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野營用品燈具連接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野營用品燈具連接機構。
背景技術: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在假期會選擇外出旅游,其中,野營 旅游尤受歡迎。如需野營駐地過夜,則燈具是必不可缺的用品之一?,F(xiàn)有的燈具和野營 用品(如帳篷)之間的連接大都采用采用吊繩吊接方式,吊繩的一端系結在帳篷架桿上, 另一端系結燈具。采用吊繩吊接方式連接燈具和野營用品則會存在有如下不足1、吊接 繁瑣,使用不便,需要改變吊接位置時使用尤其不便;2、吊接位置受限,只能吊接在架 桿的某些位置,則燈具發(fā)光照射位置受限。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野營用品燈具連接機構,其克服了背景技術中燈具連接 機構所存在的使用不便、燈具發(fā)光照射位置受限的不足。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野營用品燈具連接機構,它包括一能夠夾接在野營用品的夾子和一能夠連 接燈具的連接器,所述連接器和夾子裝接在一起。一較佳實施例之中所述夾子包括二片體、一樞接二片體的樞軸和一裝接樞軸并作用片體的扭簧;所述二片體中有至少有一片體之上凸設有一卡柱;所述連接器開設有一連接孔,所述連接孔適配并卡接在卡柱。一較佳實施例之中所述連接器和卡柱之間構成樞接連接關系。一較佳實施例之中所述卡柱包括二對稱設置并獨立的懸空半圓柱,所述二半 圓柱的懸空端的背向邊緣分別向外延伸成卡緣。一較佳實施例之中所述連接孔為圓柱孔。一較佳實施例之中所述連接孔的直徑為Dl ;所述卡柱具有一個儲能狀態(tài)和一 釋能狀態(tài),所述卡柱處于儲能狀態(tài)時的二卡緣之間的最大距離為D2,所述卡柱處于釋能 狀態(tài)時的二卡緣之間的最大距離為D3 ;所述D2 < Dl < D3。一較佳實施例之中所述連接器和夾子固定在一起。一較佳實施例之中所述夾子包括二片體、一樞接二片體的樞軸和一裝接樞軸 并作用片體的扭簧;所述連接器和夾子的一片體一體成型。一較佳實施例之中所述連接器之上設置有一能夠裝接燈具的固定座。一較佳實施例之中所述連接器之上設置有一能夠掛接燈具的掛鉤。本技術方案與背景技術相比,它具有如下優(yōu)點1.通過夾子和連接器配合能夠將燈具連接在野營用品上,它克服了背景技術所 存在的不足,并產(chǎn)生有益效果a.夾子能夠連接在野營用品中的任何位置(例如帳篷的架桿或篷布),能夠以任何方向連接在野營用品,則燈具的照射位置和面積能夠根據(jù)需要調 整;b.使用方便快速;C.尤其方便掛接在帳篷內(nèi)部,例如,掛接在帳篷內(nèi)部篷布的縫接 伸出邊;2.片體之上凸設有卡柱,連接器開設有連接孔,連接孔適配并卡接在卡柱,便 于裝配夾子和連接器,結構簡單,降低制造成本;3.連接器和卡柱之間構成樞接連接關系,能夠根據(jù)需要調整連接器和夾子之間 的相對角度,便于改變燈具的照射方向;4. 二半圓柱的懸空端的背向邊緣分別向外延伸成卡緣,則便于裝配和拆卸夾子 和連接器;5.卡柱包括二對稱設置并獨立的懸空半圓柱,半圓柱能夠相對片體彈性變形, 使得二半圓柱具有一靠合儲能狀態(tài)和一分離釋能狀態(tài),能夠實現(xiàn)、便于實現(xiàn)卡柱和連接 器的裝拆。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繪示了一較佳實施例的連接機構的示意圖,為了使審查員從圖中直觀了解 到連接器和夾子之間構成轉動連接關系,圖中繪示了連接器處于二個位置的示意圖,其 中一個為實線,另一個為虛線。圖2繪示了一較佳實施例的連接機構的應用實例之一的立體示意圖。圖3繪示了一較佳實施例的連接機構的應用實例之一的主視示意圖。圖4繪示了一較佳實施例的連接機構和燈具一配合的立體示意圖之一。圖5繪示了一較佳實施例的連接機構和燈具一配合的立體示意圖之二。圖6繪示了一較佳實施例的連接機構的應用實例之二的立體示意圖。圖7繪示了一較佳實施例的連接機構的應用實例之二的主視示意圖。圖8繪示了一較佳實施例的連接機構和燈具二配合的立體示意圖之一。圖9繪示了一較佳實施例的連接機構和燈具二配合的立體示意圖之二。
具體實施方式
請查閱1至圖5,一種野營用品燈具連接機構100,它包括一能夠夾接在野營用 品的夾子110和一能夠連接燈具的連接器120。所述夾子110包括二片體111、一樞接二片體111的樞軸115和一裝接樞軸并作 用片體111的扭簧112;所述二片體中有至少有一片體111之上凸設有一卡柱;所述卡柱 包括二對稱設置并獨立的懸空半圓柱113,所述二半圓柱113的懸空端的背向邊緣分別向 外延伸成卡緣114。所述卡柱具有一個儲能狀態(tài)和一釋能狀態(tài),所述卡柱處于儲能狀態(tài)時 的二卡緣114之間的最大距離為D2,所述卡柱處于釋能狀態(tài)時的二卡緣114之間的最大 距離為D3。所述連接器120之上設置有一連接孔121,所述連接孔121為圓柱孔,而且,所 述連接孔121的直徑為D1,所述D2 < Dl < D3。所述連接器120的連接孔121適配并 卡接在卡柱,從而使得所述連接器120和卡柱之間構成樞接連接關系,將所述連接器120和夾子110裝接在一起。其中,由于卡柱的二半圓柱113之間能夠彈性變形,因此連接 孔121套接在二半圓柱113時,所述二半圓柱113最好能夠有一些彈性變形,該彈性變形 作用在連接孔121,該作用力使得半圓柱113和連接孔121之間產(chǎn)生有摩擦力,利用該摩 擦力能夠實現(xiàn)轉動自鎖功能。所述連接器120之上還設置有能夠裝接燈具的固定座122,所述燈具之背面設置 有一卡槽,所述固定座122和卡槽之間構成能裝拆的卡接結構。請查閱圖2至圖5,所述燈具一 200為圓形燈,所述燈具一 200背面設置有卡槽 210,所述卡槽和連接器120的固定座122之間構成能裝拆的卡接機構。所述夾子110能 夠夾接于野營用品的篷布300之上,但并不以此為限,根據(jù)需要,所述夾子110也能夠夾 接于野營用品的架桿。結合圖4和圖5可知,所述連接器120能夠相對夾子110相對轉 動。請查閱圖6至圖9,所述燈具二 400為長形燈,所述燈具二 400背面設置有卡槽 410,所述卡槽和連接器120的固定座122之間構成能裝拆的卡接機構。所述夾子110能 夠夾接于野營用品的篷布300之上,但并不以此為限,根據(jù)需要,所述夾子110也能夠夾 接于野營用品的架桿。結合圖8和圖9可知,所述連接器120能夠相對夾子110相對轉動。另一較佳實施例之中所述連接器之上設置有一能夠掛接燈具的掛鉤。所述燈 具開設有掛孔。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而已,故不能依此限定本實用新型實施 的范圍,即依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及說明書內(nèi)容所作的等效變化與修飾,皆應仍屬本實 用新型涵蓋的范圍內(nèi)。
權利要求1.一種野營用品燈具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能夠夾接在野營用品的夾子 和一能夠連接燈具的連接器,所述連接器和夾子裝接在一起。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野營用品燈具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子包括二片體、一樞接二片體的樞軸和一裝接樞軸并作用片體的扭簧; 所述二片體中有至少有一片體之上凸設有一卡柱; 所述連接器開設有一連接孔,所述連接孔適配并卡接在卡柱。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野營用品燈具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器和 卡柱之間構成樞接連接關系。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野營用品燈具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柱包括 二對稱設置并獨立的懸空半圓柱,所述二半圓柱的懸空端的背向邊緣分別向外延伸成卡 緣。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野營用品燈具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孔為 圓柱孔。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野營用品燈具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孔的 直徑為Dl;所述卡柱具有一個儲能狀態(tài)和一釋能狀態(tài),所述卡柱處于儲能狀態(tài)時的二卡 緣之間的最大距離為D2,所述卡柱處于釋能狀態(tài)時的二卡緣之間的最大距離為D3;所 述 D2 < Dl < D3。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野營用品燈具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器和夾子固定在一起。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野營用品燈具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子包括二片體、一樞接二片體的樞軸和一裝接樞軸并作用片體的扭簧; 所述連接器和夾子的一片體一體成型。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或6或7或8所述的一種野營用品燈具連接機 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器之上設置有一能夠裝接燈具的固定座。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或6或7或8所述的一種野營用品燈具連接機 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器之上設置有一能夠掛接燈具的掛鉤。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野營用品燈具連接機構,它包括一能夠夾接在野營用品的夾子和一能夠連接燈具的連接器,所述連接器和夾子裝接在一起。它具有如下優(yōu)點通過夾子和連接器配合能夠將燈具連接在野營用品上,它產(chǎn)生有益效果a.夾子能夠連接在野營用品中的任何位置(例如帳篷的架桿或篷布),能夠以任何方向連接在野營用品,則燈具的照射位置和面積能夠根據(jù)需要調整;b.使用方便快速;c.尤其方便掛接在帳篷內(nèi)部,例如,掛接在帳篷內(nèi)部篷布的縫接伸出邊。
文檔編號F21V21/00GK201795439SQ20102024380
公開日2011年4月13日 申請日期2010年6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6月30日
發(fā)明者周法泉, 陳榮彬, 黃長久 申請人:廈門進雄企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