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均勻擴散光源的招牌罩體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有關一種具有均勻擴散光源的招牌罩體,尤指一種藉由燈座表面罩體構造的改良,而使燈管所投射出的光源可以均勻擴散,致使招牌光度顯現(xiàn)的明暗程度趨近,且無法由外界看見內設的燈管。
在現(xiàn)代工商業(yè)社會中,強調室外廣告效果的招牌產品,其主要的作用是凸顯公司行號的經營特色,創(chuàng)造較佳的商業(yè)契機,因此,一座商業(yè)廣告招牌結構設計的好壞,或多或少影響到商業(yè)行為,存在有需要加以深入研究探討的重要性。進一步探討傳統(tǒng)招牌產品的結構,主要是在罩體的內部預設有燈座,該燈座插裝有燈管,當外接電源輸入后,燈管便發(fā)射出光源,藉以凸顯罩體表面預設的文字或圖形等,如圖5所示,以求充分展現(xiàn)公司行號銷售產品的特色。
當今各種招牌產品的結構設計,在實際使用時具有下列缺陷1、罩體的結構性不強,必須在內部再設置縱橫交錯的連接骨架,以加強整體的抗壓強度,不僅相對造成總重量的增加,且抗壓強度難以平均化增加,使招牌的損壞率極高,使用壽命降低。
2、罩體的本體為一平板有機玻璃片,為避免內設燈管由外界看見,一般招牌均在相對燈管的罩體表面涂布漆層,以遮蔽內設的燈管,將造成施工上的不便利及光度的變化。
3、內設燈管所投射的光源,無法較為均勻分布在罩體表面,造成整體招牌所顯現(xiàn)的視覺感受,在越接近燈管處的亮度越強,反之則越弱的明暗程度不一現(xiàn)象。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克服現(xiàn)有產品缺陷的、具有均勻擴散光源的招牌罩體。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xiàn)的可在罩體內設有供燈管安裝的燈座,構成招牌產品,其特征在于罩體實體是由水平部與垂直部共同組成,在水平部的內蔽面分設齒間距不同的連續(xù)性第一鋸齒面及第二鋸齒面,以達到光源投射時均勻穩(wěn)定、由外界觀視看不到內設燈管及抗壓能力加強的實用性能。
以下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征及功效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罩體立體構造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整體實施立體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光源均勻擴散平面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由外界觀視的平面狀態(tài)圖。
圖5是傳統(tǒng)結構的招牌罩體的光源投射與觀視狀態(tài)圖。
參閱
圖1及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總體結構是在罩體1的內部設有燈座2,燈座2供燈管3安裝,在接受電源輸入后可發(fā)光,以顯示罩體1表面所預設的文字或圖樣,而罩體1的實體是由水平部4與垂直部5共同組成,并在罩體1的水平部4內蔽面設有齒距不同的連續(xù)第一鋸齒面6及第二鋸齒面7。
上述本實用新型的構造特色,主要在于罩體1實體結構的改進,請再參閱圖3所示。當設在燈座2上的燈管3接受電源發(fā)射出光源后,該光源的每一光線即通過罩體1內部的水平部4,此時,因第一鋸齒面6的影響,光線便產生向側邊延伸的折射現(xiàn)象;爾后,折射后的光線再遇到罩體1外端的水平部4,由該水平部4的第二鋸齒面7再產生第二次向側端延伸的折射現(xiàn)象,造成燈管3所投射出的光源可被逐次擴散成相當均勻于罩體1表面顯現(xiàn)出來,而不會發(fā)生招牌實體接近燈管3處較明亮,兩端較暗的不均勻情況。
前述本實用新型構造特色中,請再參閱圖4所示,當人們用眼睛由罩體1的外端觀視時,由于眼睛視線所見是由罩體1內蔽面所設的第一、第二鋸齒面6、7所折射,將造成招牌實體內設的燈管3無法由外界輕易看到的隱蔽效果。
總之,本實用新型的總體結構是在改進傳統(tǒng)的招牌產品,獲得下列更佳的實用功效1、藉由罩體1實體所設的水平部4與垂直部5共同所構成的橋狀構造,可有效增強整體的抗壓強度,面對自然界災害(如臺風)的侵襲時,可減少實體受損程度,延長使用年限。
2、藉由罩體1內蔽面所設的第一、第二鋸齒面6、7構造,可使得燈管3所投射出的光源更均勻穩(wěn)定地布散于罩體1的外表面,以凸顯出罩體1表面所預設的文字與圖樣。
3、藉由罩體1內蔽面所設計的第一、第二鋸齒面6、7構造,使人們觀視該招牌產品時,無法由外界直接看到罩體1內部所隱藏設置的燈管3實體,可增加招牌實體的總體美觀性,并去除招牌表面須涂布漆層的加工過程。
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均勻擴散光源的招牌罩體,可在罩體內設有供燈管安裝的燈座,構成招牌產品,其特征在于該罩體實體是由水平部與垂直部共同組成,在水平部的內蔽面分設齒間距不同的連續(xù)性第一鋸齒面及第二鋸齒面。
專利摘要一種構造改進的具有均勻擴散光源的招牌罩體,是由燈座表面蓋合有罩體所形成,該燈座內部設有可發(fā)射光源的燈管,罩體則由水平部與垂直部共架組成,在罩體的水平部內蔽面分設齒間距不同的連續(xù)第一鋸齒面及第二鋸齒面,使燈管所投射的光源依序經由第一、第二鋸齒面的擴散,可達到眼睛由外界觀視招牌時,整體招牌所投射出的光源相當均勻,可消除明暗程度不同的缺陷,且內藏的燈管實體不會由外界觀察到,不用在罩體外表面再予以著色。
文檔編號G09F13/04GK2406306SQ9925530
公開日2000年11月15日 申請日期1999年11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1999年11月29日
發(fā)明者高經洲 申請人:臺力龍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