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影院,包含看臺和熒幕,所述熒幕設置在所述看臺的底部,并從所述看臺底部向所述看臺前側進行延伸形成所述熒幕的延伸部;其中,所述熒幕的延伸部至少有部分暴露在所述看臺外,且暴露部分具有N個向所述熒幕中心進行彎折的彎折面;其中,所述N為自然數。同現有技術相比,由于熒幕是從看臺的底部向看臺的前側進行延伸,從而使得參觀者在觀看影像時可投身到熒幕播放的場景之中,增強了參觀者在觀看影像時的視覺感受,并且由于暴露在熒幕的延伸部具有多個向熒幕中心進行彎折的彎折部,從而使得熒幕上所播放的影像更具立體感,接近3D影像的顯示效果,進一步增強了參觀者在觀看影像時的視覺沖擊。
【專利說明】
影院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演繹系統(tǒng),特別涉及一種影院。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在一些大型的展會或博覽會上,參觀者一般都是到固定的展臺去參觀,有時參展商為了使參觀者更好的了解展臺所展示的內容,會在展區(qū)專門搭建一個劇場,供參觀者進行觀看。
[0003]而現有的劇場一般都是通過在劇場內搭建超大的顯示屏,或者通過投影儀進行播放,無論是采用那種方式,其播放的影像都是以二維圖像的形式向參觀者進行播放,雖然參觀者通過其影像能夠對展商所參展的內容有所了解,但是其效果并不理想。
[0004]并且,由于播放的內容由于都是二維的影像,所以有時無法達到參展商所預期的效果,為了克服這些問題,就需對目前這些展會中的劇場進行改進。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影院,可使熒幕所播放的畫面具有3D的顯示效果,提高其參觀者的用戶體驗。
[0006]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影院,包含看臺和熒幕,所述熒幕設置在所述看臺的底部,并從所述看臺底部向所述看臺前側進行延伸形成所述熒幕的延伸部;
[0007]其中,所述熒幕的延伸部至少有部分暴露在所述看臺外,且暴露部分具有N個向所述熒幕中心進行彎折的彎折面;其中,所述N為自然數。
[0008]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相對于現有技術而言,由于熒幕是從看臺的底部向看臺的前側進行延伸,從而使得參觀者在觀看影像時可投身到熒幕播放的場景之中,增強了參觀者在觀看影像時的視覺感受,并且由于暴露在熒幕的延伸部具有多個向熒幕中心進行彎折的彎折部,從而使得熒幕上所播放的影像更具立體感,接近3D影像的顯示效果,進一步增強了參觀者在觀看影像時的視覺沖擊。
[0009]進一步的,所述影院還包含:分布在所述看臺底部的造云機;其中,所述造云機工作時所產生的霧氣沿所述熒幕的縱向向上進行發(fā)散,并與所述熒幕中所顯示的影像融為一體。由于在看臺的底部還設有造云機,當在播放某些特定場景時,可通過造云機來噴射霧氣,使霧氣與熒幕中所顯示的特定場景融為一體,已達到類似云的效果,從而使得整個顯示效果更佳貼近真實效果,進一步增強了參觀者的視覺感受。
[0010]進一步的,所述影院還包含:設置在所述熒幕上方的鼓風機。通過鼓風機可吹散造云機所噴射出的霧氣,可使霧氣彌漫到場景中的每個角落,從而進一步提高了整個場景的顯示效果。
[0011]進一步的,所述熒幕由N塊顯示屏依次拼接而成;其中,所述N為自然數。由于熒幕可以由多塊顯示屏依次拼接而成。從而保證了整個熒幕在拼接過程中每塊顯示屏之間可具有不同的角度,以使整個熒幕在播放影像時以達到類似3D影像的顯示效果。
[0012]進一步的,所述影院還包含:分布在所述看臺上方并向所述熒幕投射影像的投影儀。由于熒幕上的影像也可采用投影儀直接進行投射,從而使得熒幕可以采用一般的墻體,省去了裝配超大顯示屏的成本,使得本實用新型的影院更具有實用性。
[0013]進一步的,所述影院還包含:設置在所述看臺上的筆架,所述筆架內插設有紅外激光筆;所述影院還包含:分布在所述看臺上方用于捕捉由紅外激光筆發(fā)出的紅外光線的紅外捕捉器。其中,所述紅外捕捉器的數量與所述投影儀的數量相同,且每組投影儀分別對應一組紅外捕捉器。參觀者在觀看過程中,現場人員可通過紅外激光筆向熒幕中所顯示的特定人物或特定建筑物發(fā)射紅外光束,并同時由紅外捕捉器對由紅外激光筆所選定的人物或建筑物進行捕捉,以使現場人員可通過紅外激光筆對熒幕中所播放的影像向參觀者進行講解,從而確保參觀者對所觀看的影像能夠有更深入的了解。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的影院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2為圖1的俯視圖;
[0016]圖3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方式的影院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4為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方式的影院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5為本實用新型第四實施方式的影院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6為本實用新型第四實施方式的影院中的紅外激光筆與筆架的裝配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方式進行詳細的闡述。然而,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本實用新型各實施方式中,為了使讀者更好地理解本申請而提出了許多技術細節(jié)。但是,即使沒有這些技術細節(jié)和基于以下各實施方式的種種變化和修改,也可以實現本申請各權利要求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
[0021]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方式涉及一種影院,如圖1和圖2所示,包含看臺I和熒幕2,整個影院在搭建過程中,可將熒幕2設置在看臺I的底部,并從看臺I底部向看臺I的前側進行延伸形成熒幕2的延伸部2-1。
[0022]其中,熒幕I的延伸部2-1有部分或全部暴露在看臺I外,且暴露在看臺I外的熒幕I具有多個向熒幕I中心進行彎折的彎折面。
[0023]從上述內容可知,由于熒幕2是從看臺I的底部向看臺I的前側進行延伸,從而使得參觀者在觀看影像時是站在熒幕內進行觀看,直接讓參觀者投身到熒幕播放的場景之中,增強了參觀者在觀看影像時的視覺感受。并且由于暴露在熒幕的延伸部具有多個向熒幕中心進行彎折的彎折部,從而使得熒幕上所播放的影像更具立體感,接近3D影像的顯示效果,進一步增強了參觀者在觀看影像時的視覺沖擊。
[0024]具體的說,在本實施方式中,熒幕2是由多塊顯示屏依次拼接而成,一般采用10至15塊顯示屏進行拼接。從而保證了整個熒幕2在拼接過程中每塊顯示屏之間可具有不同的彎折角度,從而使得每塊顯示屏都具有一個向熒幕中心進行傾斜的彎折面,確保了整個熒幕2在播放影像時以達到類似3D影像的顯示效果。
[0025]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方式涉及一種影院,第二實施方式是在第一實施方式的基礎上做了進一步改進,其主要改進在于:如圖3所示,本實施方式的影院還包含:分布在看臺I上方并向熒幕2投射影像的投影儀3。參觀者所觀看的影像可以是單個投影儀3投射在熒幕上的影像,也可以是多個投影儀3投射在熒幕2上的影像組合而成。
[0026]由上述內容可知,由于熒幕2上的特定場景也可采用投影儀3直接進行投射,從而使得熒幕2可以采用一般的墻體,省去了購買超大顯示屏或裝配超大顯示屏的成本,使得本實施方式的影院更經濟,且更具有實用性。
[0027]本實用新型的第三實施方式涉及一種影院,第三實施方式是在第一實施方式的基礎上做了進一步改進,其主要改進在于:如圖4所示,本實施方式的影院還包含:分布在看臺I底部的造云機4。
[0028]其中,造云機4在工作時所產生的霧氣是沿著熒幕2的縱向向上進行發(fā)散,從而使得當熒幕2在播放某些特定場景時,造云機4所噴射的霧氣可以與熒幕2中所顯示的特定場景融為一體。使得造云機所噴射的霧氣達到類似云的物理效果,以使整個顯示效果更佳貼近于真實場景,進一步增強了參觀者的視覺感受。
[0029]并且,值得一提的是,本實施方式的影院還包含:設置在熒幕上方的鼓風機5。通過鼓風機5可吹散造云機所噴射出的霧氣,可使霧氣彌漫到場景中的每個角落,從而進一步提高了整個場景的顯示效果。
[0030]本實用新型的第四實施方式涉及一種影院,第四實施方式是在第三實施方式的基礎上做了進一步改進,其主要改進在于:如圖5所示,本實施方式的影院還包含:設置在看臺上的筆架6,筆架6內插設有紅外激光筆7。
[0031]具體的說,如圖6所示,筆架6上設有用于放置紅外激光筆7的槽孔6-1。在一般情況下,紅外激光筆7是插設在筆架6的槽孔6-1內,而當使用時,現場人員只需從筆架6的槽孔6-1內取出紅外激光筆7即可,非常的方便。而該紅外激光筆7的前端至少具有一個紅外發(fā)射端7-1用于向熒幕2發(fā)射紅外光束。
[0032]并且,本實施方式的影院還包含:分布在看臺上方用于捕捉由紅外激光筆7發(fā)出的紅外光線的紅外捕捉器8。其中,紅外捕捉器8的數量與投影儀3的數量相同,且一一對應。
[0033]由此可知,當參觀者在觀看過程中,現場人員可通過紅外激光筆7向熒幕2中所顯示的特定人物或特定建筑物發(fā)射紅外光束,并同時由紅外捕捉器8對由紅外激光筆7所選定的人物或建筑物進行捕捉,以使現場人員可通過紅外激光筆對熒幕中所播放的影像向參觀者進行講解,從而確保參觀者對所觀看的影像能夠有更深入的了解。
[0034]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上述各實施方式是實現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而在實際應用中,可以在形式上和細節(jié)上對其作各種改變,而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影院,包含看臺和熒幕,其特征在于:所述熒幕設置在所述看臺的底部,并從所述看臺底部向所述看臺前側進行延伸形成所述熒幕的延伸部; 其中,所述熒幕的延伸部至少有部分暴露在所述看臺外,且暴露部分具有N個向所述熒幕中心進行彎折的彎折面;其中,所述N為自然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影院,其特征在于:所述影院還包含:分布在所述看臺底部的造云機; 其中,所述造云機工作時所產生的霧氣沿所述熒幕的縱向向上進行發(fā)散,并與所述熒幕中所顯示的影像融為一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影院,其特征在于:所述影院還包含:設置在所述熒幕上方的鼓風機。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影院,其特征在于:所述熒幕由N塊顯示屏依次拼接而成;其中,所述N為自然數。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影院,其特征在于:所述影院還包含:分布在所述看臺上方并向所述熒幕投射影像的投影儀。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影院,其特征在于:所述影院還包含:設置在所述看臺上的筆架,所述筆架內插設有紅外激光筆; 所述影院還包含:分布在所述看臺上方用于捕捉由紅外激光筆發(fā)出的紅外光線的紅外捕捉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影院,其特征在于:所述紅外捕捉器的數量與所述投影儀的數量相同,且每組投影儀分別對應一組紅外捕捉器。
【文檔編號】G02B27/22GK203930221SQ201420034750
【公開日】2014年11月5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月20日
【發(fā)明者】郭海兵 申請人:上海億品展示設計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