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的顯示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的顯示裝置,包括液晶顯示器、攝像頭,所述的液晶顯示器背部設置支架,支架和攝像頭固定連接,支架和液晶顯示器鉸接,液晶顯示器和攝像頭通過設置的視頻線連接,液晶顯示器上還接有電源線;所述攝像頭外設置有能套在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目鏡上的套筒。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能夠通過套筒套在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上的目鏡上,通過液晶顯示器就能直接觀察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內的圖像,不需要觀察者費力地眼睛趴在目鏡上觀察,而且還能通過液晶顯示器來控制所觀察到的圖像的大小。
【專利說明】—種用于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的顯示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特別是一種用于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的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人們使用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吋,都是通過單只眼睛趴在目鏡上觀察,觀察困難且不方便,特別是戴近視眼鏡的人使用時,就更加不方便了。
【發(fā)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ー種結構簡單,便于觀察的用于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的顯示裝置。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按照以下技術方案實施的:
[0005]一種用于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的顯示裝置,包括液晶顯示器、攝像頭,所述的液晶顯示器背部設置支架,支架和攝像頭固定連接,支架和液晶顯示器鉸接,液晶顯示器和攝像頭通過設置的視頻線連接,液晶顯示器上還接有電源線;所述攝像頭外設置有能套在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目鏡上的套筒。
[0006]進ー步,所述的液晶顯示器內還包括微處理器和視頻處理器,微處理器的輸出端連接液晶顯示器、輸入端連接視頻處理器,視頻處理器連接攝像頭。
[0007]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液晶顯示器為液晶屏或者觸摸屏液晶顯示器。
[0008]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能夠通過套筒套在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上的目鏡上,通過液晶顯示器就能直接觀察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內的圖像,不需要觀察者費カ地眼睛趴在目鏡上觀察,而且還能通過液晶顯示器來控制所觀察到的圖像的大小。
[0009]【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電路結構框圖;
[0012]圖中:1、液晶顯不器;2、支架;3、攝像頭;4、套筒;5、視頻線;6、電源線。
[0013]【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結合附圖以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ー步描述,在此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以及說明用來解釋本實用新型,但并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定。
[0015]如圖1所示的用于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的顯示裝置,包括液晶顯示器1、攝像頭3,所述的液晶顯示器I背部設置支架2,支架2和攝像頭3固定連接,支架2和液晶顯示器I鉸接,液晶顯示器I和攝像頭3通過設置的視頻線5連接,液晶顯示器I上還接有電源線6 ;所述攝像頭3外設置有能套在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目鏡上的套筒4。使用時,將套筒4套在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的目鏡上,攝像頭3拍攝目鏡中的圖像,液晶顯示器I將圖像顯示出來,支架2和液晶顯示器I鉸接因此能夠根據(jù)需要改變液晶顯示器I的角度,便于觀察。
[0016]進ー步,如圖2,所述的液晶顯示器I內還包括微處理器和視頻處理器,微處理器的輸出端連接液晶顯示器1、輸入端連接視頻處理器,視頻處理器連接攝像頭3。電源通過電源線6供電,攝像頭采集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的目鏡的圖像信息,通過視頻處理器的處理,微處理器將處理后的圖像信息送到液晶顯示器I上顯示出來。
[0017]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液晶顯示器I為液晶屏或者觸摸屏液晶顯示器。
[0018]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不限于上述具體實施例的限制,凡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做出的技術變形,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液晶顯示器(I)、攝像頭(3),所述的液晶顯示器(I)背部設置支架(2),支架(2)和攝像頭(3)固定連接,支架(2)和液晶顯示器(I)鉸接,液晶顯示器(I)和攝像頭(3)通過設置的視頻線(5)連接,液晶顯示器(I)上還接有電源線(6 );所述攝像頭(3 )外設置有能套在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目鏡上的套筒(4)。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晶顯示器(I)內還包括微處理器和視頻處理器,微處理器的輸出端連接液晶顯示器(I)、輸入端連接視頻處理器,視頻處理器連接攝像頭(3 )。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天文望遠鏡或顯微鏡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晶顯示器(I)為液晶屏或者觸摸屏液晶顯示器。
【文檔編號】G02B23/00GK203455540SQ201320466675
【公開日】2014年2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1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8月1日
【發(fā)明者】包靈 申請人:包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