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便攜式琴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樂器支架,尤其涉及一種便攜式折疊琴架。
背景技術:
各種琴如古箏、古琴、電子琴等體積較大的樂器演奏時都需要放置在一個臺面上方能方便演奏,因此不論在家庭還是學校,都必須給琴專門配一個臺面。但是在需要將琴一定或者攜帶出門時則非常不方便。日常生活中常使用X型腳架作為琴架,然而X型腳架承受重量只靠一插銷,經(jīng)常是插銷機構破壞后就不能使用。
發(fā)明內(nèi)容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折疊方便、支撐牢固的便攜式琴架。一種便攜式琴架,該琴架包括一第一組件及一第二組件,該第一組件包括第一支腳、第一承載座、連接該第一支腳及第一承載座的第一支撐體、及連接第一支腳及第一支撐體的第一加固件;該第二組件包括第二支腳、第二承載座、連接該第二支腳及第二承載座的第二支撐體、及連接第二支腳及第二支撐體的第二加固件;所述第一支腳與第二支腳樞接并互成角度,所述第一承載座與第二承載座連接以用于支撐琴體,所述第一加固件與部分第一支腳及部分第一支撐體圍成三角形支撐結構,所述第二加固件與部分第二支腳及部分第二支撐體圍成三角形支撐結構。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撐體與第一支腳的角度為65度至75度之間,該第一支撐體與第一加固件之間的角度為45度至60度之間。進一步地,所述第二支撐體與第二支腳的角度為65度至75度之間,該第二支撐體與第二加固件之間的角度為45度至60度之間。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加固件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支撐體樞接,另一端通過一快拆結構與所述第一支腳連接。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撐體包括第一管體及一第二管體,該第一管體連接所述第一支腳及第一加固件,所述第二管體的直徑小于第一管體的直徑,以部分嵌入該第二管體內(nèi)以調節(jié)該第一支撐體的長度,并通過一快拆結構將第二管體相對第一管體固定;所述第二支撐體包括第一管體及一第二管體,該第一管體連接所述第二支腳及第二加固件,所述第二管體的直徑小于第一管體的直徑,以部分嵌入該第二管體內(nèi)以調節(jié)該第一支撐體的長度,并通過一快拆結構將第二管體相對第一管體固定。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撐體與第二支撐體之間的距離自連接第一支腳、第二支腳的一端朝向連接第一承載座、第二承載座的一端逐漸增大。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承載座與所述第一支撐體樞接并通過一快拆結構相互固定,所述第二承載座與所述第二支撐體樞接并通過一快拆結構相互固定。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承載座包括一管狀的連接部,所述第二承載座包括一管狀的連接部,該第二承載座的連接部的一端嵌入于所述第一承載座的連接部。
一種便攜式琴架,該琴架包括一第一組件及一第二組件,該第一組件包括第一支腳、第一承載座、連接該第一支腳及第一承載座的第一支撐體、及連接第一支腳及第一支撐體的第一加固件;該第二組件包括第二支腳、第二承載座、連接該第二支腳及第二承載座的第二支撐體、及連接第二支腳及第二支撐體的第二加固件;該第一承載座與第一支撐體通過開拆結構固定,該第二承載座與第二支撐體通過另一快拆結構固定;該第一承載座與第二承載座連接,所述第一加固件與部分第一支腳及部分第一支撐體圍成三角形支撐結構,所述第二加固件與部分第二支腳及部分第二支撐體圍成三角形支撐結構。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支腳與第二支腳互成角度從而呈V形設置,所述第一支撐體與第一支腳的角度為65度至75度之間,該第一支撐體與第一加固件之間的角度為45度至60度之間。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該便攜式琴架通過第一組件及第二組件的獨立設置,拆裝方便,同時由于第一組件及第二組件分別設置有三角形支撐結構,增強了便攜式琴架的牢固性。
圖1為本發(fā)明的便攜式琴架的組裝示意圖。圖2為圖1所示的便攜式琴架另一角度的結構示意圖。圖3為圖1所示的便攜式琴架的一快拆結構的截面示意圖。圖4至圖7為圖1所示的便攜式琴架拆卸過程中的各狀態(tài)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使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能更清晰地表示出來,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如圖1及圖2所示,為本發(fā)明一較佳實施例的便攜式琴架。該琴架包括相互連接的第一組件100及第二組件500。該第一組件100包括一第一支腳10、第一承載座20、連接該第一支腳10及第一承載座20的第一支撐體30、及連接所述第一支腳10及第一支撐體30的第一加固件40。該第二組件500與第一組件100的結構相似,包括一第二支腳50、第二承載座60、連接該第二支腳50及第二承載座60的第二支撐體70、及連接所述第二支腳50及第二支撐體70的第二加固件80。所述第一組件100及第二組件500的各部件由管狀體連接而成。所述第一支腳10的一端與第二支腳50的一端樞接從而呈V形設置。在本實施例中,該第一支腳10與第二支腳50通過一個角度可調的連接頭95連接。該連接頭95具有兩延伸端以分別連接第一支腳10與第二支腳50,該兩個延伸端可相對轉動從而相互間的角度,并可將調節(jié)后的角度固定。所述第一支撐體30與第一支腳10靠近連接頭95的一端樞接。該第一支撐體30在本實施例中為一伸縮管,包括一第一管體31及一第二管體32。該第一管體31的底端與第一支腳10樞接;該第二管體32的頂端通過一快拆結構92與第一承載座20固定。該第二管體32的直徑小于第一管體31的直徑,并部分嵌入在第一管體31內(nèi)。該第二管體32嵌入第一管體31后并調整好相對長度以后,通過一快拆結構93將第二管體32相對第一管體31夾持固定。
請參閱圖3,為所述快拆結構93的橫截面圖示。該快拆結構93包括樞接的二夾子931、穿設該二夾子931的自由端一連接桿932、連接該連接桿932 —端的操作件933、及連接該連接桿932另一端的手擰螺帽934。該連接桿932與操作件933匹配樞接形成一個可調偏心距的偏心輪或可調式凸輪。因此當操作件933從一側掰到另一側時,可以調節(jié)二夾子931的松緊,從而達到固定或者拆卸的作用。所述快拆結構92、94的組成與該快拆結構93的組成相似。所述第二支撐體70與第二支腳50靠近連接頭95的一端樞接。該第二支撐體70的結構與第一支撐體30的結構相同,包括一第一管體71及一第二管體72。該第一管體71的底端與第二支腳50靠近連接頭95的一端樞接;該第二管體72的頂端通過一快拆結構92與第二承載座60固定。第二管體72部分嵌入第一管體71并通過一快拆結構93相對固定。所述第一加固件40呈直管狀設置,其頂端通過一連接頭與所述第一支撐體30的第一管體31的中部樞接,另一端與第一支腳10通過一快拆結構94固定。同理,所述第二加固件80呈直管狀設置,其頂端通過一連接頭與所述第二支撐體70的第一管體71的中部樞接,另一端與第二支腳50通過一,決拆結構94固定。所述第一承載座20呈T形設置,包括一連接部21及垂直連接該連接部21外端的擴展部25,所述快拆結構92將連接部21與第二管體32相對固定。所述第二承載座60呈T形設置,包括一連接部61及垂直連接該連接部61外端的擴展部65,所述快拆結構92將連接部61與第二管體62相對固定。該連接部61靠近所述連接部62的內(nèi)端直徑較小,以嵌入至該連接部62相互固定。使用時,所述第一組件100及第二組件500的底部通過第一支腳10與第二支腳50相互樞接,頂部通過第一承載座20及第二承載座60連接。所述第一支撐體30與第二支撐體70之間的距離自連接第一支腳10、第二支腳50的底端朝向連接第一承載座20、第二承載座60的頂端逐漸增大。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支腳10與第二支腳50相互垂直;所述第一支撐體30與第一支腳10之間的角度A為65度至75度之間,該第一支撐體30與第一加固件40之間的角度B為45度至60度之間,從而使得該便攜式琴架重心更加穩(wěn)固,并使第一支撐體30承受的力量可以均勻分配到第一支腳10上。同理,第二組件500的各部件的角度設置要求與第一組件100在相同的范圍內(nèi)。所述第一加固件40與第一支腳10及第一支撐體30形成一個三角形支撐架,使得第一組件100牢固安全;同理,所述第二加固件80與第二支腳50及第二支撐體70形成一個三角形支撐架,增強了第二組件500的牢固性。所述快拆結構92、94的使用,使得該便攜式琴架拆裝方便。所述第一支撐體30及第二支撐體70的伸縮結構設計,使得該便攜式琴架的高度調節(jié)方便。請參閱圖4至圖7,當該便攜式琴架需要拆卸收起來時,先將各快拆結構92、93松開,將第一承載座20與第二承載座60分離并將第一支撐體30及第二支撐體70收縮為較短長度,再分別轉動第一承載座20及第二承載座60,使得第一承載座20與第一支撐體30平行、第二承載座60與第二支撐體70平行;然后,將快拆結構94拆開,使得第一加固件40與第一支腳10分離、第二加固件80與第二支腳50分離,轉動第一加固件40、第二加固件80分別靠攏第一支撐體30及第二支撐體70 ;接著將第一支撐體30及第二支撐體70分別向第一支腳10及第二支腳50靠攏,如圖6所示;最后,將分別收攏起來的第一組件100及第二組件500相對轉動并靠攏,從而折疊出較小的體積,攜帶方便。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支腳10、第二支腳50的外側端套設有條紋套膠,以增加第一支腳10、第二支腳50與地面的摩擦力。所述第一承載座20、第二承載座60上設有條紋套膠,以增加第一承載座20、第二承載座60與琴體的摩擦力,防止琴體在該便攜式琴架上打滑??梢岳斫獾兀谄渌麑嵤├?,所述第一支腳10與第二支腳50之間可以不需要連接頭95連接,即第一支腳10與第二支腳50間隔設置,通過第一承載座20、第二承載座60的連接以及各快拆結構的固定作用足夠將該便攜式琴架固定。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fā)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便攜式琴架,其特征在于:該琴架包括一第一組件及一第二組件,該第一組件包括第一支腳、第一承載座、連接該第一支腳及第一承載座的第一支撐體、及連接第一支腳及第一支撐體的第一加固件;該第二組件包括第二支腳、第二承載座、連接該第二支腳及第二承載座的第二支撐體、及連接第二支腳及第二支撐體的第二加固件;所述第一支腳與第二支腳樞接并互成角度,所述第一承載座與第二承載座連接以用于支撐琴體,所述第一加固件與部分第一支腳及部分第一支撐體圍成三角形支撐結構,所述第二加固件與部分第二支腳及部分第二支撐體圍成三角形支撐結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琴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體與第一支腳的角度為65度至75度之間,該第一支撐體與第一加固件之間的角度為45度至60度之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琴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撐體與第二支腳的角度為65度至75度之間,該第二支撐體與第二加固件之間的角度為45度至60度之間。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琴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加固件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支撐體樞接,另一端通過一快拆結構與所述第一支腳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琴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體包括第一管體及一第二管體,該第一管體連接所述第一支腳及第一加固件,所述第二管體的直徑小于第一管體的直徑,以部分嵌入該第二管體內(nèi)以調節(jié)該第一支撐體的長度,并通過一快拆結構將第二管體相對第一管體固定;所述第二支撐體包括第一管體及一第二管體,該第一管體連接所述第二支腳及第二加固件,所述第二管體的直徑小于第一管體的直徑,以部分嵌入該第二管體內(nèi)以調節(jié)該第一支撐體的長度,并通過一快拆結構將第二管體相對第一管體固定。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琴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體與第二支撐體之間的距離自連接第一支腳、第二支腳的一端朝向連接第一承載座、第二承載座的一端逐漸增大。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琴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承載座與所述第一支撐體樞接并通過一快拆結構相互固定,所述第二承載座與所述第二支撐體樞接并通過一快拆結構相互固定。
8.如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7所述的便攜式琴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承載座包括一管狀的連接部,所述第二承載座包括一管狀的連接部,該第二承載座的連接部的一端嵌入于所述第一承載座的連接部。
9.一種便攜式琴架,其特征在于:該琴架包括一第一組件及一第二組件,該第一組件包括第一支腳、第一承載座、連接該第一支腳及第一承載座的第一支撐體、及連接第一支腳及第一支撐體的第一加固件;該第二組件包括第二支腳、第二承載座、連接該第二支腳及第二承載座的第二支撐體、及連接第二支腳及第二支撐體的第二加固件;該第一承載座與第一支撐體通過開拆結構固定,該第二承載座與第二支撐體通過另一快拆結構固定;該第一承載座與第二承載座連接,所述第一加固件與部分第一支腳及部分第一支撐體圍成三角形支撐結構,所述第二加固件與部分第二支腳及部分第二支撐體圍成三角形支撐結構。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琴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腳與第二支腳互成角度從而呈V形設置,所述第一支撐體與第一支腳的角度為65度至75度之間,該第一支撐體與第一加固件之間的角度為45度至60度之間。
全文摘要
一種便攜式琴架包括一第一組件及一第二組件,該第一組件包括第一支腳、第一承載座、連接該第一支腳及第一承載座的第一支撐體、及連接第一支腳及第一支撐體的第一加固件;該第二組件包括第二支腳、第二承載座、連接該第二支腳及第二承載座的第二支撐體、及連接第二支腳及第二支撐體的第二加固件;所述第一支腳與第二支腳樞接并互成角度,所述第一承載座與第二承載座連接以用于支撐琴體,所述第一加固件與部分第一支腳及部分第一支撐體圍成三角形支撐結構,所述第二加固件與部分第二支腳及部分第二支撐體圍成三角形支撐結構。該便攜式琴架通過第一組件及第二組件的獨立設置,拆裝方便。
文檔編號G10G5/00GK103165112SQ201310041188
公開日2013年6月19日 申請日期2013年2月1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2月1日
發(fā)明者劉興宗 申請人:劉興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