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光柵復合信息牌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信息牌,特別是一種光柵信息牌。
背景技術(shù):
現(xiàn)有的交通指示一般是在一塊普通的信息牌上貼方向地點的信息,該信息牌的空間容量有限,如果有多個方向地點的信息,需增加信息牌,增加了成本,使城市街道美觀性較差,現(xiàn)在也有采用電子信息牌,它雖然能顯示很多信息,但造價高、安裝不方便、有電能消耗,容易損壞,在斷電的情況下無法顯示信息,不便于交通指示。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顯示的信息多、造價低及無能耗的光柵復合信息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這樣的技術(shù)方案實現(xiàn)的,它包括有玻璃板、光柵圖片、塑料底板,其特征在于光柵圖片由至少兩張相異信息的光柵圖片組合而成,每張光柵圖片由多條等寬的細條構(gòu)成,相異信息的光柵圖片之間的細條相互錯位傾斜的設置在塑料底板上,玻璃板傾斜的安裝在塑料底板上位于光柵圖片的表面。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先將兩張圖片(A、B)分別裁成數(shù)條等寬的細條,并按照Al、 Bi、A2、B2……An、Bn的順序重新組合成一張新的圖片,貼在塑料底板的平面處;由于玻璃板對光的折射,當人從一個方向上看去就會看到圖片A,從另一個方向上看去就會看到圖片 B。使得顯示的信息多、造價低,而且還無能耗,與普通的信息牌安裝一樣簡易、方便。由于玻璃板對光的折射,能看到A、B兩張圖片的角度有很多,但在兩個能看到圖片A的角度間,一定有一個角度能看到圖片B。也就是說,能看到兩張圖片的角度是互相間隔的。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shù)方案,本實用新型具有安裝簡易、方便的優(yōu)點,它可以顯示多種信息,以便于交通指示,它與電子信息牌相比造價低,而且還無能耗。
本實用新型的附圖說明如下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圖2是圖1中A的放大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從及近指示的狀態(tài)示意圖;圖中1.玻璃板;2.光柵圖片;3.塑料底板;4.阻光膜皮。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jié)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如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玻璃板1、光柵圖片2、塑料底板3,其特征在于光柵圖片2由至少兩張相異信息的光柵圖片2組合而成,每張光柵圖片2由多條等寬的細條構(gòu)成,相異信息的光柵圖片2之間的細條相互錯位傾斜的設置在塑料底板3上,玻璃板1傾斜的安裝在塑料底板3上位于光柵圖片2的表面。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先將兩張圖片(A、B)分別裁成數(shù)條等寬的細條,并按照Al、 Bi、A2、B2……An、Bn的順序重新組合成一張新的圖片,貼在塑料底板的平面處;由于玻璃板對光的折射,當人從一個方向上看去就會看到圖片A,從另一個方向上看去就會看到圖片 B。使得顯示的信息多、造價低,而且還無能耗,與普通的信息牌安裝一樣簡易、方便。由于玻璃板對光的折射,能看到A、B兩張圖片的角度有很多,但在兩個能看到圖片A的角度間,一定有一個角度能看到圖片B。也就是說,能看到兩張圖片的角度是互相間隔的。如圖1、2所示,塑料底板3安裝光柵圖片2的端面的橫截面呈鋸齒形,細條貼在鋸齒的斜面上,玻璃板1的橫截面設置成鋸齒形。如圖1、2所示,玻璃板1上設置有阻光膜皮4。綜上所述,圖3為本實用新型在交通指示的運用時,行人6由遠及近看到信息牌5 所得到的交通路線指示。根據(jù)不同的角度得到不同的信息。顯示信息種類多,以便于交通指示。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光柵復合信息牌,包括玻璃板(1)、光柵圖片(2)、塑料底板(3),其特征在于光柵圖片(2)由至少兩張相異信息的光柵圖片(2)組合而成,每張光柵圖片(2)由多條等寬的細條構(gòu)成,相異信息的光柵圖片(2)之間的細條相互錯位傾斜的設置在塑料底板(3)上,玻璃板(1)傾斜的安裝在塑料底板(3)上位于光柵圖片(2)的表面。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光柵復合信息牌,其特征在于塑料底板(3)安裝光柵圖片(2) 的端面的橫截面呈鋸齒形,細條貼在鋸齒的斜面上,玻璃板(1)的橫截面設置成鋸齒形。
3.如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柵復合信息牌,其特征在于玻璃板(1)上設置有阻光膜皮⑷。
專利摘要一種光柵復合信息牌,它包括有玻璃板、光柵圖片、塑料底板,其特征在于光柵圖片由至少兩張相異信息的光柵圖片組合而成,每張光柵圖片由多條等寬的細條構(gòu)成,相異信息的光柵圖片之間的細條相互錯位傾斜的設置在塑料底板上,玻璃板傾斜的安裝在塑料底板上位于光柵圖片的表面。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shù)方案,本實用新型具有安裝簡易、方便的優(yōu)點,它可以顯示多種信息,以便于交通指示,它與電子信息牌相比造價低,而且還無能耗。
文檔編號G09F7/00GK201955995SQ20102067208
公開日2011年8月31日 申請日期2010年12月21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0年12月21日
發(fā)明者李云燕, 李尹博, 武寧, 趙萬民, 陳前池, 魯鵬, 黃勇 申請人:趙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