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憑證打孔裝置。
背景技術:
單據是按一定格式編制的據以登記會計賬簿的書面證明。用來記載經濟業(yè)務的發(fā)生,明確經濟責任,作為記賬根據的書面證明。有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當單據較多時,單純的疊加無法有效的對單據進行整理,且時常存在許多財務票據憑證沒有邊沿的定位孔的,整理更加繁瑣。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種結構設計合理,便于票據打孔歸類整理的打孔裝置。
本發(fā)明解決上述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憑證打孔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打孔機構,有用于容納打孔機構的空腔,所述的空腔的一側設置有開口,所述的打孔機構包括固定塊、若干鉆桿、若干皮帶輪、皮帶以及驅動馬達,所述的若干鉆桿的一端依次轉動設置在固定塊上,所述的皮帶輪與鉆桿套接并固定,所述的驅動馬達設置有驅動輪,所述的皮帶輪以及驅動輪分別由皮帶配合連接,使得驅動電機帶動皮帶輪以及鉆桿轉動,所述的固定塊的兩側分別滑動設置在空腔的壁面。
進一步的:固定塊的兩側分別滑動設置在空腔的壁面上部。
本發(fā)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yōu)點和效果:結構設計合理,對于沒有定位孔的憑證,通過鉆桿打孔再利用裝訂組件進行歸類整理。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打孔機構的結構示意圖a。
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打孔機構的結構示意圖b。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并通過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以下實施例是對本發(fā)明的解釋而本發(fā)明并不局限于以下實施例。
參見圖1-圖2,本實施例一種憑證打孔裝置,包括打孔機構5,有用于容納打孔機構5的空腔51,所述的空腔51的一側設置有開口,所述的打孔機構5包括固定塊52、若干鉆桿53、若干皮帶輪54、皮帶55以及驅動馬達,所述的若干鉆桿53的一端依次轉動設置在固定塊52上,所述的皮帶輪54與鉆桿53套接并固定,所述的驅動馬達設置有驅動輪56,所述的皮帶輪54以及驅動輪56分別由皮帶55配合連接,使得驅動電機帶動皮帶輪54以及鉆桿53轉動,所述的固定塊52的兩側分別滑動設置在空腔51的壁面,固定塊的兩側分別滑動設置在空腔的壁面上部。本發(fā)明結構設計合理,對于沒有定位孔的財務憑證,本裝置設置有打孔機構5,通過鉆桿53打孔再利用裝訂組件進行歸類整理。
本說明書中所描述的以上內容僅僅是對本發(fā)明所作的舉例說明。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離本發(fā)明說明書的內容或者超越本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均應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