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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用燈具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2971469閱讀:364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車用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具有LED(發(fā)光二極管)光源的車用燈具。
      背景技術
      近年來,具有LED光源的車用燈具被廣泛采用。那時,在“專利文獻1”中,記載如下結構的車用燈具,其將由朝向燈具前方配置的LED光源發(fā)出的光入射到透光部件,將從透過該透光部件的LED光源發(fā)出的光,通過與該透光部件形成一體的反射鏡向燈具前方反射。
      通過采用這樣的燈具結構,可高效率地對LED光源發(fā)出的光作為反射鏡的反射利用。
      (專利文獻1)實開昭61-153201號公報發(fā)明內(nèi)容但是在所述“專利文獻1”中記載的車用燈具中,向反射鏡的反射面入射光的方向在反射面各部位不同。為此,從燈具前方觀察反射鏡時,不容易形成覆蓋該反射面全區(qū)域可以看到亮光的反射面,另外,存在為了實現(xiàn)此方案需要將反射鏡深度的尺寸加大到一定程度的問題。
      本發(fā)明鑒于上述問題,以提供下述車用燈具為目的,即在具有LED光源的車用燈具中,提供實現(xiàn)反射鏡薄型化,并可以在該反射鏡的全區(qū)域看到亮光的車用燈具。
      本發(fā)明通過在透光部件的形狀上進行研究,謀求達到上述目的。
      即,涉及本發(fā)明的車用燈具具有向著燈具前方配置的LED光源、為使從該LED光源發(fā)出的光入射而配置的透光部件、將從透過該透光部件的所述LED光源發(fā)出的光向燈具前方反射而配置的反射鏡。
      在所述透光部件的表面形成內(nèi)面反射部和折射部,所述內(nèi)面反射部將相對所述LED光源的光軸以小角度入射到該透光部件的小角度入射光向與所述光軸大致呈垂直方向內(nèi)面反射;所述折射部將相對所述光軸以大角度入射到該透光部件的大角度入射光向與所述光軸大致呈垂直方向折射。
      上述“車用燈具”不是局限于特定種類的車用燈具,例如,可用作尾燈、停車燈等。
      上述“透光部件”的材質不特別地限制,只要是具有透光性的材料就可采用,例如,可以采用由透明的合成樹脂和玻璃構成的透光部件等。另外,該透光部件的“內(nèi)面反射部”和“折射部”的具體的形狀也不特別地限制。
      所述“反射鏡”,只要是將從透過透光部件的所述LED光源發(fā)出的光,向燈具前方反射所配置的反射鏡,對其具體的反射面形狀等沒有特別的限定。另外,該“反射鏡”可以是在其外表面構成反射從LED光源發(fā)出的光的普通反射鏡,也可以是由透明部件構成的反射鏡,其構成為把透過該反射鏡的從LED光源發(fā)出的光被內(nèi)面反射。在由透明部件構成時,反射鏡也可以與透光部件分開構成,也可以將該反射鏡的一部分與透光部件形成一體。
      如在上述構成所示,涉及本發(fā)明的車用燈具從向著燈具前方配置的LED光源發(fā)出的光入射到透光部件,通過反射鏡將從透過該透光部件的所述LED光源發(fā)出的光向燈具前方反射,在所述透光部件的表面形成內(nèi)面反射部和折射部。該內(nèi)面反射部將相對所述LED光源的光軸以小角度入射到該透光部件的小角度入射光向與所述光軸大致呈垂直方向內(nèi)面反射;該折射部將相對所述光軸以大角度入射到該透光部件的大角度入射光向與所述光軸大致呈垂直方向折射,因此可以使從LED光源發(fā)出的光作為向著與所述光軸大致垂直方向的大致平行光入射到反射鏡的反射面。
      為此,不用加大反射鏡深度的尺寸,可以將從LED光源發(fā)出的光入射到該反射面的周邊部。另外,由于從LED光源發(fā)出的光作為大致平行光入射到反射鏡的反射面,所以可以容易進行由反射鏡的反射控制。
      從而根據(jù)本發(fā)明,在具有LED光源的車用燈具上,可實現(xiàn)反射鏡薄型化,并可以看到亮光的該反射鏡的全區(qū)域。這樣,可以使燈具更加美觀。
      在本發(fā)明的構成中,在用以所述光軸為中心的大致呈漏斗狀的旋轉曲面構成透光部件的內(nèi)面反射部的同時,用以所述光軸為中心的大致呈圓環(huán)拱頂狀的旋轉曲面構成透光部件的折射部,可以得到以下作用效果。
      即,由于可將從LED光源發(fā)出的光覆蓋所述光軸全周,并作為向著與該光軸大致垂直的方向的大致平行光入射到反射鏡的反射面,所以可以用一個LED光源保證廣闊的發(fā)光面積。而且,由于將LED光源配置在燈具中央,所以可以自由設定燈具的外形形狀。
      另外,在本發(fā)明的構成中,將反射鏡的反射面由將透過透光部件的從LED光源發(fā)出的光向燈具前方反射的多個反射元件構成,而且使這些反射元件通過與所述光軸大致垂直方向延伸的高低差部配置為臺階狀,可以進一步使燈具變薄,而且可以覆蓋反射鏡的反射面全區(qū)域呈大致均勻地散點式的看到反射鏡反射面亮光。這時,各“反射元件”可以構成使從LED光源發(fā)出的光只向燈具前方偏向地反射的面形狀,也可以構成使從LED光源發(fā)出的光只向燈具前方偏向同時又擴散地反射的面形狀。
      另外,在本發(fā)明的構成中,將反射鏡的反射面至少一部分構成將透過透光部件的從LED光源發(fā)出的光通過內(nèi)面反射反射到燈具前方,可以更緊湊地構成只是反射鏡厚度的燈具。
      另外,在本發(fā)明的構成中,在透光部件的表面,形成將所述小角度入射光中入射到光軸附近的光向前方透過的直射部,這樣,不僅在反射鏡的反射面,在透光部件的直射部也可見亮光,這就進一步使燈具美觀。
      本發(fā)明的車用燈具可以由一組LED光源,透光部件和反射鏡構成,也可以由多組LED光源,透光部件和反射鏡構成。在由多組構成時,可以進一步增大車用燈具的亮度。此時,在本發(fā)明中,由于可以自由設定反射鏡的外形形狀,這就可以對應燈具形狀自由排列這些多組的LED光源,透光部件和反射鏡。


      圖1表示涉及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的車用燈具的正面圖;圖2圖1的II-II線剖面圖;圖3圖2的主要局部詳圖;圖4表示在上述車用燈具開燈狀態(tài)的正面圖;圖5表示涉及上述實施例的第一變形例的反射鏡,是與圖3同樣的圖;圖6表示涉及上述實施例的第二變形例的反射鏡,是與圖3同樣的圖;圖7表示涉及上述實施例的第三變形例的透光部件,是與圖3同樣的圖;圖8表示涉及上述實施例的第四變形例的透光部件,是與圖3同樣的圖;圖9表示涉及上述實施例的第五變形例的透光部件,是與圖3同樣的圖;圖10表示涉及上述實施例的第六變形例的透光部件,是與圖3同樣的圖;圖11表示涉及上述實施例的第七變形例的反射鏡,是與圖4同樣的圖;圖12表示涉及上述實施例的第八變形例的反射鏡,是與圖4同樣的圖;圖13表示涉及上述實施例的第九變形例的透光部件,是與圖1同樣的圖;圖14表示上述第九變形例的透光部件,是與圖3同樣的圖;圖15表示上述第九變形例的透光部件,是與圖4同樣的圖;圖16表示涉及上述實施例的第十變形例的車用燈具的正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用圖說明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
      圖1是表示涉及本實施例車用燈具的正面圖;圖2是圖1的II-II線剖面圖;圖3是圖2的主要局部詳細圖。
      如這些圖所示,涉及本實施方式的車用燈具10是安裝在車的后端部的尾燈,其具有LED光源12、透光部件14、反射鏡16、透光罩18。
      向著燈具的前方(對車而言是“后方”以下同)配置LED光源12,使其光軸Ax與在車的前后方向延伸的燈具的中心軸一致。該LED光源12由LED本體(LED片)12A和密封樹脂12B構成。通過基板20固定在基板支承部件22上,密封樹脂12B略呈半球狀地覆蓋住該LED本體12A的發(fā)光中心O。
      透光部件14是由配置為從前方覆蓋住LED光源12的透明的合成樹脂成形品構成,其后面部固定在基板支承部件22上。
      在該透光部件14的后面部形成使從LED光源12發(fā)出的光(以下也稱作“LED的射出光”)入射的光入射用凹部14A。該光入射用凹部14A由以球面狀圍著發(fā)光中心O的球狀部14A1和以圓筒面狀包圍光軸Ax形成的圓筒部14A2構成。因此,從LED的射出光中,相對光軸Ax小角度(具體例如40°以下角度)的射出光相對球狀部14A1垂直入射后,保持原狀直接進入透光部件14中,另外,相對光軸Ax大角度(具體例如超過40°的角度)的射出光相對圓筒部14A2斜入射后,向該透光部件14外周折射進入透光部件14內(nèi)。
      在該透光部件14的表面形成內(nèi)面反射部14B和折射部14C。該內(nèi)面反射部14B將相對光軸Ax以小角度入射到該透光部件14的小角度入射光(向球狀部14A1的入射光),向與光軸Ax大致呈垂直方向內(nèi)面反射;該折射部14C將相對光軸Ax以大角度入射到該透光部件的大角度入射光入射到圓筒部14A2的光(向圓筒部14A1的入射光),向與光軸Ax大致呈垂直方向折射。
      在透光部件14的前面部用以光軸Ax為中心的大致呈漏斗狀的旋轉曲面構成內(nèi)面反射部14B,另外,折射部14C,在內(nèi)面反射部14B的后方一側用以光軸Ax為中心的大致呈圓環(huán)拱頂狀的旋轉曲面構成。
      在透光部件14的表面位于內(nèi)面反射部14B外周側的部分,形成由以光軸Ax為中心的同筒面構成的圓筒狀外周部14D。由此,在內(nèi)面反射部14B內(nèi)面反射且向與光軸Ax大致垂直方向的LED的射出光,可直接從該圓筒狀外周部14D向透光部件14外保持原樣直進。該圓筒狀外周部14D的后端部形成由與光軸Ax垂直的平面構成的環(huán)形平面部14E。由此,在內(nèi)面反射部14B內(nèi)面反射的LED的射出光和在折射部14C折射的LED射出光不會被環(huán)形平面部14E遮擋。
      反射鏡16設置成使透過透光部件14的LED射出光向燈具前方反射。該反射鏡16在形成偏平圓錐面形狀的合成樹脂成形品的前面進行反射面處理,在燈具正面看具有圓形的外形形狀。
      該反射鏡16的反射面16a由將透過透光部件14的LED射出光向燈具前方反射的多個反射元件16s構成。這些反射元件16s被設置為將反射面16a劃分為放射狀同時又劃分為同心狀。此時,這些反射元件16s通過沿著與光軸Ax大致垂直的平面延伸的高低差部16g在徑向成為等間隔臺階狀配置。
      這些反射元件16s以光軸Ax為中心軸的頂角90°的圓錐面為基準面,形成在光軸Ax的徑向和圓周方向具有規(guī)定曲率的凸曲面形狀,由此,把從透光部件14發(fā)出的LED射出光在光軸的徑向和圓周方向擴散反射。
      透光罩18是由透明的合成樹脂成形品構成的透明的罩,從燈具正面看具有圓形的外形形狀。而且,該透光罩18其外周邊部固定在反射鏡16上。
      圖4是表示在實施例車用燈具10,在LED光源12開燈狀態(tài)的正面圖;如圖所示,從正面方向觀察車用燈具10時,可以同時看見構成其反射鏡16的反射面16a的多個反射元件16s的散點地亮光。此時,各反射元件16s形成如上所述的以光軸Ax為中心軸的頂角90°的圓錐面為基準面的凸曲面形狀,而且,由于這些反射元件16s上LED射出光以大致平行光入射,所以其中央部分作為光輝部B看可以看到明亮的亮光。
      從燈具正面方向多少錯開視點時,由于這些反射元件16s上LED射出光以大致平行光入射,所以各反射元件16s對應視點移動量,從其中央部分錯開部分作為光輝部B看可以看到明亮的亮光。
      如上所述,本實施例涉及的車用燈具10的構成從向著燈具前方配置的LED光源12發(fā)出的光入射到透光部件14,透過該透光部件14的LED的出射光,利用反射鏡16向燈具前方反射,但是,在透光部件14的表面形成內(nèi)面反射部14B和折射部14C。該內(nèi)面反射部將相對LED光源12的光軸Ax以小角度入射到該透光部件14的小角度入射光向與光軸Ax大致呈垂直方向內(nèi)面反射;該折射部14C將相對光軸Ax以大角度入射到該透光部件14的大角度入射光向與光軸Ax大致呈垂直方向折射。這樣,可以使從LED的射出光作為向著與所述光軸Ax大致垂直方向的大致平行光入射到反射鏡16的反射面16a。
      為此,不用加大反射鏡16深度的尺寸,可以將從LED的射出光入射到該反射面16a的周邊部。另外,由于從LED的射出光作為大致平行光入射到反射鏡16的反射面16a,所以可以容易進行由反射鏡16的反射控制。
      從而,根據(jù)本實施例,可實現(xiàn)反射鏡16的薄型化,并可以看到該反射面16a的全區(qū)域發(fā)光。這樣,可以使燈具更加美觀。
      特別在本實施例中,由于在用以光軸Ax為中心的大致呈漏斗狀的旋轉曲面構成透光部件14的內(nèi)面反射部14B的同時,將透光部件14的折射部14C用以所述光軸Ax為中心的大致呈圓環(huán)拱頂狀的旋轉曲面構成,所以可以得到以下作用效果。
      即,由于可將從LED的射出光覆蓋光軸Ax全周,由于可以作為向著與該光軸Ax大致垂直的方向的大致平行光入射到反射鏡16的反射面16a,所以可以用一個LED光源12保證廣的發(fā)光面積。而且,由于將LED光源12配置在燈具中央,所以可以自由設定燈具的外形形狀。
      另外,在本實施例中,將反射鏡16的反射面16a由將透過透光部件14的從LED的射出光反射到燈具前方的多個反射元件16s構成,而且由于使這些反射元件16s通過與光軸Ax大致垂直方向延伸的高低差部16g配置為臺階狀,所以可以進一步使燈具變薄,而且可以覆蓋反射鏡16的反射面16a全區(qū)域看到呈大致均勻地散點的亮光。
      另外,在本實施例中,各反射元件16s可以構成使從透光部件14發(fā)出的LED的出射光向光軸Ax的徑向和圓周方向擴散反射的面形狀,也可以變換為,各反射元件16s構成使從透光部件14發(fā)出的LED的出射光只向燈具前方偏向而反射的面形狀,并保持透光蓋18的擴散功能。
      以下說明所述實施例的第一變形例。
      圖5是表示本實施例的反射鏡26,是與圖3相同的圖。
      如圖所示,該反射鏡26的構成有通常反射鏡部26A,其將從透光部件14的折射部14C發(fā)出的LED射出光入射的內(nèi)周附近部分;內(nèi)面反射反射鏡部26B,其將入射從透光部件14的內(nèi)面反射部14B的LED射出光的外周附近部分。
      通常反射鏡部26A構成與上述實施例的反射鏡16的內(nèi)周附近部分同樣的結構。即,該反射鏡26的反射面26Aa由多個反射元件26As構成,通過高低差部26Ag配置成等間隔的臺階狀。
      另外,內(nèi)面反射反射鏡部26B的構成是使透過透光部件14的LED射出光由內(nèi)面反射反射到燈具前方。即該內(nèi)面反射反射鏡部26B將透光部件14從其圓筒狀外周部14D(參照圖3)向外周方向延伸并與該透光部件14形成一體,而在其外周端面形成反射面26Ba。該反射面26Ba由多個反射元件26Bs構成,通過高低差部26Bg配置成等間隔的臺階狀。
      在采用本變形實施例的情況下,與所述實施例同樣,可實現(xiàn)反射鏡26的薄型化,并可以看到該反射面26Aa,26Ba的全區(qū)域的亮光。
      而且在采用本變形實施例的結構時,內(nèi)面反射反射鏡部26B與在上述實施例的反射鏡16中從透光部件14的內(nèi)面反射部14B發(fā)出的LED射出光入射外周附近的部分相比,只在該反射鏡16的厚度部分變小,所以可構成緊湊型燈具。
      另外,在本變形例中,由于內(nèi)面反射反射鏡部26B由透明的材料構成,特別是在LED光源12沒點亮時外觀上可以顯出透明感(水晶感)。
      以下說明上述實施例的第二變形例。
      圖6表示本變形例的反射鏡36,是與圖3同樣的圖。
      如圖所示,該反射鏡36從透光部件14的內(nèi)面反射部14B發(fā)出的LED射出光入射外周附近部分構成與第一變形例的反射鏡26的內(nèi)面反射反射部26B同樣的內(nèi)面反射反射部36B。即是,該內(nèi)面反射反射部36B的反射面36Ba由多個反射元件36Bs構成,通過高低差部36Bg配置成等間隔臺階狀。
      另外,在本實施例的反射鏡36中,從透光部件14的折射部14C發(fā)出的LED射出光入射內(nèi)周附近部分構成內(nèi)面反射反射鏡部36A。該內(nèi)面反射反射鏡部36A由與透光部件14分開形成的透明合成樹脂成形品構成,其反射面36Aa由多個反射元件36As構成,通過高低差部36Ag配置成等間隔的臺階狀。
      在采用本變形例時,與上述實施例同樣,可實現(xiàn)反射鏡36薄型化,并可以看到該反射面36Aa,36Ba的全區(qū)域的亮光。
      而且在采用本變形例的結構時,反射鏡36與在上述實施例的反射鏡16相比,只在該反射鏡16的厚度部分變小,所以可使燈具構成更緊湊。
      另外,在本變形例由于反射鏡36由透明的材料構成,特別是在LED光源12沒點亮時,從美觀的方面來看可以顯出更加透明感(水晶感)。
      以下說明上述實施例的第三變形例。
      圖7是表示本變形例的透光部件24,是與圖3同樣的圖。
      如圖所示,該透光部件24的光入射用凹部24A的構成與上述實施例的透光部件14的光入射用凹部14A不同。
      即是,該透光部件24的光入射用凹部24A由第一球狀部24A1和第二球狀部24A2構成,該第一球狀部24A1在接近LED光源12的密封樹脂12B的位置以球面狀包圍亮光中心O;該第二球狀部24A2比該第一球狀部24A1大的半徑以球面狀包圍亮光中心O。另外,在LED射出光中,以相對光軸Ax小角度的射出光,相對第一球狀部24A1垂直入射后,不發(fā)生變化直接直接進入透光部件24中;另外,以相對光軸Ax大角度的射出光相對第二球狀部24A2垂直入射后,不發(fā)生變化直接進入透光部件24中。
      該透光部件24的表面與上述實施例同樣形成內(nèi)面反射部24B、折射部24C、圓筒狀外周部24D、環(huán)狀平面部24E。其中,內(nèi)面反射部24B、圓筒狀外周部24D和環(huán)狀平面部24E雖然與上述實施例的構成完全相同,但是需要折射部24C從發(fā)光中心O以放射狀直接進入透光部件24中的LED射出光向與光軸Ax大致垂直方向折射,并形成其前端部比上述實施例的折射部14C稍微深入靠向光軸Ax。
      在采用本變形例的構成時,也與上述實施例同樣,可以使LED射出光朝向與光軸Ax大致垂直方向作為大致平行光入射到反射鏡16的反射面16a上。
      而且,在采用本變形例的構成時,由于LED射出光呈放射狀直接進入透光部件24中,所以可以容易進行設定折射部24C的曲面形狀時的光學計算。
      以下說明上述實施例的第四變形例。
      圖8是表示本變形例的透光部件34,是與圖3同樣的圖。
      如圖所示,該透光部件34的光入射用凹部34A的構成與上述實施例的透光部件14的光入射用凹部14A不同。
      該透光部件34的光入射用凹部34A形成有底圓筒狀。而且在該光入射用凹部34A和LED光源12的密封樹脂12B之間填充透明的充填劑40。該充填劑40由與透光部件34的折射率大致相等的合成樹脂材料構成。在該透光部件34中,LED的射出光通過充填劑40從LED光源12的發(fā)光中心O以放射狀進入該透光部件34內(nèi)。
      該透光部件34的內(nèi)面反射部34B,折射部34C,圓筒狀外周部34D和環(huán)狀平面部34E設置成與第三變形例的透光部件24完全相同的形狀。
      在采用本變形例構成時,取得與上述第三變形例同樣效果。
      而且在本變形例中,由于在該光入射用凹部34A和LED光源12的密封樹脂12B之間填充與透光部件34的折射率大致相等的充填劑40,所以在填充劑40和透光部件34之間的界面上幾乎不發(fā)生折射,從而可以任意設定透光部件34的光入射用凹部34A的形狀。另外,在本變形例中,光入射用凹部34A設定為有底圓筒狀的簡單的形狀,當然也可以設為另外的形狀。
      以下說明上述實施例的第五變形例。
      圖9是表示本變形例的透光部件44,是與圖3同樣的圖。
      如圖所示,該透光部件44的光入射用凹部44A的構成與上述實施例的透光部件14的光入射用凹部14A不同。
      即,該透光部件44形成該光入射用凹部44A與LED光源12的密封樹脂12B緊密接觸。在該透光部件44中,LED射出光從LED光源12的發(fā)光中心O以放射狀直接進入該透光部件44內(nèi)。
      該透光部件44的內(nèi)面反射部44B,折射部44C,圓筒狀外周部44D和環(huán)狀平面部44E設置成與第三變形例的透光部件24完全相同的形狀。
      在采用本變形例構成時,能夠取得與上述第三變形例同樣效果。
      在本變形例中,由于透光部件44的光入射用凹部44A與LED光源12的密封樹脂12B緊密接觸。所以容易形成對透光部件44的嵌入成形,而且可以提高透光部件44的位置精度。
      以下說明上述實施例的第六變形例。
      圖10是本變形例的透光部件54,是與圖3同樣的圖。
      如圖所示,該透光部件54形成為密封LED光源12的LED本體12A,由此,可以發(fā)揮LED光源12的密封樹脂12B(參照圖3)的功能。然后,在該透光部件54上,不形成上述實施例光透光部件14那樣的光入射用凹部14A(參照圖3)。在該透光部件54中,LED射出光從LED光源12的發(fā)光中心O以放射狀進入該透光部件54內(nèi)。
      該透光部件54的內(nèi)面反射部54B,折射部54C,圓筒狀外周部54D和環(huán)狀平面部54E設置成與第三變形例的透光部件24完全相同的形狀。
      在采用本變形例構成時,能夠取得與上述第三變形例同樣效果。
      在本變形例中,該透光部件54形成為密封LED光源12的LED本體12A,由此,在可以減少部件的數(shù)量的同時提高透光部件54的位置精度。
      以下說明上述實施例的第七、第八變形例。
      圖11、12是表示各變形例的反射鏡46,56,是與圖4同樣的圖。
      如圖所示,在第七和第八變形例的反射鏡46、56的反射面46a、56a上形成的多個反射元件46S、56S的排列與上述實施例的反射鏡16不同。
      即,這些反射鏡46,56與上述實施例反射鏡16同樣,反射面46a、56a劃分為放射狀和同心狀,其各自分割成反射元件46S、56S和高低差部46g、56g。此時在第四變形例中,各反射元件46S的位置在徑向每隔一間距的圓周方向錯開半個間距。另外,在第五變形例中,各反射元件56S的位置在圓周方向每隔一間距在徑向錯開半個間距。
      另外,這些反射元件46S、56S在與光軸Ax相關的徑向和圓周方向上形成具有規(guī)定曲率的凸曲面形狀與上述實施例相同。
      在從正面觀察處于LED光源12點亮狀態(tài)下的反射鏡54、64時,構成該反射面46a、56a的各反射元件46S、56S的大致中央部分作為光亮部B可以看到明亮的發(fā)光。由于這些反射元件46S、56S的排列與上述實施例不同,所以在這些變形例可以分別實現(xiàn)與上述實施例不同的有特色的地方。
      以下說明上述實施例的第九變形例。
      圖13、14表示是本變形例的透光部件84,是與圖1、圖3同樣的圖。
      如圖所示,該透光部件84,在其表面形成直射部84F這一點上,與上述實施例的透光部件14不同。
      該直射部84F形成與光軸Ax為中心的小直徑區(qū)域,使在入射到透光部件84的小角度入射光中入射到光軸Ax附近區(qū)域的光向前方透過。該直射部84F形成球面狀,其曲率設定為與光入射用凹部84A的球狀部84A1的曲率大致相同。這樣,相對該直射部84F以發(fā)散光入射的LED射出光稍微集中到光軸Ax附近,并以規(guī)定的擴散角度射出。該擴散角度設定為與反射鏡16的反射面16a的各反射元件16s的擴散角度大致相同。
      隨著形成該直射部84F,透光部件84形成比上述實施例透光部件14略大一些的直徑,使內(nèi)面反射部84B和折射部84C的形狀多少有些變化。由此,形成能維持將LED射出光作為大致平行光入射反射鏡16的反射面16a的整個區(qū)域的所謂內(nèi)面反射部84B和折射部84C的功能。
      另外,該透光部件84的光入射用凹部84A,圓筒狀外周部84D和環(huán)狀平面部84E與上述實施例的構成相同。
      圖15是表示將具有本變形例透光部件84的車用燈具以該LED光源處于點亮狀態(tài)的正面圖。
      如圖所示,從正面觀察該車用燈具時,不僅能夠看到反射鏡16的反射面16a,也可以看到透光部件84的直射部84F作為光輝部B發(fā)光。此時,直射部84F的中央部分和構成反射面16a的各反射元件16s的中央部分可以同時散點地看到發(fā)光。而且,在即使在從燈具正面多少錯開一些視點時,直射部84F和各反射元件16s也可以對應其視點移動量看到作為亮光部B的從該中央部分錯開部分的亮光。
      以下說明上述實施例的第十變形例。
      圖16是表示本變形例車用燈具60的正面圖。
      該車用燈具60在由燈體62和透明的透光蓋64構成的燈室內(nèi)收容多個(六個)反射鏡單元66。
      這些反射鏡單元66具有LED光源72、透光部件74、反射鏡76。這些LED光源72、透光部件74和反射鏡76與上述實施例的車用燈具10的LED光源12、透光部件14和反射鏡16有相同的構成。而反射鏡76的外形形狀設定為橫向長的大致矩形。
      另外,這些反射鏡單元66在燈具正面使反射鏡76的外周邊部重復配置成上下兩段。
      在采用本變形例的燈具結構時,可以充分保證車用燈具60的明亮度。
      另外,各反射鏡單元66的反射鏡76的外形形狀,如圖所示,也可以采用橫向長的大致矩形,由此,可以對應燈具形狀自由設定反射鏡單元66的排列。
      在上述實施方式和各變形例,就尾燈的情況說明車用燈具10、60,在其他的車用燈具的場合(例如停止燈,尾部停止燈,行車燈,轉彎指示燈等),通過采用和上述實施方式和各變形例相同的結構,能得到相同的作用效果。
      權利要求
      1.一種車用燈具,其具有向著燈具前方配置的LED光源、為使從該LED光源發(fā)出的光入射而配置的透光部件、將從透過該透光部件的所述LED光源發(fā)出的光向燈具前方反射而配置的反射鏡,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透光部件的表面形成內(nèi)面反射部和折射部,所述內(nèi)面反射部將相對所述LED光源的光軸以小角度入射到該透光部件的小角度入射光向與所述光軸大致呈垂直方向內(nèi)面反射;所述折射部將相對所述光軸以大角度入射到該透光部件的大角度入射光向與所述光軸大致呈垂直方向折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用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內(nèi)面反射部用以所述光軸為中心的大致呈漏斗狀的旋轉曲面構成,所述折射部用以所述光軸為中心的大致呈圓環(huán)拱頂狀的旋轉曲面構成。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用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鏡的反射面由將透過所述透光部件的從所述LED光源發(fā)出的光向燈具前方反射的多個反射元件構成,這些反射元件通過與所述光軸大致垂直方向延伸的高低差部配置為臺階狀。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用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鏡的反射面至少一部分構成將透過所述透光部件的從所述LED光源發(fā)出的光通過內(nèi)面反射反射到燈具前方。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用燈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透光部件的表面形成將所述小角度入射光中入射到所述光軸附近區(qū)域的光向前方透過的直射部。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用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鏡的反射面由將透過所述透光部件的從LED光源發(fā)出的光向燈具前方反射的多個反射元件構成,這些反射元件通過與所述光軸大致垂直方向延伸的高低差部配置為臺階狀。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用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鏡的反射面的至少一部分構成將透過所述透光部件的從所述LED光源發(fā)出的光通過內(nèi)面反射反射到燈具前方。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用燈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透光部件的表面形成將所述小角度入射光中入射到所述光軸附近區(qū)域的光向前方透過的直射部。
      9.如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8任一項要求所述的車用燈具,其特征在于,由多組所述LED光源,透光部件和反射鏡構成。
      全文摘要
      一種車用燈具,其具備LED光源,可實現(xiàn)反射鏡薄型化,并在該反射鏡的全區(qū)域看到亮光。其將向著燈具前方配置的LED光源發(fā)出的光入射到透光部件,把透過它的光通過反射鏡反射到燈具前方。此時,在透光部件的表面形成有內(nèi)面反射部,其將相對光軸Ax以小角度入射的光向與光軸Ax大致呈垂直方向內(nèi)面反射;折射部,其將相對光軸Ax以大角度入射的光向與光軸Ax大致呈垂直方向折射。這樣,可以使從LED的射出光作為向著與所述光軸Ax大致垂直方向的大致平行光入射到反射鏡的反射面。為此,不用加大反射鏡深度的尺寸,可以將從LED的射出光入射到該反射面的周邊部的同時,容易由反射鏡進行反射控制。
      文檔編號F21W101/14GK1470799SQ0314506
      公開日2004年1月28日 申請日期2003年7月2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7月4日
      發(fā)明者天野靖之, 小泉浩哉, 哉 申請人:株式會社小糸制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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