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壁裝紅外球形攝像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安防監(jiān)控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壁裝紅外球形攝像機。
背景技術:
攝像機,是一種把光學圖象信號轉變?yōu)殡娦盘?,以便于存儲或者傳輸?shù)碾娮釉O備。當我們拍攝一個物體時,此物體上反射的光被攝像機鏡頭收集,使其聚焦在攝像器件的受光面(例如攝像管的靶面)上,再通過攝像器件把光轉變?yōu)殡娔?,即得到了“視頻信號”。攝像機在采集物體圖像時,光線是否充足是影響圖像效果的關鍵因素之一。那么,在光線不好的情況下,如何對攝像機鏡頭進行補光成為攝像過程中需要解決的重要的問題。市面上的現(xiàn)有攝像機,都是普通照明燈對攝像機鏡頭進行補光,為增強拍攝效果,普通照明燈會產生強閃光,不僅影響普通民眾的正常生活,還容易暴露攝像機的安裝位置。 因此,市場上需要一種不會產生強閃光的攝像機,在光線不好的情況下也能夠獲得清晰穩(wěn)定的圖像。
實用新型內容針對上述技術中存在的不足之處,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結構簡單的壁裝紅外球形攝像機,通過肉眼看不見的紅外光線對攝像機鏡頭進行補光,在獲得清晰穩(wěn)定圖像的同時不易暴露攝像機的安裝位置。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壁裝紅外球形攝像機,包括安裝支架、夕卜殼、攝像頭、旋轉主體和多個紅外燈,所述外殼和安裝支架固定連接,所述攝像頭和多個紅外燈固定在旋轉主體上,所述旋轉主體和外殼連接。其中,所述多個紅外燈沿攝像頭環(huán)形布置。其中,所述旋轉主體和外殼連接成橢圓形球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壁裝紅外球形攝像機,通過固定在旋轉主體上的多個紅外燈對攝像頭進行補光,不會產生強閃光,因而能夠在獲得清晰穩(wěn)定圖像的同時不易暴露攝像機的安裝位置,提高安防監(jiān)控效果。
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壁裝紅外球形攝像機的結構圖。主要元件符號說明如下10、安裝支架11、外殼12、攝像頭13、旋轉主體14、紅外燈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更清楚地表述本實用新型,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地描述。[0016]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壁裝紅外球形攝像機,包括安裝支架10、外殼11、攝像頭12、旋轉主體13和多個紅外燈14,外殼11和安裝支架10固定連接,攝像頭12和多個紅外燈14固定在旋轉主體13上,旋轉主體13和外殼11連接。相較于現(xiàn)有技術的情況,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壁裝紅外球形攝像機,通過固定在旋轉主體13上的多個紅外燈14對攝像頭12進行補光,不會產生強閃光,因而能夠在獲得清晰穩(wěn)定圖像的同時不易暴露攝像機的安裝位置,提高安防監(jiān)控效果。在本實施例中,上述多個紅外燈14沿攝像頭12環(huán)形布置。當然,本實用新型的紅外燈14并不局限于環(huán)形布置這一種實施方式,也可以通過其他布置方式對攝像頭12進行補光,只要是通過多個紅外燈對攝像頭進行補光的實施方式,均屬于對本實用新型的簡單變形或者變換,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在本實施例中,上述旋轉主體13和外殼11連接成橢圓形球體。當然,本實用新型 并不局限于旋轉主體13和外殼11連接后的形狀,只要是通過多個紅外燈對攝像頭進行補光的實施方式,均屬于對本實用新型的簡單變形或者變換,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勢在于攝像頭12安裝在旋轉主體13的中間部位,在攝像頭12的周圍布滿紅外燈14進行補光,可以使攝像頭12獲得清晰穩(wěn)定的圖像。進一步地,旋轉主體13安裝于攝像機外殼11的下端,工作當中能相對外殼11進行180度的旋轉,可以擴大監(jiān)控區(qū)域。以上公開的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幾個具體實施例,但是本實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思之的變化都應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壁裝紅外球形攝像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裝支架、外殼、攝像頭、旋轉主體和多個紅外燈,所述外殼和安裝支架固定連接,所述攝像頭和多個紅外燈固定在旋轉主體上,所述旋轉主體和外殼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壁裝紅外球形攝像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紅外燈沿攝像頭環(huán)形布置。
3.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壁裝紅外球形攝像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主體和外殼連接成橢圓形球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壁裝紅外球形攝像機,該攝像機包括安裝支架、外殼、攝像頭、旋轉主體和多個紅外燈,外殼和安裝支架固定連接,攝像頭和多個紅外燈固定在旋轉主體上,旋轉主體和外殼連接。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壁裝紅外球形攝像機,通過固定在旋轉主體上的多個紅外燈對攝像頭進行補光,不會產生強閃光,因而能夠在獲得清晰穩(wěn)定圖像的同時不易暴露攝像機的安裝位置,提高安防監(jiān)控效果。
文檔編號G03B15/04GK202679484SQ20122027636
公開日2013年1月16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6月12日
發(fā)明者曹興貴 申請人:曹興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