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用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汽車等車輛用的車輛用燈具,特別是,所述車輛用燈具在燈具內設置有第1及第2光源,且設有可對這些光源光軸進行對光調節(jié)的反射器。
作為安裝于汽車上的照明用燈具,有人提出如前照燈和最外端標識燈、前照燈和轉向指示燈、或者霧燈和轉向指示燈等,將二個不同的燈組裝于一個燈具主體內的復合型燈具。例如,圖6(A)為將前照燈HL和最外端標識燈CL構成一體的燈具的一個舉例。該燈具由燈具主體101、透鏡102及燈室103構成。在燈室103中,裝置有將前照燈用的反射器104H和外端標識用的反射器104C一體形成的復合反射器104。所述前照燈用反射器104H上一體組裝有前照燈燈管105,最外端標識燈用反射器104C上設有開口部143,藉由燈管插座161所安裝的最外端標識燈燈管106通過開口部143安裝于所述最外端標識燈用反射器104C中。而且,通過未圖示的對光調節(jié)機構,使所述復合反射器104沿該圖點劃線所示,作上下、或左右的傾斜轉動,由此,對各自從所述前照燈燈管105和最外端標識燈燈管106發(fā)射的燈光進行光軸調節(jié)。
在如上所述的復合型燈具中,由對光調節(jié)機構傾斜轉動復合反射器104時,在最外端標識燈CL中,開口部143的形成直徑遠較最外端標識燈106的燈管直徑大,以使設置于開口部143內的最外端標識燈106與開口部143的內緣部互不干涉。為此,從燈具正面看時,如圖6(b)所示,最外端標識燈106的周圍部分通過上述開口部143露出于燈具的正面一側。通常,如上述前照燈105般、針對反射器安裝的燈管的安裝部由金屬材料形成,該安裝部具有與反射器的反射面相同或相近的色調。對此,如所述最外端標識燈106那樣安裝于燈具主體101上的燈管,其燈管安裝部如同前述,作成具有樹脂成型的燈管插座161的結構。從而,顯示不同于反射器的反射面的色調。因此,在從燈具正面看時,通過所述開口部143露出的最外端標識燈106的燈管插座161及其周圍的燈具主體1的內側面呈現(xiàn)不同于燈具主體1的其他區(qū)域、即,不同于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104C的前側面的色調。從而,成為降低燈具外觀美感的主要原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車輛用燈具,所述車輛用燈具系在上述結構舉例的最外端標識燈等中,防止由于燈管插座及其周圍的燈具主體的顯露而引起外觀美感程度的降低。
本發(fā)明的車輛用燈具的特征在于,所述燈具包括;燈具主體,安裝于所述燈具主體上、構成燈室的透鏡,內裝于所述燈室內、用于反射從光源發(fā)射的光的反射器,安裝于所述反射器上的第1光源,支承于所述燈具主體上、設置于所述反射器的開口部內的第2光源,使所述反射器傾斜轉動、可調節(jié)上述各個光源的光軸的對光調節(jié)機構,覆蓋從上述開口部露出所述第二光源的周圍區(qū)域的護罩。
特別是,在本發(fā)明的燈具中,所述第1光源由金屬板構成其對于反射器的安裝部的第1燈管所構成,所述護罩具有可插通上述第2光源的第2燈管的燈管插孔,且,由較上述開口部直徑大的金屬板構成。
根據(jù)本發(fā)明,由于設置于反射器上的開口部,即使由對光調節(jié)機構使反射器傾斜轉動時,也能防止反射器和第2光源的干涉。又,第2光源的周圍區(qū)域的燈具主體及燈管插座從開口部而露出于燈具正面一側,這可能降低燈具外觀的美感,但由于第2光源周圍為護罩所覆蓋,可以防止所述周圍區(qū)域通過開口部而露出,因此,不會降低外觀上的美觀。再有,使第1光源的安裝部和護罩如同反射器的反射面,由相同、或相近色調的構件金屬所形成,由此,使得反射器的反射面和安裝部及護罩呈現(xiàn)渾然一體的外觀,藉此,可以更有效地防止外觀美感程度的降低。
圖1為將本發(fā)明的車輛用燈具適用于汽車前照燈和最外端標識燈的復合燈具的實施形態(tài)的正面圖。
圖2為圖1中沿AA線剖視圖。
圖3為圖1中沿BB線剖視圖。
圖4為最外端標識燈的燈管附近的部分分解立體圖。
圖5為最外端標識燈的正視圖。
圖6為以往復合燈具的一例的剖視示意圖及其一部分的正視圖。
下面,參照附圖,就本發(fā)明的實施形態(tài)作一說明。圖1為將本發(fā)明適用于安裝于形成汽車右前部的前照燈HL和最外端標識燈CL的復合化燈具的實施形態(tài)的正面圖。圖2為圖1中AA線剖視圖,圖3為圖1中BB線剖視圖。在這些圖中,由燈具主體1、安裝于其正面開口部的透鏡2形成燈室3,在燈室3內,裝置有由一體化成型前照燈反射器4H和最外端標識燈4C而形成的復合反射器4。所述復合反射器4以可由對光調節(jié)機構作上下、左右傾斜轉動的狀態(tài)支承于上述燈具主體1上。如圖1所示,上述對光調節(jié)機構由以支點部10為支點使上述復合反射器4作上下傾斜轉動的上下對光調節(jié)機構部20,和使上述復合反射器4作左右傾斜轉動的左右對光調節(jié)機構部30所構成。在圖2中,上述支點部10和上述左右對光調節(jié)部30如圖所示,在所示復合反射器4的背面,分別有支點套管11和左右套管31向后方突出形成。在所述支點套管11的突出前端部上成一體地支承有其前端球狀部12向后方突出形成的樞軸13。又,在與該樞軸13對向而置的所述燈具主體1的內側面上,成一體地形成有其內側面構成球面凹狀的樞軸軸承14。該樞軸軸承14上嵌合有樞軸13的球狀部12。由此結構,由所述樞軸軸承14和樞軸13構成樞軸結構的所述支點部10,上述復合反射器4以該支點部10為支點,可作上下、左右方向的傾斜轉動。
又,上述左右套管31的突出前端部上成一體地支承有對光調節(jié)螺帽32。又,在與所述對光調節(jié)螺帽32對向而置的所述燈具主體1上,貫穿支承有與所述對光調節(jié)螺帽32螺接、構成所述上下對光調節(jié)部30的對光調節(jié)螺栓33。所述對光調節(jié)螺栓33的詳細結構省略,但藉由軸轉驅動操作突出于所述燈具主體1外部的所述對光調節(jié)螺栓33的頭部34,可使對光調節(jié)螺帽32沿對光調節(jié)螺栓33的長度方向旋進,使與之一體的復合反射器4的左部在燈具主體1內作前后向移動,同時,以上述支點部10為支點,使復合反射器4作左右向傾斜轉動。關于上下對光調節(jié)機構20的對光調節(jié)情況如同上述。
如上所述,上述復合反射器4藉由樹脂成型,由上述燈室3內占較大面積的前照燈HL用的前照燈反射器4H,和占面積較小的最外端標識燈CL用的最外端標識燈的反射器4C一體形成。且,各反射器4H、4C的反射面上因蒸鍍鋁而呈現(xiàn)金屬色調。在上述前照燈反射器4H的大致中央部位上開設有燈管安裝孔41,該燈管安裝孔41上安裝有作為第1光源的前照燈燈管5。上述前照燈燈管5系由金屬制、大致作成圓形板狀的燈管插座51一體形成。所述燈管插座51從所述前照燈反射器4H的背面一側與所述燈管安裝孔41的內側凸緣42抵接,并藉由支承于所述前照燈反射器4H背面上的安裝彈簧52,彈性支承、安裝于所述內側凸緣42上。又,所述燈管插座51上,與前照燈燈管5作電氣連接的接觸片53向背面?zhèn)韧怀?,其上可裝卸地設有以點劃線所示的電池一側的連接器54。在此安裝狀態(tài)下,所示燈管插座51通過所述燈管安裝孔41,露出于前照燈反射器4H的正面一側。但燈管插座51的色調與構成反射器反射面的鋁色調相同或接近,因此,其二者呈現(xiàn)渾然一體的外觀,不會形成僅燈管插座51引人注目,而使其外觀美觀性能降低的情況。又,圖中55為密封用的橡皮蓋。
另一方面,所述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4C在其大致中央部位設置有開口部43,在所述燈具主體1面臨該開口部43的位置上安裝有作為第2光源的最外端標識燈6。所述最外端標識燈6支承于樹脂制燈管插座61,該燈管插座61從燈具主體1的外部插入設置于所述燈具主體1背面的插座安裝孔1a中,且由公知的卡口連接方式連接。所述燈管插座61在這里是作為連接器型燈管插座構成,如圖點劃線所示的電池一側的連接器63可裝卸地置于與所示燈管插座61一體成型的插座62上。這里,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4C上所設置的開口部43形成有比所述最外端部標識燈管6的燈管直徑足夠大的直徑尺寸,在該實施形態(tài)中,其直徑尺寸為燈管直徑的大約2倍。而且,所述最外端標識燈燈管6安裝處的燈具主體1的內側面上安裝有加工金屬板形成的護罩7,藉由該護罩7,可防止所述最外端標識燈6的周圍區(qū)域通過所述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4C的開口部43而露出于正面?zhèn)取?br>
圖4所示為上述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4C的開口部43、護罩7、最外端標識燈6、燈管插座61、及燈具主體1的結構的立體分解圖。上述護罩7系將如同近似于上述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4C的色調的金屬板作沖壓加工,形成圓形的大致淺斗笠狀,其中心部具有大致相同于前述最外端標識燈6的直徑尺寸的燈管插孔71,又,其外徑尺寸形成足夠大于前述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4C的所述開口部43的直徑尺寸。又,在本實施形態(tài)中,所述外徑尺寸形成約為上述開口部43的直徑的大致2倍。在上述護罩7的周緣部相對于護罩7的中心線的對稱位置上,分別形成有徑向突出的二塊凸片72、73。且,各塊凸片72、73上開設有安裝孔74、75。另外,在上述開口部43的背面?zhèn)任恢锰?,藉由將螺?6插通上述二安裝孔74、75中之一個,如,此處為插入圖示右側的安裝孔74中,使其與設置于上述燈具主體上的凸臺部1b的螺旋孔1c螺紋接合。藉此,將上述護罩7固定于上述燈具主體1的內側面上。又,上述護罩7形成其中央?yún)^(qū)域略向燈具前方突出的形狀,且,上述開口部43直徑大于上述最外端標識燈燈管6的直徑。因此,在其后將支承最外端標識燈6的燈管插座61相對燈具主體1上的插座安裝孔1a進行安裝時,開口部43不會與燈管插座61發(fā)生干涉,燈管插座61可以裝卸,這也是不言自喻的。
根據(jù)上述結構的復合燈,由對光調節(jié)機構10、20、30使復合反射器4作上下、左右的傾斜轉動,使前照燈反射器4H和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4C作一體化的傾斜轉動,由此,可同時調節(jié)前照燈HL和最外端標識燈CL的光軸。此時,在前照燈HL上,因安裝于前照燈反射器4H上的前照燈燈管5與前照燈反射器4H作一體化的傾斜轉動,所以,可以調節(jié)前照燈HL的的配光特性。另一方面,在最外端標識燈CL上,因最外端標識燈燈管6安裝于燈具主體1上,因此,僅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4C作傾斜轉動。此時,最外端標識燈燈管6位于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4C的開口部43內,而該開口部43的直徑尺寸足夠大于燈管6的直徑尺寸,因此,即使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4C傾斜轉動,開口部43的內緣和最外端標識燈燈管6也不會干涉。由此,可由外端標識燈CL在將燈管6的位置保持一定的狀態(tài)下調節(jié)配光特性。
又,如上所述,在在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4C上,雖然所述開口部43的直徑尺寸遠大于燈管6的直徑尺寸,但由于在最外端標識燈燈管6的周圍,設有固定于燈具主體1上的護罩7,以覆蓋其周圍,因此,如圖5的最外端標識燈燈管L的正面圖所示,所示護罩7通過上述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4C的開口部43而顯露于該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4C的正面一側。同時,又可以防止如上所述地,在所述最外端標識燈燈管6的周圍區(qū)域,即,在燈管插座61及其周圍的燈具主體的內側面通過開口部43顯露于正面?zhèn)?。此時,因護罩7的直徑遠大于開口部43的直徑尺寸,所以,即使在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4C發(fā)生如上所述的由對光調節(jié)機構傾斜轉動的場合,開口部43也不會轉動、超出護罩7的直徑尺寸范圍,不會發(fā)生護罩7無法覆蓋燈管插座等的情況。而且,所述護罩7因由相同、或相近于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4C的反射面色調的金屬形成,所以,從正面一側看最外端標識燈CL時,護罩7和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4C呈渾然一體的外觀,護罩7本身并不引人注目,可以防止外觀美觀程度的下降。
又,同樣裝備于汽車左前部的復合燈,與上述實施形態(tài)的結構左右對稱,在將上述護罩固定于燈具主體上時,如圖4所示,在護罩7位于該圖左側的安裝孔75上插入螺釘,進行安裝。由此,對于復合燈具中的護罩不必作左右區(qū)別,可將同一護罩安裝于左右任一復合燈具上,使得護罩的另件可通用,降低燈具成本。
這里,在上述實施形態(tài)中,是例舉了本發(fā)明用于將前照燈和最外端標識燈反射器作為復合燈具的例子。不言而喻,本發(fā)明也可同樣適用于其他結構的復合燈具,例如,由前照燈和轉向指示燈構成的復合燈具、或由霧燈和轉向指示燈等構成的復合燈具。
如上所說明地,本發(fā)明的車輛用燈具包括;內裝于所述燈具主體的燈室內、用于反射從光源射出光的反射器,安裝于所述反射器上的第1光源,支承于所述燈具主體上、設置于所述反射器開口部內的第2光源,使所述反射器傾斜轉動、以調節(jié)上述各個光源光軸的對光調節(jié)機構,覆蓋從上述開口部露出所述第二光源的周圍區(qū)域的護罩。藉由護罩對第2光源周圍的覆蓋,在即使為能使由對光調節(jié)機構對反射器所作的傾斜轉動而增大所述開口部的直徑尺寸時,所述第2光源周圍區(qū)域的插座及燈具主體也不會露出于燈具的正面一側,由此,可以防止車輛用燈具的外觀美觀程度的降低。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用燈具,所述燈具包括;燈具主體,安裝于所述燈具主體上、構成燈室的透鏡,內裝于所述燈室內、用于反射從光源發(fā)射的光的反射器,安裝于所述反射器上的第1光源,支承于所述燈具主體上、設置于所述反射器開口部內的第2光源,使所述反射器傾斜轉動、可調節(jié)上述各個光源光軸的對光調節(jié)機構,及覆蓋從上述開口部露出所述第2光源的周圍區(qū)域的護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器系由用于反射從第1光源發(fā)射的光的第1反射器和,用于反射從上述第2光源發(fā)射的光的第2反射器一體成型的復合反射器。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1光源由第1燈管構成,所述第1燈管向反射器的安裝部由金屬板構成,所述護罩具有可插通上述第2光源的第2燈管的燈管插孔,且,由較上述開口部直徑大的金屬板構成。
全文摘要
一種復合燈具,包括;燈具主體1、安裝于燈具主體上、構成燈室3的透鏡2、內置于燈室3內、用于反射光源發(fā)射光的復合反射器4,安裝于所述復合反射器4上的第1光源5,支承于燈具主體1上、設置于復合反射器4開口部43內的第2光源6,使反射器4傾斜轉動、以調節(jié)各個光源光軸的對光調節(jié)機構10、30,覆蓋從開口部43露出第2光源6的周圍區(qū)域的護罩7。藉由護罩7對第2光源6周圍的覆蓋,可使第2光源6周圍區(qū)域的插座61及燈具主體1內側面不會顯露,由此,可以防止燈具外觀美觀程度的降低。
文檔編號F21W101/10GK1328229SQ0112113
公開日2001年12月26日 申請日期2001年5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00年6月2日
發(fā)明者佐藤正和 申請人:株式會社小糸制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