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設備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包括固定單元、發(fā)光單元、第一和第二顯示單元的電子設備。發(fā)光單元依據第一圖像產生第一光線集合。當使用者佩戴電子設備時,固定單元維持電子設備和使用者的相對位置,第一和第二顯示單元分別位于使用者的第一和第二眼睛的可視區(qū)域內。第一顯示單元包括第一光學組件,設置于沿第一方向傳播的第一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內以將第一光線集合中的第一子光線集合反射至第二方向并維持第一光線集合中的第二子光線集合沿第一方向傳播。第二顯示單元包括第二光學組件,設置于第二子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內以將第二子光線集合中的第三子光線集合反射至第二方向。當使用者佩戴電子設備時,第一和第二眼睛分別位于第一和第三子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以便能看到第一圖像。
【專利說明】電子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電子設備的領域,更具體地,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可以實現雙目顯示以及輕便化的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0002]頭戴式顯示器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從軍隊到民用都得到了廣泛應用。在頭戴式顯示器的應用中,頭戴式顯示器的小型化和輕便化一直是研究重點。在為小型化所做的努力中,例如,光波導技術已經取得了一定進展。而如何實現雙目顯示并使整個系統(tǒng)輕便化是目前的研究重點。
[0003]圖1圖示了根據現有技術的頭戴式顯示器100的示意圖。為了便于說明,在圖1中僅示出了頭戴式顯示器的顯示單元101、101’,其中,所述顯示單元101、101’采用了光波導技術,顯示單元101包括反射鏡102和半反半透膜103,顯示單元101’包括反射鏡102’和半反半透膜103’,顯示單元101、101’分別對應使用者的兩只眼睛。如圖所示,兩個圖像源(未示出)同時提供圖像信號,經過顯示單元而傳播到使用者的眼睛,由于圖像源的圖像信號一致,所以能夠在使用者的雙眼中形成同一圖像。具體而言,Op O2為兩個圖像源產生的光線,它們分別垂直入射到顯示單元101、101’的表面,并經顯示單元中的反射鏡102、102’以及半反半透膜103、103’反射后,垂直出射到使用者的眼睛。在圖1中,由于每個圖像源所發(fā)出的光線經過半反半透膜反射后只有一半光線能夠從光學組件中出射,所以光能利用率較低。此外,由于左、右兩邊分別設置一個圖像源,所以該頭戴式顯示器的重量較大,而且制造成本較高。
[0004]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了另一解決方案,就是把圖像源放置在兩個顯示單元的中間位置,圖像源發(fā)出的光線分別傳播到兩個顯示單元上,然后經過兩個顯示單元,光線進入人的眼睛。然而,由于圖像源設置在中間位置,所以使用者鼻梁上的重量比較重,從而不符合人體工程的需要。
[0005]因而,希望提供一種既能實現雙目顯示又能實現輕便化和符合人體工程的需要的頭戴式顯示器。
【發(fā)明內容】
[0006]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括:固定單元,用于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維持所述電子設備和所述使用者的相對位置關系;發(fā)光單元,用于依據第一圖像產生對應的第一光線集合;第一顯示單元,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第一顯示單元位于所述使用者的第一眼睛的可視區(qū)域內,所述第一顯示單元包括第一光學組件,設置于沿第一方向傳播的第一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所述第一光線集合中的第一子光線集合反射至第二方向,并維持所述第一光線集合中的第二子光線集合沿第一方向傳播;第二顯示單元,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第二顯示單元位于所述使用者的第二眼睛的可視區(qū)域內,所述第二顯示單元包括第二光學組件,設置于沿所述第一方向傳播的第二子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所述第二子光線集合中的第三子光線集合反射至所述第二方向;其中,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使用者的所述第一眼睛位于沿所述第二方向傳播的第一子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使得所述第一眼睛能看到所述第一圖像;且所述使用者的所述第二眼睛位于沿所述第二方向傳播的第三子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使得所述第二眼睛能看到所述第一圖像。
[0007]此外,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電子設備,還包括:第三光學組件,所述第三光學組件設置于沿與所述第二方向平行且相反的第三方向傳播的光線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如果所述發(fā)光單元發(fā)射的光線沿與所述第二方向平行且相反的第三方向傳播,則將所述光線反射至所述第一方向。
[0008]此外,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光學組件和第二光學組件的反射率滿足下列條件:Y=x/(1-X),其中,X表示第一光學組件的反射率,Y表示第二光學組件的反射率。
[0009]此外,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光學組件的透光率滿足第一預定條件,所述第一光學組件的反射率滿足第二預定條件,而所述第二光學組件的反射率滿足第三預定條件。
[0010]此外,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預定條件為透光率Z是40%-60%,所述第二預定條件為反射率為1-Ζ,所述第三預定條件是40%-100%。
[0011]根據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提供一種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括:固定單元,用于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維持所述電子設備和所述使用者的相對位置關系;發(fā)光單元,用于依據第一圖像產生對應的第一光線集合;第一顯示單元,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第一顯示單元位于所述使用者的第一眼睛的可視區(qū)域內,所述第一顯示單元包括第一光學組件,設置于沿第一方向傳播的第一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所述第一光線集合中的第一子光線集合反射至第二方向,并維持所述第一光線集合中的第二子光線集合沿第一方向傳播;第二顯示單元,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第二顯示單元位于所述使用者的第二眼睛的可視區(qū)域內,所述第二顯示單元包括第二光學組件,設置于所述第二子光線集合中的在所述第二子光線集合經第三光學組件反射后保持沿所述第一方向傳播的第三子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所述第三子光線集合中的第四子光線集合反射至所述第二方向,其中,所述第三光學組件設置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光學組件之間;其中,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使用者的所述第一眼睛位于沿所述第二方向傳播的第一子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使得所述第一眼睛能看到所述第一圖像;且所述使用者的所述第二眼睛位于沿所述第二方向傳播的第四子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使得所述第二眼睛能看到所述第一圖像。
[0012]此外,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電子設備,還包括:第四光學組件,所述第四光學組件設置于沿與所述第二方向平行且相反的第三方向傳播的光線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如果所述發(fā)光單元發(fā)射的光線沿與所述第二方向平行且相反的第三方向傳播,則將所述光線反射至所述第一方向。
[0013]此外,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固定單元包括:第一固定子單元,設置于第一顯示單元遠離第二顯示單元的一側,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第一固定子單元與使用者的第一耳朵相接觸;第二固定子單元,設置于第二顯示單元遠離第一顯示單元的一側,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第二固定子單元與使用者的第二耳朵相接觸;和第三固定子單元,設置于第一顯示單元和第二顯示單元之間,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第三固定子單元與使用者鼻子相接觸。
[0014]此外,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三光學組件包括第一至第四子光學組件,所述第一子光學組件設置于沿所述第一方向傳播的光線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沿所述第一方向傳播的光線反射至第四方向;所述第二子光學組件,設置于沿所述第四方向傳播的光線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沿所述第四方向傳播的光線反射至第五方向;所述第三子光學組件,設置于沿所述第五方向傳播的光線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沿所述第五方向傳播的光線反射至第六方向;以及所述第四子光學組件,設置于沿所述第六方向傳播的光線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沿所述第六方向傳播的光線反射至所述第一方向。
[0015]此外,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子光學組件設置在所述第三固定子單元的靠近第一顯示單元的一側,所述第三和第四子光學組件設置在所述第三固定子單元的靠近第二顯示單元的另一側,所述第一和第二子光學組件的反射面相對,所述第二和第三子光學組件的反射面相對,所述第三和第四子光學組件的反射面相對以用于將沿第一方向傳播的第二子光線集合中的第三子光線集合繞過所述第三固定子單元而反射到所述第二光學組件。
[0016]此外,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光學組件和第二光學組件的反射率滿足下列條件:Y=x/(1-X),其中,X表示第一光學組件的反射率,Y表示第二光學組件的反射率。
[0017]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電子設備,由于采用光波導技術并且僅在一側設置圖像源,所以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電子設備既能夠實現雙目顯示又能夠實現輕便化并且符合人體工程的需要。
[0018]要理解的是,前面的一般描述和下面的詳細描述兩者都是示例性的,并且意圖在于提供要求保護的技術的進一步說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9]圖1是圖示根據現有技術的頭戴式顯示器100的示意圖;
[0020]圖2是圖示根據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頭戴式顯示器200的示意圖;以及
[0021]圖3是圖示根據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頭戴式顯示器300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以下,將參考附圖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
[0023]圖2是圖示根據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頭戴式顯示器200的示意圖。
[0024]為了方便說明,在圖2中僅示出了頭戴式顯示器200的顯示單元201、201’,另夕卜,頭戴式顯示器200還包括發(fā)光單元和固定單元(未示出),其中發(fā)光單元設置在電子設備200的一側,在圖1中,假定設置在顯示單元201 —側,用于根據一圖像信號P產生相應的光線集合0,所述光線集合O通過顯示單元201的一個平面入射到顯示單元201中,并沿一方向(在下文中,為了便于說明,將該方向稱為“第一方向”)傳播。例如,所述圖像信號P可以是通過在頭戴式顯示器200中配置的視頻輸入接口從外部設備(例如,諸如PC、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游戲機等多媒體設備)接收的圖像信號,也可以是通過播放在該頭戴式顯示器200中存儲的視頻文件而產生的圖像信號。然而,上述僅僅是通過舉例的方式來說明本發(fā)明,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方式,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還可以根據通過其他方式提供的圖像信號產生光線,例如,可以通過網絡接口從因特網、蜂窩網絡(諸如2G網絡、3G網絡、4G網絡)、無線局域網(WLAN)等接收圖像信號。固定單元用于在使用者佩戴頭戴式顯示器200時維持該頭戴式顯示器200和該使用者之間的相對位置關系,此外,所述顯示單元201、201’采用了光波導技術。
[0025]顯示單元201、201’分別對應使用者的第一眼睛和第二眼睛,也就是說,當使用者佩戴頭戴式顯示器200時,顯示單元201位于該使用者的第一眼睛的可視區(qū)域內,而顯示單元201’位于該使用者的第二眼睛的可視區(qū)域內。顯示單元201包括光學組件203,設置于沿第一方向傳播的光線集合O的傳播區(qū)域內,該光學組件203具有反射和透射功能,其將沿第一方向傳播的光線集合O中的子光線集合O1反射至第二方向(其中沿第二方向傳播的子光線集合O1從顯示單元201的與在使用者佩戴頭戴式顯示器200時與使用者的第一眼睛相對的一個平面(下文中稱為“第一平面”)出射),并且維持光線集合O中的子光線集合O2繼續(xù)沿第一方向傳播(也即透射通過光學組件203),其中,當使用者佩戴頭戴式顯示器200時,所述使用者的第一眼睛位于沿第二方向傳播的子光線集合O1的傳播區(qū)域內,從而使用者的第一眼睛能夠看到圖像P。顯示單元201’包括光學組件203’,設置于沿第一方向傳播的子光線集合O2的傳播區(qū)域內,該光學組件203’具有反射能力,用于將子光線集合O2中的子光線集合O3反射至所述第二方向(其中沿第二方向傳播的子光線集合O3從顯示單元201的與在使用者佩戴頭戴式顯示器200時與使用者的第二眼睛相對的一個平面(下文中稱為“第二平面”)出射),其中,當使用者佩戴頭戴式顯示器200時,使用者的第二眼睛位于沿第二方向傳播的子光線集合O3的傳播區(qū)域內,從而使用者的第二眼睛也能夠看到圖像P。
[0026]此外,光學組件203’也可以具有透射能力。
[0027]此外,為了使使用者的雙眼接收到的光強相同,可以使光學組件203的反射率X與光學組件203’的反射率滿足下列條件:Y=X/(1-X)。
[0028]此外,光學組件203的透光率和反射率分別滿足第一預定條件和第二預定條件,而光學組件203’的反射率滿足第三預定條件。其中,光學組件203和203’的反射率不小于40%。例如,第一預定條件是透光率Z是40%-60%,第二預定條件為反射率為1-Ζ,而第三預定條件是40%-100%。
[0029]此外,如果所述發(fā)光單元發(fā)射的光線沿與第二方向平行且相反的第三方向傳播,則頭戴式顯示器200還可以包括一光學組件,該光學組件設置于沿與第二方向平行且相反的第三方向傳播的光線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所述沿第三方向傳播的光線反射至所述第一方向以便所述光線能傳播到光學組件203。
[0030]如上所述,在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頭戴式顯示器中,顯示單元采用光波導技術,并且將發(fā)光單元設置在頭戴式顯示器的一側,因此,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頭戴式顯示器不僅能夠實現雙目顯示,而且由于僅僅采用一個發(fā)光單元,從而可以實現輕便化并且降低制造成本。
[0031]圖3是圖示根據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頭戴式顯示器300的示意圖。
[0032]參見圖3,頭戴式顯示器300包括顯示單元301、301’,其被構造成具有與眼鏡類似的結構,其中顯示單元301、301’分別包括光學組件303、303’。在具有與眼鏡類似的結構的頭戴式顯示器300中,固定單元包括三個固定子單元,即類似于眼鏡腿形狀的第一固定子單元和第二固定子單元以及類似于鼻托形狀的第三固定子單元,其中,第一固定子單元可以垂直于顯示單元301的第一平面而設置于顯示單元301遠離顯示單元301’的一側,在使用者佩戴頭戴式顯示器300時與該使用者的第一耳朵接觸。第二固定子單元可以垂直于顯示單元301’的第二平面而設置于顯示單元301’遠離顯示單元301的一側,當使用者佩戴頭戴式顯示器300時與該使用者的第二耳朵相接觸。第三固定子單元設置于顯示單元301和顯示單元301’之間,在使用者佩戴頭戴式顯示器300時與使用者的鼻子相接觸。在此處,假定第一眼睛和第一耳朵位于同一側,而第二眼睛和第二耳朵位于另一側。
[0033]在圖3所示的頭戴式顯示器300中,為了使通過光學組件303透射來的光線繞過固定單元(即第三子固定單元),在顯示單元301和301’之間還設置一由子光學組件304-1、304-2、304-3和304-4組成的光學組件304。除了在顯示單元301和301’之間設置光學組件304之外,圖3的頭戴式顯示器300的結構與圖2的頭戴式顯示器200的結構相同。因此,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在此除了對光學組件304進行詳細說明之外,將不再對其他組件進行說明。
[0034]參見圖3,子光學組件304-1和304_2設置在第三固定子單元的靠近顯示單元301的一側,子光學組件304-3和304-4設置在第三固定子單元的靠近顯示單元301’的另一側,子光學組件304-1和304-2的反射面相對,子光學組件304-2和304-3的反射面相對,而子光學組件304-3和304-4的反射面相對以便將沿第一方向傳播的第二子光線集合O2中的第三子光線集合O24集合繞過第三固定子單元而反射到光學組件303’。具體而言,子光學組件304-1設置于沿所述第一方向傳播的光線O2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沿所述第一方向傳播的光線O2反射至第四方向;子光學組件304-2,設置于沿所述第四方向傳播的光線O21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沿所述第四方向傳播的光線O21反射至第五方向;子光學組件304-3,設置于沿所述第五方向傳播的光線O22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沿所述第五方向傳播的光線O22反射至第六方向;以及子光學組件304-4,設置于沿所述第六方向傳播的光線O23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沿所述第六方向傳播的光線O23反射至第一方向。
[0035]如上所述,為了讓使用者在佩戴頭戴式顯示器時感覺更舒適,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頭戴式顯示器的固定單元(即在兩個顯示單元之間的第三子固定單元)被構造成與人鼻子的結構相對應的結構,而為了避免固定單元阻擋從一個顯示單元透射的光線傳播到另一顯示單元,在兩個顯示單元之間額外設置一光學組件以使從一顯示單元透射來的光線繞過兩個顯示單元之間的固定單元,因此,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頭戴式顯示器不僅可以實現雙目顯示,而且符合人體工程的需要,此外,由于采用一個發(fā)光單元,所以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頭戴式顯示器可以降低制造成本并且實現輕便化。
[0036]需要說明的是,在本說明書中,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37]以上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介紹,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個例對本發(fā)明的原理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施例的說明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發(fā)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時,對于本領域的一般技術人員,依據本發(fā)明的思想,在【具體實施方式】及應用范圍上均會有改變之處,綜上所述,本說明書內容不應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子設備,包括: 固定單元,用于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維持所述電子設備和所述使用者的相對位置關系; 發(fā)光單元,用于依據第一圖像產生對應的第一光線集合; 第一顯示單元,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第一顯示單元位于所述使用者的第一眼睛的可視區(qū)域內,所述第一顯示單元包括第一光學組件,設置于沿第一方向傳播的第一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所述第一光線集合中的第一子光線集合反射至第二方向,并維持所述第一光線集合中的第二子光線集合沿第一方向傳播; 第二顯示單元,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第二顯示單元位于所述使用者的第二眼睛的可視區(qū)域內,所述第二顯示單元包括第二光學組件,設置于沿所述第一方向傳播的第二子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所述第二子光線集合中的第三子光線集合反射至所述第二方向; 其中,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使用者的所述第一眼睛位于沿所述第二方向傳播的第一子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使得所述第一眼睛能看到所述第一圖像;且所述使用者的所述第二眼睛位于沿所述第二方向傳播的第三子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使得所述第二眼睛能看到所述第一圖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還包括: 第三光學組件,所述第三光學組件設置于沿與所述第二方向平行且相反的第三方向傳播的光線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如果所述發(fā)光單元發(fā)射的光線沿與所述第二方向平行且相反的第三方向傳播,則將所述光線反射至所述第一方向。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光學組件和第二光學組件的反射率滿足下列條件:Y=X/(1-X), 其中,X表示第一光學組件的反射率,Y表示第二光學組件的反射率。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光學組件的透光率滿足第一預定條件,所述第一光學組件的反射率滿足第二預定條件,而所述第二光學組件的反射率滿足第三預定條件。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預定條件為透光率Z是40%-60%,所述第二預定條件為反射率為1-Ζ,所述第三預定條件是40%-100%。
6.—種電子設備,包括: 固定單元,用于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維持所述電子設備和所述使用者的相對位置關系; 發(fā)光單元,用于依據第一圖像產生對應的第一光線集合; 第一顯示單元,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第一顯示單元位于所述使用者的第一眼睛的可視區(qū)域內,所述第一顯示單元包括第一光學組件,設置于沿第一方向傳播的第一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所述第一光線集合中的第一子光線集合反射至第二方向,并維持所述第一光線集合中的第二子光線集合沿第一方向傳播; 第二顯示單元,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第二顯示單元位于所述使用者的第二眼睛的可視區(qū)域內,所述第二顯示單元包括第二光學組件,設置于所述第二子光線集合中的在所述第二子光線集合經第三光學組件反射后保持沿所述第一方向傳播的第三子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所述第三子光線集合中的第四子光線集合反射至所述第二方向,其中,所述第三光學組件設置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光學組件之間; 其中,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使用者的所述第一眼睛位于沿所述第二方向傳播的第一子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使得所述第一眼睛能看到所述第一圖像;且所述使用者的所述第二眼睛位于沿所述第二方向傳播的第四子光線集合的傳播區(qū)域,使得所述第二眼睛能看到所述第一圖像。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設備,還包括: 第四光學組件,所述第四光學組件設置于沿與所述第二方向平行且相反的第三方向傳播的光線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如果所述發(fā)光單元發(fā)射的光線沿與所述第二方向平行且相反的第三方向傳播,則將所述光線反射至所述第一方向。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固定單元包括: 第一固定子單元,設置于第一顯示單元遠離第二顯示單元的一側,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第一固定子單元與使用者的第一耳朵相接觸; 第二固定子單元,設置于第二顯示單元遠離第一顯示單元的一側,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第二固定子單元與使用者的第二耳朵相接觸;和 第三固定子單元,設置于第一顯示單元和第二顯示單元之間,當所述使用者佩戴所述電子設備時,所述第三固定子單元與使用者鼻子相接觸。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三光學組件包括第一至第四子光學組件,所述第一子光學組件設置于沿所述第一方向傳播的光線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沿所述第一方向傳播的光線反射至第 四方向;所述第二子光學組件,設置于沿所述第四方向傳播的光線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沿所述第四方向傳播的光線反射至第五方向;所述第三子光學組件,設置于沿所述第五方向傳播的光線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沿所述第五方向傳播的光線反射至第六方向;以及所述第四子光學組件,設置于沿所述第六方向傳播的光線的傳播區(qū)域內,用于將沿所述第六方向傳播的光線反射至所述第一方向。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子光學組件設置在所述第三固定子單元的靠近第一顯示單元的一側,所述第三和第四子光學組件設置在所述第三固定子單元的靠近第二顯示單元的另一側,所述第一和第二子光學組件的反射面相對,所述第二和第三子光學組件的反射面相對,所述第三和第四子光學組件的反射面相對以用于將沿第一方向傳播的第二子光線集合中的第三子光線集合繞過所述第三固定子單元而反射到所述第二光學組件。
11.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光學組件和第二光學組件的反射率滿足下列條件:Y=X/(1-X), 其中,X表示第一光學組件的反射率,Y表示第二光學組件的反射率。
【文檔編號】G02B27/01GK103885180SQ201210564160
【公開日】2014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21日
【發(fā)明者】鄭效盼, 翁飛軍, 吳斐 申請人:聯想(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