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式手電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手電筒領域技術,尤其是指一種便攜式手電筒。
【背景技術】
[0002]手電筒簡稱電筒,是一種手持式電子照明工具。一個典型的手電筒有一個經由電池供電的燈泡和聚焦反射鏡,并有供手持用的手把式外殼。雖然是相當簡單的設計,它一直遲至19世紀末期才被發(fā)明,因為它必須結合電池與電燈泡的發(fā)明。在早期因為電池的蓄電力不足,因此在英文中它被稱為“Flashlight”,意即短暫的燈。
[0003]目前市面上出現(xiàn)的手電筒在使用的時候均需要手持,其難以與外部物件進行配合安裝使用,當使用者需要用手打傘、拄拐杖或轉動輪椅時,直接用手提的手電筒顯然很不方便。
【發(fā)明內容】
[0004]有鑒于此,本發(fā)明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之缺失,其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便攜式手電筒,其能有效解決現(xiàn)有之手電筒只能用手提住導致使用不便的問題。
[0005]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如下之技術方案:
一種便攜式手電筒,包括有固定安裝件以及手電筒本體;該固定安裝件包括有夾頭部以及安裝部,該安裝部具有一容置凹位;該手電筒本體部分嵌于容置凹位中,該手電筒本體包括有外殼、電路板、LED燈、蜂鳴器、警示燈、電源開關以及充電電池;該外殼呈彎狀,夕卜殼與安裝部固定連接,外殼的前端面設置有燈頭,外殼的下端面設置有燈罩,且外殼上設置有音頻口 ;該電路板設置于外殼內,電路板上設置有充電接口,該充電接口露出于外殼;該LED燈設置于外殼內并正對燈頭,LED燈與電路板電連接;該蜂鳴器設置于外殼內并與電路板連接,該蜂鳴器位于音頻口內;該警示燈設置于外殼內并正對燈罩,警示燈與電路板電連接;該電源開關設置于外殼上并露出外殼,電源開關與電路板電連接;該充電電池設置于外殼內并與電路板電連接。
[0006]作為一種優(yōu)選方案,所述夾頭部具有一開口槽,該開口槽呈C型。
[0007]作為一種優(yōu)選方案,進一步包括有硅膠束帶,該硅膠束帶包圍住開口槽的開口,夾頭部的兩側均設置有卡槽,硅膠束帶的兩端卡于對應的卡槽中。
[0008]作為一種優(yōu)選方案,所述燈頭為可拆式燈頭,該燈頭可上下擺動角度地安裝于外殼的前端。
[0009]作為一種優(yōu)選方案,所述外殼內設置有GPS模塊,該GPS模塊與電路板電連接。
[0010]作為一種優(yōu)選方案,所述電源開關為兩段式推鈕開關。
[0011]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明顯的優(yōu)點和有益效果,具體而言,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
通過將手電筒本體固定于固定安裝件的安裝部上,并配合利用夾頭部使得固定安裝件可快速地固定于拐杖、輪椅、雨傘等外部物件上,無需直接用手提住,從而解放雙手,并且手電筒本體具有照明、警示、呼叫等功能,為使用者的使用帶來方便,非常適合老年人或者行動不便的人使用。
[0012]為更清楚地闡述本發(fā)明的結構特征和功效,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例來對本發(fā)明進行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0013]圖1是本發(fā)明之較佳實施例的立體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之較佳實施例的主視圖;
圖3是本發(fā)明之較佳實施例的截面圖;
圖4是本發(fā)明之較佳實施例另一狀態(tài)的側視圖;
圖5是本發(fā)明之較佳實施例再一狀態(tài)的立體圖;
圖6是圖5另一角度的立體圖。
[0014]附圖標識說明:
10、固定安裝件11、夾頭部
12、安裝部101、容置凹位
102、開口槽103、卡槽
20、手電筒本體21、外殼
22、電路板23、LED燈
24、蜂鳴器25、警示燈
26、電源開關27、充電電池
28、燈頭29、燈罩
21'、充電接口22'、GPS模塊
201、音頻口。
【具體實施方式】
[0015]請參照圖1至圖6所示,其顯示出了本發(fā)明之較佳實施例的具體結構,包括有固定安裝件10以及手電筒本體20。
[0016]該固定安裝件10包括有夾頭部11以及安裝部12,該安裝部12具有一容置凹位101,該夾頭部11具有一開口槽102,該開口槽102呈C型,該開口槽102可卡于外部固定物(如拐杖、輪椅、雨傘等)上。并且,進一步包括有娃膠束帶30,該娃膠束帶30包圍住開口槽102的開口,夾頭部11的兩側均設置有卡槽103,硅膠束帶30的兩端卡于對應的卡槽103中,使用時,當外部固定物卡于夾頭部11的開口槽102后,再圍上硅膠束帶30,硅膠束帶30的兩端卡于對應的卡槽103中,如此使得夾頭部11可更加穩(wěn)固地安裝在外部固定物上。
[0017]該手電筒本體20部分嵌于容置凹位101中,具體而言,該手電筒本體20包括有外殼21、電路板22、LED燈23、蜂鳴器24、警示燈25、電源開關26以及充電電池27 ;該外殼21呈彎狀,外殼21與安裝部12固定連接,外殼21的前端面設置有燈頭28,在本實施例中,該燈頭28為可拆式燈頭,該燈頭28可上下擺動角度地安裝于外殼21的前端,外殼21的下端面設置有燈罩29,且外殼21上設置有音頻口 201 ;該電路板22設置于外殼21內,電路板22上設置有充電接口 2P,該充電接口 2P露出于外殼21 ;該LED燈23設置于外殼21內并正對燈頭28,LED燈23與電路板22電連接;該蜂鳴器24設置于外殼21內并與電路板22連接,該蜂鳴器24位于音頻口 201內;該警示燈25設置于外殼21內并正對燈罩29,警示燈25與電路板22電連接;該電源開關26設置于外殼21上并露出外殼21,電源開關26與電路板22電連接,在本實施例匯中,該電源開關26為兩段式推鈕開關;該充電電池27設置于外殼21內并與電路板22電連接。另外,該外殼21內設置有GPS模塊22',該GPS模塊22r與電路板22電連接,GPS模塊22^可對使用者的方位進行實時定位。
[0018]使用時,配合利用硅膠束帶30將夾頭部11固定于拐杖、輪椅或雨傘等外部物件上,當向上推動電源開關26時,LED燈23和警示燈25同時點亮,LED燈23發(fā)出照明燈光,通過轉動手電筒本體20或燈頭28,以調整出光方向,可起到照明作用,該警示燈25發(fā)出紅色閃爍燈光,以起到警示作用;當向下推動電源開關26時,蜂鳴器24開啟,以生產呼叫信號。
[0019]本發(fā)明的設計重點在于:通過將手電筒本體固定于固定安裝件的安裝部上,并配合利用夾頭部使得固定安裝件可快速地固定于拐杖、輪椅、雨傘等外部物件上,無需直接用手提住,從而解放雙手,并且手電筒本體具有照明、警示、呼叫等功能,為使用者的使用帶來方便,非常適合老年人或者行動不便的人使用。
[0020]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的技術范圍作任何限制,故凡是依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便攜式手電筒,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固定安裝件以及手電筒本體;該固定安裝件包括有夾頭部以及安裝部,該安裝部具有一容置凹位;該手電筒本體部分嵌于容置凹位中,該手電筒本體包括有外殼、電路板、LED燈、蜂鳴器、警示燈、電源開關以及充電電池;該外殼呈彎狀,外殼與安裝部固定連接,外殼的前端面設置有燈頭,外殼的下端面設置有燈罩,且外殼上設置有音頻口 ;該電路板設置于外殼內,電路板上設置有充電接口,該充電接口露出于外殼;該LED燈設置于外殼內并正對燈頭,LED燈與電路板電連接;該蜂鳴器設置于外殼內并與電路板連接,該蜂鳴器位于音頻口內;該警示燈設置于外殼內并正對燈罩,警示燈與電路板電連接;該電源開關設置于外殼上并露出外殼,電源開關與電路板電連接;該充電電池設置于外殼內并與電路板電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夾頭部具有一開口槽,該開口槽呈C型。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手電筒,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有硅膠束帶,該硅膠束帶包圍住開口槽的開口,夾頭部的兩側均設置有卡槽,硅膠束帶的兩端卡于對應的卡槽中。
4.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為可拆式燈頭,該燈頭可上下擺動角度地安裝于外殼的前端。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內設置有GPS模塊,該GPS模塊與電路板電連接。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開關為兩段式推鈕開關。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一種便攜式手電筒,包括有固定安裝件以及手電筒本體;該固定安裝件包括有夾頭部以及安裝部,該安裝部具有一容置凹位;該手電筒本體部分嵌于容置凹位中,該手電筒本體包括有外殼、電路板、LED燈、蜂鳴器、警示燈、電源開關以及充電電池,藉此,通過將手電筒本體固定于固定安裝件的安裝部上,并配合利用夾頭部使得固定安裝件可快速地固定于拐杖、輪椅、雨傘等外部物件上,無需直接用手提住,從而解放雙手,并且手電筒本體具有照明、警示、呼叫等功能,為使用者的使用帶來方便,非常適合老年人或者行動不便的人使用。
【IPC分類】F21W111-00, F21Y101-02, F21L4-00, F21V17-16, F21V23-00, F21V33-00
【公開號】CN104819386
【申請?zhí)枴緾N201510192982
【發(fā)明人】黃浩
【申請人】智嘉通訊科技(東莞)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5日
【申請日】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