007年1月3日 申請日期2005年12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12月15日
發(fā)明者陳亞生 申請人:南京德朔實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