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燈頭以及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根據(jù)權利要求的前序部分所述的燈頭以及一種具有 這種燈頭的燈。
I.
背景技術:
這種燈頭例如在德國實用新型DE 20 2006 002 888 Ul中公開。該實 用新型描述了一種具有塑料燈頭件的燈頭,該塑料燈頭件設置有三個電端 子用于為燈的兩個被燈容器包圍的螺旋形燈絲供電,其中電端子具有接觸 區(qū)段,這些接觸區(qū)段被設計用于分別與從燈容器中伸出的、用于兩個螺旋 形燈絲的饋電線相連。燈頭配^^有封閉元件用于遮蓋接觸元件。封閉元件 借助夾持座固定在塑料燈頭件上。對此,封閉元件具有栓塞,該栓塞被引 入塑料燈頭件的',匹配的留空部中。
II.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任務是保證封閉元件在塑料燈頭件上改進的固定。
根據(jù)本發(fā)明,該任務通過權利要求1的特征來解決。在從屬權利要求 中描述了本發(fā)明的特別有利的實施形式。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燈頭具有塑料燈頭件,該塑料燈頭件設置有用于為燈的 至少一個被燈容器包圍的發(fā)光裝置供電的電端子,其中所述電端子具有接 觸區(qū)段,該接觸區(qū)段被設計用于與至少一個發(fā)光裝置的從燈容器中伸出的 饋電裝置相連,并且燈頭配備有用于遮蓋接觸元件的封閉元件,該封閉元 件通過卡鎖連接固定在塑料燈頭件上。通過封閉元件與塑料燈頭件之間的 卡鎖連接保證了兩個前述燈頭件之間的可靠連接,因為封閉元件在鎖合卡 鎖連接之后不再能夠從塑料燈頭件上取下。與根據(jù)現(xiàn)有技術的夾持座不 同,卡鎖連接防止了封閉元件從塑料燈頭件脫離。
塑料燈頭件與封閉元件之間的卡鎖連接有利地被構建為使得其在封 閉元件與塑料燈頭件的鎖合狀態(tài)中不可見,以便避免進行打開卡鎖連接的嘗試。
有利地,塑料燈頭件具有用于容納封閉元件的留空部,以《更能夠實現(xiàn) 將封閉元件可靠地固定在塑料燈頭件上。
在上述留空部的區(qū)域中,塑料燈頭件優(yōu)選配備有第一引導裝置并且封 閉元件具有第二引導裝置,該第二引導裝置與第一引導裝置相配合以便使 封閉元件引導到留空部中變得容易。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卡鎖連接設置在上述導向裝置的區(qū)域中。
為了能夠以盡可能簡單的方式實現(xiàn)卡鎖連接,第一或者第二引導裝置 設置有彈性構建的卡鎖突出部以形成卡鎖連接,這些卡鎖突出部與在第二 或者第一引導裝置中的'I^匹配的凹進部分相配合。
根據(jù)優(yōu)選的實施例,設置在塑料燈頭件上的第一引導接片和設置在封 閉元件上的第二引導接片構建為彼此咬合的引導接片,以便在封閉元件安 裝在塑料燈頭件上時保證封閉元件的可靠的引導。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燈頭的塑料燈頭件和封閉元件有利地形成內(nèi)部空間,在 該內(nèi)部空間中設置有電端子的接觸區(qū)段。在該內(nèi)部空間中,在安裝封閉元 件之前可以將從燈容器中伸出的饋電裝置與電端子的接觸區(qū)段相連,即焊 接或者釬焊。通過安裝封閉元件,該內(nèi)部空間被遮蓋,使得饋電線與電端 子之間的連接不能從外部到達。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塑料燈頭件與封閉元件之間的卡鎖連接被 封閉元件或者塑料燈頭件的壁區(qū)域掩蓋。由此,在鎖合的狀態(tài)中可以以筒 單的方式實現(xiàn)卡鎖連接從外部的不可見性。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燈頭優(yōu)選使用在車燈中,例如使用在用于車輛前燈的卣 素白熾燈中。
III.優(yōu)選實施例的描述
以下參照優(yōu)選的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其中
圖1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燈和燈頭的側視圖,
圖2以相對于圖1繞燈的縱軸線旋轉卯度的^L圖示出了圖1中所示 的燈的燈頭的封閉元件的側視圖,
圖3示出了圖2中所示的封閉元件的下側的仰視圖,圖4示出了圖1中所示的燈的燈頭的塑料燈頭件的側視圖,
圖5示出了在塑料燈頭件與封閉元件安裝好的狀態(tài)中圖1中所示的燈 的燈頭的塑料燈頭件和封閉元件的側視圖,
圖6示出了圖1中所示的燈的與燈容器背離的端部的俯視圖以及圖5 中所示的包括封閉元件在內(nèi)的塑料燈頭件的下側的仰視圖,
圖7示出了圖5和圖6中所示的塑料燈頭件和封閉元件沿剖切平面 B-B的橫截面。
在圖1中示出了用于車輛前燈的才艮據(jù)本發(fā)明的離素白熾燈。該卣素白 熾燈具有基本上圓柱形的玻璃燈容器10,在燈容器的內(nèi)部空間中設置有 兩個平行于燈容器軸線定向的螺旋形燈絲21、 22,這些螺旋形燈絲用于 產(chǎn)生遠光或者日間行車光。螺旋形燈絲21、 22構建為簡單盤繞的鎢絲。 螺旋形燈絲21或者22的燈絲分支211、 212或者221、 222分別用鉬膜包 覆,該鉬膜用作在將燈絲分支211、 212或者221、 222與用于螺旋形燈絲 21、 22的饋電裝置焊接時的焊接輔助裝置。燈容器10的被密封的端部11 固定在燈頭30中。第一螺旋形燈絲21部分被由鉬板形成的遮光罩4包圍。 遮光罩4由第一饋電線51支承,該第一饋電線與第二饋電線52以及第三 饋電線53—起用于為這兩個螺旋形燈絲21、 22供電。為此目的,第一螺 旋形燈絲21的第一燈絲分支211通過凸焊與遮光罩4的焊接凸起部41焊 接在一起并且由此通過遮光罩4與第一饋電線51導電地相連。第一螺旋 形燈絲21的第二燈絲分支212與第三饋電線53焊接在一起。第二螺旋形 燈絲22的第一燈絲分支221同樣與第三饋電線53焊接在一起。第二螺旋 形燈絲22的第二燈絲分支222與第二饋電線52焊接在一起。三個饋電線 51、 52、 53分別由鉬構成并且固定在兩個彼此融合的石英玻璃接片13之 間,使得它們設置在共同的平面中。三個饋電線51、 52、 53穿過燈容器 10的被密封的端部11并且分別與三個接觸凸起部61、 62或者63中之一 導電連接。三個接觸凸起部61、 62、 63從燈頭30側面伸出并且形成卣素 白熾燈的電端子。燈頭30構建為金屬塑料燈頭,該金屬塑料燈頭不僅具 有金屬燈頭區(qū)段31而且具有由塑料構成的燈頭區(qū)段32。在金屬燈頭區(qū)段 31中固定有燈容器10,并且由塑料構成的燈頭區(qū)段32設置有燈的電接觸 部61、 62、 63。具有三個彈性接頭片311和三個鎖合連接板312的金屬 彈性環(huán)用于將卣素白熾燈安裝在前燈反射器中。反射器的安裝開口的邊緣 在燈安M前燈中之后在彈性接頭片311和鎖合連接板312之間夾持地設 置。板簧341用于將燈從側向固定在前燈反射器的安裝開口中。其垂直于燈的縱向延伸起作用。
由塑料構成的燈頭區(qū)段32包括圖4中所示的塑料燈頭件320以及同 樣由塑料構成的封閉元件330,其中該塑料燈頭件配^^有電端子61、 62、 63,而該封閉元件在圖2和圖3中示出。
塑料燈頭件320具有圓盤狀的區(qū)段3201和兩個彼此對置的、模制到 區(qū)段3201的與燈容器10背離的下側上的接片3210、 3220,這些接片平 行于圓盤狀的區(qū)段3201的軸線并且平行于燈的縱軸線A-A延伸。三個接 觸凸起部61、 62、 63分別由金屬板構成并且嵌在第一接片3210中,使得 其自由端部側向或者徑向從塑料燈頭件320的接片3210中伸出并且在燈 縱軸線的方向上相疊地設置。接觸凸起部61、 62、 63的與饋電線51、 52、 53焊接在一起的端部610、 620、 630在圓盤狀的區(qū)段3201的軸線附近設 置在其下側3200上的留空部3202中,即設置在圓盤狀的區(qū)段3201的與 燈容器10背離的側3200上。接觸凸起部61、 62、 63的要與饋電線51、 52、 53焊接的端部610、 620、 630分別具有穿通部,相應的饋電線51、 52或者53穿過該穿通部,并且在接觸凸起部61、 62或63的與燈容器10 背離的下側上與這些接觸凸起部61、 62、 63的端部610、 620或者630焊 接。兩個接片3210、 3220分別在其朝向留空部3202的側上具有兩個導軌 3211、 3212或者3221、 3222,這些導軌用于引導要插入留空部3202中的 封閉元件321。第一接片3210的導軌3211、 3212分別在其朝向圓盤狀的 區(qū)段3201的下側3200的端部上設置有凹進部分3213。類似地,第二接 片3220的導軌3221、 3222在其朝向圓盤狀的區(qū)段3201的下側3200的端 部上具有凹進部分3223。這些凹進部分3212、 3223能夠實現(xiàn)與設置在封 閉元件330上的卡鎖突出部3311、 3312、 3321、 3322的卡鎖連接,這些 卡鎖突出部在將封閉元件330引入留空部3202的情況下鎖合在凹i^部分 3213、 3223中。
封閉元件330的細節(jié)在圖2和圖3中示出。封閉元件330具有接片狀 的區(qū)段3300,該區(qū)段具有兩個彼此對置的窄的端面3310、 3320和兩個同 樣彼此對置的凹入地成拱形的寬側3330、 3340。在接片狀的區(qū)段3300的 上端部上分別將半殼狀的區(qū)段3350或者3360模制到寬側3330或者3340 上。分別封閉元件330的翼狀的區(qū)段3370或者3380連接到該半殼狀的區(qū) 段3350或者3360上。翼狀的區(qū)段3370、 3380平坦地、近似平面地構建。 并且主要用于為(例如借助激光器的)標注3381提供足夠的面積。兩個 窄的端面3310或者3320在其上端部分別具有兩個通過槽3313或者3323彼此分離的彈性接頭片3314和3315或者3324和3325,其中每個都配備 有卡鎖突出部3311、 3312、 3321、 3322??ㄦi突出部3311、 3312、 3321、 3322分別設置在彈性接頭片3314、 3315、 3324、 3325的與槽3313、 3323 背離的側上。
在將封閉元件330引入塑料燈頭件320的留空部3202中時,封閉元 件330的窄的端面3310或者3320配合到塑料燈頭件的接片3210或者3220 上的導軌3211和3212或者3221和3222之間的中間空間中。在此,彈性 接頭片3314和3315或者3324和3325首先被擠壓在一起,使得在彈性接 頭片之間的槽3313或者3323變窄。 一旦在將封閉元件330引入留空部 3202中時,設置在彈性接頭片3314和3315或者3324和3325上的卡鎖 突出部3311 、3312或者3321 、3322達到凹進部分3213或者3223的位置, 則卡鎖突出部3311、 3312或者3321、 3322鎖合到這些凹進部分3213或 者3223中,由此在塑料燈頭件320和封閉元件330之間建立了不可拆卸 的卡鎖封閉。在圖5、 6和7中最好地看到該卡鎖連接。在卡鎖封閉鎖合 之后,翼狀的區(qū)段3370或者3380的上側在塑料燈頭件320的圓盤狀的區(qū) 段3201的下側3200上。封閉元件330的半殼狀的區(qū)段3350和3360在此 遮蓋了電端子61、 62、 63的設置在圓盤狀的區(qū)段3201的下側3200上的 接觸區(qū)段610、 620、 630。 在端面3310、 3320的區(qū)域中在兩個半殼狀的 區(qū)段3350、 3360之間的中間空間在此被接片3210、 3220封閉,使得封閉 元件330的半殼狀的區(qū)段3350、 3360和接片3210、 3220以及塑料燈頭件 320的下側3200形成用于電端子61、 62、 63的接觸區(qū)段610、 620、 630 的被包裹的內(nèi)部空間350。卡鎖突出部3311、 3312、 3321、 3322和用于 卡鎖突出部的凹進部分3213、 3223在將封閉元件330安裝在塑料燈頭件 320上^#:封閉元件330的半殼狀區(qū)段3350、 3360遮蓋,使得卡鎖連 接從外部不可見。封閉元件330填充彼此對置的接片3210、 3220的中間 空間,并且與這些接片一起形成手柄用于將燈插入車輛前燈的相應的安裝 開口中。為了獲得對不同的彼此兼容的、在車輛前燈中可彼此更換的車輛 前燈的相同類型的版本的編碼,封閉元件330優(yōu)選由彩色的塑料構成,其 中用于不同燈版本的封閉元件330由不同顏色的塑料制成。
封閉元件330例如由聚酰胺或者聚丁烯-對苯二甲酸脂 (Polybutylenterephthalat)構成,而較為靠近燈容器10設置的塑料燈頭
件320由可承受更高溫度的塑料制成,例如由硫化聚苯醚 (Polyphenylensulfid )構成。塑料燈頭件320和封閉元件330例如分別
構建為塑料注塑件。封閉元件330可以用于燈的色彩編碼,其方式是不同的燈類型配^^有不同顏色的封閉元件330用以表示類型。
本發(fā)明并不限于上面詳細描述的實施例,而是也可以應用于其它燈類型。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塑料燈頭件(320)的燈頭,該塑料燈頭件設置有電端子(61,62,63)用于為燈的被燈容器(10)包圍的至少一個發(fā)光裝置(21,22)供電,其中電端子(61,62,63)具有接觸區(qū)段(610,620,630),這些接觸區(qū)段被設計用于與所述至少一個發(fā)光裝置(21,22)的從燈容器(10)伸出的饋電裝置(51,52,53)相連,并且燈頭配備有封閉元件(330),用于遮蓋接觸區(qū)段(610,620,630),其特征在于,封閉元件(330)通過卡鎖連接(3213,3223,3311,3312,3321,3322)固定在塑料燈頭件(320)上。
2. 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燈頭,其中卡鎖連接(3213, 3223, 3311, 3312, 3321, 3322)構建為,使得該卡鎖連接在塑料燈頭件(320)和封 閉元件(330)的鎖合狀態(tài)中不可見。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燈頭,其中塑料燈頭件(320 )具有 用于容納封閉元件(330)的留空部(3202)。
4. 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燈頭,其中塑料燈頭件(320)在留空部 (3202)的區(qū)域中設置有第一引導裝置(3211, 3212, 3221, 3222)并且封閉元件(330)設置有第二引導裝置(3310, 3320),這些第二引導裝置 與第一引導裝置(3211, 3212, 3221, 3222)相配合。
5. 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頭,其中卡鎖連接(3213, 3223, 3311, 3312, 3321, 3322) i殳置在引導裝置(3211, 3212, 3221, 3222; 3310, 3320)的區(qū)域中。
6. 根據(jù)權利要求4或者5所述的燈頭,其中第一或者第二引導裝置 (3211, 3212, 3221, 3222 )設置有彈性構建的卡鎖突出部(3311, 3312,3321, 3322)用于形成卡鎖連接,所述卡鎖突出部與在第二或者第一引導 裝置(3310, 3320)中的',匹配的凹進部分(3213, 3223)相配合。
7. 根據(jù)權利要求3至6中一項或者多項所述的燈頭,其中第一和第 二引導裝置(3211, 3212, 3221, 3222, 3310, 3320)構建為彼此咬合的 引導接片。
8. 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7中一項或者多項所述的燈頭,其中塑料燈頭 件(320)和封閉元件(330)形成內(nèi)部空間(350),在該內(nèi)部空間中設置 有電端子(61, 62, 63)的接觸區(qū)段(610, 620, 630)。
9. 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8中一項或者多項所述的燈頭,其中卡鎖連接 (3213, 3223, 3311, 3312, 3321, 3322)在塑料燈頭件(320)和封閉元件(330)的鎖合狀態(tài)中被封閉元件(330)或者塑料燈頭件(320)的 壁區(qū)域(3350, 3360)掩蓋。
10. —種燈,其具有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9中一項或者多項所述的燈頭。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具有塑料燈頭件(320)的燈頭,該塑料燈頭件設置有電端子(61,62,63)用于為燈的被燈容器(10)包圍的至少一個發(fā)光裝置(21,22)供電,其中電端子(61,62,63)具有接觸區(qū)段(610,620,630),這些接觸區(qū)段被設計用于與所述至少一個發(fā)光裝置(21,22)的從燈容器(10)伸出的饋電裝置(51,52,53)相連,并且燈頭配備有用于遮蓋接觸區(qū)段(610,620,630)的封閉元件(330),封閉元件(330)通過卡鎖連接(3213,3223,3311,3312,3321,3322)固定在塑料燈頭件(320)上??ㄦi連接優(yōu)選被掩蓋地設置。燈頭例如適于車輛前燈。
文檔編號H01K1/46GK101542683SQ200780043384
公開日2009年9月23日 申請日期2007年12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12月19日
發(fā)明者彼得·黑爾比希, 格哈德·貝爾 申請人:奧斯蘭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