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滅火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消防設備,尤其是野外開放場所火災的消防設備。
背景技術:
目前的消防器材有消防水車、化學劑滅火器等,但消防水車受消防管道等配套設施限制,而一般化學滅火器容量比較小,射程低,對于大型開放場所的火災完全是杯水車薪。
這樣都不適合大型開放場所消防滅火需要。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任務是提供一種容量大、方便移動、無需要基礎設施的消防設備。
本發(fā)明是采用內有空調的履帶式防火裝甲車輛,設置較大的電力和油料儲備,采用大功率發(fā)動機鼓風并混合發(fā)動機排出之廢氣形成低氧廢氣作為滅火工作物質,從在隔氧和降溫兩方面進行滅火。
這樣在機動車輛裝載燃料情況下,可以大大提高裝載量實現(xiàn)滅火動作的持久,并可以空調裝甲內,實現(xiàn)滅火工作的安全性和舒適性。
具體實施例方式
首先可以采用可以伸縮的噴射管,也可以與軟管進行連接進行加長,其噴射方向可以靈活調整;保護裝甲可以采用耐高溫的阻紅外輻射的玻璃,也可以采用真空反射夾層結構絕熱;內部空調對空氣成分及溫度進行調節(jié),保持工作環(huán)境的氣溫適宜;適當增大電池容量,在被火焰包圍時可以關閉發(fā)動機采用電力驅動進行位置調整,離開火焰中心。
還可以設置現(xiàn)場紅外掃描及數(shù)據(jù)傳輸系統(tǒng),與上空飛機進行聯(lián)系,及時掌握災情和擬定滅火工作方案。
在實際運用中,裝載2-5噸柴油的輕型滅火車,可以持續(xù)滅火20小時左右,其噴射壓力可以距離火焰20米外工作,在草場等環(huán)境中,每輛滅火面積可達到30~50平方公里。
權利要求
1.一種開放場所火災的消防設備,其特征在于采用內有空調的履帶式防火裝甲車輛,設置較大的電力和油料儲備,采用大功率發(fā)動機鼓風并混合發(fā)動機排出之廢氣形成低氧廢氣作為滅火工作物質,從在隔氧和降溫兩方面進行滅火。
2.如權利要求1所述,其特征在于采用可以伸縮的噴射管,也可以與軟管進行連接進行加長,其噴射方向可以靈活調整。
3.如權利要求1所述,其特征在于裝甲可以采用真空反射夾層結構絕熱。
4.如權利要求1所述,其特征在于增大電池容量,在被火焰包圍時可以關閉發(fā)動機采用電力驅動進行位置調整,離開火焰中心。
全文摘要
一種開放場所火災的消防設備,為克服無基礎水源和一般滅火器材效率低下的問題,本發(fā)明采用內有空調的履帶式防火裝甲車輛,設置較大的電力和油料儲備,采用大功率發(fā)動機鼓風并混合發(fā)動機排出之廢氣形成低氧廢氣作為滅火工作物質,從在隔氧和降溫兩方面進行滅火,這樣就可以大大提高滅火效率,減輕對基礎設施的依賴,廣泛用于草場等環(huán)境滅火。
文檔編號A62C27/00GK101024111SQ20071003861
公開日2007年8月29日 申請日期2007年3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3月29日
發(fā)明者楊貽方 申請人:楊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