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陶瓷燭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陶瓷燭臺。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中申請?zhí)枮?01220658464.8的《陶瓷燭臺》主要還存在以下缺陷:1、蠟燭在燃燒過程中,蠟燭油滴容易滴到凹陷區(qū),不能進行重新利用,造成浪費;2、在蠟燭掐滅時,需要借助外力,從而容易飄落火星,從而造成安全隱患。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對蠟燭油滴重復利用、便于掐滅蠟燭,消除安全隱患的陶瓷燭臺。
[0004]本發(fā)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陶瓷燭臺,包括陶瓷座體和陶瓷蓋體,所述陶瓷蓋體可翻轉的置于所述陶瓷座體的上端,且所述陶瓷蓋體通過鉸鏈與所述陶瓷座體的一側連接,所述陶瓷座體的上端面設置有開口向上的凹陷體,所述凹陷體的中部設置有第一燭孔,所述凹陷體內還設置有第二燭孔,且所述第二燭孔處于所述第一燭孔的一側,所述第二燭孔的上端和所述第一燭孔的上端通過槽體連通,所述第二燭孔的上端設置有能夾持燭芯的線夾,且所述線夾可拆卸的與所述第二燭孔上端的連接。
[0005]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第一燭孔可用于放置蠟燭,在線夾上夾持棉線,蠟燭在燃燒過程中,滴下的蠟燭油滴可以槽體流入第二燭孔內,蠟燭油滴在第二燭孔內硬化,棉線即可成為燭線,形成新的蠟燭,可以實現對蠟燭油滴的重新利用;陶瓷蓋體可翻轉的置于所述陶瓷座體的上端,能實現對陶瓷座體內的蠟燭進行氧氣阻隔,對蠟燭進行安全掐滅。
[0006]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發(fā)明還可以做如下改進。
[0007]進一步,所述陶瓷蓋體密封蓋于所述陶瓷座體的上端。
[0008]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陶瓷蓋體密封蓋于所述陶瓷座體的上端,避免掐滅蠟燭時,蠟燭產生的黑煙散播到空氣中。
[0009]進一步,所述陶瓷蓋體的下端面對應所述第一燭孔處設置有開口向下的燭芯孔。
[0010]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燭芯孔能在對蠟燭掐滅時,對蠟燭的燭芯進行罩住,避免燭芯下傾插入蠟燭本體內,不便于蠟燭的燃燒。
[0011]進一步,所述凹陷體呈心型結構、星型結構、圓型結構或方型結構。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發(fā)明一種陶瓷燭臺的主視圖;
圖2為本發(fā)明一種陶瓷燭臺的結構示意圖。
[0013]附圖中,各標號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陶瓷座體,2、陶瓷蓋體,3、鉸鏈,4、凹陷體,5、第一燭孔,6、第二燭孔,7、槽體,8、線夾,9、燭芯孔。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非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范圍。
[0015]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陶瓷燭臺,包括陶瓷座體I和陶瓷蓋體2,所述陶瓷蓋體2可翻轉的置于所述陶瓷座體I的上端,且所述陶瓷蓋體2通過鉸鏈3與所述陶瓷座體I的一側連接,所述陶瓷座體I的上端面設置有開口向上的凹陷體4,所述凹陷體4的中部設置有第一燭孔5,所述凹陷體4內還設置有第二燭孔6,且所述第二燭孔6處于所述第一燭孔5的一側,所述第二燭孔6的上端和所述第一燭孔5的上端通過槽體7連通,所述第二燭孔6的上端設置有能夾持燭芯的線夾8,且所述線夾8可拆卸的與所述第二燭孔6上端的連接。
[0016]所述陶瓷蓋體2密封蓋于所述陶瓷座體I的上端。
[0017]所述陶瓷蓋體2的下端面對應所述第一燭孔5處設置有開口向下的燭芯孔9。
[0018]所述凹陷體4呈心型結構、星型結構、圓型結構或方型結構。
[0019]實施本裝置,將蠟燭放置在第一燭孔5內,在線夾8上夾持棉線,點燃蠟燭,蠟燭在燃燒過程中會產生蠟燭油滴,蠟燭油滴沿蠟燭滴下,在沿槽體7流入第二燭孔6內,油滴硬化后與棉線形成新的蠟燭,實現對蠟燭油滴的重新利用,消除浪費;在掐滅蠟燭時,只需將陶瓷蓋體2蓋上即可,便可實現對陶瓷座體I內的蠟燭進行氧氣阻隔,對蠟燭進行安全掐滅。
[0020]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陶瓷燭臺,包括陶瓷座體(I)和陶瓷蓋體(2),其特征在于:所述陶瓷蓋體(2)可翻轉的置于所述陶瓷座體(I)的上端,且所述陶瓷蓋體(2)通過鉸鏈(3)與所述陶瓷座體(I)的一側連接,所述陶瓷座體(I)的上端面設置有開口向上的凹陷體(4),所述凹陷體(4)的中部設置有第一燭孔(5),所述凹陷體(4)內還設置有第二燭孔(6),且所述第二燭孔(6)處于所述第一燭孔(5 )的一側,所述第二燭孔(6 )的上端和所述第一燭孔(5 )的上端通過槽體(7 )連通,所述第二燭孔(6 )的上端設置有能夾持燭芯的線夾(8 ),且所述線夾(8 )可拆卸的與所述第二燭孔(6)上端的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陶瓷燭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陶瓷蓋體(2)密封蓋于所述陶瓷座體(I)的上端。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陶瓷燭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陶瓷蓋體(2)的下端面對應所述第一燭孔(5 )處設置有開口向下的燭芯孔(9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一種陶瓷燭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體(4)呈心型結構、星型結構、圓型結構或方型結構。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陶瓷燭臺,包括陶瓷座體和陶瓷蓋體,所述陶瓷蓋體可翻轉的置于所述陶瓷座體的上端,且所述陶瓷蓋體通過鉸鏈與所述陶瓷座體的一側連接,所述陶瓷座體的上端面設置有開口向上的凹陷體,所述凹陷體的中部設置有第一燭孔,所述凹陷體內還設置有第二燭孔,且所述第二燭孔處于所述第一燭孔的一側,所述第二燭孔的上端和所述第一燭孔的上端通過槽體連通,所述第二燭孔的上端設置有能夾持燭芯的線夾,且所述線夾可拆卸的與所述第二燭孔上端的連接。相對現有技術,本發(fā)明能對蠟燭油滴重復利用、便于掐滅蠟燭,消除安全隱患。
【IPC分類】F21V35/00
【公開號】CN105114921
【申請?zhí)枴緾N201510563502
【發(fā)明人】張洲玲
【申請人】張洲玲
【公開日】2015年12月2日
【申請日】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