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鍵盤樂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具有面板的鍵盤樂器,在面板上能夠豎直安裝用于支撐樂譜的樂譜架。
背景技術(shù):
通常,在公知的鍵盤樂器的構(gòu)造中,樂譜架可以固定至鍵盤樂器主體的橫向(樂器的寬度方向,即演奏者觀看的左右方向)上的期望位置,該樂譜架用于在鍵盤樂器(例如電子琴或電子鋼琴)的演奏過程中支撐樂譜。例如,已經(jīng)提出一種鍵盤樂器,其具有形成于面板后部的后表面上的突出部分,該突出部分中形成有樂譜架安裝槽,該槽在其整個長度上寬度均勻,并在樂譜架安裝槽中沿樂譜架安裝槽的整個長度形成樂譜架固定器(例如參見日本專利公告No.2570940)。在該鍵盤樂器中,可以將作為樂譜架下端形成的插入部分插入或安裝至樂譜架安裝槽中并由樂譜架固定器保持,從而能夠在期望位置豎直安裝樂譜架。
但是,上述類型的鍵盤樂器具有在縱向呈直線延伸的樂譜架安裝槽,從而無論樂譜架在哪里豎直安裝,樂譜架總是面向前方。因此,當(dāng)樂譜架在樂譜架安裝槽的左端或右端的附近豎直安裝時,樂譜會不可避免地相對于演奏者傾斜地放置于樂譜架上,這使得演奏者難以觀看書寫的樂譜。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鍵盤樂器,該鍵盤樂器不僅能夠使得樂譜架豎直安裝在面板橫向上的期望位置,而且即使在樂譜架豎直安裝在面板的左端或右端附近時也能夠確保容易地觀看書寫的樂譜。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第一方案提供一種鍵盤樂器,包括鍵盤,包括設(shè)置于該鍵盤前部的多個鍵;面板,設(shè)置于該鍵盤后方的位置;以及面板的接合部分,形成于該面板上,用于與樂譜架的接合部分接合,所述樂譜架用于支撐樂譜并具有與樂譜架的接合部分一起形成的支腳部分,其中面板的接合部分這樣形成,即,使得樂譜架的接合部分能夠在橫向上的期望位置與面板的接合部分接合,并且面板的接合部分以向后凸出的方式彎曲,使樂譜架的接合部分與面板的接合部分接合,從而使得樂譜架能夠豎直安裝在面板上的橫向上的期望位置。
利用本發(fā)明第一方案的這種設(shè)置,與樂譜架的接合部分可接合的面板的接合部分以向后凸出的方式彎曲延伸,從而不僅能夠?qū)纷V架豎直安裝在面板上的橫向上的期望位置,而且即使在樂譜架豎直安裝在面板的左端或右端附近時也能夠確保容易地觀看樂譜。
優(yōu)選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為突出狀,面板上的面板的接合部分為帶底的槽狀。
優(yōu)選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為槽狀,面板上的面板的接合部分為突出狀。
優(yōu)選地,鍵盤樂器包括左發(fā)音和右發(fā)音,所述左發(fā)音和右發(fā)音分別設(shè)置于面板的相對的左端和右端,用于至少在向前方向上發(fā)出樂音,并且面板的接合部分使得樂譜架的左端或右端定位于一位置,在該位置處,當(dāng)樂譜架在其能夠豎直安裝的范圍內(nèi)豎直安裝在面板部分上的最左或最右位置時,樂譜架的左端或右端基本不會妨礙所述左發(fā)音或右發(fā)音。
優(yōu)選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為突出狀,面板上的面板的接合部分為槽狀,并且當(dāng)樂譜架豎直安裝在面板上時,通過一接合引導(dǎo)部件引導(dǎo)樂譜架的接合部分與面板的接合部分接合。
優(yōu)選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為突出狀,面板上的面板的接合部分為槽狀,并在面板的接合部分的前方位置設(shè)置傾斜部分,該傾斜部分向后下方傾斜并與面板的接合部分接續(xù)。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第二方案提供一種鍵盤樂器,包括鍵盤,包括設(shè)置于該鍵盤前部的多個鍵;面板,設(shè)置于該鍵盤后方的位置,在該面板上形成有面板的接合部分;支撐樂譜的樂譜架,該樂譜架具有支腳部分和形成于該支腳部分上的樂譜架的接合部分,該樂譜架的接合部分可在該面板上的橫向上的期望位置與面板的接合部分接合,其中面板的接合部分和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的至少之一以向后凸出的方式彎曲,使樂譜架的接合部分與面板的接合部分接合,從而使得樂譜架能夠豎直安裝在面板上的橫向上的期望位置。
利用本發(fā)明第二方案的這種設(shè)置,可互相接合的樂譜架的接合部分和面板的接合部分的至少之一以向后凸出的方式彎曲延伸,從而不僅能夠?qū)纷V架豎直安裝在面板上的橫向上的期望位置,而且即使在樂譜架豎直安裝在面板的左端或右端附近時也能夠確保容易地觀看樂譜。
優(yōu)選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為突出狀,面板上的面板的接合部分為帶底的槽狀。
優(yōu)選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為槽狀,面板上的面板的接合部分為突出狀。
優(yōu)選地,設(shè)置多個樂譜架,樂譜架的總橫向?qū)挾鹊扔诨蛐∮阪I盤樂器的橫向?qū)挾龋⑶疫@些樂譜架能夠以彼此橫向相鄰的方式同時并排設(shè)置在面板上。
參照附圖的下述詳細說明,將使本發(fā)明的上述及其它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更清楚。
圖1A為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鍵盤樂器的示意透視圖;圖1B為圖1A所示鍵盤樂器的右視圖;圖2A為圖1A和圖1B所示鍵盤樂器主體的俯視圖;圖2B為圖1A和圖1B所示鍵盤樂器主體的后視圖;圖3為圖1B中上外殼的后視圖;圖4為沿圖3的A-A線的剖視圖;圖5A為圖1A和圖1B所示的樂譜架的前視圖;圖5B為圖1A和圖1B所示的樂譜架的底視圖;圖5C為沿圖5A的B-B線的剖視圖;圖6示出沿圖5B的C-C線的剖面以及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的剖面;圖7A為示出兩個樂譜架與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之間的空間關(guān)系的兩個樂譜架的前視圖;圖7B為示出兩個樂譜架與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之間的空間關(guān)系的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的俯視圖;圖8A為放置于臨時樂譜架上的樂譜的剖視圖;
圖8B為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的右端的俯視圖,用于解釋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與臨時樂譜架之間的位置關(guān)系;圖9A為根據(jù)本實施例(其中豎直安裝有樂譜架)的第一變化例的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的示意圖;圖9B為根據(jù)本實施例的第二變化例的面板的接合部分與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的透視圖;圖10為根據(jù)本實施例的第三變化例的面板的接合部分與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的透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參照示出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附圖詳細說明本發(fā)明。
圖1A為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鍵盤樂器的示意透視圖。圖1B為該鍵盤樂器的右視圖。
如圖1A和圖1B所示,鍵盤樂器100包括鍵盤樂器主體30和與鍵盤樂器主體30分離形成的樂譜架10。在圖1A和1B所示的狀態(tài)中,樂譜架10豎直安裝在鍵盤樂器主體30上。在以下的說明中,朝向演奏者的鍵盤樂器主體30的一側(cè)稱為“前側(cè)”,將使用的與鍵盤樂器主體30的“左”和“右”相關(guān)的用語為參照演奏者定義的相應(yīng)含義。
在鍵盤樂器主體30中,形成鍵盤32,其包含多個設(shè)置于前部的鍵,并且在鍵盤32的后方形成面板33。如圖1B所示,鍵盤樂器主體30具有上外殼31和安裝于上外殼31上的下外殼8。如下文所詳述的,在面板33上形成有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用于放置樂譜9的樂譜架10能夠在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上(豎直)安裝和將其移除。
圖2A為圖1A和圖1B所示鍵盤樂器主體30的俯視圖,圖2B為圖1A和圖1B所示鍵盤樂器主體的后視圖。
如圖2A和圖2B所示,在面板33的左端,設(shè)置功能開關(guān)36、主音量開關(guān)37和電源開關(guān)38。在面板33的相應(yīng)的左端和右端形成用于發(fā)出樂音的發(fā)音34和35,發(fā)音34和35從面板33內(nèi)延伸至后表面57。在鍵盤樂器主體30內(nèi)設(shè)置樂音發(fā)生器(未示出),例如在演奏過程中響應(yīng)于鍵盤32上的觸鍵操作而產(chǎn)生的樂音主要從發(fā)音34和35向后、向上和向前發(fā)出。發(fā)音34(35)例如包括揚聲器(未示出)和聲音出口多孔蓋或網(wǎng)(未示出),其中揚聲器以面向后的方式安裝于鍵盤樂器主體30的后端。發(fā)音34和35的各自上表面大體與面板33齊平。由此,樂音不僅從后表面57向后傳播,而且從聲音出口多孔蓋向上和向前傳播。
圖3為圖1B中上外殼31的后視圖。圖4為沿圖3的A-A線的剖視圖。
如圖4所示,上外殼31的下前部和下后部分別形成有下外殼安裝部分48和49。上外殼31通過螺釘(未示出)經(jīng)由下外殼安裝部分48和49固定連接至下外殼8。
如圖2A所示,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對稱形成于面板33上,并且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的延伸長度略短于鍵盤樂器主體30的整體寬度。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包括弧形槽部分52和在弧形槽部分52的正前方與其接續(xù)地形成的斜面部分51,在俯視圖中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為弧形。
如圖4所示,弧形槽部分52由前壁53的后表面53a、作為底壁54的上表面的底表面54a和后壁55的前表面55a構(gòu)成,其剖面為大致呈U形的帶底的槽。前壁53的后表面53a和后壁55的前表面55a均為錐形表面,從而使得弧形槽部分52的寬度隨著其向頂部延伸而略微擴大。上述擴大的程度大于樹脂制模所需的拔模斜度(例如為拔模斜度的三倍)。如圖2A和圖3所示,構(gòu)成弧形槽部分52的前壁53和后壁55沿半徑為R1(例如約5000mm,曲率等于1/5000(1/mm))的略為彎曲的曲線形成為弧形,從而以向后凸出的方式彎曲,其中該曲線的中心位于弧形槽部分52的前方。因此,從鍵盤樂器100的前端到弧形槽部分52的距離在弧形槽部分52的橫向(左右方向,即沿長度的方向)的中心處最長,并隨著弧形槽部分52向弧形槽部分52的左端或右端延伸而逐漸變短。
此外,如圖4所示,后壁55的上部形成有斜切部分56,斜切部分56以與后壁55的前表面55a接續(xù)的方式從后壁55向后傾斜。前表面55a經(jīng)由斜切部分56連接至面板33。另一方面,斜面部分51以與前壁53的頂部接續(xù)的方式形成,因此前壁53的后表面53a經(jīng)由斜面部分51連接至面板33。斜面部分51為從面板33朝向前壁53的頂部略微傾斜的平面。斜面部分51的前端51a沿橫向線性延伸,如圖2A所示。
如圖2A所示,在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中,斜面部分51在俯視圖中為弧形并在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的整個長度上延伸,而弧形槽部分52相對的左端52a和右端52b位于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在橫向上的左端和右端稍向內(nèi)的位置。
如圖3和圖4所示,在上外殼31中,以與后壁55接續(xù)的方式形成的多個豎肋39從后壁55向后延伸至上外殼31的后部。另一方面,以與前壁53接續(xù)的方式形成的多個豎肋40從前壁53向前延伸。與每個豎肋40接續(xù)形成的豎肋41從豎肋40向前延伸。此外,以與豎肋40和相應(yīng)的相鄰豎肋41接續(xù)的方式形成沿橫向延伸的多個橫肋42,從而使它們連接在相應(yīng)的相鄰豎肋40和豎肋41對之間。此外,多個豎肋47以與弧形槽部分52相交的方式向前和向后延伸。
豎肋39、40、41和47以及橫肋42不僅加固上外殼31,而且起到加固弧形槽部分52的作用,因為這些肋直接或間接連接至弧形槽部分52。具體地,沿弧形槽部分52的長度并排設(shè)置橫肋42,并且在弧形槽部分52的弧形頂點附近設(shè)置一些豎肋40和41,從而使得弧形槽部分52能夠足以承受為了向/從鍵盤樂器主體30安裝/分離樂譜架10而向其垂直施加的應(yīng)力。上外殼31優(yōu)選設(shè)置多個橫肋42以及多個豎肋40和41,但也可以僅設(shè)置單個橫肋42、單個豎肋40和單個豎肋41。
此外,在弧形槽部分52的附近形成用于安裝下外殼8的凸起43、44和45,并以與相應(yīng)的凸起45接續(xù)的方式形成多個橫肋46。這些元件也起到加固弧形槽部分52的作用。
圖5A為圖1A和圖1B所示的樂譜架10的前視圖,圖5B為圖1A和圖1B所示的樂譜架10的底視圖。此外,圖5C為沿圖5A的B-B線的剖視圖。圖6示出沿圖5B的C-C線的剖面以及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的剖面。
如圖5A和5C所示,樂譜架10包括兩個支腳部分20(20L和20R),在長度方向互相間隔的相應(yīng)位置形成于樂譜架10的底部;樂譜安置構(gòu)件17,用于固定樂譜9的下端;和樂譜支架11,用于支撐樂譜9的后表面。樂譜架10為例如由半透明樹脂構(gòu)成的一體式構(gòu)件。支腳部分20L和20R包括向下突出的各個板部分12(12L和12R)。如圖5B所示,每個板部分12L和12R沿半徑為R2的略微彎曲的曲線形成,從而以向后凸出的方式延伸,其中該曲線的中心位于板部分12L或12R的前方。與板部分12L和12R類似,樂譜支架11也沿半徑R2的曲線彎曲延伸。
半徑R2的值等于弧形槽部分52(前壁53和后壁55)延伸的曲線的半徑R1。此外,支腳部分20L和20R沿弧形槽部分52(前壁53和后壁55)的彎曲形狀的位置關(guān)系為,當(dāng)支腳部分20L和20R中的一個安裝在弧形槽部分52中時另一個也安裝在弧形槽部分52中。具體說來,當(dāng)支腳部分20L和20R位于弧形槽部分52的彎曲形狀上時,各支腳部分20L和20R的板部分12L和12R變?yōu)橐耘c弧形槽部分52相同的曲率在相同的方向上彎曲的狀態(tài)。
每個板部分12具有形成于其橫向的中心部分的接觸肋13(13L或13R)以及互相間隔地形成在相應(yīng)的左端和右端的接觸肋14(14L或14R)和15(15L或15R)。接觸肋13L(13R)在板部分12L(12R)的前表面與板部分12L(12R)一體形成,而接觸肋14L和15L在板部分12L(12R)的后表面與板部分12L(12R)一體形成。此外,在樂譜安置構(gòu)件17的下方,在形成支腳部分20L和20R的位置之外的位置形成多個加固豎肋16(參見圖5B)。
接下來,將參照圖6說明如何在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上豎直安裝樂譜架10。盡管圖6中僅示出安裝在弧形槽部分52中的樂譜架10的支腳部分20L作為兩個支腳部分20的代表,但是支腳部分20R的構(gòu)造以及安裝方式與支腳部分20L完全相同。
如圖6所示,支腳部分20L以可與弧形槽部分52裝配的方式形成。具體說來,支腳部分20L的接觸肋13L隨著其向上延伸而沿弧形槽部分52的前壁53的后表面53a的錐形向前傾斜,而接觸肋14L和15L隨著其向上延伸而沿弧形槽部分52的后壁55的前表面55a向后傾斜。
當(dāng)支腳部分20L插入弧形槽部分52時,板部分12L與弧形槽部分52接合,其中板部分12L中裝配有接觸肋13L、14L和15L,在板部分12L與弧形槽部分52的底表面54a之間形成間隙。由于弧形槽部分52的錐形與接觸肋13L、14L和15L的形狀相符合,樂譜架10由弧形槽部分52穩(wěn)定地支撐。此時,樂譜支架11位于向后傾斜的位置(參見圖1B)。
為了在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中豎直安裝樂譜架10,支腳部分20L和20R通常在弧形槽部分52前面的位置從上方接觸面板33,并沿斜面部分51向后滑移(slid)。于是,當(dāng)支腳部分20L和20R到達弧形槽部分52的位置時,由于樂譜架10自身的重量,支腳部分20L和20R插入并安裝于弧形槽部分52中。由此,斜面部分51起到用于豎直安裝樂譜架10的接合引導(dǎo)部分的作用。此外,通過向上拉樂譜架10從而將支腳部分20L和20R從弧形槽部分52拉出,能夠簡單地將樂譜架10從弧形槽部分52移除。
無論板部分12L和12R安裝在弧形槽部分52中的橫向上的哪個位置,板部分12L和12R的狀態(tài)都可以變?yōu)橐耘c弧形槽部分52相同的曲率在相同方向彎曲,從而使得支腳部分20L和20R能夠與弧形槽部分52在期望位置接合。因此,能夠選擇期望的樂譜架10的豎直安裝位置,只要該位置在支腳部分20L與弧形槽部分52的左端52a(參見圖2A)接觸的位置和支腳部分20R與弧形槽部分52的右端52b接觸的位置之間的范圍內(nèi)即可。
此外,由于弧形槽部分52以向后凸出的方式彎曲,與弧形槽部分52線性延伸的情況相比,即使樂譜架10豎直安裝在弧形槽部分52的左端或右端的附近,樂譜架10的樂譜支架11的前表面也面向演奏者。因此,無論樂譜架10豎直安裝在弧形槽部分52中的哪個位置,都能夠容易地觀看樂譜9中的書寫的樂譜。
如圖5A和5B所示,樂譜架10的左端和右端10a和10b,也即樂譜支架11的相應(yīng)的左端和右端,分別位于支腳部分20L的左端和支腳部分20R的右端之外。因而,當(dāng)支腳部分20L的左端與弧形槽部分52的左端52a接觸時,樂譜架10的左端10a位于圖2A所示的位置P1;而當(dāng)支腳部分20R的右端與弧形槽部分52的右端52b接觸時,樂譜架10的右端10b位于位置P2。位置P1和P2分別對應(yīng)于相應(yīng)的發(fā)音34和35的橫向中心。因此,即使當(dāng)樂譜架10豎直安裝在樂譜架10能夠豎直安裝的范圍內(nèi)的橫向最左或最右位置時,從前方看,大約一半的發(fā)音34或35不會被遮蔽在樂譜支架11之后,因此聲音能夠向前發(fā)出。如果發(fā)音34或35被樂譜支架11完全覆蓋,聲音(尤其是高頻范圍內(nèi)的聲音)的傳輸將削弱。但是,在本實施例中,由于將樂譜架10設(shè)置在如上所述的位置,能夠?qū)l(fā)音34(35)的發(fā)音功能的削弱限制到確保清楚地發(fā)出聲音而不會消音的容許限度。
盡管鍵盤樂器主體30通常設(shè)有單個樂譜架10,但是用戶也可以在以后獲得另一相同構(gòu)造的樂譜架10,而使用兩個樂譜架10。
圖7A、7B示出兩個樂譜架10與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之間的空間關(guān)系,其中以前視圖7A示出樂譜架10,而以俯視圖7B示出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
如圖7A、7B所示,為互相區(qū)分兩個樂譜架10,將其中一個指定為第一樂譜架10-1,而另一個指定為第二樂譜架10-2。樂譜架10的橫向總寬度短于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的總長度。當(dāng)?shù)谝粯纷V架10-1的支腳部分20L的左端保持與弧形槽部分52的左端52a接觸而第二樂譜架10-2的支腳部分20R的右端保持與弧形槽部分52的右端52b接觸時,在兩個樂譜架10之間形成間隙C1。因此,兩個樂譜架10能夠以在橫向彼此相鄰的方式同時并排設(shè)置于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中。這使得能夠以打開的狀態(tài)水平放置為較長音樂片段準(zhǔn)備的較長樂譜,從而免去用戶對樂譜進行翻頁的麻煩或減少翻頁操作的次數(shù)。
在某些情況下,取代作為固定裝置使用的樂譜架,可使用薄板、一疊厚紙等作為臨時樂譜架,從而以打開的狀態(tài)水平放置上述類型的較長樂譜。同樣,在本實施例中,用戶也可以使用上述臨時樂譜架取代樂譜架10,或與樂譜架10一起使用。例如,臨時樂譜架能夠為一個樂譜架10不能支撐的樂譜部分提供支撐。
圖8A為放置于臨時樂譜架上的樂譜的剖視圖。圖8B為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的右端的俯視圖,用于解釋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與臨時樂譜架之間的位置關(guān)系。
如圖8A所示,臨時樂譜架7的下端安裝于弧形槽部分52中,臨時樂譜架7在弧形槽部分52的上方延伸的部分向后傾斜,從而能夠容易地觀看樂譜中的書寫樂譜。該臨時樂譜架7不具有與樂譜架10的樂譜安置構(gòu)件17對應(yīng)的部分,因此樂譜9的下端保持與斜面部分51直接接觸。在這種情況下,斜面部分51類似于樂譜安置構(gòu)件17起到支撐樂譜9下端的作用。由于斜面部分51向后下方傾斜,因此由臨時樂譜架7支撐的樂譜9的下端難以向前滑移。
此外,如圖8B所示,當(dāng)臨時樂譜架7保持與弧形槽部分52的右端52b接觸時,臨時樂譜架7位于最右位置。如上所述,斜面部分51延伸至右端52b向右的位置。因此,即使當(dāng)臨時樂譜架7豎直安裝于最右位置時,通過防滑效應(yīng),就能夠?qū)纷V9放置為使其延伸至超過右端52b的位置,只要該位置存在斜面部分51。這在使用水平方向上的較長樂譜時很有利。
根據(jù)本實施例,弧形槽部分52和支腳部分20以互相可裝配的方式形成,并且弧形槽部分52以向后凸出的方式彎曲。同時,樂譜架10的兩個支腳部分20能夠同時安裝在弧形槽部分52中的相應(yīng)的期望位置。因此,能夠在面板33上橫向上的期望位置豎直安裝樂譜架10。此外,由于弧形槽部分52以向后凸出的方式彎曲,即使在樂譜架10豎直安裝在弧形槽部分52的左端或右端附近時,樂譜9也面向演奏者,從而能夠確保容易地觀看樂譜9中的書寫樂譜。而用戶在豎直安裝于弧形槽部分52的橫向中心的樂譜架10的前面,從不會有壓抑感。
此外,即使樂譜架10豎直安裝在能夠豎直安裝樂譜架10的范圍內(nèi)的最左或最右位置時,從前方看,也只有大約一半的發(fā)音34或35被樂譜架10遮蔽,從而能夠?qū)l(fā)音34(35)向前發(fā)音的發(fā)音功能的削弱限制到容許限度。應(yīng)該注意,樂譜架10的支腳部分20以及弧形槽部分52的左端和右端52a和52b只能分別被這樣定位,即,使得位置P1和P2(參見圖2A)基本不妨礙發(fā)音34和35。在這種情況下,優(yōu)選地,這樣設(shè)置位置P1和P2,使發(fā)音34和35中至少大于三分之一的發(fā)音分別在樂譜架10的左側(cè)和右側(cè)橫向延伸。
此外,根據(jù)本實施例,由于以與弧形槽部分52接續(xù)的方式形成的斜面部分51向后下方傾斜,斜面部分51起到用于在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中豎直安裝樂譜架10的接合引導(dǎo)部分的作用,從而有助于豎直安裝樂譜架10。此外,當(dāng)使用臨時樂譜架7支撐樂譜9時,斜面部分51不僅接納樂譜9,而且起到防滑器的作用。因此,盡管其構(gòu)造簡單,但斜面部分51具有廣泛的用途。
此外,由于弧形槽部分52形成為其剖面大致為U形的帶底的槽,并與作為斜面的斜面部分51接續(xù),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具有較大的截面副力矩,這能夠確保樂譜架10的高剛度以及穩(wěn)定豎直安裝。應(yīng)該注意,前述橫肋42以及豎肋40和41也有助于增加上外殼31(或面板33)的截面副力矩。
此外,當(dāng)使用兩個樂譜架10時,樂譜架10能夠以彼此橫向相鄰的方式同時并排設(shè)置,這使得能夠以打開狀態(tài)容易地水平放置較長樂譜,從而有助于增加使用范圍。
應(yīng)該注意,為了同時并排設(shè)置多個樂譜架10,每個樂譜架10和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50只能如下設(shè)置各樂譜架10的總橫向?qū)挾鹊扔诨蛐∮阪I盤樂器100的橫向?qū)挾?,并且分別豎直安裝于最左和最右位置的各樂譜架10的左端和右端位于鍵盤樂器100的相應(yīng)的相對端之內(nèi)。因此,能夠同時豎直安裝的樂譜架10的數(shù)目不限于兩個??梢园惭b三個或更多樂譜架10,并且樂譜架10的尺寸也可以彼此不同。
在本實施例中,每個發(fā)音34和35可以分為高頻發(fā)音范圍和低/中頻發(fā)音范圍,以使各發(fā)音34和35的外部,即發(fā)音34的左半部和發(fā)音35的右半部,基本用作高頻發(fā)音范圍。這能夠防止高頻發(fā)音易于被樂譜架10阻擋(與低/中頻發(fā)音相比,高頻發(fā)音的傳播更易于被障礙物阻擋)。
在本實施例中,通過結(jié)合高頻揚聲器,可將發(fā)音34和35中的右側(cè)發(fā)音35設(shè)置為基本起高頻發(fā)音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優(yōu)選右端52b位于比左端52a在橫向更靠內(nèi)的位置,或優(yōu)選支腳部分20L和20R中的右支側(cè)腳部分20R的右端位于比支腳部分20L的左端在橫向更靠外的位置。這使得由樂譜架10遮蔽的發(fā)音35的區(qū)域小于由樂譜架10遮蔽的發(fā)音34的區(qū)域,從而能夠防止高頻發(fā)音易于被樂譜架10阻擋。
應(yīng)該注意,從改進發(fā)音34(35)向前發(fā)音的功能的角度出發(fā),樂譜架10的樂譜支架11可以形成有多個小通孔。
接下來,將說明本實施例的鍵盤樂器的變化例。
盡管在上述實施例中,斜面部分51起到樂譜架10的接合引導(dǎo)部分的作用,但是并不需要像構(gòu)造斜面部分51那樣來構(gòu)造接合引導(dǎo)部分。
圖9A為根據(jù)本實施例(其中豎直安裝有樂譜架)的第一變化例的樂譜架豎直安裝部分的示意圖。例如,如圖9A所示,與弧形槽部分52相對應(yīng)的弧形槽部分152的前部不形成為斜面部分,而在弧形槽部分152的后部形成止動部分133a,其從與面板33相對應(yīng)的面板133向上突出。
利用這種構(gòu)造,當(dāng)與樂譜架10相對應(yīng)的樂譜架110在面板133上向后滑移以與弧形槽部分152接合時,樂譜架110的支腳部分120的上部與止動部分133a鄰接。這樣,由于樂譜架110自身的重量使得支腳部分120插入并裝配在弧形槽部分152中。
應(yīng)該注意,可以同時設(shè)置本第一變化例中的止動部分133a和斜面部分51,以使其彼此配合起到接合引導(dǎo)部分的作用。
在上述實施例中,面板形成有弧形槽部分52作為槽形或凹形接合部分(以下稱為“面板的接合部分”),樂譜架形成有各支腳部分20的板部分12以及接觸肋13、14和15作為突出接合部分(參見圖5B)(以下稱為“樂譜架的接合部分”),從而能夠通過將上述兩個接合部分裝配在一起而豎直安裝樂譜架10。但是,兩個接合部分之間的凹凸關(guān)系可以互換。具體說來,槽形樂譜架的接合部分可與突出的面板的接合部分接合。
圖9B為根據(jù)本實施例的第二變化例的面板的接合部分與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的透視圖。例如,如圖9B所示,取代弧形槽部分52,面板33形成有弧形脊(ridge)部分252。另一方面,與樂譜架10相對應(yīng)的樂譜架210的支腳部分220(220L和220R)分別形成有開口向下且形狀與弧形脊部分252相對應(yīng)的U形槽221。弧形脊部分252的彎曲形狀(曲率半徑)與弧形槽部分52的相同,U形槽221的彎曲形狀(曲率半徑)與樂譜架10的支腳部分20的板部分12相同。
利用上述構(gòu)造,U形槽221能夠裝配于弧形脊部分252上的橫向上的期望位置,從而與圖1A-8B所示的實例一樣,樂譜架210能夠豎直安裝于橫向上的期望位置。應(yīng)該注意,當(dāng)面板33形成有弧形脊部分252時,即使為了維修鍵盤樂器而將其倒置于地板等上,也可以防止開關(guān)36-38以及發(fā)音34和35被刮傷。簡言之,弧形脊部分252起到鍵盤樂器的基本功能部件的保護器的作用。
在第二變化例中,支腳部分220的U形槽221可以設(shè)置為具有向下延伸至低于后壁L2的位置的前壁L1,從而實現(xiàn)接合引導(dǎo)功能。在這種情況下,前壁起到與第一變化例的止動部分133a(參見圖9A)相同的作用,并通過與弧形脊部分252鄰接用作接合引導(dǎo)部分。
替代地,U形槽221可設(shè)置為具有向下延伸至低于前壁L1的位置的后壁L2。這使得不僅能夠容易地在弧形脊部分252上安裝樂譜架210,而且能夠避免樂譜架210易于從鍵盤樂器向后倒的問題。
圖10為根據(jù)本實施例的第三變化例的面板的接合部分與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的透視圖。例如,如圖10所示,通過切割第二變化例中的弧形脊部分252(參見圖9B)形成的多個弧形脊部分352在橫向排列為一排。另一方面,樂譜架310形成有支腳部分320,支腳部分320通過將樂譜架210的多個支腳部分220合并成單個結(jié)構(gòu)而形成。因而,支腳部分320形成有單個連續(xù)的U形槽321。弧形脊部分352之間的間隙C2的長度設(shè)置為相比U形槽321的長度足夠短。
利用這種構(gòu)造,由于U形槽321可裝配于弧形脊部分352的橫向上的期望位置,因此與第二變化例一樣,能夠在橫向上的期望位置豎直安裝樂譜架310。
如第二和第三變化例以實例的方式所示,本發(fā)明滿足如下條件樂譜架的接合部分和面板的接合部分形成為互相可裝配的形狀,即一個為突出狀,而另一為槽狀,并且兩個接合部分中的至少一個是連續(xù)形成的。在這種情況下,并不要求樂譜架的接合部分和面板的接合部分中的連續(xù)形成的那個接合部分在其整個長度上完全連續(xù),而可以是通過連續(xù)設(shè)置多個突起或溝槽使其基本上起到連續(xù)部分的作用來形成。例如,盡管在第二變化例中(參見圖9B),弧形脊部分252的形狀為在其整個長度上連續(xù),但第三變化例也可以適用于弧形脊部分252。在這種情況下,由于弧形脊部分252設(shè)有橫向長度小于U形槽221的間隙,實際上通過在一排設(shè)置多個脊而形成弧形脊部分252。
在上述實施例中(圖1A至圖8B),當(dāng)樂譜架10的支腳部分20裝配于弧形槽部分52中時,接觸肋13、14和15(參見圖5B)變?yōu)榕c弧形槽部分52垂直線連接,從而使得每個支腳部分20基本上由接觸肋13、14和15三點支撐。因此,從允許樂譜架豎直安裝在面板上的橫向上的期望位置以及即使樂譜架豎直安裝于面板的左端和右端附近時也能確保容易地觀看樂譜架的觀點出發(fā),不必使每個支腳部分20的板部分12以與弧形槽部分52相同的曲率彎曲。
根據(jù)上述觀點,可以僅將樂譜架的接合部分和面板的接合部分中的一個形成為彎曲的連續(xù)脊或槽。在這種情況下,樂譜架的接合部分和面板的接合部分中的另一個可以構(gòu)造為具有用于與相應(yīng)的脊或槽面接觸或垂直線接觸的多個部分,每個部分的形狀適用于插入相應(yīng)的脊或適用于裝配在相應(yīng)的槽中。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鍵盤樂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鍵盤,其包括設(shè)置于所述鍵盤前部的多個鍵;面板,其設(shè)置于所述鍵盤后方的位置;以及面板的接合部分,其形成于所述面板上,用于與樂譜架的接合部分接合,所述樂譜架用于支撐樂譜并具有與該樂譜架的接合部分一起形成的支腳部分,其中所述面板的接合部分這樣形成,即,使得所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能夠在橫向上的期望位置與所述面板的接合部分接合,并且其中所述面板的接合部分以向后凸出的方式彎曲,使所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與所述面板的接合部分接合,從而使得所述樂譜架能夠豎直安裝在所述面板上的橫向上的期望位置。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鍵盤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為突出狀,所述面板上的面板的接合部分為帶底的槽狀。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鍵盤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為槽狀,所述面板上的面板的接合部分為突出狀。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鍵盤樂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左發(fā)音和右發(fā)音,所述左發(fā)音和右發(fā)音分別設(shè)置于所述面板的相對的左端和右端,用于至少在向前方向上發(fā)出樂音,并且其中所述面板的接合部分使得所述樂譜架的左端或右端定位于一位置,在該位置處,當(dāng)所述樂譜架在其能夠豎直安裝的范圍內(nèi)豎直安裝在所述面板部分上的最左或最右位置時,所述樂譜架的左端或右端基本不會妨礙所述左發(fā)音或右發(fā)音。
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鍵盤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為突出狀,所述面板上的面板的接合部分為槽狀,并且其中當(dāng)所述樂譜架豎直安裝在所述面板上時,通過一接合引導(dǎo)部件引導(dǎo)所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與所述面板的接合部分接合。
6.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鍵盤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為突出狀,所述面板上的面板的接合部分為槽狀,并且其中在所述面板的接合部分的前方位置設(shè)置傾斜部分,所述傾斜部分向后方傾斜并與所述面板的接合部分接續(xù)。
7.一種鍵盤樂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鍵盤,其包括設(shè)置于所述鍵盤前部的多個鍵;面板,其設(shè)置于所述鍵盤后方的位置,在所述面板上形成有面板的接合部分;支撐樂譜的樂譜架,所述樂譜架具有支腳部分和形成于所述支腳部分上的樂譜架的接合部分,該樂譜架的接合部分可在所述面板上的橫向上的期望位置與所述面板的接合部分接合,其中所述面板的接合部分和所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的至少之一以向后凸出的方式彎曲,使所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與所述面板的接合部分接合,從而使得所述樂譜架能夠豎直安裝在所述面板上的橫向上的期望位置。
8.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鍵盤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為突出狀,所述面板上的面板的接合部分為帶底的槽狀。
9.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鍵盤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樂譜架的接合部分為槽狀,所述面板上的面板的接合部分為突出狀。
10.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鍵盤樂器,其特征在于,設(shè)置多個所述樂譜架,所述樂譜架的總橫向?qū)挾鹊扔诨蛐∮谒鲦I盤樂器的橫向?qū)挾龋⑶宜鰳纷V架能夠以彼此橫向相鄰的方式同時并排設(shè)置在所述面板上。
全文摘要
一種鍵盤樂器,該鍵盤樂器不僅能夠使得樂譜架豎直安裝在面板上的橫向上的期望位置,而且即使在樂譜架豎直安裝在面板的左端或右端附近時也能夠確保容易地觀看書寫的樂譜。該鍵盤樂器包括鍵盤,其包括設(shè)置于該鍵盤前部的多個鍵;面板,其設(shè)置于該鍵盤后方的位置。該面板中形成弧形槽部分,以與樂譜架的支腳部分接合?;⌒尾鄄糠诌@樣形成,即,使得弧形槽部分能夠與樂譜架的支腳部分在橫向上的期望位置接合,并且該弧形槽部分以向后凸出的方式彎曲。
文檔編號G10C3/12GK1835066SQ20061006781
公開日2006年9月20日 申請日期2006年3月14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5年3月14日
發(fā)明者齊藤大輔 申請人:雅馬哈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