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路燈,包括支桿和燈體,所述支桿包括由下至上依次設置的主支撐桿、第一活動支桿和用于安裝所述燈體的第二活動支桿,所述主支撐桿和第一活動支桿之間設置有萬向軸機構,所述第一活動支桿和第二活動支桿之間設置有鉸接機構。其通過調節(jié)燈體光源角度來保證照明廣度的同時,解決了路燈更換和維修不方便的問題。
【專利說明】
路燈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公共場所照明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路燈。
【背景技術】
[0002]路燈是指給道路提供照明功能的燈具,泛指交通照明中路面照明范圍內的燈具。語出夏之栩《片斷的回憶》:“行人已稀少,路燈又昏暗?!?br>[0003]隨著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城市的發(fā)展越來越快,為了方便人們的生活,城市的道路上都設有照明設備,路燈是主要的照明設備,被廣泛用于小區(qū)以及各個人多的公園大道上,路燈為人們晚上照明,深受人們的喜愛。路燈被廣泛使用,人們對路燈的需求越來越大,而對路燈的研究也越來越多。然而當下的研究和突破大部分局限于路燈的長期使用和能源轉換上面,而并未考慮到路燈本身是城市文化的一部分,是用來方便市民的一種裝置。
[0004]現(xiàn)有授權公告日為2015年6月17日,授權公告號為CN204403986U的專利文獻(對比文件)公開了一種路燈,包括燈桿和設置在燈桿頂端的燈具,所述燈桿頂端通過支架設置有反光板,所述反光板的反光面由多塊互成角度的反光片組成。對比文件所述的路燈雖然保證了照明的廣度,但是其燈桿是一體成型設置的,由于燈桿較高,因此在進行維修和更換燈體時,需要維修人員進行高空作業(yè),增加了作業(yè)風險。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路燈,其通過調節(jié)燈體光源角度來保證照明廣度的同時,解決了路燈更換和維修不方便的問題。
[0006]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xiàn)的:
[0007]—種路燈,包括支桿和燈體,所述支桿包括由下至上依次設置的主支撐桿、第一活動支桿和用于安裝所述燈體的第二活動支桿,所述主支撐桿和第一活動支桿之間設置有萬向軸機構,所述第一活動支桿和第二活動支桿之間設置有鉸接機構。
[0008]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設置于第一活動支桿和第二活動支桿之間的鉸接機構能夠使得燈體在第一活動支桿和第二活動支桿之間的鉸接平面內轉動,設置于主支撐桿和第一活動支桿之間的萬向軸機構能夠調節(jié)燈體的周向轉動,因此,燈體具有多角度調節(jié)的功能,從而保證了燈體光源的照明廣度,并且又由于燈體具有多角度調節(jié)的功能,所以路燈在需要更換和維修時,只需要通過萬向軸機構使燈體處于合適的維修方向、通過鉸接結構將燈體由高處移至低處,萬向軸機構和鉸接結構的相互配合使得本實用新型解決了路燈更換和維修不方便的問題。
[0009]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萬向軸機構包括設置于所述主支撐桿的圓柱體和設置于所述第一活動支桿的凹槽,所述凹槽套設所述圓柱體,所述圓柱體設置有外凸環(huán),所述凹槽內設置有與所述外凸環(huán)相適配的內凸環(huán)。
[0010]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凹槽套設圓柱體的設置使得圓柱體能夠在凹槽內做周向轉動,進而使得第一活動支桿周向轉動,第一活動支桿帶動第二活動桿周向轉動,第二活動支桿帶動燈體周向轉動;而設置于圓柱體的外凸環(huán)和設置于凹槽的內凸環(huán)之間的相互配合能夠增強主支撐桿和第一活動支桿之間的連接強度。
[0011]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圓柱體和凹槽之間設置有球體,所述圓柱體的頂部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球體的第一安裝槽,所述凹槽的底部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球體的第二安裝槽。
[0012]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球體的設置能夠減小圓柱體和凹槽之間的摩擦力,方便轉動。
[0013]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萬向軸機構還包括用于防止所述第一活動支桿自行轉動的第一阻尼器。
[0014]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在不進行周向轉動的時,第一阻尼器的設置能夠阻礙第一活動支桿的轉動。
[0015]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第一阻尼器固設于所述凹槽內,所述第一阻尼器抵觸于所述圓柱體的外壁。
[0016]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固設于凹槽內的第一阻尼器能夠對圓柱體的外壁產生摩擦力,從而在不進行周向轉動的時阻礙第一活動支架的轉動。
[0017]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鉸接機構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一活動支桿的第一鉸接件、設置于所述第二活動支桿的第二鉸接件以及用于實現(xiàn)第一鉸接件和第二鉸接件鉸接且用于實現(xiàn)兩者相對固定的固定連接組件。
[0018]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第一鉸接件、第二鉸接件以及固定連接組件之間的相互配合實現(xiàn)了第二活動支桿和第一活動支桿之間的鉸接;此外固定連接組件的設置不僅實現(xiàn)了第一鉸接件和第二鉸接件之間的鉸接連接,而且實現(xiàn)了第一鉸接件和第二鉸接件之間的相對固定。
[0019]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第一鉸接件設置為拱形凸體,所述拱形凸體設置于所述第一活動支桿,所述第二鉸接件設置為與所述拱形凸體相適配的拱形凹槽。
[0020]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拱形凸體和拱形凹槽之間的相互配合實現(xiàn)了第二活動支桿和第一活動支桿之間的鉸接,且結構簡單、操作方便。
[0021]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固定連接組件包括螺栓和螺母。
[0022]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螺栓和螺母結構簡單、安裝方便。
[0023]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鉸接機構還包括用于控制所述第二活動支桿活動速度的速度控制裝置。
[0024]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速度控制裝置的設置用于控制第二活動支桿活動速度,解決了由于第二活動支桿過重而導致第二活動支桿調節(jié)不方便的問題。
[0025]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速度控制裝置設置為第二阻尼器,所述第二阻尼器設置于所述拱形凸體和拱形凹槽之間。
[0026]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第二阻尼器不僅具有控制第二活動支桿活動速度的功能,而且安裝方便。
[0027]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其通過調節(jié)燈體光源角度來保證照明廣度的同時,解決了路燈更換和維修不方便的問題。
【附圖說明】
[0028]圖1為實施例一的結構不意圖;
[0029]圖2為實施例一的結構剖視圖;
[0030]圖3為圖2中的A部放大圖;
[0031]圖4為圖3中的B部放大圖;
[0032]圖5為實施例二的結構剖視圖;
[0033]圖6為圖5中的C部放大圖。
[0034]附圖標記:1、主支撐桿;2、萬向軸機構;21、圓柱體;211、外凸環(huán);22、凹槽;221、內凸環(huán);23、球體;24、第一阻尼器;3、第一活動支桿;4、鉸接機構;41、拱形凸體;42、拱形凹槽;43、固定連接組件;431、螺栓;432、螺母;44、速度控制裝置;5、第二活動支桿;6、燈體。
【具體實施方式】
[0035]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36]實施例一:路燈,如圖1至圖4所示,包括支桿和燈體6,支桿包括由下至上依次設置的主支撐桿1、第一活動支桿3和用于安裝燈體6的第二活動支桿5,主支撐桿I和第一活動支桿3之間設置有萬向軸機構2,第一活動支桿3和第二活動支桿5之間設置有鉸接機構4。
[0037]其中,萬向軸機構2包括設置于主支撐桿I的圓柱體21和設置于第一活動支桿3的凹槽22,凹槽22套設圓柱體21,圓柱體21設置有外凸環(huán)211,凹槽22內設置有與外凸環(huán)211相適配的內凸環(huán)221。圓柱體21和凹槽22之間設置有球體23,圓柱體21的頂部設置有用于安裝球體23的第一安裝槽,凹槽22的底部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球體23的第二安裝槽。萬向軸機構2還包括用于防止第一活動支桿3自行轉動的第一阻尼器24,具體地,第一阻尼器24固設于所述凹槽22內,第一阻尼器24抵觸于所述圓柱體21的外壁。
[0038]其中,鉸接機構4包括設置于第一活動支桿3的第一鉸接件、設置于第二活動支桿5的第二鉸接件以及用于實現(xiàn)第一鉸接件和第二鉸接件鉸接且用于實現(xiàn)兩者相對固定的固定連接組件43。第一鉸接件設置為拱形凸體41,拱形凸體41設置于所述第一活動支桿3,第二鉸接件設置為與所述拱形凸體41相適配的拱形凹槽42。固定連接組件43包括螺栓431和螺母432。鉸接機構4還包括用于控制所述第二活動支桿5活動速度的速度控制裝置44,具體地,速度控制裝置44設置為第二阻尼器,所述第二阻尼器設置于所述拱形凸體41和拱形凹槽42之間。
[0039]實施例二:路燈,如圖5至圖6所示,實施例二和實施例一的區(qū)別在于,第一阻尼器24安裝于柱支撐桿和第一活動支桿3之間,其中有兩種實施方式:一是第一阻尼器24固設于主支撐桿I的端部,抵觸于第一活動支桿3的端部;二是第一阻尼器24固設于第一活動支桿3的端部,抵觸于主支撐桿I的端部。
[0040]本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其并不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閱讀完本說明書后可以根據(jù)需要對本實施例做出沒有創(chuàng)造性貢獻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內都受到專利法的保護。
【主權項】
1.一種路燈,包括支桿和燈體(6),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桿包括由下至上依次設置的主支撐桿(I)、第一活動支桿(3)和用于安裝所述燈體(6)的第二活動支桿(5),所述主支撐桿(I)和第一活動支桿(3)之間設置有萬向軸機構(2),所述第一活動支桿(3)和第二活動支桿(5)之間設置有鉸接機構(4)。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路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萬向軸機構(2)包括設置于所述主支撐桿(I)的圓柱體(21)和設置于所述第一活動支桿(3)的凹槽(22),所述凹槽(22)套設所述圓柱體(21),所述圓柱體(21)設置有外凸環(huán)(211),所述凹槽(22)內設置有與所述外凸環(huán)(211)相適配的內凸環(huán)(221)。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路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圓柱體(21)和凹槽(22)之間設置有球體(23),所述圓柱體(21)的頂部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球體(23)的第一安裝槽,所述凹槽(22)的底部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球體(23)的第二安裝槽。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路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萬向軸機構(2)還包括用于防止所述第一活動支桿(3)自行轉動的第一阻尼器(24)。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路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阻尼器(24)固設于所述凹槽(22)內,所述第一阻尼器(24)抵觸于所述圓柱體(21)的外壁。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路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機構(4)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一活動支桿(3)的第一鉸接件、設置于所述第二活動支桿(5)的第二鉸接件以及用于實現(xiàn)第一鉸接件和第二鉸接件鉸接且用于實現(xiàn)兩者相對固定的固定連接組件(43)。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路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鉸接件設置為拱形凸體(41),所述拱形凸體(41)設置于所述第一活動支桿(3),所述第二鉸接件設置為與所述拱形凸體(41)相適配的拱形凹槽(42)。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路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連接組件(43)包括螺栓(431)和螺母(432)。9.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路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機構(4)還包括用于控制所述第二活動支桿(5)活動速度的速度控制裝置(44)。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路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速度控制裝置(44)設置為第二阻尼器,所述第二阻尼器設置于所述拱形凸體(41)和拱形凹槽(42)之間。
【文檔編號】F21S8/08GK205640605SQ201620397150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5月4日
【發(fā)明人】滕尚峰
【申請人】北京青山洋溢園林景觀工程有限公司