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帶孔小零件運輸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工件運輸設備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帶孔小零件運輸車。
背景技術:
小零件在運輸過程中很容易掉落,為了避免這種事情發(fā)生,需要一種專用的小車對其進行運輸,目前所使用小零件很多都有孔,因此若能像串羊肉將其串起來運輸不但不會占用太大地方,而且也不會發(fā)生掉落。
發(fā)明內容
針對以上問題,本發(fā)明設計一種帶孔小零件運輸車,該機構支架上卡有掛桿,掛桿上套有帶孔小零件,因此一次運輸多個小零件,為達此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帶孔小零件運輸車,包括小車底架、小車主支架、小車側支架、掛桿和車輪,所述小車主支架在小車底架上,所述小車底架底部有車輪,所述小車主支架豎直支架兩側對稱設置有小車側支架,所述小車側支架有卡槽,小車側支架每兩個相鄰卡槽之間距離相等,所述掛桿卡在位置相對的兩個小車側支架的卡槽上,所述掛桿有帶孔小零件。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掛桿兩側有手柄,手柄直徑小于帶孔小零件孔徑,設置手柄主要為了操作者拿掛桿,手柄直徑需小于帶孔小零件孔徑,以便于掛上帶孔小零件。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掛桿兩側有限位板,限位板與手柄內面距離與小車側支架寬度相同,設置限位板為了能更好的將掛桿卡在支架上。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掛桿上有定位槽,每兩個相鄰定位槽之間距離相等,設置定位槽主要用于定位帶孔小零件。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小車底架上有置物槽,設置置物槽可用于放置未掛在掛桿的帶孔小零件。本發(fā)明設計一種帶孔小零件運輸車,該機構支架上卡有掛桿,掛桿上套有帶孔小零件,因此可一次運輸多個小零件,由于小零件是掛在掛桿上,因此不易掉落,且可設計一些配套設備用掛桿連帶小零件一起進行熱處理或噴漆處理。
圖I是本專利結構示意 圖2是本專利掛桿結構示意 圖中的構件為
I、小車底架; 2、小車主支架;3、小車側支架;3-1、卡槽;4、掛桿;4-1、手柄;
4-2、定位槽;4-3、限位板;5、車輪;
6、置物槽;7、帶孔小零件。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發(fā)明做詳細的說明
本發(fā)明設計一種帶孔小零件運輸車,該機構支架上卡有掛桿,掛桿上套有帶孔小零件,因此一次運輸多個小零件。作為本發(fā)明一種具體實施例本發(fā)明提供如圖I所示一種帶孔小零件運輸車,包括小車底架I、小車主支架2、小車側支架3、掛桿4和車輪5,所述小車主支架2在小車底架I上,所述小車底架I底部有車輪5,所述小車主支架2豎直支架兩側對稱設置有小車側支架3,所述小車側支架3有卡槽3-1,小車側支架3每兩個相鄰卡槽3-1之間距離相等,所述掛桿4卡在位置相對的兩個小車側支架3的卡槽3-1上,所述掛桿4有帶孔小零件7。作為本發(fā)明一種最佳具體實施例本發(fā)明提供示意圖如圖I所示一種帶孔小零件運輸車,包括小車底架I、小車主支架2、小車側支架3、掛桿4和車輪5,所述小車主支架2在小車底架I上,所述小車底架I底部有車輪5,所述小車底架I上有置物槽6,設置置物槽6可用于放置未掛在掛桿4的帶孔小零件7,所述小車主支架2豎直支架兩側對稱設置有小車側支架3,所述小車側支架3有卡槽3-1,小車側支架3每兩個相鄰卡槽3-1之間距離相等,所述掛桿4如圖2所示兩側有手柄4-1,手柄4-1直徑小于帶孔小零件7孔徑,設置手柄4-1主要為了操作者拿手柄4-1,手柄4-1直徑需小于帶孔小零件7孔徑,以便于掛上帶孔小零件7,所述掛桿4兩側有限位板4-3,限位板4-3與手柄4-1內面距離與小車側支架3寬度相同,設置限位板4-3為了能更好的將掛桿4卡在支架上,所述掛桿4上有定位槽4-2,每兩個相鄰定位槽4-2之間距離相等,設置定位槽4-2主要用于定位帶孔小零件7,所述掛桿4卡在位置相對的兩個小車側支架3的卡槽3-1上,所述掛桿4有帶孔小零件7。本發(fā)明設計一種帶孔小零件運輸車,該機構支架上卡有掛桿,掛桿上套有帶孔小零件,因此可一次運輸多個小零件,由于小零件是掛在掛桿上,因此不易掉落,且可設計一些配套設備用掛桿連帶小零件一起進行熱處理或噴漆處理。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是對本發(fā)明作任何其他形式的限制,而依據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變化,仍屬于本發(fā)明所要求保護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帶孔小零件運輸車,包括小車底架(I)、小車主支架(2)、小車側支架(3)、掛桿(4)和車輪(5),所述小車主支架(2)在小車底架(I)上,所述小車底架(I)底部有車輪(5),其特征在于所述小車主支架(2)豎直支架兩側對稱設置有小車側支架(3),所述小車側支架(3)有卡槽(3-1),小車側支架(3)每兩個相鄰卡槽(3-1)之間距離相等,所述掛桿(4)卡在位置相對的兩個小車側支架(3)的卡槽(3-1)上,所述掛桿(4)有帶孔小零件(7)。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帶孔小零件運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掛桿(4)兩側有手柄(4-1),手柄(4-1)直徑小于帶孔小零件(7 )孔徑。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帶孔小零件運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掛桿(4)兩側有限位板(4-3),限位板(4-3)與手柄(4-1)內面距離與小車側支架(3)寬度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I或3所述的一種帶孔小零件運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掛桿(4)上有定位槽(4-2 ),每兩個相鄰定位槽(4-2 )之間距離相等。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帶孔小零件運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小車底架(I)上有置物槽(6)。
全文摘要
一種帶孔小零件運輸車,包括小車底架、小車主支架、小車側支架、掛桿和車輪,所述小車主支架在小車底架上,所述小車底架底部有車輪,所述小車主支架豎直支架兩側對稱設置有小車側支架,所述小車側支架有卡槽,小車側支架每兩個相鄰卡槽之間距離相等,所述掛桿卡在位置相對的兩個小車側支架的卡槽上,所述掛桿有帶孔小零件。本發(fā)明設計一種帶孔小零件運輸車,該機構支架上卡有掛桿,掛桿上套有帶孔小零件,因此一次運輸多個小零件。
文檔編號B25H5/00GK102848370SQ20121029523
公開日2013年1月2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8月20日
發(fā)明者錢云韜, 沈利百 申請人:吳江市三達五金工具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