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機墨盒墨水狀態(tài)指示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打印機墨盒墨水狀態(tài)指示器,包括電路基板,所述電路基板上設有:用于與打印機進行連接的引腳;與打印機進行數(shù)據交換并獲取墨水剩余量數(shù)據的主控芯片,主控芯片與引腳連接;用于顯示墨水剩余量的指示燈;指示燈驅動芯片,與引腳或主控芯片連接以獲取墨水剩余量數(shù)據,并驅動指示燈的通斷。本實用新型使用時將引腳與打印機上的相應數(shù)據引腳連接起來,主控芯片和指示燈驅動芯片獲取到打印機墨盒的墨水剩余量數(shù)據,基于此數(shù)據指示燈驅動芯片會驅動指示燈以不同的方式進行點亮,從而指示墨盒墨水狀態(tài)。這種以硬件顯示的方式指示效果直觀可靠,用戶可以隨時了解墨盒墨水狀態(tài)。
【專利說明】打印機墨盒墨水狀態(tài)指示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打印機檢測技術,具體為一種打印機墨盒墨水狀態(tài)指不器。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時打印機墨盒墨水剩余量的檢測一般是通過軟件的方式實現(xiàn)的,當墨水剩余量不足時,與打印機連接的計算機自動向用戶進行告警。這種告警方式不夠直觀,用戶難以及時直接了解打印機墨盒的墨水狀態(tài)。
【發(fā)明內容】
[0003]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打印機墨盒墨水狀態(tài)指示器,其以硬件顯示的方式對墨盒墨水剩余量進行指示,效果直觀可靠。
[0004]本實用新型為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5]打印機墨盒墨水狀態(tài)指示器,包括電路基板,所述電路基板上設有:用于與打印機進行連接的引腳;與打印機進行數(shù)據交換并獲取墨水剩余量數(shù)據的主控芯片,主控芯片與引腳連接;用于顯示墨水剩余量的指示燈;指示燈驅動芯片,與引腳或主控芯片連接以獲取墨水剩余量數(shù)據,并驅動指示燈的通斷。
[0006]所述指示燈為LED發(fā)光管。
[0007]所述電路基板為長條狀,引腳、主控芯片、指示燈驅動芯片以及指示燈直線順序排布在電路基板上。
[0008]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使用時將引腳與打印機上的相應數(shù)據引腳連接起來,主控芯片和指示燈驅動芯片獲取到打印機墨盒的墨水剩余量數(shù)據,基于此數(shù)據指示燈驅動芯片會驅動指示燈以不同的方式進行點亮,從而指示墨盒墨水狀態(tài)。這種以硬件顯示的方式指示效果直觀可靠,用戶可以隨時了解墨盒墨水狀態(tài)。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進行進一步的說明:
[0010]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參照圖1,本實用新型的指示器整體為一芯片結構,其由電路基板I以及設置在電路基板I上的多個電路結構組成,電路結構包括引腳2、主控芯片3、指示燈4以及指示燈驅動芯片5。
[0012]引腳2用于與打印機進行連接,連接方式可以利用插口、信號線等方式實現(xiàn)。主控芯片3與引腳連接,負責與打印機進行數(shù)據交換和獲取墨水剩余量數(shù)據,主控芯片3還有保存相應數(shù)據的作用。指示燈4用于顯示墨水剩余量,顯示方法可以為,當墨水剩余量處于設定閾值至上時,指示燈不工作,當墨水剩余量不足時,指示燈點亮,發(fā)出墨水不足警示。指示燈驅動芯片5控制指示燈4實現(xiàn)上述指示功能,其可以通過與打印機進行數(shù)據交換或與主控芯片3數(shù)據交換的方式獲取所需的墨水剩余量數(shù)據,驅動指示燈4工作。
[0013]為了使得電路基板I的布局更加緊湊,各個部分互不影響,電路基板I 一般構造成長條狀,且引腳2、主控芯片3、指示燈驅動芯片5以及指示燈4直線順序排布。
[0014]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只要其以基本相同的手段達到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都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打印機墨盒墨水狀態(tài)指不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電路基板,所述電路基板上設有: 用于與打印機進行連接的引腳; 與打印機進行數(shù)據交換并獲取墨水剩余量數(shù)據的主控芯片,主控芯片與引腳連接; 用于顯示墨水剩余量的指示燈; 指示燈驅動芯片,與引腳或主控芯片連接以獲取墨水剩余量數(shù)據,并驅動指示燈的通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印機墨盒墨水狀態(tài)指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燈為LED發(fā)光管。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印機墨盒墨水狀態(tài)指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路基板為長條狀,引腳、主控芯片、指示燈驅動芯片以及指示燈直線順序排布在電路基板上。
【文檔編號】B41J2/175GK203510976SQ201320495202
【公開日】2014年4月2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8月14日
【發(fā)明者】李馨馨 申請人:李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