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燈具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公知的燈具根據安放位置的不同,可分為臺燈、壁燈、落地燈、頂置燈等。頂置燈中,又可分為二種,一種是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如市場上常見的有隨時升降機構的吊燈;另外一種是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即市場上常見的嵌入式頂燈、吸頂燈、天花燈、沒有隨時升降機構的吊燈等。公知的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其中沒有手動開關,那么用戶要分別控制其中每個或部分電光源的亮與滅就很難實現(xiàn);有的或具有無線電遙控開關或紅外遙控開關,或具有隨著燈具每次電源通斷而變換狀態(tài)的電子開關,從而,可以分別控制該燈具中每個或部分電光源的亮與滅,但是存在可靠性偏低、容易損壞、本身有額外耗電、成本偏尚的缺點。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其中有手動開關,能讓用戶分別控制該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中的每個或部分電光源的亮與滅,并且可靠性極高、不易損壞、本身也沒有額外耗電、成本很低。既方便了用戶使用,又節(jié)能降耗。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包括燈殼、燈罩、燈座、電光源、電線和手動開關;所述的燈殼上安裝有所述的燈座、燈罩和手動開關;所述的燈座上安裝有所述的電光源;所述的電線與所述的燈座、手動開關連接;所述的手動開關可控制流向所述的燈座的電流的通或斷,從而控制安裝在所述的燈座上的所述的電光源的亮或滅。
[0005]優(yōu)選的,所述的燈罩上安裝有所述的手動開關。
[0006]優(yōu)選的,所述的燈座上安裝有所述的手動開關。
[0007]優(yōu)選的,所述的手動開關的數(shù)量不少于一。
[0008]優(yōu)選的,與所述的手動開關連接的所述的燈座的數(shù)量不少于一。
[0009]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yōu)點:
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中有手動開關,手動開關可控制流向燈座的電流的通或斷,從而控制安裝在燈座上的電光源的亮或滅,方便了用戶根據需要隨時調節(jié)該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中的各電光源的亮或滅,同時,可靠性極高、不易壞、成本低、自身無額外耗電,進一步實現(xiàn)節(jié)能降耗。避免了現(xiàn)有技術可靠性偏低、易損壞、成本偏高、自身有額外耗電等問題,甚至可避免現(xiàn)有技術電子開關在使用一段時間后可能出現(xiàn)故障、導致用戶無法正常使用的極端情況。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發(fā)明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12]本發(fā)明的各個實施例分別具有一個或多個技術特征。在可能實施的前提下,本技術領域具有通常知識者可選擇性地實施任一實施例中部分或全部的技術特征,或者選擇性地將這些實施例中部分或全部的技術特征加以組合。
[0013]實施例:
圖1為本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1所示,本例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包括墻壁開關1、電光源2、燈座3、燈罩4、木棍5、燈罩6、電光源7、燈座8、燈殼9、手動開關10、手動開關11和電線12 ;所述的燈殼9上安裝有所述的燈座3、燈罩4、燈座8、燈罩6、手動開關10、手動開關11 ;所述的燈座3上安裝有所述的電光源2 ;所述的燈座8上安裝有所述的電光源7 ;所述的電線12與所述的燈座3、燈座8、手動開關10、手動開關11、墻壁開關I連接;所述的手動開關10可控制流向所述的燈座8的電流的通或斷,從而控制安裝在所述的燈座8上的所述的電光源7的亮或滅;所述的手動開關11可控制流向所述的燈座3的電流的通或斷,從而控制安裝在所述的燈座3上的所述的電光源2的亮或滅;所述的燈罩4用來聚攏電光源2的發(fā)光;所述的燈罩6用來聚攏電光源7的發(fā)光;木棍5是方便用戶按壓手動開關10、手動開關11使用的;所述的墻壁開關I控制流向所述的手動開關10、手動開關11的電流的通或斷。
[0014]最后需要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并非用于對本發(fā)明的限制,盡管參照上述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依然可以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未脫離本發(fā)明精神和范圍的任何修改或者等同替換,其均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其特征在于:包括燈殼、燈罩、燈座、電光源、電線和手動開關;所述的燈殼上安裝有所述的燈座、燈罩和手動開關;所述的燈座上安裝有所述的電光源;所述的電線與所述的燈座、手動開關連接;所述的手動開關可控制流向所述的燈座的電流的通或斷,從而控制安裝在所述的燈座上的所述的電光源的亮或滅。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燈罩上安裝有所述的手動開關。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燈座上安裝有所述的手動開關。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動開關的數(shù)量不少于一。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其特征在于:與所述的手動開關連接的所述的燈座的數(shù)量不少于一。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不可隨時升降的頂置燈,包括燈殼、燈罩、燈座、電光源、電線和手動開關;所述的燈殼上安裝有所述的燈座、燈罩和手動開關;所述的燈座上安裝有所述的電光源;所述的電線與所述的燈座、手動開關連接;所述的手動開關可控制流向所述的燈座的電流的通或斷,從而控制安裝在所述的燈座上的所述的電光源的亮或滅。本發(fā)明可方便用戶根據需要隨時調節(jié)頂置燈中各電光源的亮或滅,同時,可靠性極高、不易壞、成本低、自身無額外耗電,進一步實現(xiàn)節(jié)能降耗。
【IPC分類】F21S8/04, F21V23/04, F21V23/06
【公開號】CN105020642
【申請?zhí)枴緾N201510517939
【發(fā)明人】祁旭東
【申請人】祁旭東
【公開日】2015年11月4日
【申請日】201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