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揭露一種顯示裝置,包含面板模塊、承載架與推動單元。面板模塊具可彎曲性,包含相疊合的顯示面板與背板。承載架固設于背板相對顯示面板的一面,且推動單元可伸縮地連接背板的該面,以于伸出并推動面板模塊時,使面板模塊的顯示面彎曲。
【專利說明】顯示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有關于一種顯示裝置,且特別是關于一種可進行彎曲的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平面顯示器(Flat Panel Display,FPD)因具有體型輕薄、低功率消耗及無輻射等優(yōu)越特性,已經漸漸地取代傳統(tǒng)陰極射線管(Cathode Ray Tube,CRT)顯示器。平面顯示器的顯示面大致呈平面,其種類繁多,例如液晶顯示器、有機發(fā)光二極管顯示器、電子紙顯示器及發(fā)光二極管顯示器。
[0003]為了提升顯示器所提供的觀看品質,業(yè)界研發(fā)出具有曲面顯示面的顯示器(以下稱曲面顯示器)。當在曲面顯示器的曲面顯示面播放立體影像或特效內容時,可提供身歷其境的效果。
[0004]相較于平面顯示裝置,雖然曲面顯示裝置具有若干優(yōu)點,例如具有較大可視角度以及可體現立體的影像內容的優(yōu)點,然而,曲面顯示器所形成的曲面顯示面也具有不少的缺點,例如占用較多空間,不利曲面顯示器的放置與擺設。
【發(fā)明內容】
[0005]有鑒于此,本發(fā)明的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顯示裝置,以供使用者選擇彎曲或不彎曲顯示裝置的顯示面,進而保留曲面顯示器的優(yōu)點與隱藏曲面顯示器的缺點。
[0006]為了達到上述目的,依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顯示裝置包含一面板模塊、至少一承載架與至少一推動單元。面板模塊具可彎曲性,包含一顯示面板與一背板。顯示面板具有一顯示面。背板與顯示面板相疊合。承載架固設于背板相對顯示面板的一面。推動單元可伸縮地連接背板的這面。如此,當推動單元伸出而推動背板時,推動單元使顯示面板的顯示面彎曲。
[0007]依據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方式,顯示裝置包含一面板模塊與至少一推動單元。面板模塊包含一顯示面板與一固定框。顯示面板固定于固定框內,具有一顯示面。推動單元位于顯示面板與固定框之間,且可伸縮地連接顯示面板的一面。如此,當推動單元伸出而推動顯示面板時,推動單元使顯示面板的顯示面彎曲。
[0008]本發(fā)明上述實施方式,與已知先前技術相較有下列優(yōu)點:
[0009]1.本發(fā)明的顯示裝置在其中一或多個實施方式中,可任意選擇變形為平面顯示器或曲面顯示器,以保留平面顯示器與曲面顯示器的優(yōu)點,以及隱藏平面顯示器與曲面顯示器的缺點;
[0010]2.本發(fā)明的顯示裝置在其中一或多個實施方式中可改變曲面顯示器的曲面弧度,以縮小顯示裝置的厚度,進而提升曲面顯示器空間利用率;
[0011]3.本發(fā)明的顯示裝置在其中一或多個實施方式中可依據不同人體所需的視線角度,任意調整顯示裝置的顯示面的曲面弧度,以實現視線零死角的效能,進而提供個人化的顯示畫面;以及[0012]4.本發(fā)明的顯示裝置在其中一或多個實施方式中可依據立體影像或特效內容的特性,通過任意調整顯示裝置的顯示面的曲面弧度,以提供最匹配的視覺效果。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繪示依據第一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的立體圖;
[0014]圖2繪示圖1的顯示裝置的后視圖;
[0015]圖3A繪示圖2的推動單元推動背板時的局部立體圖;
[0016]圖3B繪示圖1的推動單元推動背板時的局部立體圖;
[0017]圖4繪示沿圖1的線段A-A的局部剖面圖;
[0018]圖5繪示依據第二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的后視圖;
[0019]圖6A繪示圖5的硬式板體與背板的分解圖;
[0020]圖6B繪示依據第二實施方式另一變化的硬式板體與背板的分解圖;
[0021]圖7繪示依據第三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的后視圖;
[0022]圖8繪示圖7的推動單元推動背板時的局部立體圖;
[0023]圖9A繪示依據第四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的后視圖;
[0024]圖9B繪示依據第五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的后視圖;
[0025]圖10繪示依據第六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的后視圖;
[0026]圖11繪示圖10的推動單元推動背板時的局部立體圖;
[0027]圖12繪示依據第七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的后視圖;
[0028]圖13繪示依據第八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的后視圖;
[0029]圖14A與圖14B繪示依據第九實施方式的推動單元于推動背板前與后的俯視圖;
[0030]圖15A與圖15B繪示依據第十實施方式的推動單元于推動背板前與后的俯視圖;
[0031]圖16繪示依據第十一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的后視圖;
[0032]圖17繪示沿圖16的線段B-B的剖面圖;
[0033]圖18繪示圖17的推動單元推動顯示面板時的剖面圖;
[0034]圖19繪示依據第十二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其剖面位置同圖17 ;
[0035]圖20繪示圖19的推動單元推動顯示面板時的剖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6]以下將以附圖揭露本發(fā)明的多個實施方式,為明確說明起見,許多實務上的細節(jié)將在以下敘述中一并說明。然而,應了解到,這些實務上的細節(jié)不應用以限制本發(fā)明。也就是說,在本發(fā)明部分實施方式中,這些實務上的細節(jié)是非必要的。此外,為簡化附圖起見,一些已知慣用的結構與元件在附圖中將以簡單示意的方式繪示。
[0037]第一實施方式
[0038]圖1繪示依據第一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100的正面立體圖。圖2繪示圖1的顯示裝置100的背面立體圖。如圖2所示,一種顯示裝置100包含面板模塊110、承載架120與推動單元150。面板模塊110具可彎曲性,且此面板模塊110包含顯示面板111與背板112。背板112與顯示面板111相疊合。顯示面板111具有一相對背板112的顯示面D (圖1)。承載架120固設于背板112相對顯示面板111的一面(以下稱背面112R)。推動單元150可伸縮地連接背板112的背面112R。
[0039]圖3A繪示圖2的推動單元150推動背板112時的局部背面立體圖。圖3B繪示圖1的推動單元150推動背板112時的局部正面立體圖。如圖3A所示,當推動單元150的一部分伸出并推動背板112時,推動單元150使顯示面D彎曲(圖3B)。更進一步地說,如圖3A所示,當使用者操作顯示裝置100而讓推動單元150的一部分伸出并推動面板模塊110時,由于背板112與顯示面板111相疊合,推動單元150伸出的部分可使面板模塊110本身產生彎曲,意謂著,包含背板112、顯示面板111以及顯示面板111的顯示面D皆一起彎曲(圖3B)。反之,當推動單元150因伸出的部分縮回而不再推動背板112時,由于背板112與顯示面板111具可回復性,背板112、顯示面板111本身,包含顯示面板111的顯示面D皆可因此回復彎曲前的原狀(圖1)。
[0040]如此,由于此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至少可供使用者選擇彎曲或不彎曲顯示裝置的顯示面,進而保留曲面顯示器的優(yōu)點與隱藏曲面顯示器的缺點。
[0041]回圖2,詳細而言,承載架120的其中一區(qū)段(以下稱第一區(qū)段120A)固設于背板112的背面112R,例如,但不限于此,透過固定栓BI的結合方法,承載架120的第一區(qū)段120A鎖固于背板112的背面112R。承載架120的其中另一區(qū)段(以下稱第二區(qū)段120B)連接第一區(qū)段120A,可分離地位于背板112的背面112R,推動單元150位于承載架120的第二區(qū)段120B上。例如,但不限于此,第二區(qū)段120B包含承載架120的一端部120E,這個端部120E緊鄰或接觸背板112的背面112R。然而,上述的第二區(qū)段120B并不需全段都與背板112的背面112R分離,且第二區(qū)段120B可以直接或間接地連接第一區(qū)段120A。
[0042]因此,回圖3A,當推動單元150于承載架120的第二區(qū)段120B推動背板112時,透過承載架120的第一區(qū)段120A與背板112的固接處Pl作為彎折處,可讓背板112朝遠離承載架120的方向分離并產生彎曲,同時也讓顯示面板111本身,包含顯示面板111的顯示面D (圖3B)產生彎曲。故,在制作顯示裝置100時,透過改變承載架120與背板112的固接處P1,可變動顯示面板111的顯示面D (圖3B)產生彎曲的位置,進而控制顯示面D產生彎曲的位置。
[0043]當推動單元150彎曲顯示面D后,背板112與承載架120之間具有一夾角Θ,例如夾角Θ大于O度,位于O度?30度的范圍內,此范圍包含30度。然而,本發(fā)明不限于此。
[0044]回圖2,此實施方式中,背板112的背面112R 二相對側分別配置一推動單元150。故,當背面112R任一側的推動單元150推動背板112時,推動單元150讓顯示面板111的顯示面D的對應側(圖3B)產生彎曲。具體來說,回圖2,背板112的背面112R朝一長軸方向L延伸,且背板112的背面112R具有一與長軸方向L相互正交的虛擬中線S。當虛擬中線S將背板112的背面112R平分為第一區(qū)112R1與第二區(qū)112R2時,承載架120的第一區(qū)段120A與背板112的虛擬中線S重疊,且介于承載架120的二個第二區(qū)段120B之間。所述二個第二區(qū)段120B分別位于背板112的第一區(qū)112R1與第二區(qū)112R2內。二個推動單元150分別對稱地位于承載架120的這二個第二區(qū)段120B上,例如,但不限于此,分別位于承載架120的二相對端部120E上。故,如圖3A,當任一推動單元150推動背板112的任一區(qū)(如第一區(qū)112R1)時,推動單元150讓背板112的那區(qū)(如第一區(qū)112R1)產生單側彎曲,進而讓顯示面板111本身,包含顯示面板111的顯示面D的對應側(圖3B)產生彎曲。
[0045]雖然圖2的顯示裝置100具有4個推動單元150,當然,若只需顯示面板的顯示面產生局部彎曲,其他實施方式中,也可只讓至少一個推動單元位于其中一第二區(qū)段上,使得這(些)推動單元推動并彎曲背板的任一區(qū),進而讓顯示面產生局部彎曲,以配合播放內容的特性,提供最匹配的視覺效果。
[0046]若欲讓顯示面板的顯示面的單側朝同方向彎曲時,舉例來說,如圖2,但不限于此,此實施方式中,承載架120為二個,這二個承載架120分別沿長軸方向L延伸,且間隔地排列于背板112的背面112R,或是,彼此對稱且相互平行地排列于背板112的背面112R。這些承載架120同向的端部120E上分別放置一個推動單元150。如此,當這二個同側的推動單元150推動背板112時,這些推動單元150便可均勻地推動背板112的背面112R的同一區(qū)(即第一區(qū)112R1或第二區(qū)112R2),進而讓顯示面D的單側產生朝同方向彎曲的效果(圖3B)。
[0047]此外,為加強顯示面的單側產生朝同方向彎曲的效果,舉例來說,如圖2,但不限于此,此實施方式中,顯示裝置100還包含墊片116。墊片116依附于背板112的背面112R,且為這二個同側的推動單元150所同時連接。在其他實施例中,可不包含墊片。如此,回圖3A,當這二個同側的推動單元150 —起推動背板112時,這二個推動單元150可透過墊片116 一起推動背板112,以均勻推動背板112的力道,進而穩(wěn)定背板112被彎曲的方向。如此,可讓顯示面D (圖3B)的單側產生更大的曲面弧度,或者更可節(jié)省推動單元150的推動力。
[0048]為了讓顯示面的單一側朝同一方向產生相同彎曲幅度的效果,舉例來說,如圖2,但不限于此,此實施方式中,這二個同側的推動單元150同步地伸出;或是,這二個同側的推動單元150所伸出部分的總長度分別一致;或是這二個同側的推動單元150不但同步地伸出,且所伸出部分的總長度分別一致。然而,本發(fā)明不限于此,意即,也可透過設定使這二個同側的推動單元不同步地伸出;或是,這二個同側的推動單元所伸出部分的總長度分別不一致;或是這二個同側的推動單元不但不同步地伸出,且所伸出部分的總長度分別不一致;或是僅一個推動單元伸出。
[0049]舉例來說,如圖2,此實施方式中,每一承載架120呈直線狀、其橫截面呈U字型,其一側接觸背板112的背面112R,且另側定義出一凹槽121。各推動單元150分別位于承載架120的凹槽121內,透過已知的固定方式(如鎖附、卡固或黏貼等等)固定于凹槽121內。各推動單元150分別透過凹槽121內的開孔(圖中未示)而連接背板112的背面112R。然而,本發(fā)明不限于此,其他實施方式中,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應視經驗、需求或限制,也可以將推動單元固定于承載架與背板之間。此外,若面板模塊110上必須連接其他配件(如腳架或機上盒等)時,可將這些配件鎖固于承載架120上。
[0050]圖4繪示沿圖1的線段A-A的局部剖面圖。如圖4,此實施方式中,顯示面板111包含一面板組IllA與一框膠部111B??蚰z部111B,包覆于面板組IllA的周邊,可保護面板組IllA的周邊不致受到撞擊。此外,顯示面板111透過框膠部11IB放置于背板112相對承載架120的一面(即前面112F),使得面板模塊110與背板112之間可定義出一間隙G1。如此,當面板模塊110被彎曲時,此間隙Gl可提供面板組IllA因彎曲變形所需的多余空間,避免與背板112產生過多的碰撞與摩擦。
[0051]背板,例如,包含金屬、橡膠、塑膠或類似材料,然而,本發(fā)明不限于此,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應視經驗、需求或限制,來選擇背板的材料。[0052]面板模塊110還包含一邊框部113。邊框部113依附于顯示面板111與背板112的共同周邊,并固著背板112與顯示面板111為一體。舉例來說,但不限于此,第一實施方式中,邊框部113包覆顯示面板111的框膠部IllB與背板112的周邊,使得背板112與顯示面板111被邊框部113固著為一體。
[0053]由于邊框部113具彈性,使得面板模塊110被彎曲時,邊框部113也可同時產生可恢復地變形,不致因無法彎曲而產生破裂。更進一步地,此實施方式中,邊框部例如,包含金屬、橡膠、塑膠或類似材料,然而,本發(fā)明不限于此,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應視經驗、需求或限制,來選擇邊框部的材料。
[0054]需強調的是,當選擇金屬為邊框部的材料時,舉例來說,但不限于此,邊框部是由一層或是多層金屬絲材或帶材所制成的法蘭式金屬網套,故邊框部可隨面板模塊一同被彎曲。
[0055]第二實施方式
[0056]圖5繪示依據第二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101的后視圖。如圖5所示,第二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101與圖2的顯示裝置100相同,只是第二實施方式的背板112上更固設一硬式板體114,硬式板體114位于顯示面板111與承載架120之間,硬式板體114的面積小于背板112的面積,且其位置約與虛擬中線S重疊。如此,硬式板體114可更強化面板模塊110整體的結構強度。
[0057]圖5的承載架120不限固接于背板112或硬式板體114上。當承載架120固接于硬式板體114上,可讓面板模塊110更穩(wěn)固地結合于承載架120上,避免承載架120輕易自面板模塊110上脫落。
[0058]此外,若面板模塊110上必須連接其他配件(如腳架、支撐座、天線組或機上盒等)時,由于硬式板體114的硬度大于背板112的硬度,且硬式板體114的面積大于承載架120的面積。故,硬式板體114較適合這些配件鎖固其上。
[0059]舉例來說,但不限于此,第二實施方式中,將一腳架115連接于硬式板體114上,以透過腳架115支撐硬式板體114,故,整個面板模塊110被腳架115所支撐,從而讓顯示裝置101立設于一放置面上。
[0060]圖6A繪示圖5的硬式板體114與背板112的分解圖。舉例來說,但不限于此,第二實施方式中,硬式板體114介于背板112的第一區(qū)112R1與第二區(qū)112R2之間,且硬式板體114與背板112具有相同(或大致相同)的厚度。故,當硬式板體114的二相對側分別透過固定栓B2與背板112的第一區(qū)112R1與第二區(qū)112R2相鎖合時,硬式板體114的一面與背板112的第一區(qū)112R1與第二區(qū)112R2的一面共平面。如此,顯示裝置的厚度不致增加,有利薄型化顯示裝置的結構。
[0061]圖6B繪示依據第二實施方式另一變化的硬式板體114與背板112的分解圖。硬式板體114分別透過固定栓B3與背板112相鎖合,使得硬式板體114被夾合于背板112的前面112F與顯示面板111之間或是被夾合于背板112的后面112R和承載架120之間(如圖7)。然而,本發(fā)明不限于此。
[0062]第三實施方式
[0063]圖7繪示依據第三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102的后視圖。圖8繪示圖7的推動單元150推動背板112時的局部立體圖。如圖7,第三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102與圖5的顯示裝置101相似,只是第三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102還包含至少一連接肋122橫跨地連接二個承載架120。故,相較于圖5的承載架120所提供給面板模塊110的支撐強度,圖7的連接肋122更可補強面板模塊110所需的支撐強度。
[0064]舉例來說,如圖7所示,但本發(fā)明并不限圖7的連接肋122的位置,二個連接肋122分別位于第一區(qū)112R1與第二區(qū)112R2內,皆橫跨地連接這二個承載架120上,且分別固接于背板112的背面112R,其中硬式板體114介于這二個連接肋122之間。如圖8所示,當推動單元150推動背板112時,可透過連接肋122與背板112的固接處P2作為彎折處,讓顯示面板111本身,包含顯示面板111的顯示面D(參考圖3B)產生彎曲。如此,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制作顯示裝置102時,可調整連接肋122接近背板112的背面112R的一邊緣,以縮小顯示面板111的顯示面產生彎曲的幅度。
[0065]當然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也可以依據圖7的揭示,將至少一連接肋橫跨地固接于圖2的二個承載架120之間。
[0066]第四實施方式
[0067]圖9A繪示依據第四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的后視圖。如圖9A,第四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103與圖5的顯示裝置101相似,只是第四實施方式的承載架120是沿長軸方向L延伸的單一個承載架120。二個推動單元150分別位于承載架120的二相對的第二區(qū)段120B上,且得以分別朝背板112的第一區(qū)112R1與第二區(qū)112R2推動并使其產生單側彎曲,進而讓顯示面板111的顯示面D (參考圖3B)產生彎曲。
[0068]第五實施方式
[0069]圖9B繪示依據第五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的后視圖。如圖9B,第五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103與圖5的顯示裝置101相似,只是第五實施方式的承載架130是沿虛擬中線S的方向延伸,意即,承載架130的第一區(qū)段130A與第二區(qū)段130B皆位于硬式板體114上。一個推動單元150位于承載架130的第二區(qū)段130B上,且接近背板112沿長軸方向L延伸的一長邊。如此,當推動單元150推動背板112的此長邊時,顯示面板111的顯示面便產生對應的彎曲效果。
[0070]第六實施方式
[0071]圖10繪示依據第六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105的后視圖。圖11繪示圖10的推動單元150推動背板112的局部立體圖。如圖10,第六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105與圖5的顯示裝置101相似,只是第六實施方式的承載架140的形狀與圖5的承載架120的形狀不同。承載架140的外型大致可為“X “或“米”字型。承載架140包含一交錯部141與多個延伸部142,這些延伸部142通過一輻射狀方式分別自交錯部141朝外延伸。延伸部142鄰近交錯部141的一端分別固設于背板112的背面112R上或是硬式板體114上。
[0072]具體來說,如圖10所示,但不限于此,四個延伸部142分別朝向背板112的背面112R的四個角落延伸,使得四個推動單元150可分別一一配置于四個延伸部142遠離交錯部141的一端。如此,如圖11所示,當任一推動單元150單獨推動背板112時,面板模塊110的對應角落,包含顯示面板111的顯示面的對應角落將產生獨自彎曲的效果。
[0073]第七實施方式
[0074]圖12繪示依據第七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106的后視圖。如圖12所示,第七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106與圖10的顯示裝置105相似,只是第七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106還包含至少一連接肋122橫跨地連接其中二個延伸部142。故,相較于圖10的承載架120提供給面板模塊110的支撐強度,圖12的連接肋122連接于任二個延伸部142之間后更可補強承載架提供給面板模塊110的支撐強度。
[0075]第八實施方式
[0076]圖13繪示依據第八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107的后視圖。如圖13所示,第八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107與圖10的顯示裝置105相似,只是第八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107于各個延伸部142上配置多個(例如二個)推動單元150。這些推動單元150彼此相互間隔配置于各個延伸部142上。如此,當各個延伸部142上的這些推動單元150推動背板112時,為讓顯示面板111的顯示面的對應角落產生多階段的彎曲效果,這些推動單元150不但依序(即不同步)伸出,且所伸出部分的總長度分別不一致。
[0077]當然本發(fā)明不限圖13的這些推動單元150只能依序(即不同步)伸出,且所伸出部分的總長度分別不一致,意即,這些推動單元150也可同步伸出;或者,所伸出部分的總長度分別一致;或者,這些推動單元150既同步伸出,且所伸出部分的總長度也分別一致。
[0078]當然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也可以依據圖13的揭示,將多個(例如二個)推動單元150配置于圖2、圖5與圖7的單個承載架上,以讓顯示面產生多階段的彎曲效果。
[0079]需理解到,本發(fā)明并不限承載架的數量、形狀、材質與配置于背板的背面的位置。例如,但不限于此,透過承載架的配置,只要推動單元可連接背板的背面、背面鄰近一側緣的位置,或者,背面鄰近一角落的位置,推動單元都可讓顯示面產生相應位置的彎曲。而且,推動單元并非必須得位于承載架上,其他未連接顯示面板的元件也可能作為承載推動單元的載體。此外,推動單元伸出的部分也不限必須固定于背板上,意即,其他實施方式中,推動單元也可以不連接背板,但與背板之間保持一有效推動距離,待推動單元的一部分伸出時才會接觸并推動背板。
[0080]第九實施方式
[0081]圖14A與圖14B繪示依據第九實施方式的推動單元160于推動背板112前與后的俯視圖。如圖14A與圖14B,推動單元160包含一驅動器161與一推桿組162。驅動器161為承載架120所承載。推桿組162包含一本體162A與一桿體162B。本體162A為承載架120所承載。桿體162B可伸縮地設于本體162A內,且連接驅動器161與背板112,用以隨驅動器161的作動而伸縮。
[0082]舉例來說,如圖14A,驅動器161位于推桿組162的一側。桿體162B沿一第一軸向Al往返運動。驅動器161具有一推進軸161A。推進軸161A伸入本體162A內,沿一正交第一軸向Al的第二軸向A2往返運動。推桿組162還包含一齒輪件163。齒輪件163位于本體162A內。桿體162B的一側具有齒條結構162C。推進軸161A的一側具有齒條結構161B。桿體162B的齒條結構162C與推進軸16IA的齒條結構16IB皆與齒輪件163相嚙合。驅動器161可例如為一馬達、一電磁閥或一汽缸等。
[0083]當作動時,如圖14B,驅動器161啟動而沿第二軸向A2推出推進軸161A時,齒輪件163被推進軸161A推動而沿一時針方向C轉動,并帶動桿體162B沿第一軸向Al推出本體162A,進而推動背板112。需了解到,雖然第九實施方式的推動單元適用于本發(fā)明所有實施方式的推動單元,然而,本發(fā)明不限推動單元的種類。[0084]如此,由于驅動器的推進軸可依需求精準地伸出特定長度,使得顯示裝置的顯示面被彎曲的曲面弧度便可被任意調整,以配合使用者的需求。
[0085]此外,為讓使用者更方便地使用顯示裝置,如圖14A,推動單元160還包含一無線接收電路164。無線接收電路164電連接驅動器161。如此,當使用者輸出一無線信號至無線接收電路164時,接收此無線信號后的無線接收電路164便起啟動驅動器161進行上述的作動。
[0086]第十實施方式
[0087]圖15A與圖15B繪示依據第十實施方式的推動單元170于推動背板112前與后的俯視圖。如圖15A,推動單元170包含一驅動器171與一推桿組172。驅動器171為承載架120所承載。推桿組172包含一本體172A與一桿體172B。本體172A為承載架120所承載。桿體172B可伸縮地設于本體172A內,且連接驅動器171與背板112,用以隨驅動器171的作動而伸縮。
[0088]具體來說,桿體172B沿一第一軸向Al往返運動。推動單元170還包含一止擋元件173。止擋元件173具有一伸縮軸174。伸縮軸174可伸縮地設于本體172A內。伸縮軸174沿一正交第一軸向Al的第二軸向A2往返運動。驅動器171位于本體172A內,例如為一可提供回復彈力的彈簧。桿體172B具有一限位槽172C。如圖15A,當伸縮軸174伸入限位槽172C以限制受到壓縮的彈簧回復時,桿體172B靜止于本體172A內;反之,如圖15B,當伸縮軸174伸出限位槽172C后,回復的彈簧推動桿體172B沿第一軸向Al推出本體172A,進而推動背板112。需了解到,雖然第十實施方式的推動單元適用于本發(fā)明所有實施方式的推動單元,然而,本發(fā)明不限推動單元的種類。此外,第十實施方式的推動單元170也適合通過使用無線接收電路164進行上述的作動。
[0089]第H^一實施方式`
[0090]圖16繪示依據第十一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200的后視圖。圖17繪示沿圖16的線段B-B的剖面圖。如圖17所示,一種顯示裝置200包含面板模塊210與推動單元230。面板模塊210包含顯示面板211與固定框220。顯示面板211固定于固定框220內,具有一顯示面D。推動單元230位于顯示面板211與固定框220之間,且可伸縮地連接顯示面板211相對顯示面D的一面(后稱背面211R),故,顯示面板211與固定框220之間仍保持一間隙G2。
[0091]圖18繪示圖17的推動單元230推動顯示面板211后的剖面圖。如圖18所示,當推動單元230伸出而推動顯示面板211時,推動單元230使顯示面板211的顯示面D彎曲。更進一步地說,當使用者操作顯示裝置200而讓推動單元230的一部分伸出并推動顯示面板211時,顯示面板211以及顯示面板211的顯示面D皆一起朝所述間隙G2 (圖18)的方向彎曲。此時,固定框220與顯不面板211之間具有一夾角Θ ,例如夾角Θ大于O度,位于O度~30度的范圍內,此范圍包含30度。反之,當推動單元230因伸出的部分縮回而不再推動顯示面板211時,由于顯示面板211具可回復性,顯示面板211本身,包含顯示面板211的顯示面D皆可因此回復彎曲前的原狀(圖17)。
[0092]如此,由于此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至少可供使用者選擇彎曲或不彎曲顯示裝置的顯示面,進而保留曲面顯示器的優(yōu)點與隱藏曲面顯示器的缺點。
[0093]具體來說,回圖17,第十一實施方式的顯示面板211的背面21 IR與顯示面D皆朝一長軸方向L延伸,且顯示面板211的背面211R具有一與長軸方向L相互正交的虛擬中線
S。當虛擬中線S將顯示面板211的背面211R平分為第一區(qū)211R1與第二區(qū)211R2時,二推動單元230分別對稱地配置于對應顯示面板211的背面211R的第一區(qū)211R1與第二區(qū)211R2。故,如圖18,當此二推動單元230分別伸出而推動顯示面板211的第一區(qū)211R1與第二區(qū)211R2時,推動單元230讓顯示面板211背面211R的第一區(qū)211R1與第二區(qū)211R2彎曲,進而讓顯示面D產生對應的彎曲。
[0094]更進一步,固定框220包含一底板221、多個側板222以及一前框部223。這些側板222與底板221并不共面,分別位于底板221的多個邊緣,并自底板221的邊緣朝一相同方向延伸,使得這些側板222與底板221共同定義出一容置空間224。顯示面板211與推動單元230皆位于容置空間224內,且推動單元230固定于底板221面向顯示面板211的一面。前框部223具可伸縮性,分別位于這些側板222相對底板221的一側,并將顯示面板211限位于容置空間224內。舉例來說,但不限于此,第十實施方式中,前框部223的一側共同連接這些側板222,另側圍繞顯示面板211的顯示面D,并緊靠顯示面板211相對背面211R的一面,使得顯示面板211被夾設于前框部223與推動單元230之間。如此,由于前框部223具可伸縮性,使得顯示面板211被彎曲時,前框部223也可配合顯示面板211的彎曲而同時產生可恢復地變形,不致因無法彎曲而產生破裂。
[0095]前框部的材質包含例如橡膠、樹脂或類似材料等。然而,本發(fā)明不限于此,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應視經驗、需求或限制,來選擇前框部223的材料。
[0096]此外,為了使推動單元230不致輕易脫離固定框220,固定框220更可選擇性包含二容置部225,這二容置部225分別凹設于底板221上,使得這些推動單元230例如,但不限于此,通過卡固或鎖固方式分別固定地放置于容置部225內。
[0097]需了解到,本發(fā)明并未對推動單元230位于固定框220的位置加以限制,只要透過配置推動單元230后,各推動單元230可連接顯示面板211的背面211R、背面211R鄰近一側緣的位置,或者背面211R鄰近一角落的位置,推動單元230都可讓顯示面D產生對應的彎曲。
[0098]此外,顯示面板211更可選擇性包含二墊片231。墊片231依附于顯示面板211的背面211R,且為這二個推動單元230所分別連接。由于墊片231的目的與使用原理已詳述于第一實施方式中,因此,在此不再加以贅述。
[0099]為讓顯示面D產生對稱的彎曲的效果,舉例來說,如圖18,但不限于此,此實施方式中,這二個推動單元230同步地伸出;或是,這二個推動單元230所伸出部分的總長度分別一致;或是這二個推動單元230不但同步地伸出,且所伸出部分的總長度分別一致。
[0100]然而,本發(fā)明不限于此,意即,透過推動單元230的設定,也可以讓顯示面D產生不同彎曲幅度的彎曲效果,舉例來說,但不限于此,此實施方式中,這二個推動單元230不同步地伸出;或是,這二個推動單元230所伸出部分的總長度分別不一致;或是這二個推動單元230不但不同步地伸出,且所伸出部分的總長度分別不一致,或僅一個推動單元伸出。
[0101]回如圖18,此實施方式中,顯不面板211包含一面板組212、一導光板213、一反射片214、一燈條光源215與一外罩216。面板組212、導光板213與反射片214相互疊設,且被外罩216固定為一體。燈條光源213位于外罩216內壁且朝導光板213發(fā)光。
[0102]此外,固定框,例如,包含金屬、橡膠、塑膠或類似材料,然而,本發(fā)明不限于此,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應視經驗、需求或限制,來選擇固定框220的材料。
[0103]第十二實施方式
[0104]圖19繪示依據第十二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201的剖面圖,其剖面位置同圖17。圖20繪示圖19的推動單元推動顯示面板時的剖面圖。如圖19所示,第十二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201與圖17的顯示裝置200相似,只是第十二實施方式的顯示裝置201的固定框220還包含一隆起部226,隆起部226凸設于底板221上,伸入上述之間隙G2中,以抵靠顯示面板211的背面211R,且與顯示面板211的背面211R的虛擬中線S重疊。
[0105]如此,如圖20所示,當顯示面板211的背面211R的同側方向的至少一推動單元230單獨推動顯示面板211時,透過隆起部226與顯示面板211的背面211R的接觸位置作為彎折處,可讓顯示面板211的所述側朝遠離固定框220的方向分離并產生彎曲,同時也讓顯示面板211的顯示面D產生彎曲。故,在制作顯示裝置201時,透過改變隆起部226與顯示面板211的背面211R的接觸位置,可變動顯示面板211的顯示面D產生彎曲的位置,進而控制顯示面D產生彎曲效果的位置。
[0106]應了解到,在本發(fā)明的所有實施方式中,在推動單元推動之前,顯示面板的顯示面不限必須為平面,意即,其他實施方式中,在推動單元推動之前,顯示面板的顯示面也可以已經是具有曲面的顯示面,只是推動單元推動后,讓顯示面具有更大曲面弧度。
[0107]最后,上述所揭露的各實施例中,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熟悉此技藝者,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當可作各種的更動與潤飾,皆可被保護于本發(fā)明中。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當視所附的權利要求書所界定的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面板模塊,具可彎曲性,包含一顯不面板與一背板,該顯不面板具有一顯不面,該背板與該顯示面板相疊合; 至少一承載架,固設于該背板相對該顯示面板的一面;以及 至少一推動單元,可伸縮地連接該背板的該面,其中該推動單元伸出而推動該背板時,該推動單元使該顯示面板的該顯示面彎曲。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承載架包含: 一第一區(qū)段,固設于該背板的該面上;以及 至少一第二區(qū)段,連接該第一區(qū)段,可分離地位于該背板的該面上,其中該推動單元位于該承載架的該第二區(qū)段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推動單元連接至該背板的該面鄰近一側緣的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推動單元連接至該背板的該面鄰近一角落的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背板的該面具有相互正交的一長軸方向與一虛擬中線,該虛擬中線將該背板的該面平分為第一區(qū)與第二區(qū),其中該推動單元伸出而推動該背板的該第一區(qū)與該第二區(qū)其中一者。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含:` 一硬式板體,固設于該背板上,其硬度大于該背板的硬度,位于該顯示面板與該承載架之間,且與該虛擬中線重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含: 一腳架,連接并支撐該硬式板體。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承載架為多個時,所述多個承載架分別沿該長軸方向延伸,且間隔地排列于該背板的該面。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含: 至少一連接肋,橫跨地連接所述承載架的所述第二區(qū)段。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承載架包含一交錯部與多個延伸部,所述多個延伸部通過一輻射狀方式分別自該交錯部朝外延伸,其中所述延伸部鄰近該交錯部的一端分別固設于該背板的該面上。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推動單元為多個時,所述多個推動單元分別位于所述延伸部遠離該交錯部的另一端。
12.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推動單元與該承載架皆為多個時,所述多個推動單元分別位于所述多個承載架的所述第二區(qū)段上。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含一墊片,該墊片依附于該背板的該面,且為所述推動單元所同時連接。
1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推動單元為多個時,所述多個推動單元間隔地排列于該承載架的該第二區(qū)段上。
15.根據權利要求12或14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推動單元同步地伸出。
16.根據權利要求12或14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推動單元所伸出的總長度分別一致。
17.根據權利要求12或14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推動單元所伸出的總長度分別不一致。
1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面板模塊還包含: 一邊框部,具彈性,依附于該顯示面板與該背板的共同周邊,并固著該背板與該顯示面板為一體。
1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推動單元包含: 一驅動器,為該承載架所承載; 一推桿組,包含: 一本體,為該承載架所承載;以及 一桿體,可伸縮地設于該本體內,且連接該驅動器與該背板的該面,用以隨該驅動器的作動而伸縮。
2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推動單元還包含: 一無線接收電路,電連接該驅動器,當該無線接收電路接收一無線信號時,該無線接收電路啟動該驅動器作動。
2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推動單元推動該背板時,該背板與該承載架之間具有一夾角,該夾角大于O度,位于O度~30度的范圍內。
22.—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面板模塊,包含一顯不面板與一固定框,該顯不面板固定于該固定框內,具有一顯不面;以及 至少一推動單元,位于該顯示面板與該固定框之間,且可伸縮地連接該顯示面板的一面, 其中該推動單元伸出而推動該顯示面板時,該推動單元使該顯示面板的該顯示面彎曲。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推動單元連接至該顯示面板的該面鄰近一側緣的位置。
24.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推動單元連接至該顯示面板的該面鄰近一角落的位置。
25.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顯示面板的該面具有相互正交的一長軸方向與一虛擬中線,該虛擬中線將該顯示面板的該面平分為第一區(qū)與第二區(qū),其中該推動單元伸出而推動該顯示面板的該面的該第一區(qū)與該第二區(qū)的至少其中一者。
26.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固定框包含: 一底板,其中該推動單元固定于該底板面向該顯示面板的一面; 多個側板,分別自該底板的多個邊緣沿一相同方向延伸,且所述多個側板與該底板共同定義出一容置空間,其中該顯示面板位于該容置空間內;以及 一前框部,位于所述側板相對該底板的一側,并將該顯示面板限位于該容置空間內。
27.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前框部具可伸縮性。
28.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固定框還包含:一隆起部,凸設于該底板上,抵靠該顯示面板的該面,且與該顯示面板的該面的該虛擬中線重疊。
29.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固定框還包含: 至少一容置部,凹設于該底板上,用以放置該推動單元。
30.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推動單元為多個時,所述多個推動單元分別伸出而推動該顯示面板的該面的該第一區(qū)與該第二區(qū)的至少其中的一者。
31.根據權利要求30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含多個墊片,所述多個墊片依附于該顯示面板的該面,且為所述多個推動單元所分別連接。
32.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中該推動單元包含: 一驅動器,為該固定框所承載; 一推桿組,包含: 一本體,為該固定框所承載;以及 一桿體,可伸縮地設于該本體內,且連接該驅動器與該顯示面板的該面,用以隨該驅動器的作動而伸縮。
33.根據權利要求3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推動單元還包含: 一無線接收電路,電連接該驅動器,當該無線接收電路接收一無線信號時,該無線接收電路啟動該驅動器作動。`
34.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推動單元推動該顯示面板時,該顯示面板與該固定框之間具有一夾角,該夾角大于O度,位于O度~30度的范圍內。
【文檔編號】G09F9/00GK103559835SQ201310516819
【公開日】2014年2月5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0月28日
【發(fā)明者】江昌昇, 曾德龍, 賴清坤, 蔡豐隆, 徐啟峰 申請人: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