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司等份切割刀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壽司等份切割刀,包括刀框、刀片、刀片座、把手。所述刀框包括固定條、限位條;所述固定條包括滑槽;所述固定條上包括有刻度。所述刀片座包括圓柱形固定棍、固定板、螺釘、旋鈕。所述固定板在某一方向上的橫截面呈“U”型;所述固定棍位于所述固定板內(nèi),且其兩端分別與所述固定板相固定,2個所述螺釘一端分別與所述固定板相固定,另一端貫穿所述滑槽;所述旋鈕內(nèi)有與所述螺釘相匹配的螺紋,且所述固定條位于所述旋鈕與所述固定棍之間。本發(fā)明提供的這種壽司等份切割刀,可調(diào)節(jié)所述旋鈕,使得所述刀片座依據(jù)所述滑槽移動至指定刻度處,達到調(diào)節(jié)所述刀片位置的目的,隨后依次切割壽司,保證每份壽司都是等份切割。
【專利說明】
壽司等份切割刀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刀具,尤其涉及一種壽司切割刀具。
【背景技術(shù)】
[0002]壽司是日本傳統(tǒng)美食之一,近年來備受廣大民眾喜愛,各類壽司店相繼開滿美食街。然而壽司在包裹之后,需進行切割,純手工切割的壽司,完全依靠切割人員的主管判斷,通常無法保證每一份壽司都是等份的,不等份壽司在分食時會存在不公平的現(xiàn)象,同時也不美觀。
[0003]在專利號為CN201110262911.8的專利中,提供了一種切壽司的磨具,這種磨具雖然可以同時將一份壽司等份切割為若干份,但是由于壽司制作時,餡兒的分量不同,會導(dǎo)致每份壽司的直徑不同,對于私人制作的壽司而言,當(dāng)壽司內(nèi)餡兒放入過多時,壽司直徑過大,會導(dǎo)致無法放入壽司磨具的外殼中,同時壽司模具中的刀片5之間的距離為固定的,無法調(diào)節(jié),不同的人員對于每份壽司的厚薄度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存在嚴(yán)重不足。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為解決以上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壽司等份切割刀,其特征在于包括刀框、刀片、刀片座、把手。
[0005]所述刀框包括固定條、限位條;所述固定條包括滑槽。
[0006]所述刀片座包括圓柱形固定棍、固定板、螺釘、旋鈕。
[0007]所述固定條與所述限位條垂直固定;所述固定板在某一方向上的橫截面呈“U”型;所述固定棍位于所述固定板內(nèi),且其兩端分別與所述固定板相固定,2個所述螺釘一端分別與所述固定板相固定,另一端貫穿所述滑槽;所述刀片的一端被所述固定棍貫穿且固定,另一端與所述把手固定,且所述刀片與所述限位條平行;所述旋鈕內(nèi)有與所述螺釘相匹配的螺紋,且所述固定條位于所述旋鈕與所述固定棍之間。
[0008]較佳的,所述固定條上包括有刻度,便于精準(zhǔn)的調(diào)整所述刀片與所述限位條之間的距離。
[0009]較佳的,所述刀片的長度大于所述限位條的長度,便于切割后將切割好的壽司取出,加快切割速度。
[0010]本發(fā)明提供的這種壽司等份切割刀,可依據(jù)個人喜歡選擇每塊壽司的切割厚度,調(diào)節(jié)所述旋鈕,使得所述刀片座依據(jù)所述滑槽移動至指定刻度處,達到調(diào)節(jié)所述刀片位置的目的,隨后依次切割壽司,保證每份壽司都是等份切割。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壽司等份切割刀示意圖;
圖2為刀片座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如圖1、圖2所示的一種壽司等份切割刀,包括刀框、刀片5、刀片座、把手6。
[0013]所述刀框包括固定條2、限位條I;所述固定條2包括滑槽。
[0014]所述刀片座包括圓柱形固定棍7、固定板4、螺釘8、旋鈕3。
[0015]所述固定條2與所述限位條I垂直固定;所述固定板4在某一方向上的橫截面呈“U”型;所述固定棍7位于所述固定板4內(nèi),且其兩端分別與所述固定板4相固定,2個所述螺釘8一端分別與所述固定板4相固定,另一端貫穿所述滑槽;所述刀片5的一端被所述固定棍7貫穿且固定,另一端與所述把手6固定,且所述刀片5與所述限位條I平行;所述旋鈕3內(nèi)有與所述螺釘8相匹配的螺紋,且所述固定條2位于所述旋鈕3與所述固定棍7之間。
[0016]所述固定條2上包括有刻度,便于精準(zhǔn)的調(diào)整所述刀片5與所述限位條I之間的距離。
[0017]所述刀片5的長度大于所述限位條I的長度,便于切割后將切割好的壽司取出,加快切割速度。
[0018]使用時,旋轉(zhuǎn)所述旋鈕3,隨后沿著所述滑槽的軌道移動所述刀片5底座至指定刻度處,反轉(zhuǎn)所述旋鈕3,固定所述刀片5底座。將壽司置于所述刀片5下方,并保證壽司的一端緊挨所述限位條I,下拉所述刀片5切割,切割完成后,取出切下的壽司,并將剩余壽司移動,保證其一端緊挨所述限位條I,繼續(xù)下拉所述刀片5切割,重復(fù)以上動作直至切割完畢。
[0019]以上僅為本發(fā)明較佳的實施例,故不能依此限定本發(fā)明實施的范圍,即依本發(fā)明說明書內(nèi)容所作的等效變化與裝飾,皆應(yīng)屬于本發(fā)明覆蓋的范圍內(nèi)。
【主權(quán)項】
1.一種壽司等份切割刀,其特征在于包括刀框、刀片、刀片座、把手; 所述刀框包括固定條、限位條;所述固定條包括滑槽; 所述刀片座包括圓柱形固定棍、固定板、螺釘、旋鈕; 所述固定條與所述限位條垂直固定;所述固定板在某一方向上的橫截面呈“U”型;所述固定棍位于所述固定板內(nèi),且其兩端分別與所述固定板相固定,2個所述螺釘一端分別與所述固定板相固定,另一端貫穿所述滑槽;所述刀片的一端被所述固定棍貫穿且固定,另一端與所述把手固定,且所述刀片與所述限位條平行;所述旋鈕內(nèi)有與所述螺釘相匹配的螺紋,且所述固定條位于所述旋鈕與所述固定棍之間。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中所述的壽司等份切割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條上包括有刻度。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中所述的壽司等份切割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刀片的長度大于所述限位條的長度。
【文檔編號】B26D7/28GK105922332SQ201610337410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6年5月21日
【發(fā)明人】陳思宇
【申請人】陳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