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燈具,包括發(fā)光組件、至少一連接插腳、至少一燈座以及至少一燈座插腳。發(fā)光組件包括電路板、至少一電子元件與至少一發(fā)光元件。電子元件配置在電路板上。發(fā)光元件配置在電路板上或配置在電性連接至電路板的燈板上。連接插腳配置在電路板的端部,并電性連接至電路板。燈座具有容置空間,電路板的端部配置于容置空間內。燈座插腳配置在燈座上,并具有連通至容置空間的插孔。連接插腳對應插入插孔內,以使發(fā)光組件通過連接插腳電性連接至燈座插腳。
【專利說明】
燈具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是有關于一種照明裝置,且特別是有關于一種燈具。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燈具依據(jù)需求發(fā)展出各式各樣的種類,可具有不同的發(fā)光形態(tài)或連接方式。以連接方式而言,燈具可采用螺旋式燈座,也可以使用插腳式燈座。以插腳式燈座為例,燈具的燈座采用塑膠件,而燈座插腳采用導電材料制成。再者,燈具還包括發(fā)光組件以及電力組件。發(fā)光組件通過電力組件連接至燈座插腳,其中發(fā)光組件通常具有電路板與發(fā)光元件(如發(fā)光二極管元件),而電力組件通常具有電路板與電子元件。當燈具通過燈座插腳連接外部電力單元時,外部電力單元所提供的電力通過電力組件傳遞至發(fā)光組件,而使發(fā)光組件因而發(fā)光。
[0003]以現(xiàn)有的作法而言,當電力組件與發(fā)光組件各自制作完成后,電力組件與發(fā)光組件通常是以導線彼此連接,例如是將連接電力組件的導線焊接在發(fā)光組件的電路板上的導電區(qū),以使電力組件電性連接至發(fā)光組件。此外,電力組件與燈座插腳通常也是以導線彼此連接,例如是將連接電力組件的另一導線通過焊接或螺絲鎖附在燈座上并接觸燈座插腳,以使電力組件電性連接至燈座插腳。如此,燈具的組裝步驟較為復雜,且組裝成本較高。再者,當發(fā)光元件與電子元件組裝至燈座內時,導線也同樣需置入燈座內。如此,導線容易在組裝至燈座內時產(chǎn)生斷裂問題,而降低燈具的組裝良率,且置入燈具內的導線也會衍生出理線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燈具,其具有簡易的組裝步驟,以能提高組裝良率并降低組裝成本。
[0005]本實用新型的燈具包括發(fā)光組件、至少一連接插腳、至少一燈座以及至少一燈座插腳。發(fā)光組件包括電路板、至少一電子元件與至少一發(fā)光元件。電子元件配置在電路板上,發(fā)光元件電性連接至電路板。連接插腳配置在電路板的端部,并電性連接至電路板。燈座具有容置空間,電路板的端部配置于容置空間內。燈座插腳配置在燈座上,其中燈座插腳具有連通至容置空間的插孔,且連接插腳對應插入燈座插腳的插孔內,以使發(fā)光組件通過連接插腳電性連接至燈座插腳。
[0006]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連接插腳與燈座插腳的數(shù)量分別為燈座的數(shù)量的兩倍。
[0007]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連接插腳具有彼此垂直的固定部與連接部。固定部固定于電路板的端部,而連接部對應插入燈座插腳的插孔內。
[0008]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電路板與插孔相隔垂直距離,而垂直距離等于連接插腳的固定部在電路板上的高度。
[0009]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燈具還包括連接座,配置在電路板的端部上,而連接插腳通過連接座固定于電路板的端部。
[0010]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連接插腳與燈座插腳的底部相隔距離。
[0011]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燈座具有定位結構,位在容置空間內,且電路板的端部通過定位結構配置在容置空間內。
[0012]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定位結構包括一對滑槽,對向設置在容置空間內。電路板的端部通過滑入滑槽而配置在容置空間內的定位。
[0013]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上述定位結構包括凸肋,配置在容置空間內,并鄰近插孔。電路板的端部通過抵靠凸肋而配置在容置空間內的定位。
[0014]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插孔具有相對的第一端與第二端。第一端連通至容置空間,且插孔在第一端的第一孔徑大于插孔在第二端的第二孔徑,而連接插腳從第一端朝向第二端插入插孔。
[0015]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燈具還包括燈罩。發(fā)光組件配置在燈罩內。燈座配置在燈罩的一端,并遮蔽發(fā)光組件。
[0016]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燈罩為管狀。燈座的數(shù)量為兩個,且分別配置在燈罩的相對兩端。
[0017]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發(fā)光元件配置在電路板上,并電性連接至電路板。
[0018]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發(fā)光組件還包括燈板,電性連接至電路板。發(fā)光元件配置在燈板上,并電性連接至電路板。
[0019]基于上述,本實用新型將燈具所需的發(fā)光元件直接配置在具有電子元件的電路板上或配置在連接電路板的另一燈板上,以將電子元件與發(fā)光元件整合在一起,并將連接插腳配置在電路板的端部,且在燈座插腳內配置插孔。如此,在燈具的組裝過程中,只需將連接插腳插入燈座插腳的插孔內,即可使發(fā)光組件、連接插腳與燈座插腳彼此電性連接。藉此,有助于省略電線的使用,也可免除在燈座內理線的問題。據(jù)此,本實用新型的燈具具有簡易的組裝步驟,以能提高組裝良率并降低組裝成本。
[0020]為讓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特征和優(yōu)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實施例,并配合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1]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燈具的分解圖;
[0022]圖2是圖1的燈具的局部剖面示意圖;
[0023]圖3是圖1的燈具的局部示意圖;
[0024]圖4是圖3的燈具的側視示意圖;
[0025]圖5是圖1的燈具的局部剖視示意圖;
[0026]圖6是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例的燈具的分解圖;
[0027]圖7是圖6的燈具的局部剖面示意圖。
[0028]附圖標記說明
[0029]100、200:燈具;
[0030]110、210:發(fā)光組件;
[0031]112、212:電路板;
[0032]112a、212a:端部;
[0033]112b:正面;
[0034]112c:背面;
[0035]112d:孔洞;
[0036]114:電子元件;
[0037]116:發(fā)光元件;
[0038]120,220:連接插腳;
[0039]122:固定部;
[0040]124:連接部;
[0041]130、230:燈座;
[0042]132,232:容置空間;
[0043]134,234:定位結構;
[0044]134a、234a:滑槽;
[0045]134b:凸肋;
[0046]140>240:燈座插腳;
[0047]142,242:插孔;
[0048]142a、242a:第一端;
[0049]142b>242b:第二端;
[0050]144、244:底部;
[0051]150:燈罩;
[0052]160:散熱件;
[0053]170,270:連接座;
[0054]172:插入部;
[0055]250:燈板;
[0056]dl、d2:距離;
[0057]H:高度;
[0058]L1、L2:基準線;
[0059]rl:第一孔徑;
[0060]r2:第二孔徑。
【具體實施方式】
[0061]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燈具的分解圖。在本實施例中詳細描述了一種燈管式的發(fā)光燈具(如T5、T8或T13燈管,在此不加以局限)。請參考圖1,在本實施例中,燈具100包括發(fā)光組件110、連接插腳120、燈座130以及燈座插腳140。發(fā)光組件110包括電路板112、電子元件114與發(fā)光元件116。電子元件114與發(fā)光元件116配置在電路板112上,并電性連接至電路板112,且其數(shù)量可依據(jù)需求作調整。連接插腳120配置在電路板112的端部112a,并電性連接至電路板112,且其數(shù)量可依據(jù)需求作調整。燈座130具有容置空間132,電路板112的端部112a配置于容置空間132內。燈座插腳140配置在燈座130上,并從燈座130的容置空間132內延伸至燈座130外,而位在容置空間132內的連接插腳120電性連接至燈座插腳140。如此,當燈具100通過燈座插腳140連接未示出的外部電力單元時,外部電力單元所提供的電力可經(jīng)由燈座插腳140與連接插腳120傳遞至電路板112,以使位在電路板112上的發(fā)光元件116發(fā)光,進而使燈具100提供照明功能。
[0062]具體而言,在本實施例中,燈具100還包括燈罩150,其中燈罩150為管狀,且燈座130的數(shù)量為兩個。燈座130分別配置在燈罩150的相對兩端,并具有類似的結構。換言之,本實施例的燈具100是以燈管為例,例如采用前述的T5、T8或T13燈管為例,但本實用新型不限制燈具的類型,故燈罩150的形狀以及燈座130的數(shù)量可依據(jù)需求作調整。其中,本實施例的發(fā)光元件116例如是發(fā)光二極管(light emitting d1de, LED)元件,其沿著電路板112的長度方向排列。發(fā)光組件110在燈具100通過燈座插腳140接收電力后通過發(fā)光元件116發(fā)光,但本實用新型不限制發(fā)光元件116的種類。再者,本實施例的燈罩150具有透光性。發(fā)光組件110配置在燈罩150內,且其光線可穿過燈罩150。此外,本實施例的燈具100還包括散熱件160。散熱件160配置在電路板112上并相對于發(fā)光元件116。舉例來說,本實施例的發(fā)光元件116配置在電路板112的正面112b,而散熱件160配置在電路板112相對于發(fā)光元件116的背面112c與燈罩150之間。其中,散熱件160上可配置有卡合結構,例如是滑槽或其他常見的卡合結構,以使電路板112固定在散熱件160上。散熱件160可在燈具100的發(fā)光組件110運作時提供散熱功能,但本實用新型不限制散熱件160的配置與否。此外,由于散熱件160與發(fā)光元件116分別位在電路板112的不同側,故散熱件160不影響發(fā)光兀件116的發(fā)光效果。
[0063]再者,在本實施例中,連接插腳120與燈座插腳140的數(shù)量分別為燈座130的數(shù)量的兩倍。舉例來說,本實施例的燈座130的數(shù)量為兩個,而連接插腳120與燈座插腳140的數(shù)量分別為四個。如此,兩個燈座130分別位在燈具100的相對兩側,且每一燈座130對應于兩個燈座插腳140。此外,每一燈座插腳140對應于一個連接插腳120,故電路板112的兩端分別對應配置有兩個連接插腳120,以分別對應于燈座130上的燈座插腳140,且各連接插腳120電性連接至對應的燈座插腳140。然而,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比例。舉例來說,在其他未示出的實施例中,連接插腳120與燈座插腳140的數(shù)量也可以分別為燈座130的數(shù)量的三倍,而使每一燈座130分別對應于三個燈座插腳140與三個連接插腳120。換言之,燈座130、連接插腳120與燈座插腳140的數(shù)量可依據(jù)需求作調整。
[0064]圖2是圖1的燈具的局部剖面示意圖。為使圖式更清楚易懂,圖2省略示出圖1的部分構件(例如電子元件114與發(fā)光元件116等)。請參考圖1與圖2,在本實施例中,各燈座插腳140從燈座130的容置空間132內延伸至燈座130外,并具有連通至容置空間132的插孔142。如此,當電路板112的端部112a組裝至燈座130的容置空間132時,連接插腳120對應插入燈座插腳140的插孔142內,以使發(fā)光組件110通過連接插腳120電性連接至燈座插腳140。其中,連接插腳120的材質例如是具有導電性與可撓性的金屬,但本實用新型不以此為限制。如此,當連接插腳120對應插入燈座插腳140的插孔142時,連接插腳120可通過接觸插孔142的內表面而電性連接至燈座插腳140。更進一步地說,為使連接插腳120對應插入插孔142,故插孔142的孔徑可以設置成略大于連接插腳120的直徑。此時,由于連接插腳120具有可撓性,故其可在插入插孔142時產(chǎn)生些微變形,而接觸插孔142的內表面。此外,為了更進一步確保連接插腳120與接觸插孔142的內表面,燈座插腳140的局部可通過未示出的治具打凹,以使燈座插腳140的局部朝向插孔142凹入而接觸連接插腳120,且燈座插腳140的打凹處不影響燈座插腳140連接外部電力裝置,但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
[0065]再者,在本實施例中,插孔142具有相對的第一端142a與第二端142b。第一端142a連通至容置空間132,且插孔142在第一端142a的第一孔徑rl大于插孔142在第二端142b的第二孔徑r2,故插孔142對應于第一端142a的內表面為傾斜面,而使開口處呈現(xiàn)喇叭狀。藉此,當連接插腳120從第一端142a朝向第二端142b插入插孔142時,連接插腳120可沿著插孔142的第一端142a的內表面插入插孔142。換言之,即使連接插腳120的中心與插孔142的中心因組裝公差而具有些許偏移,連接插腳120也可通過第一端142a的內表面的引導而順利插入插孔142內。換言之,插孔142的上述形狀有利于連接插腳120插入插孔142內。此外,在連接插腳120插入燈座插腳140的插孔142之后,連接插腳120與燈座插腳140的底部144相隔距離dl,其中距離dl例如是1.5毫米(mm),但本實用新型不以此為限制。換言之,本實施例的插孔142可以是盲孔或通孔,而連接插腳120在插入燈座插腳140的插孔142后不會伸出燈座插腳140外。藉此,連接插腳120隱藏在燈座插腳140內,而不會在燈具100通過燈座插腳140連接電力單元時受到損壞。
[0066]基于上述,由于本實施例的發(fā)光組件110的發(fā)光兀件116電性連接至電路板112,而連接插腳120電性連接至發(fā)光組件110的電路板112,并通過插入燈座插腳140的插孔142而電性連接至燈座插腳140,故當燈具100通過燈座插腳140連接至外部電力單元時,外部電力單元所提供的電力通過燈座插腳140依序傳遞至連接插腳120、電路板112與發(fā)光元件116,使得發(fā)光元件116藉此發(fā)光,而使燈具100因而具備照明功能。換言之,本實施例的燈具100只需將連接插腳120插入燈座插腳140,即可使發(fā)光組件110、連接插腳120與燈座插腳140彼此電性連接。藉此,本實施例的燈具100將電子元件114與發(fā)光元件116整合于電路板112上,并以連接插腳120連接發(fā)光組件110與燈座插腳140,有助于省略以往用來連接電子元件114與發(fā)光元件116以及連接發(fā)光組件110與燈座插腳140的電線,也可免除在燈座130內理線的問題。據(jù)此,本實施例的燈具100具有簡易的組裝步驟,且能提聞組裝良率并降低組裝成本。
[0067]圖3是圖1的燈具的局部示意圖,為使圖式更清楚易懂,圖3省略示出圖1的部分構件(例如電子元件114等)。圖4是圖3的燈具的側視示意圖。請參考圖2至圖4,在本實施例中,燈具100還包括連接座170,配置在電路板112的端部112a上,而連接插腳120通過連接座170固定于電路板112的端部112a。具體而言,連接插腳120具有彼此垂直的固定部122與連接部124,而呈現(xiàn)L型。固定部122固定于電路板112的端部112a,而連接部124對應插入燈座插腳140的插孔142內,如圖2所示。此外,連接座170例如是塑膠件,但本實用新型不以此為限制。連接座170具有多個插入部172。連接插腳120以固定部122插入連接座170的插入部172的其中之一,以通過連接座170固定于電路板112的端部112a。其中,電路板112可對應配置有兩孔洞112d,分別對應于連接插腳120。當連接插腳120以固定部122插入連接座170時,連接插腳120的固定部122也對應插入電路板112的孔洞112d中。之后,連接插腳120的固定部122與電路板112可通過焊接而固定在一起,但本實用新型不限制其固定方法。藉此,連接插腳120可通過連接座170增加其固定性,以降低連接插腳120在插入插孔142時因組裝公差受到彎折而斷裂的機率。
[0068]圖5是圖1的燈具的局部剖視示意圖,為使圖式更清楚易懂,圖5省略示出圖1的部分構件(例如散熱件160等)。請參考圖1及圖5,在本實施例中,對應于同一燈座130的兩燈座插腳140 (示出于圖2)沿燈座130的基準線LI設置,使其插孔142沿基準線LI排列,其中基準線LI可以是燈座130在圖5的剖面上所呈現(xiàn)的中心線,但本實用新型不限制基準線LI的位置。此外,當電路板112的端部112a(示出于圖2至圖4)配置在容置空間132內時,電路板112對應于燈座130的另一基準線L2,而基準線LI不同于基準線L2。如此,本實施例的電路板112與插孔142相隔垂直距離d2(即基準線LI與L2之間的垂直距離),而垂直距離d2等于連接插腳120的固定部122在電路板112上的高度H。由此可知,本實施例的連接插腳120具有彼此垂直的固定部122與連接部124 (示出于圖2至圖4)而呈現(xiàn)L型,其用意即是在于使連接插腳120可在插入連接座170的插入部172后先對應于插孔142的位置調整其高度H,之后才通過焊接而固定在電路板112上。此外,除了連接插腳120的高度,連接插腳120還可以在插入連接座170的插入部172時對應于插孔142的位置而調整其角度,或者通過插入不同的插入部172來調整其位置。藉此,本實施例的連接插腳120可依據(jù)需求調整其位置、高度與角度,而適用于不同尺寸的燈座130與燈座插腳140,其中連接插腳120連接部124可在連接插腳120調整位置、高度與角度后對應于插孔142,以順利插入插孔142內。即使連接插腳120與連接座170存在組裝公差而相對于插孔142產(chǎn)生些微偏移,由于本實施例的連接插腳120采用具有可撓性的金屬,且插孔142的第一端142a(標示于圖2)制作成具有較大孔徑的喇叭狀,故連接插腳120可通過插孔142的第一端142a的內表面導正其位置并順利插入插孔142內,而連接座170可降低連接插腳120斷裂的機率。
[0069]請再次參考圖2與圖5,在本實施例中,燈具100的燈座130具有定位結構134,位在容置空間132內,且電路板112的端部112a通過定位結構134配置在容置空間132內。具體而言,本實例的定位結構134包括一對滑槽134a(示出于圖5)與凸肋134b (示出于圖2)?;?34a對向設置在容置空間132內,且滑槽134a對應于前述的基準線L2。如此,電路板112的端部112a(標示于圖2)可通過滑入滑槽134a而配置在容置空間132內的定位。換言之,通過滑槽134a的設置,電路板112可輕易地組裝至容置空間132內,且被定位在基準線L2上。此外,凸肋134b配置在容置空間132內,并鄰近插孔142。當電路板112的端部112a配置在容置空間132內時,電路板112的端部112a通過抵靠凸肋134b而配置在容置空間132內的定位。換言之,通過凸肋134b的設置,可限制電路板112配置在容置空間132內的深度,以避免電路板112的端部112a接觸燈座插腳140,或者避免連接插腳120撞擊米用盲孔式的插孔142的底部而斷裂。
[0070]圖6是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例的燈具的分解圖。圖7是圖6的燈具的局部剖面示意圖。在本實施例中清楚描述了一種MR系列或GU系列的另一種接腳式燈具。為使圖式更清楚易懂,圖6與7省略示出燈具的部分構件(例如電力元件、燈罩與散熱件等)。請參考圖6與圖7,在本實施例中,燈具200包括發(fā)光組件210、連接插腳220、燈座230、燈座插腳240以及燈板250,其中燈板250上配置有至少一發(fā)光元件116(如發(fā)光二極管元件),且燈板250電性連接至電路板212。連接插腳220配置在電路板212的端部212a,并電性連接至電路板212,而電路板212的端部212a可配置于燈座230的容置空間232內。此外,燈座插腳240從燈座230的容置空間232內延伸至燈座230外,并具有連通至容置空間232的插孔242。如此,當電路板212的端部212a組裝至燈座230的容置空間232時,連接插腳220對應插入燈座插腳240的插孔242內,以使發(fā)光組件210通過連接插腳220電性連接至燈座插腳240。
[0071]換言之,本實施例的燈具200與前述的燈具100具有類似的技術方案,其主要差異處在于,本實施例的發(fā)光元件116配置在電性連接至電路板212的燈板250上,而燈具200的燈座230的數(shù)量為一個,其中燈具200的類型為燈泡,例如是采用前述的GU系列的接腳式燈泡中的GUlO燈泡,但本實用新型不限制燈具200的類型。此外,本實施例的燈具200也可如同前述內容配置未不出的燈罩與散熱件。由于本實施例米用一個燈座230,故燈座230配置在燈罩的一側,而散熱件配置在電路板的一側,其中燈罩可采用透鏡,但本實用新型不限制燈罩的形狀與種類,其可依據(jù)需求作調整。此外,本實施例的連接插腳220與燈座插腳240的數(shù)量分別為燈座230的數(shù)量的兩倍,故連接插腳220與燈座插腳240的數(shù)量分別為兩個。其中,燈座230對應于兩個燈座插腳240,而每一燈座插腳240對應于一個連接插腳220。然而,在其他未示出的實施例中,燈座230也可以對應三個燈座插腳240與三個連接插腳220,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比例。
[0072]請再參考圖1及7,發(fā)光組件210還包括如同前述的電子元件114(示出于圖1)與發(fā)光兀件116(不出于圖7),在一個可據(jù)以實施的實施例中,發(fā)光兀件116配置在燈板250上,其中燈板250垂直配置于電路板212并電性連接至電路板212,且燈板250與配置于其上的發(fā)光元件116面向容置空間232外,故發(fā)光組件210適于朝向容置空間232外發(fā)光,而使燈具200具備照明功能,其相關內容可參考前述說明,在此不多加贅述。再者,連接插腳220的材質例如是具有導電性與可撓性的金屬,故當連接插腳220對應插入燈座插腳240的插孔242時,連接插腳220產(chǎn)生些微變形而接觸插孔242的內表面,并藉此電性連接至燈座插腳240。此外,燈座插腳240的局部可通過未示出的治具打凹而朝向插孔242凹入,以確保插孔242的內表面接觸連接插腳220。此外,在本實施例中,插孔242具有相對的第一端242a與第二端242b,且插孔242在第一端242a的第一孔徑rl大于插孔242在第二端242b的第二孔徑r2,故插孔242對應于第一端242a的內表面為傾斜面,而使開口處呈現(xiàn)喇叭狀。藉此,當連接插腳220從第一端242a朝向第二端242b插入插孔242時,連接插腳220可沿著插孔242的第一端242a的內表面插入插孔242。換言之,即使連接插腳220的中心與插孔242的中心之間具有些許偏移,連接插腳220也可通過插孔242的第一端242a的內表面的引導而順利插入插孔242內。此外,本實施例的插孔242可以是通孔,且在連接插腳220插入燈座插腳240的插孔242之后,連接插腳220與燈座插腳240的底部244相隔距離dl,使得連接插腳220隱藏在燈座插腳240。藉此,連接插腳220可避免在燈具200通過燈座插腳240連接電力單元時受到損壞。
[0073]再者,在本實施例中,燈具200還包括連接座270,配置在電路板212的端部212a上,而連接插腳220通過連接座270固定于電路板212的端部212a,其中連接座270例如是塑膠件,而連接插腳220配置在連接座270上后固定在電路板212上。此外,連接插腳220可如同前述內容調整其位置、高度與角度,例如是將連接插腳220之間的距離調整為0.8毫米,并通過焊接而固定在電路板212上,但本實用新型不以此為限制。有關于連接插腳220與連接座270的形狀以及連接插腳220、連接座270與電路板212之間的連接關系可參考前述內容,在此不多加贅述。藉此,連接插腳220可通過連接座270增加其固定性,以降低連接插腳220在插入插孔242并受到組裝公差而產(chǎn)生彎折時斷裂的機率。此外,在本實施例中,燈具200的燈座230具有定位結構234,位在容置空間232內,且電路板212的端部212a通過定位結構234配置在容置空間232內。本實施例的定位結構234包括一對滑槽234a,對向設置在容置空間232內。如此,電路板212的端部212a可通過滑入滑槽234a而配置在容置空間232內的定位。通過滑槽234a的設置,電路板212可輕易地組裝至容置空間232內且被定位。此外,本實施例的燈座230也可以如同前述的燈座130另配置凸肋134b (示出于圖2)來限制電路板212在容置空間232內的深度,藉此避免電路板212的端部212a接觸燈座插腳240,或避免連接插腳220暴露于燈座插腳240外,但本實用新型不限制定位結構234的種類。
[0074]基于上述,本實施例的燈具200只需將連接插腳220插入燈座插腳240,即可使發(fā)光組件210、連接插腳220與燈座插腳240彼此電性連接,故當燈具200通過燈座插腳240連接至外部電力單元時,外部電力單元所提供的電力通過燈座插腳240依序傳遞至連接插腳220與發(fā)光組件210,使得發(fā)光組件210藉此發(fā)光,而使燈具200因而具備照明功能。藉此,本實施例的燈具200以連接插腳220連接發(fā)光組件210與燈座插腳240,故可省略以往用來連接發(fā)光組件210與燈座插腳240的電線,也可免除在燈座230內理線的問題。據(jù)此,本實施例的燈具200具有簡易的組裝步驟,以能提高組裝良率并降低組裝成本。
[0075]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將燈具所需的發(fā)光元件直接配置在具有電子元件的電路板上或配置在連接電路板的另一燈板上,以將電子元件與發(fā)光元件整合在一起,并將連接插腳配置在電路板的端部,且在燈座插腳內配置插孔。如此,在燈具的組裝過程中,只需將連接插腳插入燈座插腳的插孔內,即可使發(fā)光組件、連接插腳與燈座插腳彼此電性連接。其中,燈座插腳的插孔呈現(xiàn)喇叭狀,而有利于連接插腳插入插孔。再者,連接插腳可在對應于插孔調整位置、高度與角度后通過連接座配置在電路板上,故其可適用于不同尺寸的燈座插腳,也可通過連接座增加固定性并降低斷裂的機率。此外,連接插腳隱藏在燈座插腳內,故連接插腳可避免在燈具以燈座插腳連接外部電力裝置時受到損壞。藉此有助于省略電線的使用,也可免除在燈座內理線的問題。據(jù)此,本實用新型的燈具具有簡易的組裝步驟,以能提高組裝良率并降低組裝成本。
[0076]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發(fā)光組件,包括電路板、至少一電子元件與至少一發(fā)光元件,該電子元件配置在該電路板上,該發(fā)光元件電性連接至該電路板; 至少一連接插腳,配置在該電路板的端部,并電性連接至該電路板; 至少一燈座,具有容置空間,該電路板的該端部配置于該容置空間內;以及 至少一燈座插腳,配置在該燈座上,其中該燈座插腳具有連通至該容置空間的插孔,且該連接插腳對應插入該燈座插腳的該插孔內,以使該發(fā)光組件通過該連接插腳電性連接至該燈座插腳。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連接插腳與該燈座插腳的數(shù)量分別為該燈座的數(shù)量的兩倍。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連接插腳具有彼此垂直的固定部與連接部,該固定部固定于該電路板的該端部,而該連接部對應插入該燈座插腳的該插孔內。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電路板與該插孔相隔垂直距離,而該垂直距離等于該連接插腳的該固定部在該電路板上的高度。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連接座,配置在該電路板的該端部上,而該連接插腳通過該連接座固定于該電路板的該端部。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連接插腳與該燈座插腳的底部相隔距離。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燈座具有定位結構,位在該容置空間內,且該電路板的該端部通過該定位結構配置在該容置空間內。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定位結構包括一對滑槽,對向設置在該容置空間內,該電路板的該端部通過滑入該對滑槽而配置在該容置空間內的定位。
9.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定位結構包括凸肋,配置在該容置空間內,并鄰近該插孔,該電路板的該端部通過抵靠該凸肋而配置在該容置空間內的定位。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插孔具有相對的第一端與第二端,該第一端連通至該容置空間,且該插孔在該第一端的第一孔徑大于該插孔在該第二端的第二孔徑,而該連接插腳從該第一端朝向該第二端插入該插孔。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燈罩,該發(fā)光組件配置在該燈罩內,該燈座配置在該燈罩的一端,并遮蔽該發(fā)光組件。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燈罩為管狀,該燈座的數(shù)量為兩個,且分別配置在該燈罩的相對兩端。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發(fā)光元件配置在該電路板上,并電性連接至該電路板。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發(fā)光組件還包括燈板,電性連接至該電路板,該發(fā)光元件配置在該燈板上,并電性連接至該電路板。
【文檔編號】F21V17/00GK203979932SQ201420301496
【公開日】2014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5月7日
【發(fā)明者】廖哲新, 歐春亨, 周毅和 申請人:泰金寶電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