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粉筆書寫活動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粉筆書寫活動裝置是涉及大、中、小學校教師在教學中使用。
背景技術:
目前,我國大、中、小學校,教師在教學中、粉筆在黑板上書寫時主要有以下缺點第一、不夠衛(wèi)生特別是教師自己用手柯著粉筆書寫,易弄臟手,沾污衣褲。第二,粉筆容易折斷在書寫時稍一用力,粉筆易折斷,有時寫過后,稍一不慎放下就可折成兩段或三段。第三,利用率低,浪費嚴重。粉筆在正常書寫過程中,(在不折斷的情況下)利用率僅為75%左右,如中途折斷一次,粉筆頭更加多,其利用率可能只有50%左右,浪費極為嚴重。
發(fā)明內容
針對上述存在情況,本發(fā)明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和提出的技術方案是克服原有存在的缺陷,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教師在教學中在黑板上書寫粉筆時,既清潔衛(wèi)生、又能提高利用率達到節(jié)約的目的的一種粉筆書寫活動裝置。
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它主要包括扣壓帽(1)、伸縮件(2)、內套(3)、外套(4)、活動推桿(5)、內夾(6)、外夾(7)和粉筆(8)構成,其特征在于外套(4)的前端是彈性的圓形、開口形狀,可夾住粉筆的結構,內夾(6)裝在內套(3)的前端上,外套(4)套在內套(3)外面,并可上、下移動,粉筆(8)的小頭可插入內套(3)前端的內夾(6)里面,并與內套(3)里面的活動推桿(5)活動連接,再在內套(3)中裝入伸縮件(2),伸縮件(2)的另一端套入扣壓帽(1),內套(3)的里面裝有伸縮件(2)、活動推桿(5),而且活動推桿(5)與伸縮件(2)兩種功能進行巧妙地組合,內套前端的外面套有內夾(6),后端設有扣壓帽(1)。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在于(一)清潔衛(wèi)生使用者在書寫的整個過程,不需要與粉筆直接接觸,因此,使用者不用擔心由于書寫粉筆字后弄臟手,衣褲及教科書等。(二)利用率高在書寫過程中,不但完全能避免粉筆折斷,而且書寫到最后階段丟棄的甚少,利用率為90%以上,(三)使用方便從提取粉筆到書寫僅需幾秒鐘,書寫時可邊寫,邊調控粉筆長短,使用極為便利。
四
圖1為本發(fā)明粉筆書寫活動裝置的結構視圖。
圖中1、扣壓帽;2、伸縮件;3、內套;4、外套;5、活動推桿;6、內夾7、外夾8、粉筆。
五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圖1對本發(fā)明具體實施過程作進一步說明(一)安裝過程先把活動推桿(5)伸進內套(3)中,然后在內套(3)中裝入伸縮件(2),再在伸縮件(2)另一端套入扣壓帽(1),再將內夾(6)套在內套(3)的前端,外套(4)套在內套(3)外面,然后將外夾(7)也套入外套(4)外,并且讓外夾(7)在外套(4)的中間部位,可在外套作上、下移動,能固定粉筆作用。(二)具體使用過程使用者從粉筆盒里取出粉筆后,可將粉筆小頭直接插入內夾(6),由于外套(4)的前端是彈性的圓形、開口形狀,可夾住粉筆結構,外套(4)向前移動到粉筆能書寫的位置,再把能夠移動的外夾(7)向前推到一定的固定位置,就可書寫,在書寫過程中,隨著粉筆逐漸縮短,可適當將外套(4)向后退一些,當粉筆寫到內夾前口時,即粉筆頭只有0.8cm左右不能再書寫時,只要輕輕按一下扣壓帽(1),粉筆頭就會自動彈出。如果需要繼續(xù)書寫,按照以上步驟重復再使用。
權利要求
1.一種粉筆書寫活動裝置,主要包括扣壓帽(1)、伸縮件(2)、內套(3)、外套(4)、活動推桿(5)、內夾(6)、外夾(7)、粉筆(8),其特征在于內夾(6)裝在內套(3)的前端上,外套(4)套在內套(3)外面,并可上、下移動,粉筆(8)的小頭可插入內套(3)前端的內夾(6)里面,并與內套(3)里面的活動推桿(5)活動連接,再在內套(3)中裝入伸縮件(2),伸縮件(2)的另一端套入扣壓帽(1)。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粉筆書寫活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內套(3)的里面裝有伸縮件(2)、活動推桿(5),前端的外面套有內夾(6),后端設有扣壓帽(1)。
3.按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粉筆書寫活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套(4)的前端是彈性的圓形開口形狀,可夾住粉筆的結構。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是一種粉筆書寫活動裝置,其技術要點在于外套(4)的前端是彈性的圓形、開口形狀,內夾(6)裝在內套(3)的前端上,外套(4)套在內套(3)外面,并可上、下移動,粉筆(8)的小頭可插入內套(3)前端的內夾(6)里面,并與內套(3)里面的活動推桿(5)活動連接,采用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在于使用者從拿粉筆到書寫整個過程,不需要與粉筆直接接觸,不會弄臟手和衣褲達到清潔衛(wèi)生目的;粉筆利用率高,在書寫過程中,不但完全避免粉筆折斷,而且書寫到最后階段丟失甚少;使用方便,書寫時,邊寫、邊調控,使用極為便利。
文檔編號B43K23/00GK101058275SQ200610050419
公開日2007年10月24日 申請日期2006年4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4月19日
發(fā)明者孫七一 申請人:孫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