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具錘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安全工具錘,以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周圍存在可燃性氣體時,人們使用安全工具錘安全的問題。一種安全工具錘,包括錘頭和錘體,所述錘頭上設有可燃性氣體檢測器。本發(fā)明提高了安全工具錘使用的安全性,實用性強。
【專利說明】安全工具錘【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五金工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安全工具錘。
【背景技術】
[0002]在人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錘子是經(jīng)常用到的工具,通常用于釘釘子。由于釘子個體較小,如果忘記存放釘子的地方,就要花費較長的時間去尋找,非常麻煩;而且當釘子掉在比較昏暗狹小的空間時,尋找起來非常費力,這時需要用到磁鐵將釘子吸附,可能現(xiàn)場找不到磁鐵,給人們的工作帶來不便。此外,有時周圍存在可燃性氣體時,人們在使用安全工具錘就要注意了,以免因安全工具錘敲打物體發(fā)出火花引發(fā)火災甚至爆炸,導致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chǎn)受到損失。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發(fā)明意在提供一種安全工具錘,以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周圍存在可燃性氣體時,人們使用工具錘安全的問題。
[0004]一種安全工具錘,包括錘頭和錘體,所述錘頭上設有可燃性氣體檢測器。
[0005]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錘頭空腔內(nèi)還設有可燃性氣體檢測器,當周圍存在可燃性氣體時,人們就會得到來自可燃性氣體檢測器的警報,從而避免發(fā)生安全問題。
[0006]進一步,所述安全工具錘包括鐵錘部分和橡膠錘部分,鐵錘部分和橡膠錘部分均包括一錘頭和一錘柄,所述可燃性氣體檢測器設在鐵錘錘頭與鐵錘錘柄相交處,鐵錘部分與橡膠錘部分均為L形,鐵錘部分錘柄上設有多個第一插頭,橡膠錘部分錘柄上設有多個與所述第一插頭配合的第一插孔,實現(xiàn)鐵錘部分與橡膠錘部分的分離使用或者合到一起使用,工作狀態(tài)下,人們可以使用鐵錘一端進行敲打,此時使用者手的虎口位于橡膠錘處,有阻尼減振的作用,避免使用者因敲打物體反擊力過大而握不穩(wěn)錘頭甚至傷到人,在狹小空間中敲打物體時,可以分離使用,將橡膠錘部分或者鐵錘部分墊在物體上用安全工具錘另一部分進行敲打,亦可以將橡膠錘部分或者鐵錘部分單獨使用;此外,人們使用安全工具錘時,手是位于多個第一插頭之間的,可以避免使用中手脫離安全工具錘,提高使用安全性;鐵錘部分錘頭上設有第二插頭,橡膠錘部分錘頭上設有與所述第二插頭配合的第二插孔,可以將鐵錘部分錘頭與橡膠錘部分錘頭并起來使用,增大了安全工具錘的使用面積。
[0007]進一步,所述第一插頭末端和第二插頭末端均設有螺紋,通過螺紋連接使安全工具錘拆卸簡單,使用方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安全工具錘實施例的第一插頭與第一插孔配合使用時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0009]根據(jù)圖1所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安全工具錘,包括錘頭和錘體,所述錘頭上設有可燃性氣體檢測器,圖中未示出可燃性氣體檢測器,所述安全工具錘包括鐵錘部分I和橡膠錘部分2,鐵錘部分I和橡膠錘部分2均包括一錘頭和一錘柄,所述可燃性氣體檢測器設在鐵錘部分I錘頭與錘柄相交處,鐵錘部分I與橡膠錘部分2均為L形,鐵錘部分I錘柄上設有多個第一插頭,橡膠錘部分2錘柄上設有多個與所述第一插頭配合的第一插孔,鐵錘部分I錘頭上設有第二插頭12,橡膠錘部分2錘頭上設有與所述第二插頭12配合的第二插孔22 ;所述第一插頭末端和第二插頭12末端均設有螺紋。
[0010]以上所述的僅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體結構及特性等常識在此未作過多描述。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結構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這些都不會影響本發(fā)明實施的效果和專利的實用性。
【權利要求】
1.一種安全工具錘,包括錘頭和錘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錘頭上設有可燃性氣體檢測器。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工具錘,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工具錘包括鐵錘部分和橡膠錘部分,鐵錘部分和橡膠錘部分均包括一錘頭和一錘柄,所述可燃性氣體檢測器設在鐵錘部分錘頭與錘柄相交處,鐵錘部分與橡膠錘部分均為L形,鐵錘部分錘柄上設有多個第一插頭,橡膠錘部分錘柄上設有多個與所述第一插頭配合的第一插孔,鐵錘部分錘頭上設有第二插頭,橡膠錘部分錘頭上設有與所述第二插頭配合的第二插孔。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全工具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插頭末端和第二插頭末端均設有螺紋。
【文檔編號】B25D1/12GK103659730SQ201310550594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1月8日
【發(fā)明者】姜靜慧 申請人:重慶天之道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