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顯示模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液晶顯示技術領域,更具體地涉及一種超薄液晶顯示模塊。
【背景技術】
[0002]液晶顯示模塊(LCM)因具有重量輕,厚度薄,功耗低等優(yōu)點作為多種電子設備的顯示模塊。LCM主要包括液晶顯示面板、集成電路、背光組件、主柔性電路板和背光柔性電路板等部件,其中,液晶顯示面板本身不發(fā)光,需要背光組件提供光源,以使得觀看者可以看到液晶顯示面板顯示的圖像。目前,通常是把背光柔性電路板焊接在主柔性電路板上,或者用連接器連接在主柔性電路板上。因背光柔性電路板和主柔性電路板上對應的焊盤或者采用的連接器都有一定的厚度,導致液晶顯示模塊整體厚度較厚,很難達到液晶顯示向超薄化發(fā)展的需求。另外,采用焊接的方式將背光柔性電路板連接到主柔性電路板上時,很容易產(chǎn)生虛焊、冷焊等外觀或者電性不良,導致產(chǎn)品品質(zhì)降低,而連接器的方式需要單獨采購專門的連接器則會導致成本增加。
[0003]因此,在保證背光組件與主柔性電路板電連接的情況下,如何減小液晶顯示模塊的厚度是本領域亟待解決的技術問題。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4]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液晶顯示豐旲塊。
[0005]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液晶顯示模塊,包括液晶顯示面板和背光組件,所述液晶顯示面板包括陣列基板和設于陣列基板上的對盒基板,所述陣列基板上通過導電粘膠層分別連接有主柔性電路板和背光柔性電路板,所述背光組件包括導光板和設于導光板側邊的發(fā)光件,所述陣列基板上設有與主柔性電路板一端相連接的第一正電極端和第一負電極端、及與背光柔性電路板一端相連接的第二正電極端和第二負電極端,所述主柔性電路板另一端與外接電源相連接,所述背光柔性電路板另一端與發(fā)光件相連接;所述第一正電極端通過第一導線與第二正電極端相連,第一負電極端通過第二導線與第二負電極端相連。
[0006]所述導光板為V-⑶T技術制成的超薄導光板,且其厚度不大于0.24mm且不小于0.15mm0
[0007]所述導光板厚度為0.20mmo
[0008]所述背光組件還包括位于導光板下方的反射板。
[0009]所述對盒基板上設有不同顏色的彩膜,所述陣列基板上設有陣列電路。
[0010]所述第一導線和第二導線為外接導線。
[0011]所述第一導線和第二導線為沉積在陣列基板上的導電金屬層。
[0012]所述導電粘膠層為各向異性導電膠。
[0013]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主柔性電路板和背光柔性電路板電連接,且主柔性電路板和背光柔性電路板均與液晶顯示面板連接,背光柔性電路板并未設置在主柔性電路板上,從而可以避免在主柔性電路板和背光柔性電路板之間設置焊盤或連接器,因而減小了液晶顯示模塊的整體厚度;同時避免了焊盤時的虛焊等不良,提高了產(chǎn)品質(zhì)量。
【附圖說明】
[0014]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0015]圖1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16]圖2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主柔性電路板、背光柔性電路板和液晶顯示面板的連接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將結合附圖以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
[0018]請參見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設計的一種液晶顯示模塊,包括:液晶顯示面板10、背光組件(圖中未標示)、主柔性電路板20和背光柔性電路板30,背光組件設置在液晶顯示面板10的下方,主柔性電路板20和背光柔性電路板30分別與液晶顯示面板10相連接,且主柔性電路板20與背光柔性電路板30之間電連接。
[0019]具體地,液晶顯示面板10包括陣列基板12和設于陣列基板12上的對盒基板11,對盒基板11上設置有不同顏色的彩膜,陣列基板12上設置有陣列電路。主柔性電路板20和背光柔性電路板30的一端分別通過導電粘膠層40連接在陣列基板12上。背光組件包括導光板和設于導光板側邊的發(fā)光件,發(fā)光件發(fā)射的光線經(jīng)過導光板的反射和散射作用后,均勻地照射在液晶顯示面板10上。
[0020]在液晶顯示面板10的陣列基板12上依次設置有第一正電極端121、第一負電極端122、第二正電極端123和第二負電極端124,第一正電極端121通過第一導線125與第二正電極端123相連,第一負電極端122通過第二導線126與第二負電極端124相連。主柔性電路板20的一端利用導電粘膠層40與第一正電極端121和第一負電極端122相連接,另一端則與外接電源相連接。外接電源提供的電信號通過主柔性電路板20轉(zhuǎn)化為兩種信號,一種為液晶顯示面板10提供驅(qū)動信號,另一種為控制背光組件的發(fā)光信號。背光柔性電路板30的一端亦利用導電粘膠層40與第二正電極端123和第二負電極端124相連接,另一端則與背光組件的發(fā)光件相連接,背光柔性電路板30用于驅(qū)動發(fā)光件發(fā)光。主柔性電路板20控制輸出的發(fā)光信號通過第一導線125和第二導線126傳遞給背光柔性電路板30,背光柔性電路板30再驅(qū)動發(fā)光件發(fā)光。
[0021]更進一步地,第一導線125和第二導線126可以是外接導線,也可以是由沉積在陣列基板12上的導電金屬層制得,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導線125和第二導線126優(yōu)選采用后者,從而有利于減小液晶顯示模塊的厚度。
[0022]更進一步地,導電粘膠層40優(yōu)選為各向異性導電膠,以更好地實現(xiàn)粘合和導電功能。各向異性導電膠的導電粒子受壓后沿垂直方向?qū)щ姡椒较虿粚щ?,即,主柔性電路?0和第一正電極端121之間以及主柔性電路板20和第一負電極端122之間均可以導電;背光柔性電路板30和第二正電極端123和第二負電極端124之間均可以導電,第一正電極端121、第一負電極端122、第二正電極端123和第二負電極端124之間相互絕緣。
[0023]更進一步地,本實用新型的導光板優(yōu)選采用V-⑶T技術制備而成,通過V-⑶T技術能夠獲得超薄的導光板,使得導光板的厚度η不大于0.24mm且不小于0.15_,在本實施例中,優(yōu)選厚度η為0.20mm。利用這種超薄導光板形成的液晶顯示模塊具有超薄型,不僅輕便、超薄,而且還可以降低成本,生產(chǎn)出來的顯示設備更時尚。
[0024]更進一步地,為了提高背光組件的光線利用率,背光組件還包括反射板,該反射板位于導光板的下方,以將未被散射的光線反射至液晶顯示面板10。
[0025]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主權項】
1.一種液晶顯示模塊,包括液晶顯示面板和背光組件,所述液晶顯示面板包括陣列基板和設于陣列基板上的對盒基板,所述陣列基板上通過導電粘膠層分別連接有主柔性電路板和背光柔性電路板,所述背光組件包括導光板和設于導光板側邊的發(fā)光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陣列基板上設有與主柔性電路板一端相連接的第一正電極端和第一負電極端、及與背光柔性電路板一端相連接的第二正電極端和第二負電極端,所述主柔性電路板另一端與外接電源相連接,所述背光柔性電路板另一端與發(fā)光件相連接; 所述第一正電極端通過第一導線與第二正電極端相連,所述第一負電極端通過第二導線與第二負電極端相連。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板為采用V-CUT技術制成的超薄導光板,且其厚度不大于0.24mm且不小于0.15mm。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顯示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板厚度為0.20mm。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任意一項所述的液晶顯示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組件還包括位于導光板下方的反射板。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任意一項所述的液晶顯示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對盒基板上設有不同顏色的彩膜,所述陣列基板上設有陣列電路。6.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任意一項所述的液晶顯示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線和第二導線為外接導線。7.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任意一項所述的液晶顯示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線和第二導線為沉積在陣列基板上的導電金屬層。8.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任意一項所述的液晶顯示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電粘膠層為各向異性導電膠。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液晶顯示模塊,包括液晶顯示面板和背光組件,液晶顯示面板包括陣列基板和設于陣列基板上的對盒基板,陣列基板上通過導電粘膠層分別連接有主柔性電路板和背光柔性電路板,背光組件包括導光板和設于導光板側邊的發(fā)光件,陣列基板上設有與主柔性電路板一端相連接的第一正電極端和第一負電極端、及與背光柔性電路板一端相連接的第二正電極端和第二負電極端;第一正電極端與第二正電極端相連,第一負電極端與第二負電極端相連。主柔性電路板和背光柔性電路板均與液晶顯示面板連接,能夠避免在主柔性電路板和背光柔性電路板之間設置焊盤或連接器,因而減小液晶顯示模塊的整體厚度。
【IPC分類】G02F1/1345, G02F1/13357
【公開號】CN204945584
【申請?zhí)枴緾N201520677984
【發(fā)明人】孫洋
【申請人】深圳市百樂奇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6日
【申請日】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