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切菜防護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在廚房中使用的防護器具,尤其是在切割菜、肉時能夠起到防護手指的作用的切菜防護器。
目前,公知的廚房用具中未發(fā)現(xiàn)有人使用此種防護器。人們在切菜切肉時切傷手,常常歸因于自己切菜(肉)不熟練,不專心。切菜(肉)的熟練程度可以通過加強訓練來提高,而專心則是純粹是主觀的心理因素,從心理學角度來看,對不同的人有多種不特定的因素影響著人們的注意力,而這些因素很難排除,也很難克服,因此也常聽說切菜(肉)很熟練的人,也有切傷自己手指的時候。切菜(肉)切傷了手指,通常是不會給人帶來太大的損失,這也是人們長期以來忽略它的原因。但是切傷了手指卻給人們生產(chǎn)、生活帶來了許多不便,這是每一個切菜(肉)傷著手指的人都有的切身體會。既然從切菜人的主觀方面它很難解決這個問題,那么從客觀方面考慮,尋找一種對不同的人和情況都能夠很好的保護使用者的作用,使其不受到傷害的防護器具。
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切菜防護器,它能使人的手指在切菜時得到良好的保護,是省時,省心,安全和衛(wèi)生的防護用具。通過這一簡單的技術措施,能夠克服長期以來困繞人們生活中的一個難題。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首先,該切菜防護器在選材時要求選用小巧、精致、結實耐用、干凈衛(wèi)生、易清潔、光潔、不易污染的薄而輕、不易生銹和不易變形的不銹鋼片和銅片來制作切菜防護器。根據(jù)每個用戶的手指長短和粗細的不同,為了使用戶方便靈活地使用,在設計時把防護器的套指環(huán)的弧狀拱起與防護面背面之間形成的進出環(huán)狀空隙要相對寬些,而且套指環(huán)固定在防護面背面中軸線0.618的位置上,和中軸垂直,以便使廣大用戶的手指能夠套入其中,并能使廣大用戶根據(jù)自己手指粗細長短和自己所喜愛的方式來選擇套指環(huán),將套指環(huán)戴在任何手指的任何指節(jié)上,這樣就能使切菜防護器更好地起到防護作用。根據(jù)用戶的審美觀點和切菜方法的不同,可以把防護器的防護片制作成梯形,矩形,圓形和橢圓形等各種幾何形狀,用戶們根據(jù)自己的喜好可以自由選擇。防護器可以按照用戶的需要制作成不同規(guī)格和尺寸的產(chǎn)品。防護器的面為略帶弧形的各種不銹鋼片和銅片,防護面的背面上設計有能夠套入手指的套指環(huán),套指環(huán)與防護面的背后可以鉚接、點焊焊接或壓力焊接。
由于采用上述方案,能使廣大用戶切菜時更加安全,避免了切菜時不小心而使手指受到傷害。用戶可以根據(jù)自己的習慣把防護器套在不同的手指上,使用戶根據(jù)自己的切菜方式和要求來切菜,切菜速度快,既安全、方便、靈活,又省時、省心、制作簡單、成本低,不受切菜人員切菜熟練程度的限制,任何用戶都能放心大膽地使用,很受用戶的歡迎。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正視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左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后視圖。
圖中1、防護面,2、下邊緣,3、上邊緣,4、左邊緣,5、右邊緣,6、套指環(huán),7、背面。
在圖中所示,切菜防護器由防護面1,套指環(huán)6制成,根據(jù)用戶手指粗細不同的特點,可制作幾種規(guī)格的套指環(huán)6。
用戶在使用防護器時,把防護器套在手中指上,使防護面朝外,防護面1的左邊緣4朝左,右邊緣5朝右,防護面1的下邊緣2擱在被切的菜(或肉)上。然后開始切菜(或肉),切菜(或肉)速度可以靈活掌握。也可以根據(jù)需要把套指環(huán)6套在手的無名指上,使防護器1的左邊緣5朝下擱在被切的菜(或肉)上,右邊緣4朝上,防護面1朝外,進行切菜。也可以按向反方向進行切菜。根據(jù)用戶習慣,左手掌菜,右手持菜刀,或右手掌菜,左手持菜刀都可以進行切菜。切菜不熟練的人都能夠大膽使用該防護器,而且不會切傷自己的手指。
權利要求1.一種切菜防護器,它由防護面和套指環(huán)構成;其特征在于防護面(1)與套指環(huán)(6)點焊或壓力焊連接,其防護面(1)與套指環(huán)(6)為一整體的防護器選用不銹鋼、銅或其它耐用材料制作而成。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菜防護器,其特征在于防護面(1)可制作成園形、梯形、矩形和橢圓形或其它幾何形狀。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廚房用具,即能夠防護手指的切菜防護器,它由防護面1和套指環(huán)6構成,根據(jù)手指自然彎曲而設計的弧狀防護器被套在左(右)手的合適的手指上,壓住被切的菜,右(左)手持菜刀進行切菜(或肉),在防護面的保護下,菜刀不會切傷按壓菜(或肉)的手指,便達到安全快速切菜(或肉)的目的。
文檔編號B26B29/06GK2382340SQ99218910
公開日2000年6月14日 申請日期1999年8月4日 優(yōu)先權日1999年8月4日
發(fā)明者朱存健 申請人:朱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