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光源,具體涉及一種背光燈裝置和顯示設備。
背景技術:
1、電視等顯示設備設置有背光源,而目前的電視整機的背光燈條都是通過電線實現(xiàn)電連接,燈條與燈條之間的線材需要通過插座和插頭進行插接以實現(xiàn)電連接,另外線材還需要固定,對于大尺寸的顯示設備,例如98寸電視,由于燈條較多,插接次數(shù)較多,線材也較多,導致生產(chǎn)耗時比較長,生產(chǎn)效率低下。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的缺點與不足,提供一種背光燈裝置和顯示設備。
2、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提供一種背光燈裝置,包括:還。
3、在一些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背光燈裝置還包括多個所述中間導電組件,多個所述中間導電組件沿所述第一方向依次布置;
4、所述光源組件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三燈條,所述第一燈條、所述第三燈條和所述第二燈條沿所述第一方向依次布置;
5、當所述第三燈條數(shù)量為一時,所述導電滑塊對應設置在所述第一燈條與所述第三燈條之間以及所述第三燈條和所述第二燈條之間以使實現(xiàn)串聯(lián)或并聯(lián);
6、當所述第三燈條數(shù)量大于一時,所述導電滑塊對應設置在所述第一燈條與所述第三燈條之間、所述第三燈條和所述第二燈條之間以及相鄰的所述第三燈條之間以使實現(xiàn)串聯(lián)或并聯(lián)。
7、在一些可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燈條和所述第二燈條包括燈板、第一正極接觸點、第二正極接觸點、第一負極接觸點、第二負極接觸點和發(fā)光單元,所述第一正極接觸點和所述第二正極接觸點分別設置在所述燈板的兩側,所述第一負極接觸點和所述第二負極接觸點分別設置在所述燈板的兩側,所述第一正極接觸點、所述第二正極接觸點、所述第一負極接觸點和所述第二負極接觸點均與所述發(fā)光單元電連接;
8、所述第一燈條的第一正極接觸點與所述第一導電接觸條電連接,所述第二燈條的第二負極接觸點與所述第二導電接觸條電連接;
9、同一所述光源組件的第一燈條和第二燈條實現(xiàn)串聯(lián)的方式為:
10、所述第一燈條的第二負極接觸點和所述第二燈條的第一正極接觸點通過所述導電滑塊電連接;
11、同一所述光源組件的第一燈條和第二燈條實現(xiàn)并聯(lián)的方式為:
12、所述第一燈條的第二正極接觸點和所述第二燈條的第一正極接觸點通過所述導電滑塊電連接,所述第一燈條的第二負極接觸點和所述第二燈條的第一負極接觸點通過另一所述導電滑塊電連接。
13、在一些可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燈條和所述第二燈條包括多個所述發(fā)光單元,多個所述發(fā)光單元設置在所述燈板上,并且均與所述第一正極接觸點、所述第二正極接觸點、所述第一負極接觸點和所述第二負極接觸點電連接。
14、在一些可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導電接觸條上設置有多個第一導電部,多個所述第一導電部沿所述第二方向依次布置,所述第一導電部與所述第一燈條抵接以實現(xiàn)所述第一導電接觸條與所述第一燈條電連接。
15、在一些可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二導電接觸條上設置有多個第二導電部,多個所述第二導電部沿所述第二方向依次布置,所述第二導電部與所述第二燈條抵接以實現(xiàn)所述第二導電接觸條與所述第二燈條電連接。
16、在一些可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中間導電組件包括若干滑軌,所述滑軌設置在所述安裝板上,多個所述導電滑塊與所述滑軌滑動配合。
17、在一些可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燈條和所述第二燈條通過卡扣結構或磁吸結構與所述安裝板可拆卸連接。
18、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例提供一種顯示設備,包括:本體以及如上述所述的一種背光燈裝置,所述安裝板設置在所述本體的后側。
19、在一些可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本體上預設有板卡安裝位,所述第一導電接觸條和所述第二導電接觸條延伸至所述板卡安裝位上,所述板卡安裝位上設置有板卡,所述板卡抵接在所述第一導電接觸條和所述第二導電接觸條上以使所述板卡與所述第一導電接觸條和所述第二導電接觸條實現(xiàn)電連接。
20、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本實用新型的背光燈裝置中,燈條通過抵接導電接觸條和導電滑塊實現(xiàn)快速接電,省去了線材的插接操作,也有利于減少線材數(shù)量,節(jié)省了線材的固定操作,減少了人工成本,提高了生產(chǎn)效率。
21、為了能更清晰的理解本實用新型,以下將結合附圖說明闡述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1.一種背光燈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裝板、第一導電接觸條、第二導電接觸條、中間導電組件和多個光源組件;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背光燈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多個所述中間導電組件,多個所述中間導電組件沿所述第一方向依次布置;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背光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燈條和所述第二燈條都包括燈板、第一正極接觸點、第二正極接觸點、第一負極接觸點、第二負極接觸點和發(fā)光單元,所述第一正極接觸點和所述第二正極接觸點分別設置在所述燈板的兩側,所述第一負極接觸點和所述第二負極接觸點分別設置在所述燈板的兩側,所述第一正極接觸點、所述第二正極接觸點、所述第一負極接觸點和所述第二負極接觸點均與所述發(fā)光單元電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背光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燈條和所述第二燈條都包括多個所述發(fā)光單元,多個所述發(fā)光單元設置在所述燈板上,并且均與所述第一正極接觸點、所述第二正極接觸點、所述第一負極接觸點和所述第二負極接觸點電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背光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電接觸條上設置有多個第一導電部,多個所述第一導電部沿所述第二方向依次布置,所述第一導電部與所述第一燈條抵接以實現(xiàn)所述第一導電接觸條與所述第一燈條電連接。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背光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導電接觸條上設置有多個第二導電部,多個所述第二導電部沿所述第二方向依次布置,所述第二導電部與所述第二燈條抵接以實現(xiàn)所述第二導電接觸條與所述第二燈條電連接。
7.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背光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導電組件包括若干滑軌,所述滑軌設置在所述安裝板上,多個所述導電滑塊與所述滑軌滑動配合。
8.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背光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燈條和所述第二燈條通過卡扣結構或磁吸結構與所述安裝板可拆卸連接。
9.一種顯示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本體以及如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背光燈裝置,所述安裝板設置在所述本體的后側。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顯示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上預設有板卡安裝位,所述第一導電接觸條和所述第二導電接觸條延伸至所述板卡安裝位上,所述板卡安裝位上設置有板卡,所述板卡抵接在所述第一導電接觸條和所述第二導電接觸條上以使所述板卡與所述第一導電接觸條和所述第二導電接觸條實現(xiàn)電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