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反射件、信號燈及加工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燈具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反射件、信號燈及加工設備。
背景技術:
信號燈作為指示、提醒工具,應用愈來愈廣泛,尤其是在工業(yè)領域。然而現(xiàn)有信號燈光照不均勻,甚至造成刺眼。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反射件,旨在解決現(xiàn)有信號燈光照不均勻的問題。本發(fā)明實施例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反射件,為由多個突棱依序疊置而成的回轉體,所述反射件主視圖側邊各突棱頂點位于同一拋物線,所述突棱的表面為反射表面。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信號燈,包括光源、透射件以及將光源發(fā)出的光反射至透射件的反射件,所述反射件為上述反射件。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加工設備,所述加工設備采用上述信號燈。本發(fā)明實施例由多個突棱依序疊置形成反射件,并使所述反射件主視圖側邊各突棱頂點位于同一拋物線,這樣投射至所述突棱表面的光將傾斜向上均勻出射,不刺眼。因而本反射件可用于各種信號燈,使之光照均勻。
圖I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反射件的立體圖;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反射件的主視(光路)圖;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信號燈的分解圖;圖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LED的分布圖;圖5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透明件的立體圖;圖6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透明件的主視(光路)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本發(fā)明實施例由多個突棱依序疊置形成反射件,并使所述反射件主視圖側邊各突棱頂點位于同一拋物線,這樣投射至所述突棱表面的光將傾斜向上均勻出射。以下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的實現(xiàn)進行詳細描述。如圖1、2所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反射件4為由多個突棱I依序疊置而成的回轉體,所述反射件主視圖側邊各突棱頂點10位于同一拋物線,所述突棱的表面為反射表面,這樣投射至所述突棱表面的光將傾斜向上均勻出射。例如,所述拋物線的方程為Y=ax2。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各突棱均具有第一表面11和與所述第一表面11相交成鈍角的第二表面12,相鄰突棱的表面相交成鈍角。在此主要由所述第一表面11反射光源發(fā)出的光,反射更加均勻,從而形成面照明。其中,所述鈍角優(yōu)選為120 170°,使相鄰表面連接順暢,本反射件易于成型。
通常,所述第一表面11為上大、下小的圓臺面,第二表面12為圓柱面。即相鄰圓柱面之間形成圓臺面,位于所述圓臺面之上的圓柱面的直徑較位于所述圓臺面之下的圓柱面的直徑大,從而使所述圓臺面和圓柱面逐級增大,便于使所述反射件主視圖側邊各突棱頂點10位于同一拋物線。如圖3 6所示,本發(fā)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信號燈,所述信號燈包括光源、透射件2以及將光源發(fā)出的光反射至透射件2的反射件,所述反射件為上述反射件4。這樣光源發(fā)出的光先經(jīng)反射件均勻反射、后經(jīng)透射件2透射,從而使從整個信號燈出射的光均勻。其中,所述透射件2為筒狀,其內(nèi)表面設多條相互平行的凸棱20,所述反射件位于透明件2內(nèi)。這樣反射至所述透明件2的光經(jīng)其凸棱20透射后將更加均勻。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各凸棱20均具有第一斜面21和與所述第一斜面21相交成銳角的第二斜面22,相鄰凸棱20的表面相交成銳角,所述銳角為80 88°。由一平面連接所述第一斜面21與第二斜面22,相鄰凸棱20間設一弧面。如此使得所述透明件易于成型。上述光源為12個均布于電路板31的LED 3 (近似點光源),所述電路板31位于所述拋物線的頂點與焦點之間,這樣使投射至反射件4的光分散反射,有助于提升出射光的均勻性。其中,各LED 3光軸的朝向與所述拋物線的開口朝向相反,并平行于所述反射件4的中軸線0P。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反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件為由多個突棱依序疊置而成的回轉體,所述反射件主視圖側邊各突棱頂點位于同一拋物線,所述突棱的表面為反射表面。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反射件,其特征在于,各突棱均具有第一表面和與所述第一表面相交成鈍角的第二表面,相鄰突棱的表面相交成鈍角。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反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鈍角為120 170°。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反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為上大、下小的圓臺面,第二表面為圓柱面。
5.一種信號燈,包括光源和透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燈還包括將光源發(fā)出的光反射至透射件的反射件,所述反射件為如權利要求I 4中任一項所述的反射件。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信號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射件為筒狀,其內(nèi)表面設多條相互平行的凸棱,所述反射件位于透明件內(nèi)。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信號燈,其特征在于,各凸棱均具有第一斜面和與所述第一斜面相交成銳角的第二斜面,相鄰凸棱的表面相交成銳角,所述銳角為80 88°。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信號燈,其特征在于,由一平面連接所述第一斜面與第二斜面,相鄰凸棱間設一弧面。
9.如權利要求5 8中任一項所述的信號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為多個均布于電路板的LED,所述電路板位于所述拋物線的頂點與焦點之間;各LED光軸的朝向與所述拋物線的開口朝向相反,并平行于所述反射件的中軸線。
10.一種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工設備米用如權利要求5 9中任一項所述的信號燈。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適用于燈具技術領域,提供了一種反射件、信號燈及加工設備,所述反射件為由多個突棱依序疊置而成的回轉體,所述反射件主視圖側邊各突棱頂點位于同一拋物線,所述突棱的表面為反射表面。這樣投射至所述突棱表面的光將傾斜向上均勻出射,不刺眼。因而本反射件可用于各種信號燈,使之光照均勻。
文檔編號F21W111/00GK102901049SQ20121019581
公開日2013年1月30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6月14日
發(fā)明者鄭青煥 申請人:深圳勝藍電氣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