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顯示裝置,包括偏光片及遮光元件。偏光片具有一上表面,遮光元件設置于偏光片的上方,且遮蔽偏光片的上表面的至少一邊緣,遮光元件具有一與偏光片的上表面相對設置的下表面,該下表面具有一內側邊緣,該內側邊緣與偏光片的該邊緣具有一連線,偏光片的該邊緣的反射光線沿該連線方向折射至空氣中的折射光線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30度至90度。藉此,在水平方向視角為30度至90度的范圍內,遮光元件可以遮擋住偏光片邊緣的反射光線,使得偏光片邊緣不可見,從而提高顯示裝置的視覺效果。本發(fā)明的顯示裝置,能改善偏光片邊緣可見的問題,提高顯示裝置的視覺效果。
【專利說明】顯示裝置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及電子【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隨著顯示裝置制作技術的快速進步,顯示裝置除了能夠應用于電視及計算機顯示器等大尺寸的顯示器以外,還能應用于筆記本電腦、個人數(shù)字助理、數(shù)字相機、攝錄像機、移動電話、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等尺寸較小的可攜式電子產品中。
[0003]通常,顯示裝置包括蓋板、外框及顯示模塊,蓋板設置于顯示模塊的上方,外框包覆于蓋板及顯示模塊的周圍,對蓋板及顯示模塊具有保護和固定的作用。顯示模塊通常包括一偏光片及其他光學元件,偏光片設置于顯示模塊靠近蓋板的一側。偏光片雖然透光率較高,但是較難做到透光率為100%,故其邊緣受到光線照射時產生的反射光線仍容易被使用者察覺,尤其在外框或顯示裝置的其它不透明元件等襯托下更為明顯,進而影響顯示裝置的視覺效果。
【發(fā)明內容】
[0004]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顯示裝置,能改善偏光片邊緣可見的問題,提高顯示裝置的視覺效果。
[0005]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顯不裝置,包括偏光片及遮光兀件。偏光片具有一上表面,遮光兀件設置于偏光片的上方,且遮蔽偏光片的上表面的至少一邊緣,遮光兀件具有一與偏光片的上表面相對設置的下表面,該下表面具有一內側邊緣,該內側邊緣與偏光片的該邊緣具有一連線,偏光片的該邊緣的反射光線沿該連線方向折射至空氣中的折射光線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30度至90度。
[0006]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顯示裝置,通過設置遮光元件遮蔽偏光片的邊緣的范圍,遮光元件的內側邊緣與偏光片的邊緣具有一連線,且偏光片的邊緣的反射光線沿該連線方向折射至空氣中的折射光線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30度至90度。藉此,在水平視角范圍為30度至90度時,遮光元件可以遮擋住偏光片邊緣的反射光線,使得偏光片邊緣不可見,從而提高顯示裝置的視覺效果。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圖1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立體示意圖。
[0008]圖2為沿圖1的A-A剖面線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
[0009]圖3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
[0010]圖4為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
[0011]圖5為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
[0012]圖6為本發(fā)明第五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
[0013]圖7為本發(fā)明第六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
[0014]圖8為本發(fā)明第七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
[0015]圖9為本發(fā)明第八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
[0016]其中,附圖標記說明如下:
[0017]100、200、300、400、500、600、700、800 ?顯示裝置;
[0018]10、60 ?蓋板;
[0019]11?偏光片;
[0020]12?光學組件;
[0021]13?第二粘結層;
[0022]14、24、34?遮光元件;
[0023]15?第一粘結層;
[0024]16?第三粘結層;
[0025]17?保護層;
[0026]20?顯示模塊;
[0027]30、40、50?觸控感測結構;
[0028]31、41、51?觸控電極層;
[0029]32、42、52 ?導線層;
[0030]43、53?第三基板;
[0031]M?可視區(qū);
[0032]N?非可視區(qū);
[0033]SI?偏光片的上表面;
[0034]S2?遮蔽層的下表面;
[0035]a、b ?角度;
[0036]B、C ?邊緣;
[0037]P1、P2 ?光線;
[0038]D、H ?距離。
【具體實施方式】
[0039]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描述。本發(fā)明所揭示的內容中所稱的方位“上”及“下”僅是用來表示相對的位置關系,對于附圖而言,方位“上”是較接近使用者之側,而方位“下”則是較遠離使用者之側。再者,第一元件形成于第二元件“上方”、“之上”、“下方”或“之下”可包含實施例中的該第一元件與該第二元件直接接觸,或也可包含該第一元件與第二元件之間還有其他額外元件使該第一元件與第二元件無直接接觸。
[0040]圖1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立體示意圖。圖2為沿圖1的A-A剖面線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施例的顯示裝置100包括偏光片11及遮光兀件14。偏光片11具有一上表面SI,遮光兀件14設置于偏光片11的上方,且遮蔽偏光片11的上表面SI有至少一邊緣B。遮光元件14具有一與偏光片11的上表面SI相對設置的下表面S2,該下表面S2具有一內側邊緣C,該內側邊緣C與偏光片11的邊緣B具有一連線BC,偏光片11的邊緣B的反射光線Pl沿該連線BC方向折射至空氣中的折射光線P2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30度至90度。需要說明的是,該水平方向為顯示裝置100水平放置時,平行于偏光片11上表面SI的方向,例如圖2中的X軸方向。另外,圖2中只標識了偏光片11上表面SI的一個邊緣B,可以理解的是,偏光片11上表面SI可以具有多個邊緣,例如,當偏光片11的上表面SI具有四條邊,該四條邊連接而成的圖形為矩形,遮光元件14可相應設置為環(huán)形,以使偏光片11的四條邊均能得到有效遮蔽,但本發(fā)明并不以此為限。
[0041]另外,在該實施例中,顯示裝置100還可以包括蓋板10及第二粘結層13。偏光片11設置于蓋板10的下方。第二粘結層13設置于蓋板10與偏光片11之間,用于將蓋板10與偏光片11粘結在一起。遮光元件14設置于偏光片11的上方,且將顯示裝置100定義出非可視區(qū)N,顯示裝置100還包括可視區(qū)M,非可視區(qū)N位于可視區(qū)M至少一側,在本實施例中,非可視區(qū)N位于可視區(qū)M的四周,但本發(fā)明并不以此為限,例如非可視區(qū)N可位于可視區(qū)M的一側或相對兩側。遮光元件14的下表面S2的內側邊緣C為鄰接可視區(qū)M的邊緣。
[0042]蓋板10具有上表面、下表面及端面,上表面為靠近使用者的一面,上表面上可形成有一些功能涂層(圖未示),如抗反射層、抗指紋層、抗眩光層或前述的組合。蓋板10的下表面與上表面相對設置,端面與上表面、下表面相鄰接。進一步的,蓋板10的端面具有一階梯部10a,階梯部1a可以是將蓋板10的端面加工出一凹槽,使得蓋板10的上表面的面積小于下表面的面積而形成。在其他實施例中,蓋板10還可以由多塊基板堆疊而成,如蓋板10包括第一基板(圖未不)及第二基板(圖未不),第一基板的面積小于第二基板的面積,第一基板與第二基板以中心重合堆疊形成蓋板10的階梯部10a。蓋板10采用透明的絕緣材料,例如可選自玻璃、壓克力(PMMA)、聚氯乙烯(PVC)、聚丙烯(PP)、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聚碳酸酯(PC)、聚苯乙烯(PS)等透明材料,并且還可以是上述透明材料再經過強化工藝所制成。
[0043]遮光元件14設置于蓋板10的階梯部1a上,且遮光元件14的上表面與蓋板10的上表面齊平,以使顯示裝置100靠近使用者的一面更加平整。遮光元件14的材料包括不透明的絕緣材料,例如塑膠、絕緣油墨或光阻。本實例中遮光元件14以塑膠遮光板(Bezel)為例說明,例如遮光元件14可以是類似L型,L型的遮光元件14的部分位于蓋板10的階梯部1a上,另一部分位于蓋板10的端面上。遮光元件14與蓋板10的連接方式可以是用膠連接,也可以是以模內注塑方式,例如將蓋板10放置于模具內,再注入熔融塑膠包覆于蓋板10的四周端面以形成遮光元件14與蓋板10 —體的結構。
[0044]偏光片11為顯不模塊20的一部分,通常顯不模塊20還包括其它光學兀件,如彩色濾光片、液晶層、液晶層的上下基板及背光模塊等,在此為簡潔起見,將顯示模塊20的其它光學元件統(tǒng)稱為光學組件12,光學組件12位于偏光片11的下方。
[0045]第二粘結層13的材料可選自透明光學膠,液態(tài)光學膠,壓敏膠等。第二粘結層13的折射率較佳與蓋板10的折射率相同或相接近,以使得偏光片11的反射光線透過第二粘結層13入射到蓋板10時不會發(fā)生較大的偏移。
[0046]本發(fā)明實施例通過合理設置遮光兀件14遮蔽偏光片11的范圍,也即偏光片的邊緣B的反射光線沿連線BC方向折射至空氣中的折射光線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30度至90度,可使得偏光片11的邊緣在水平視角范圍為30度至90度時不可見。具體如圖2所示,偏光片11的邊緣B的反射光線為光線Pl,光線Pl為圖2中遮光元件14下表面S2的邊緣C與偏光片11上表面SI的邊緣B的連線,光線Pl透過蓋板10折射到空氣中的折射光線為光線P2,光線P2與法線(例如為Y軸向)的夾角定義為角度a,此時視角為90度減去角度a,也即光線P2與蓋板10上表面的夾角。光線Pl與法線的夾角定義為b,則b=arcsina/n,其中η為蓋板10相對于空氣的折射率。只要保證遮光元件14能夠遮擋住光線Ρ1,即可使得邊緣B在視角為(90° -a)到90度時不可見。遮光元件14的下表面S2的內側邊緣C與偏光片11的邊緣B在水平方向上的距離D,也即遮光元件14及偏光片11在水平方向上的投影的重疊距離D=H*tanb=H*tan (arcsina/n),其中H為遮光元件14的下表面S2到偏光片11的上表面SI的垂直距離。如此,可根據(jù)角度a及距離H來合理設置D的值,使得偏光片11的邊緣B不可見。需要說明的是,當視角越小也即角度a越大,或H越大,D的值也會越大。通常使用者正常使用顯示裝置時,水平視角一般不會小于30度,因為當視角小于30度時,一方面可能導致顯示裝置100顯示的圖像不容易被使用者觀看,另一方面如果要避免偏光片11的邊緣可視的問題,需要將距離D設置得很大,將可能導致顯示裝置100的非可視區(qū)N面積很大,不利于顯示裝置100窄邊框的設計。本發(fā)明綜合考慮前述因素,通過合理設置遮光元件14遮蔽偏光片11的范圍,在水平視角范圍為30度至90度時,遮光元件14能夠遮擋住偏光片11邊緣的反射光線P1,使得偏光片11的邊緣不可見,從而提高顯示裝置100的視覺效果。例如,以蓋板10是玻璃為例,η大致為1.48到1.5,在距離H的范圍為0.1毫米至3.5毫米時,距離D的范圍為0.06至1.9毫米。如此,可保證視角在45度至90度時,偏光片11的邊緣B不可見,同時又不致使可視區(qū)M過小,在提高顯示裝置100的視覺效果的同時也能使可視區(qū)M具有較大的范圍。
[0047]圖3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請參閱圖3,本實施例與前述第一實施例的區(qū)別在于,顯示裝置200還包括一觸控感測結構30,觸控感測結構30設置于蓋板10與偏光片11之間,更具體的,觸控感測結構30設置于蓋板10與第二粘結層13之間。觸控感測結構30包括一感測電極層31及一導線層32,感測電極層31設置于可視區(qū)Μ,并延伸至非可視區(qū)N與導線層32電性連接,導線層32設置于非可視區(qū)N。感測電極層31的材料包括透明導電材料,例如氧化銦錫(indium tin oxide, ΙΤ0)、氧化銦鋅(indium zincoxide, IZO)、氧化鎘錫(cadmium tin oxide, CTO)、氧化招鋒(aluminum zinc oxide, ΑΖ0) >氧化銦鋒錫(indium tin zinc oxide, ΙΤΖ0)、石墨烯(Graphene)、納米銀線(Ag nanowire)或納米碳管(Carbon nanotubes, CNT)等,但并不限于此。導線層32的材料包括與感測電極層31相同的透明導電材料,或不透明的導電材料如銀、銅、鑰、鋁、鑰等金屬或合金。感測電極層31及導線層32可采用印刷或激光蝕刻或濺鍍、微影蝕刻的方式形成于蓋板10上,蓋板10可既作為顯示裝置100的保護板,又可作為感測電極層31與導線層32的承載板。感測電極層31根據(jù)觸摸產生觸控信號,導線層32將觸控信號傳輸至處理器(圖未示),由處理器計算得出觸摸位置。顯示裝置200結合觸控功能于顯示器,使用者可直接通過屏幕上顯示的物件進行操作與下達指令,節(jié)省了鍵盤、鼠標等傳統(tǒng)輸入裝置,使得顯示裝置200更加便捷。本實施例中的其它元件與第一實施例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0048]遮光元件14內側邊緣與偏光片11的上表面的邊緣在水平方向上的距離D仍可參照第一實施例的方法來計算,通常感測電極層31的厚度與蓋板10及第二粘結層13的厚度相比非常薄,可以忽略不計,在本實施例中,仍以蓋板10的折射率η大致為1.48到1.5,為例說明,遮光兀件40的下表面S2與偏光片11的上表面SI在垂直方向上的距離H約為0.5毫米至1.2毫米,依此可計算得到D的范圍為0.2毫米至0.7毫米,可使得視角在45度至90度時,偏光片11的邊緣B不可見。
[0049]另外,顯示裝置200還可以包括一第一粘結層15,第一粘結層15設置于遮光元件14與階梯部1a之間,以加強遮光元件14與蓋板10的連接性。第一粘結層15可為透明或非透明的膠層,如雙面膠、光學膠。
[0050]圖4為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請參閱圖4,本實施例與前述第二實施例的區(qū)別在于,顯示裝置300還包括第三粘結層16,觸控感測結構40包括感測電極層41、導線層42及第三基板43。感測電極層41設置于可視區(qū)M并延伸至非可視區(qū)N與導線層42電性連接,導線層42設置于非可視區(qū)N。感測電極層41的材料包括透明導電材料,例如氧化銦錫(indium tin oxide, ΙΤ0)、氧化銦鋅(indium zinc oxide, IZO)、氧化鎘錫(cadmium tin oxide, CTO)、氧化招鋒(aluminum zinc oxide, ΑΖ0)、氧化銦鋒錫(indiumtin zinc oxide, ΙΤΖ0)、石墨烯(Graphene)、納米銀線(Ag nanowire)或納米碳管(Carbonnanotubes,CNT)等,但并不限于此。導線層42的材料包括與感測電極層41相同的透明導電材料,或不透明的導電材料如銀、銅、鑰、鋁、鑰等金屬或合金。感測電極層41及導線層42可采用印刷或激光蝕刻或濺鍍、微影蝕刻的方式形成于第三基板43上。需要說明的是,觸控感測結構40也可以采用其它結構,例如感測電極層可位于第三基板43的下表面,或感測電極層41位于第三基板43的上下表面,本發(fā)明并不以此為限。第三粘結層16設置于蓋板10與觸控感測結構40之間,更具體的,第三粘結層16位于蓋板10與感測電極層41、導線層42之間。第三粘結層16的材料較佳與第二粘結層13的材料相同,且第三粘結層16及第三基板43的折射率較佳與蓋板10的折射率相等或相接近。
[0051]本實施例與第二實施例相比,由于增加了第三粘結層16及第三基板43,所以遮光元件14的下表面S2到偏光片11的上表面SI的距離H會變大,遮光元件14為了遮擋住偏光片11的邊緣的反射光線,距離D會根據(jù)距離H而相應變化。
[0052]圖5為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請參閱圖5,本實施例的顯示裝置400與前述第三實施例的區(qū)別在于,蓋板60的端面為平整的表面,遮光元件14 一體成型形成于蓋板60的端面上,遮光兀件14的上表面與蓋板60的上表面齊平,遮光兀件14的下表面與蓋板60的下表面齊平。第三粘結層16不僅位于觸控感測結構40與蓋板60之間,也位于遮光元件14與觸控感測結構40之間,如此,可進一步增強蓋板50與遮光元件14之間的連接性。
[0053]圖6為本發(fā)明第五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請參閱圖6,本實施例的顯示裝置500與第二實施例(如圖3所示)的區(qū)別在于,蓋板60的端面為平整的表面,遮光元件14設置于蓋板60的上表面上,仍以遮光元件14為類似L型的塑膠遮光板為例說明,L型的遮光兀件14的一邊位于蓋板60的上表面,另一邊位于蓋板60的端面上。遮光14可直接卡附于蓋板60上,也可以利用膠層粘附于蓋板60上。在本實施例中,遮光元件14直接設置于蓋板60上,無需在蓋板60上設置階梯部或凹槽,可簡化制造工藝步驟,降低成本。此外,顯示裝置500還包括一保護層17,保護層17設置于感測電極層31與第二粘結層13之間,保護層17覆蓋感測電極層31及導線層32,以避免感測電極層31及導線層32在與顯示模塊20貼合前受到空氣氧化或環(huán)境污染。保護層15可以鍍膜的方式形成,其材料包括透明的絕緣性光阻、聚酰亞胺或環(huán)氧樹脂等。
[0054]圖7為本發(fā)明第六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請參閱圖7,本實施例的顯示裝置600與第五實施例(圖6所示)的區(qū)別在于,遮光元件24的材料為不透明的絕緣油墨或光阻或油墨與光阻的多層疊加,遮光元件24可采用印刷或激光蝕刻或濺鍍、微影蝕刻的方式直接形成于蓋板60的上表面,且位于非可視區(qū)N。與第五實施例相比,以絕緣油墨或光阻形成遮光元件24,可進一步降低遮光元件24的厚度,使顯示裝置600更加輕薄化。
[0055]圖8為本發(fā)明第七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請參閱圖8,本實施例與第六實施例的區(qū)別在于,顯示裝置700中的遮光元件34設置于蓋板60的下表面,且位于非可視區(qū)N,遮光元件34的材料及形成方式可與第五實施例中的遮光元件相同。本實施例與第六實施例相比,由于遮光元件34設置于蓋板60的下表面,遮光元件34的下表面距離偏光片11的上表面的距離H更小,根據(jù)D=H*tanb,在角度b不變的情況下,故D的值也更小,可進一步減小非可視區(qū)N的面積,進而擴大可視區(qū)M的面積。
[0056]圖9為本發(fā)明第八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剖面圖。請參閱圖9,本實施例與第七實施例的區(qū)別在于,顯示裝置800還包括第三粘結層16,觸控感測結構50包括感測電極層51、導線層52及第三基板53,感測電極層51設置于可視區(qū)M并延伸至非可視區(qū)N與導線層52電性連接,導線層52設置于非可視區(qū)N。感測電極層31的材料包括透明導電材料,例如氧化銦錫。導線層32的材料包括透明導電材料如氧化銦錫,或不透明的導電材料如銀、銅、鑰、鋁、鑰等金屬或合金。感測電極層51及導線層52可采用印刷或濺鍍、微影蝕刻的方式形成于第三基板53上。第三基板53既可作為感測電極層51及導線層52的承載基板,又可以作為感測電極層51及導線層52的保護層(類似于第七實施例中的保護層17),使得在與顯示模塊20貼合前,避免感測電極層51及導線層52被空氣氧化或受到環(huán)境污染。需要說明的是,觸控感測結構50也可以采用其他結構,例如感測電極層51可位于第三基板53的下表面,或感測電極層51位于基板的上下表面,本發(fā)明并不以此為限。第三粘結層16設置于蓋板60與觸控感測結構50之間,更具體的,第三粘結層16位于蓋板60與感測電極層51、導線層52之間。第三粘結層16的材料較佳與第二粘結層13的材料相同,且第三粘結層16及第三基板43的折射率較佳與蓋板10的折射率相等或相接近。
[0057]本實施例與第七實施例相比,由于增加了第三粘結層16及第三基板53,所以遮光元件34的下表面到偏光片11的上表面的距離H會變大,D的值會根據(jù)H的值相應變化。
[0058]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顯示裝置,通過設置遮光元件遮蔽偏光片的邊緣的范圍,遮光元件的內側邊緣與偏光片的邊緣具有一連線,且偏光片的邊緣的反射光線沿該連線方向折射至空氣中的折射光線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30度至90度。藉此,在使用者正常使用顯示裝置時,也即水平視角范圍為30度至90度時,遮光元件可以遮擋住偏光片邊緣的反射光線,使得偏光片邊緣不可見,從而提高顯示裝置的視覺效果。
[0059]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偏光片,具有一上表面;以及 一遮光兀件,設置于該偏光片的上方,且遮蔽該偏光片的上表面的至少一邊緣,該遮光兀件具有一與該偏光片的上表面相對設置的下表面,該下表面具有一內側邊緣,該內側邊緣與該偏光片的該邊緣具有一連線,該偏光片的該邊緣的反射光線沿該連線方向折射至空氣中的折射光線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30度至90度。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偏光片的該邊緣的反射光線沿該連線方向折射至空氣中的折射光線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45度至90度。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遮光元件的該內側邊緣與該偏光片的該邊緣在水平方向上的距離為0.06毫米至1.9毫米。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遮光元件的下表面與該偏光片的上表面在垂直方向上的距離為0.1毫米至3.5毫米。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遮光元件的該內側邊緣與該偏光片的該邊緣在水平方向上的距離為0.2毫米至0.7毫米。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遮蔽層的下表面與該偏光片的上表面在垂直方向上的距離為0.5毫米至1.2毫米。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蓋板,該蓋板具有一上表面及一與該上表面鄰接的端面,該遮光元件設置于該蓋板的端面。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蓋板的端面具有一階梯部,該遮光元件設置于該階梯部上。
9.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遮光元件的上表面與該蓋板的上表面齊平。
10.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第一粘結層,該第一粘結層位于該階梯部與該遮光元件之間。
11.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蓋板包括相互堆疊的第一基板與第二基板,該第一基板的面積小于該第二基板的面積以使該蓋板的端面形成該階梯部。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蓋板,該遮光元件設置于該蓋板之上。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蓋板,該遮光元件設置于該蓋板之下。
14.根據(jù)權利要求7至13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觸控感測結構,該觸控感測結構設置于該蓋板與該偏光片之間。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第二粘結層,該第二粘結層設置于該觸控感測結構與該偏光片之間。
16.根據(jù)權利要求15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可視區(qū),該遮光元件將該顯示裝置定義出一非可視區(qū),該非可視區(qū)位于該可視區(qū)至少一側,該觸控感測結構包括一感測電極層及一導線層,該感測電極層設置于該可視區(qū)并與該導線層電性連接,該導線層設置于該非可視區(qū)。
17.根據(jù)權利要求16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保護層,該保護層設置于該感測電極層及該導線層之下。
18.根據(jù)權利要求16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第三粘結層,該觸控感測結構還包括一第三基板,該第三粘結層設置于該蓋板與該觸控感測結構之間,該感測電極層及該導線層設置于該第三基板之上或之下。
19.根據(jù)權利要求15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蓋板的折射率與該第二粘結層的折射率相等。
20.根據(jù)權利要求18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蓋板、該第二粘結層、該第三基板及該第三粘結層的折射率均相等。
21.根據(jù)權利要求7至13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蓋板的折射率為1.48 至 1.5。
2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遮光元件的材料包括不透明的絕緣塑膠、絕緣油墨或絕緣光阻。
23.根據(jù)權利要求18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粘結層及第三粘結層的材料為透明光學膠。
【文檔編號】G02F1/1335GK104423087SQ201310400542
【公開日】2015年3月18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5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9月5日
【發(fā)明者】鄭淯綺, 陳易謄, 謝政運 申請人:宸鴻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